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瑞斯(同名电影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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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全校——也就是说,三位教师和所有的学生每个学期出去散步一次。那通常是令人愉悦的郊游,每个人都企盼着,将分数抛在脑后,无拘无束。为了避免扰乱纪律,总在临放假之前组织,这个时候即便放纵一些也不碍事。与其说仍在学校,倒好像是在家里接受款待,因为校长夫人亚伯拉罕太太会偕同几位女友在喝茶的地方跟他们相聚,热情好客,像慈母一样。

亚伯拉罕先生是一位旧脑筋的私立预备学校校长。功课也罢,体育活动也罢,他一概不放在心上,只顾让学生吃好,防止他们品行不端。其他的就听任学生的父母去管了,从未顾及过家长多么信任他。校方和家长相互恭维着,那些身体健康、学业落后的学生们遂升入公学[4],世道朝着他们那毫无防备的肉体猛击一拳。教学不力这一点,大有讨论的余地,从长远来看,亚伯拉罕先生的学生们并不怎么差劲儿。轮到他们做父亲后,有的还把儿子送到母校来。副教务主任里德是同一个类型的教师,只是更愚蠢一些。而教务主任杜希,却是本校的一副兴奋剂,使得全盘的教育方针不至于沉闷。那两个人不怎么喜欢他,但却知道他是不可或缺的。杜希先生是一位干练的教师,正统的教育家,既懂得人情世故,又有本事从两方面来看问题。他不善于跟家长周旋,也不适宜跟迟钝的学生打交道,却擅长教一年级。他把学生们培养成热爱读书的人,他的组织能力也不赖。亚伯拉罕先生表面上掌权,并做出一副偏爱里德先生的样子,骨子里却任凭杜希先生处理一切,到头来还让他做了共同经营者。

杜希先生老是惦念着什么。这次是高班的一个名叫霍尔的学生,不久就要跟他们告别,升入公学。他想在郊游的时候跟霍尔“畅谈”一番。他的同事们表示异议,因为事后会给他们添麻烦。校长说他们已经谈过话了,况且霍尔宁愿和同学们在一起,因为这是他最后一次散步。很可能是如此,然而凡是正当的事,杜希先生素来是一不做,二不休。他面泛微笑,一声不响。里德先生知道他要“畅谈”什么。因为他们初结识之际,在交流教育的经验时触及过一个问题。当时,里德先生反对杜希先生的意见,说那是“如履薄冰”。校长并不知道此事,他也不愿意知道。他那帮学生长到十四岁就离开他了,他忘记他们已经长成男子汉了。对他来说,他们好像是小型而完整的种族——“我的学生”,不啻是新几内亚的俾格米人[5]。他们比俾格米人还容易理解,因为他们决不结婚,轻易不会死掉。这些单身汉是永生的,排成一字长队从他面前经过,数目不等,少则二十五名,多则四十名。“依我看,关于教育学的书没有用处,还没产生‘教育’这个概念的时候,孩子们就已经这样了。”杜希先生听罢,一笑置之,因为他专心研究进化论。

那么,学生们又如何呢?

“老师,我能拉着您的手吗?老师,您答应过我的……亚伯拉罕老师的两只手都腾不出来。里德老师的手全都……啊,老师,您听见了吗?他以为里德老师有三只手呢!我没那么说,我说的是‘指头’。吃醋喽!吃醋喽!”

“你们说完了吧!”

“老师!”

“我只跟霍尔一个人走。”

一片失望的喊声。其他两位教师发觉拦不住他,就把孩子们打发走,让他们沿着海边的悬崖朝沙丘走去。霍尔得意洋洋地一个箭步来到杜希先生身旁,但觉得自己的年龄大了,所以没拉住老师的手。他是胖胖的英俊少年,没有任何出众之处,在这一点上与他的父亲如出一辙。二十五年前,他父亲曾排在队伍里从校长面前走过去,消失到一家公学中,结了婚,成为一个男孩两个女孩的父亲,最近死于肺炎。霍尔生前是一位好市民,但工作懒散。郊游之前,杜希先生预先查明了这些情况。

“喂,霍尔,你以为会听到一通说教吧,嗯?”

“我不知道,老师。亚伯拉罕老师在说教之后给了我一本《神圣的田野》[6]。亚伯拉罕太太送给我一对袖口链扣。同学们给了我一套面值两元的危地马拉邮票。您看这张邮票,老师!柱子上还有一只鹦鹉呢。”

“好极啦,好极啦!亚伯拉罕老师说了些什么?是不是说你是个可怜的罪人呢?”

