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史(第2版)(博雅大学堂·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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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管子》书中《心术》等四篇的思想

《管子》一书是战国中后期各家著作的论文集。其中《心术》上下、《白心》、《内业》四篇,内容相关、颇为重要。从这四篇的内部关系看,《心术》上的后半部是对前半部作的解释,《心术》下是对《内业》作的解释。从内容上看,这四篇一方面继承了老子学说的思想资料,另一方面又批判或改造了老子的哲学体系,对后来荀子和韩非的哲学思想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这四篇对法和礼都作了解释。《心术》上解释礼说:“礼者,因人之情,缘义之理,而为之节文者也。故礼者谓有理也。理也者,明分以谕义之意也。故礼出乎义,义出乎理,理因乎宜者也。”这是说,顺乎人的情欲并用来表明等级身份差别的就是礼。这同后来荀况讲的“礼义文理之所以养情也”的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这个观点,肯定礼不能脱离人的情欲,同孔子讲的“礼”有一定区别。关于法,《心术》上解释说:“法者,所以同出不得不然者也。故杀僇禁诛以一之也。”这是说,法是人们共同遵守而带有强制性的东西,并通过刑罚来统一人们的言行。所以《白心》说:“天不为一物枉其时,明君圣人亦不为一人枉其法。”就是说,任何人包括贵族都应受法的约束。关于法的来源,《心术》上说:“事督(察)乎法,法出乎权,权出乎道。”权指权势或权柄,道指无为。后两句是说,法来源于君主的权势,而权势又来源于君主的无为。所以《白心》又说:“名正法备,则圣人无事。”这同后来韩非所讲的“圣人执要,四方来效,虚而待之,彼自以之”(《韩非子·扬权》)的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这些观点是说,君主只要掌握了法,就可以驾御臣民,具体的事情让臣民去做,这就是“无为”。这同老子讲的“无为”是有区别的,其目的在于巩固或加强君主集权的统治。《管子》四篇的作者对礼和法都作了肯定,企图将二者结合起来,以作为国家统治的工具。

《管子》四篇还为当时的封建统治者提出一套统治臣民的方法,这就是所谓“心术”。“心术”这一术语,后来被荀子继承下来。《管子》四篇讲的“心术”的大意是,君主要“恬愉无为,去智与故”(《心术》上),就是说,不要有私欲,要去掉巧智和故意造作,要按着臣民的实际情况去治理臣民。他们说:“心术者,无为而制窍者也。”(同上)这是说,君主心中没有私欲,耳目感官就能正确地考察臣民的言行,施行法治,任免官吏,就可以做到“无私”,这样,天下就能治理好了。所以他们说:“心治是国治也。”(《心术》下)后来韩非发挥这种思想说:“圣人之道,去智与巧”(《韩非子·扬权》),“虚则知实之情”(《韩非子·主道》)。可见,《管子》四篇的哲学观点,是为加强君主集权服务的。

《管子》四篇的基本哲学思想资料是由老子那里吸收来的,但他们对老子的哲学体系进行了改造。

他们从老子那里吸收了“道”的概念,但与老子那种神秘的精神性的“道”是根本不同的。他们把“道”也叫做“精”,而“精”是一种物质,即最精细的“气”。《内业》篇说:“精也者,气之精者也。”在《管子》四篇看来,“道”也是一种物质,只不过是一种最精细的物质——“精气”。这种“精气”是和“形气”(一种较粗糙的气)相比较而言的。他们认为,“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为人”(《内业》)。这是说,人的产生是由“精气”和“形气”两种气相合而成的。《管子》四篇还进一步具体指出,这两种气相合,必须适当,才能产生人,否则就不能生成。这就是他们说的:“和乃生,不和不生。”(《内业》)“和”就是两气相合适当。同样,下至五谷,上至列星,世界上的万事万物也都由精气所构成,“凡物之精,比(合)则为生,下生五谷,上为列星”。(《内业》)

