英汉翻译教程:理论与实践(北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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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语义理论体系

在过去几十年中语义已被作为语言分析的一个重要平面来研究,出现了许多语义理论分支。与语言教学和对比研究关系较为直接的有:

概念论(Conceptual Theory):

概念论是研究构成词语的语音或书写形式与现实或虚拟世界相联系意义的一种理论体系。概念论者认为,概念是词语所能体现的抽象意义,产生于语言习得过程;任何语言都可以表达各类概念,但是手段各不相同。在语义系统中所指意义常被看做词项的核心意义。核心意义内部又存在各类语义的区别。

指称论(Reference Theory):

又被称为“语义三角论”。奥格登(C.Ogden)和理查兹(I.Richards)认为事物或概念与用于表示它的代码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直接的,而是在这两者与交际者脑海中所产生有关该事物的形象或该概念的意义之间构成某种三角关系。这一理论可以用于语言习得或认知心理过程的研究,但也可直接用于对语义处理手段的选择和比较。例如有些首次引进的外来词的单纯音译形式不能很快被本民族语的基本词库吸纳,不如意译或音译与意译结合的效果好。事实证明,把“bacon”译为“培根”,把30“cheese”译为“起”,把“homespun”译为“火姆斯本”,把“laser”译为“莱塞”或“镭射”,就不如分别把它们译为“熏肉”、“乳酪”、“仿家庭织物”和“激光”理想,原因与概念形成的原理有关。

语域论(Theory of Registers):

1964年英国语言学家韩礼德(M.A.K.Halliday)提出了“语域”(Registers)的概念。他从话题范围(科技、政治、宗教、体育、广告等)、交际媒介(口语和书面语)和交际态度(符合交际者身份、地位、场合与对象关系的得体语言形式)三个方面来划分民族语的变体。交际者、交际方式和情景可以构成广义的“语境”,其中任何一个部分的变化都可以导致“语域”的变化。有的社会语言学家还把地域方言和干扰变体(如洋泾浜英语和欧化汉语)也列为变体范围。外国留学生在交谈、写作或翻译时须在上述诸多因素中准确定位后才能使用得体的汉语,这是一个漫长的艰难过程。

语境论(Contextual Theory):

人类语言学家马里诺夫斯基(Malinowsky)1923年首先提出了“语境”(context of situation,直译为“情景上下文”)的观点。1950年英国语言学家弗斯(J.R. Firth)从真正意义上把“语境”的概念进一步扩展为包括交际者和交际对象的言语和非言语活动、他们的主观因素以及言语活动的客观条件。从话语表达本身的意义上说,上下文的搭配关系和思维逻辑一方面对具体词语的语义具有约束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确定多义词或歧义词的相关义项,帮助评判语义使用是否得当,行文风格是否协调。同一词语在不同的“语境”中语义可能有所不同,例如电脑术语中使用的“菜单”与餐馆顾客点菜时使用的“菜单”,英语“give you a lift”(搭我的车),“take the lift”(坐电梯)与“shop lift”(偷窃商品)中的“lift”,都不是一个相同的概念。反过来说,相同概念在不同的“语境”中也可能使用不同的词语,如:“食盐”与“氯化钠”,“海带”与“昆布”,“肚子”与“腹部”,“月亮”与“月球”,“海蜇”与“水母”,“buzz”与“phone call”,“cop”与“police”,“loo”与“lavatory”,“the Rhino”与“money”。目前我国对于“语境”的研究存在泛化的倾向,把语义学分支的许多内容都罗列在“语境”项目之下。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还赋予“语境”“人文环境”的含义。这些对于语言学习和翻译教学都可能产生干扰作用。

语义场理论(Theory of Semantic Field):

上一世纪30年代德国语言学家特里尔(J.Trier)和波尔齐格(W.Porzig)等提出了从整个结构系统来考察语义的“语义场”的理论,认为词汇系统是由一组组语义范畴不同的词语(如:颜色词、家具词、亲属词、时间词、地点词、军阶词、车辆词等)所组成的。在一个语义场中的词项语义特征相同但是具体意义不同。语义场理论有助于了解不同语言的表现手段和词汇构造,也可以帮助解释或判断语义,对于语言对比和翻译过程中的词义选择都有帮助。

X-Y论(X-Y Theory):

英国语法学家利奇(Geoffrey Leech)把语义划分为概念意义、含蓄意义、社交意义、感情意义、反映意义、搭配意义和主题意义,认为语义结构有自己独特的组合31形式,不同于句法结构。关于语义学与语用学的区别,他的观点是:语义学是一种二价理论(即:X的意思是Y),而语用学却是一种三价理论(即:S的意思通过X是Y),因此语义学应当是研究词语不受语境制约的意义,即“概念意义”。对语义学和语用学的科学定义以及研究范围上的划分是必要的,但是语义学毕竟不同于词义学,从词语意义到句子和话语意义,从交际者的言语行为到语境、语用的联系和扩展,是现代语义学研究的倾向。

理解语义学理论(Interpretive Semantics):

1965年乔姆斯基在《句法理论面面观》中把句法分解为“基础成分”(即“深层结构”,生成基本句法结构)、“转换成分”(即“表层结构”,转换基本结构)、“音位成分”(句子的语音表现形式)和“语义成分”(句子的语义表现形式)四个部分。在他看来“语义成分”也是句法的一个部分,理解句子意义应该包括理解句子生成规则。后来乔氏和他的学派成员修正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和“深层结构”、“表层结构”和“音位成分”都可能对句子语义的理解产生影响。

生成语义学理论(Generative Semantics):

这一理论研究的是语义与结构之间的逻辑关系,观点与理解语义学理论相反。麦考利(J.McCawley)、拉可夫(G.Lakoff)和罗斯(J.Ross)等人认为只有“语义成分”才具有生成能力,句子是由以命题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类语义结构生成的,句子的语法特征也是由语义来决定的,语义表现就是“深层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