男孩大笑起来。他没听懂杜希先生的话,然而知道那是在开玩笑。他悠然自得,因为这是在本校的最后一天了。即便做错了,也不会被斥责。何况亚伯拉罕老师还说他成绩很好。他瞥过一眼校长写给他母亲的那封信的开头部分:“我们因他而自豪。他入萨宁顿之后,也会给本校添光彩。”同学们送给他许许多多礼物,声称他勇敢。然而大错特错——他不勇敢:他惧怕黑暗。但是没人知道这些。

“喏,亚伯拉罕老师说什么来着?”当他们走到沙滩上之后,杜希先生重复了一遍。这预示着将有一番冗长的谈话,男孩希望自己跟同学们一起在悬崖上步行。然而他知道,当一个孩子遇上一个成人的时候,孩子的愿望是无济于事的。

“亚伯拉罕老师教我效仿我父亲,老师。”

“还说了什么?”

“我决不能做任何羞于让我母亲知道的事。这样的话,任何人都不会误入歧途。他还说公学跟本校迥然不同。”

“亚伯拉罕老师说过怎样不同了吗?”

“困难重重——更像是两个世界。”

“他告诉你这个世界的情况了吗?”

“没有。”

“你问他了吗?”

“没有,老师。”

“这你就不够明智了,霍尔。你应该把事情弄清楚。亚伯拉罕老师和我就是待在这儿替你们解答问题的。你认为这个世界——也就是成人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呢?”

“我说不上来,我不过是个孩子。”他非常真诚地说,“他们极其奸诈吗?老师?”

杜希先生觉得有趣,让他举例说明自己所看到的奸诈行为。他回答说,成年人不欺负孩子,然而他们相互间不总是在尔虞我诈吗?他抛弃了学生应有的规矩,说起话来像孩子一般,变得充满幻想,很有意思。杜希先生躺在沙滩上倾听,他点燃烟斗,仰望天空。如今他们已把寄宿学校所在的矿泉地甩在后面了,一群师生则在遥远的前方。天色灰暗,没有风,云彩与太阳混沌一片。

“你跟你母亲住在一起吗?”杜希先生看出男孩有了自信,就打断他的话问道。

“是的,老师。”

“你有哥哥吗?”

“没有,老师——只有艾达和吉蒂。”

“伯伯叔叔呢?”

“没有。”

“那么,你不大认识成年的男人吧?”

“母亲雇用一个马车夫,还有一个名叫乔治的园丁。然而您指的当然是绅士喽。母亲还雇了三个做家务的女佣,可她们懒得很,连艾达的袜子都不肯补。艾达是我的大妹妹。”

“你多大啦?”

“十四岁九个月。”

“喏,你是个不开窍的小家伙。”他们二人笑了。他歇了口气,又说下去,“我在你这个年龄的时候,我父亲告诉了我一件事,极其有用,受益匪浅。”这不是真的,他父亲从来没有告诉过他任何事。但是在进入正题之前,他需要一段开场白。

“是吗,老师?”

“我跟你说说他都告诉了我些什么事,好吗?”

“好的,老师。”

“我就只当做了你的父亲,跟你聊几分钟,莫瑞斯!我现在用你的教名称呼你。”于是,他非常直率诚恳地探讨起性的神秘来。他谈到原始时代神创造了男性与女性,以便让大地上充满了人,还谈到了男女能发挥本能的时期。“莫瑞斯,你快要成人了,所以我才告诉你这些事。你母亲不能跟你谈这个,你也不应该对她或任何一个女子提起这个话题。倘若在你即将要去的那座学校里,同学们跟你提到这事,就堵住他们的嘴,告诉他们你已经知道了。你原来听说过吗?”

“没有,老师。”

“一句也没听说过?”