《管子》四篇也认为“道”或“精气”是无形无声的,但他与老子恍忽不可捉摸的“道”又是根本不同的。他们认为,“道”或“精气”是构成天地万物的基本元素。他们描述“道”的情况是:“道在天地之间也,其大无外,其小无内,故曰不远而难极也。”(《心术上》)这是说,“道”大到无所不包,小至不断可分,也就是说,道无所不在。所以,“道”既不能说离得很远,而也很难说达到了它的极点。他们还说:“道满天下,普在民所,民不能知也。”(《内业》)这就明确说明,“道”是充满于天下,普遍存在于人民之中的,只不过大家自己不知道罢了。因此,“道”虽然“谋(‘漠’)乎莫闻其音,卒乎乃在于心,冥冥乎不见其形,淫淫乎与我俱生”(《内业》)。这就是说,“道”虽然寂寞而听不到它的声音,但最终就在你心中,虽然溟暗而看不到它的形象,但不断地与我一起生长。由此而论,《管子》四篇讲的“道”并不是不可捉摸的虚无,而是“卒卒乎其如可与索”(《内业》),即就其终极讲还是可以摸索到的。

《管子》四篇还认为,“道”和具体事物的属性“德”是“无间”的,即不能截然分开的。他们说,“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生”(《心术上》)。“德”是“道”居留的地方,“德”与“道”结合,就形成具体的物和它的属性,使得这个物之所以成为这个物。所以说,“道之与德无间,故言之者不别也”(《心术上》),意思是,道和德不能截然分开,讲道和德的人也不能把它们说成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东西。因此,《管子》四篇虽然也讲“天之道虚其(而)无形”,却并不是像老子那样把“道”看成是虚无或神秘莫测的。《管子》四篇对“虚而无形”的解释是:“虚则不屈(竭),无形则无所位〔低〕(抵触),故遍流万物而不变。”(《心术上》)这是说明,“道”是不可穷尽的,无所抵触的,因而“道”能够遍布于万物而不变化,也就是讲“道”是万物的统一根源。

《管子》四篇认为:精神、智慧也是“道”或“精气”构成的。“道”或“精气”居住到人的形体中(“心”中),就产生人的精神、智慧。他们说:“气道〔通〕乃生,生乃思,思乃知,知乃止矣。”(《内业》)意思是说,“精气”与形体沟通了就产生人,然后有思想,有知识,有知识可说是达到了顶点。《管子》四篇这里讲到了形体与精神的关系问题。他们把精神也归结为一种物质,把精神看做是散在天地之间的“精气”或“道”居住到形体中去的结果,而不是物质形体所具有的一种属性,这就在理论上造成了很大的漏洞。它保留了精神不灭的神秘主义,而且可导致“形”、“神”二元论。这些错误是受到当时科学水平的局限所造成的。后来,后期墨家提出:“知,材也”,指明精神是一种能力,就比他们进了一步,到荀子提出“形具而神生”的唯物主义命题则又进了一步。

《管子》四篇在认识论上,反对老子否定知识,排斥与外物接触的内心直观法的神秘主义认识论。他们认为,认识要有认识对象(“所知”)和认识主体(“所以知”)。认识主体是重要的,仅有对象没有主体也是无所谓认识的。他们说,“人皆欲知,而莫索其所以知。其所知,彼也;其所以知,此也。不修之此,焉能知彼?”(《心术上》)这是说,人都想要有知识,但不能了解他怎么才能获得知识。我们认识的是那个对象,而去认识的是这个主体。不把这个主体修养好,怎么能认识那个对象呢?他们在这里强调了主体的修养对认识的重要性。但这并不是说他们主张主观主义的认识论,相反,他们是反对主观主义的认识论的。