“没有,老师。”

杜希先生站了起来,继续抽着烟斗,他看中了一片平坦的沙地,并在上面用手杖画了示意图。“这样一来就容易理解了。”男孩呆呆地看着,好像与他的人生风马牛不相及。他专心致志地倾听,很自然,老师在给他一个人授课。他知道话题是严肃的,涉及自己的肉体。但是他无法把它与自己联系起来,这就犹如一道难以解答的问题,杜希先生的说明自右耳朵进去,从左耳朵出来,简直是白费力气。他头脑迟钝,反应不过来。虽然进入了青春期,却茫然无知,性的冲动在恍惚状态下正悄悄地潜入他的身体内部。打破这种恍惚状态是无济于事的,不论怎样科学地、善意地加以描述也没有用。少年被唤醒后会重新昏睡起来,那个时期到来之前,是无法将他引诱进去的。

不论杜希先生的科学知识怎样,恻隐之心是有的。说实在的,他太温情了,认为莫瑞斯具备有教养的人的理智,却不曾领悟孩子要么对此一窍不通,要么会弄得不知所措。“这一切挺麻烦的,”他说,“可是得了解它,而不该把它看得很神秘。伟大的事情——爱、人生——将接踵而至。”他口若悬河。以往他也曾跟孩子们像这样谈过,而且知道他们会提出些什么问题。莫瑞斯却不发问,只是说:“我明白,我明白,我明白。”起初杜希先生怕他不明白,就问了一番,他的回答令人满意。男孩的记性很好。人的思维真是妙不可言,他甚至进一步阐述了似是而非的领悟,对成年人那诱导的光亮做出反应,闪烁出徒有其表的光辉。最后他确实提出了一两个关于性的问题,都很中肯,杜希先生十分满意。“就是那样。”他说,“这回你就永远不会迷惑不解或感到烦恼了。”

然而,还有爱与人生的问题。当他们沿着暗灰色的海边漫步的时候,他谈到这些。他谈到由于禁欲的缘故变得纯洁的理想人物,他描绘了女性的光辉。目前已订了婚的他,越谈越富于人情味儿,透过深度眼镜,目光炯炯有神。他的两颊泛红了。爱一个高尚的女子,保护并侍奉她——他告诉这个稚气的男孩,人生的意义就在于此。“眼下你还不能理解这些,有一天你会理解的。当你理解了的时候,可要记起那个启蒙你的老教师。所有的事都安排得严丝合缝——神在天上,尘世太平无事。男人和女人!多么美妙啊!”

“我认为我是不会结婚的。”莫瑞斯说。

“十年后的今天——我邀请你和你太太跟我和夫人一起吃饭。你肯光临吗?”

“哦,老师!”他笑逐颜开。

“那么,一言为定!”不管怎样,用这句笑话来结束今天的谈话,可谓恰如其分。莫瑞斯受宠若惊,开始深思婚姻问题。然而,当他们溜达了一段后,杜希先生停下脚步,好像所有的牙齿都疼痛起来一般,双手捧着两颊。他转过身去,望着来路那长长的一片沙地。

“我忘记抹掉那些该死的示意图啦。”他慢吞吞地说。

海湾那边有几个人,正沿着海岸朝着他们走来。其中还有个女人,他们的路线刚好经过杜希先生所画的性器官图解。他吓出一身冷汗,拔腿就往回奔。

“老师,不要紧吧?”莫瑞斯大声喊道。“现在潮水早把它们淹没了。”

“天哪……谢天谢地……涨潮啦。”

刹那间,男孩猛地鄙视起他来。“撒谎大王!”他想。“撒谎大王,胆小鬼,他所说的都是无稽之谈。”……接着,黑暗将少年笼罩住。久远的然而并非是永恒的黑暗落下帷幕,等待着自身那充满痛苦的黎明。

莫瑞斯的母亲住在伦敦郊外的一座松林环绕、舒适安逸的老宅里。他和妹妹们都是在这儿出生的,父亲每天从这里去上班,下班后再回来。修建起教堂的时候,他们差点儿搬家,然而他们对教堂也跟对其他的一切那样习惯起来,甚至发现教堂自有好处。唯独教堂是霍尔夫人非去不可的地方,因为家家店铺都送货上门。车站相距不远,女儿们就读的那所还算不错的学校也很近。这是一个凡事都方便的地方,没有任何值得为之拼搏的事物,成功与失败难以分辨。

莫瑞斯喜爱自己这个家,并把母亲看作保佑它的守护神。没有她的话,就不会有柔软的椅子、可口的食物以及轻松的游戏。由于她提供了这么多,他对她不胜感激,并且爱她。他也喜欢妹妹们,他一回家,她们就欢呼着跑出来,帮他脱下厚大衣,将它丢在门厅的地上,让仆人们收拾。像这样被大家捧着,把学校的事夸耀一番,是很惬意的。他那些危地马拉邮票、那本《神圣的田野》的书,以及杜希先生送给他的一帧霍尔拜因照片[7],均受到称赞。喝完茶,天放晴了,霍尔太太穿上高筒橡皮套鞋,跟他一起在庭园里散步。母子二人边走边不时地吻一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莫瑞……”

“妈咪……”

“现在我得让我的莫瑞过上一段快乐的日子。”

“乔治在哪儿呢?”

“亚伯拉罕先生写来了一份非常出色的成绩报告单。他说,你使他想起你那可怜的父亲。喂,咱们怎样度过这段假期好呢?”

“我最喜欢待在家里。”

“多乖的孩子啊……”她更亲热地拥抱了他。

“人人都认为任何地方都没有自己的家好。是啊,这里有西红柿——”她喜欢列举蔬菜的名字,“西红柿、萝卜、花椰菜、圆葱头——”

“西红柿、花椰菜、圆葱头、褐皮土豆、浅色皮土豆。”小男孩懒洋洋地说着。

“芜菁叶——”

“妈妈,乔治在哪儿呢?”

“上星期他辞工了。”

“乔治为什么要辞工?”他问道。

“他的年龄太大啦。豪厄尔总是每两年换一个小伙子。”

“哦。”

“芜菁叶,”她接着说下去,“土豆、甜菜根——莫瑞,要是外祖父和艾达姨妈邀请咱们,你愿意不愿意去?我想让你过个非常快乐的假期。亲爱的——你的成绩多棒哇。不过,亚伯拉罕先生这个人真好。要知道,你爸爸也在他那所学校念过书。为了让你成长得跟你爸爸一模一样,我们把你也送到你爸爸的母校萨宁顿公学去。”

一阵抽泣声打断了她的话。

“莫瑞,乖乖——”

小男孩泪流满面。

“我的乖乖,你怎么啦?”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哎呀,莫瑞斯……”

他摇摇头。她没能让他感到愉快,也开始哭起来。女孩们跑了出来,惊叫道:“妈妈,莫瑞斯怎么啦?”

“哦,别……”他大声哭叫,“吉蒂,走开——”

“他太累啦。”霍尔太太说——凡事她都这么解释。

“我太累啦。”

“到你的屋里去吧,莫瑞——啊,我亲爱的,真是太可怕啦。”

“不——我不要紧。”他咬紧牙关。于是,冒到意识表层的使他突然感到不能自持的那一大团悲哀开始下沉了。他觉察出它降入到自己的心灵深处,终于再也意识不到了。“我不要紧。”他恶狠狠地四下里看了看,将眼泪挤干。“我想玩希腊跳棋[8]。”还没摆好棋子,他就已经能够像平时那样谈话了。那阵稚气的精神崩溃症状消失了。

他把崇拜他的艾达打败了,并将不崇拜他的吉蒂也打败了。接着,他重新跑到庭院里去看望车夫。“你好,豪厄尔。豪厄尔大婶在吗?你好,豪厄尔大婶。”不同于跟社会地位高的人交谈,他用一种屈尊俯就的腔调跟他们说话。接着,话题一转,“那是新来的小园丁吗?”

“是的,莫瑞斯少爷。”

“乔治年龄太大了吗?”

“不是的,莫瑞斯少爷。他找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

“哦,你的意思是说,是他自己辞工的。”

“可不是嘛。”

“妈妈说,你嫌他年龄太大了,就把他辞掉了。”

“不是这么回事,莫瑞斯少爷。”

“这下子我那堆可怜的柴火就高兴了。”豪厄尔大婶说。莫瑞斯和原先那个园丁总是将柴火垛当游戏场。“那是我妈妈的柴火垛,不是你的。”莫瑞斯说罢,掉头进屋去了。尽管豪厄尔夫妇相互间假装对此耿耿于怀,其实他们并没有感到不快。他们做了一辈子仆人,喜欢自命不凡的主人。

“少爷已经蛮有派头儿啦,”他们对厨师说,“越来越像老爷了。”

应邀来吃晚饭的巴里夫妇有着同样的看法。巴里大夫是这家人的老朋友,或者说是邻居,对他们有一定的兴趣。谁也不会深切关注霍尔家族。他喜欢吉蒂——她有那么一股刚毅劲头——然而女孩们都已经上床了。事后他告诉自己的妻子,莫瑞斯也该待在床上。“在那儿结束他的一生。他会这样的,就像他的父亲一样。这种人到底有什么用呢?”