《管子》四篇说:“上圣之人,口无虚习也,手无虚指也,物至而命之。”(《白心》)这就是说,人不能口说无凭,手指无实,而必须等事物到来才给以称呼。因此,他们指出,认识必须与客体相符合。这就是所谓“名当”,或“名实不爽(‘爽’——过的意思)”。《管子》四篇认为“名”不是纯粹主观的东西,而是客观事物本身就具有的特点的反映。他们说:“凡物载名而来,圣人因而财(裁)之。”(《心术下》)这是说,“名”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特点,人只是根据事物固有的不同属性,加以分类,给予名称。

《管子》四篇十分强调“因”的道理。所谓“因”就是根据事物本来面目的意思。他们说,“以其形,因为之名,此因之术也”(《心术上》)。这是说,“名”是人用来条理万物的(“名者,圣人之所以纪万物也”《心术上》),但这种“名”必须根据事物本身的形状来命名,这就是“因”的道理。为什么一定要“因”呢?他们说这是因为“物固有形,形固有名。此言名不得过实,实不得延名”(《心术上》)。即事物本身都有一定的形状,一定的形状都有一定的名称。所以说,“名”不能超过它所代表的事物,事物也不能有虚出它本身的“名”。《管子》四篇甚至明确认为:“名当谓之圣人”(《心术上》),就是说,必须做到“名”与“实”符合,这是达到“圣人”的一个条件。在“名”与“实”,即概念与客观事物,哪个是第一性的问题上,《管子》四篇坚持了“实”是第一性的观点。

《管子》四篇讲的认识主体,分成思维器官(“心”)和感觉器官(“耳、目”等九窍)两类。他们认为“心”是统率“耳、目”等九窍的。他们说:“心之在体,君之位也,九窍之有职,官之分也。心处其道,九窍循理。”(《心术上》)这是说,心在人体内处于“君”的地位,九窍则是各有专职的“官”。心能够把握总的规律,九窍也就能够按照一定的规律行动。《管子》四篇强调的是“心”的统制作用,他们认为,心如果被各种欲望充塞住,那么外物经过你面前,眼睛也看不见,声音到你耳边,耳朵也听不见。所以,《管子》四篇讲的主体修养,主要是讲“心”的修养。

《管子》四篇讲“心”修养的主要内容有:“虚”、“一”、“静”、“因”。

关于“因”上面已提到,就是去掉主观成见,遵循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认识事物。他们讲,“因也者,舍己而以物为法者也”(《心术上》),就是这个意思。所以,“因也者,无益(增加)、无损(减少)也”(同上),就是说不作任何主观的增加或减少。“因”是《管子》四篇认识论的一个根本原则。而要做到能用“因”的原则去认识事物,必须保持“心”的“虚”、“一”、“静”。同时,也只有懂得“道贵因”的道理,才能做到“心”的“虚”、“一”、“静”。

所谓“虚”,就是没有事先存于心中的主观成见。他们说:“虚者,无藏也。”(《心术上》)《管子》四篇认为,“心”是智慧居住的地方,只有把“心”打扫干净,去掉主观的好恶成见,也就是只有保持心的“虚”,智慧才能居住进来。所以说:“虚其欲,神将入舍。”(同上)他们说,“心”如果能保持“虚”,那就不会自满,才能接受外来的事物。相反,“不虚则仵于物”,即如果“心”不保持“虚”,就会与将要接受的事物发生抵触。《管子》四篇讲的“虚”,并不是“心”的绝对空虚,它与老子讲的“无知”、“无欲”、“绝学弃智”不一样。他们所讲的“虚”是从“因”的原则出发的,即不要用先有的主观成见去妨碍将要认识的事物的本来面目。所以,他们说:“物至则应,过则舍(舍弃)矣。舍者,言复所于虚也。”(《心术上》)这就是说,事物到来就与它相呼应,过去了就舍弃掉。不使这种认识存在于心中去妨碍以后的认识,这就是回到“虚”的意思。后来,荀子讲的“心未尝不臧也,然而有所谓虚”,“不以所已臧害所将受,谓之虚”(《荀子·解蔽》),就是继承和发展了《管子》四篇的这一思想。

“一”有两重意思:一是说,要“正”,即不偏不倚,对万物一律看待,没有偏好,也就是没有主观成见的意思。一是说,要专心一意地集中在一个事物上。《管子》四篇认为,认识事物做到专心一意是很重要的。他们说,能不依靠卜筮而知道吉凶吗?能不求于别人而自己得到吗?这是能够的,办法就是专心一意的思考。他们说:“思之思之又重思之,思之不通,鬼神将通之。非鬼神之力也,精气之极也。”(《内业》)意思是说,思考、思考、再三地思考,还不能想通,“鬼神”(游散的“精气”)就会来帮助你沟通。其实这也并不是“鬼神”的力量,而是“精气”的最高作用,亦即不停地专心一意地思考的结果。所以,只要“耳目不淫,心无他图,正心在中,万物得度”(《内业》)。也就是说,只有耳目不到处乱看乱听,心不是想着这个时又去想别的东西,而是保持不偏不倚,那么万事万物就能得到恰当的认识尺度。而且能达到“虽远若近”,即很远的事物,也就像在你身边一样。所以说:“执一不失,能君万物”(同上),只要把握住“一”而不丢失,那就不管万物如何千变万化,也能把握住它。

“静”,就是不要在事物到来之前就急躁妄动,而要“无为”、“寡欲”,安静地等待外物自己来,然后与物相感应。这就是他们说的“毋先物动者”(《心术上》)和“静身以待之,物至而名之”(《白心》)。《管子》四篇认为,不要在事物到来之前急躁妄动,为的是要观察事物的法则。“心”是统制感官的“君”位,如果一急躁妄动,就失去了它应处的地位。这样,事物就要扰乱感官,感官就要扰乱心,也就不能观察事物的法则了。他们说,“静乃自得”(《心术上》),即只有保持心的“静”,才能有所得。《管子》四篇认为,情欲过多是不能保持心“静”的主要原因。因此,要保持“静”必须去掉过多的欲望。他们说:“去欲则寡(原作“室”,据郭沫若说改),寡则静,静则精,精则独,独则明,明则神矣。”(《心术上》)意思是说,如果去掉过多的欲望,使欲望寡少,那就能保持心的“静”。“静”就能专心,专心就能一意,一意就能头脑清明,头脑清明就能得到至高的智慧。

《管子》四篇所讲的“虚”、“一”、“静”、“因”是互相联系的,是从各个方面说明一个认识的道理,即在认识事物的时候,要去掉主观成分,而要等待接触事物之后,根据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它。所以他们总结说:“感而后应,非所设也,缘理而动,非所取也。过在自用,罪在变化。自用则不虚,不虚则仵于物矣。变化则为(伪)生,为(伪)生则乱矣。故道贵因。”(《心术上》)这是说,感触事物以后再与之相应,并不是事先有所设想。根据事物的规律,然后再去动作,并不是事先有所肯定。过错就在于妄用主观,罪状就在于随意变化。妄用主观就不能“虚”,不能虚就要与将接受的事物相抵触。随意变化,就要产生假象,假象一产生那就混乱了。所以说,“道”是十分注重“因”的原则的。

《管子》四篇关于认识主体修养的这些思想,为以后荀子和韩非所继承和发展。荀子把这种认识归纳称之为“虚一而静”。

《管子》四篇肯定认识必须“感而后应”,“缘理而动”,“舍己而以物为法”,“无益无损”等,这是在充分吸收老子哲学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但是,这种朴素的唯物主义有很大的缺陷。它过分地强调了“因”的原则,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说“人不倡不和,天不始不随”,从而使人的认识陷于被动的地位。同时,他又过分强调理性认识的作用,强调保持心的“虚”、“一”、“静”,有时也竟然说:“虚者,万物之始也”(《心术上》),而且只要“心”修养好了,就能够“万物毕得,翼然自来”(《心术下》)。这就带有神秘主义的色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