莫瑞斯终于勉勉强强地上了床,那间卧室一向使他害怕。整个晚上他都做出一个男人的样子,然而当他的母亲道晚安吻别他的时候,原来的感觉又回来了。是那面镜子在作怪。他并不介意照在镜子里的自己的脸,也不在乎天花板上映着自己的投影,然而他却怕天花板上自己那个投影映现在镜中。他把蜡烛挪开,以便拆散这种组合,随后又鼓起勇气将蜡烛放回原处,顿时又惊恐万状。他知道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它并没使他联想到任何可怕的事,但是他很害怕。最后,他扑灭蜡烛,跳进被窝里。他能忍受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但这间屋子有着比镜子还严重的缺点:面对着一盏街灯。有些夜晚运气好,灯光丝毫不令人惊恐地透过窗帘照射进来。然而有时头盖骨般的黑斑会落在家具上,他的心脏就怦怦地猛跳,他惊慌失措地躺着,其实全家人近在咫尺。

他睁开眼睛看看那些黑斑是否缩小了。这时他想起了乔治。心中那不可测的深处,不知何物在蠕动。他喃喃自语:“乔治,乔治。”乔治是谁呢?无足轻重的人——一个普普通通的仆人而已。妈妈、艾达和吉蒂比他重要多了。然而他毕竟太小,考虑不周。他甚至不曾意识到,当自己沉浸在悲哀中时,竟制服了心里的鬼怪,进入了梦乡。

萨宁顿是莫瑞斯的人生中的下一个舞台。他没有引起人们注目地横穿过去。他的成绩不佳,其实比他装出来的要好,体育方面也不突出。人们倘若注意到他,就会喜欢他,因为他长着一张开朗亲切的面孔,对旁人的关切立即做出反应。然而,像他这种类型的少年比比皆是——他们构成了学校的脊椎,我们不可能端详每一块椎骨。他走的是一条平凡的路——被关过禁闭,挨过一次鞭笞,作为古典文学专业的学生,一级级地升班,好歹升到六年级。他成了学生宿舍的舍监,后来又任全校的监督生,并被选为足球队员。尽管笨手笨脚,他却很有力气,身子骨很结实。板球嘛,他打得不怎么好。作为新生,他曾被欺负过;他反过来欺负那些看上去闷闷不乐或孱弱的学生,并非由于他残忍,而是由于这是司空见惯的事。总之,他是一所平庸的学校的平庸的成员,给人留下个模糊而良好的印象。“霍尔?且慢,谁是霍尔?啊,对,想起来了,那家伙还不赖。”

这一切是表面现象,骨子里他感到困惑。他已失却儿时的早熟的鲜明个性,那时,他曾把宇宙理想化并做出解释,结论是宇宙中充满了奇妙的洞察与美。“出自婴儿和乳臭未干的小儿之口……”而不是一个十六岁少年的言论。莫瑞斯忘记了自己曾有过无性的时期,如今进入成熟年龄,方领悟到孩提时候的知觉是多么正确明智。目前他已下沉到比那时低得多的地方,因为他正朝着生荫的幽谷[9]往下降。该谷位于矮山与高山之间,除非先饱吸弥漫在那里的雾气,谁也穿不过去。他在里面探索的时间比绝大多数少年要长。

一切都是模糊而非现实的,酷似一场梦。莫瑞斯在学校里做过两场梦。它们能够象征这个时期的他。

在第一场梦中,他感到非常暴躁。他在踢足球,对手是他十分厌恶的一个没有特征的人。他竭力想看清楚,那个不易分辨的人忽然变成了小园丁乔治。但是他不得不小心谨慎,否则那个人会重新出现。乔治沿着田野朝他奔跑,赤裸着身子,从柴火垛上一蹿而过。“倘若他这时变得不对劲了,我会发疯的。”莫瑞斯说。他和乔治刚刚抓住对方的时候事情就发生了,强烈的失望使他惊醒。他不曾把这与杜希先生那番说教联系在一起,更无从与第二场梦联系上,然而他认为自己会患病的,后来又觉得这是为某些事遭到了惩罚。

第二场梦就更难以说明了,什么也没发生。他几乎没瞧见那张脸,勉勉强强听见了一个声音:“这是你的朋友。”就结束了。然而,这使他心中充满了美好,使他变得温柔。为了这样一位朋友,就是赴死,也在所不辞;他也容许这样一位朋友为自己赴死。他们彼此间肯做出任何牺牲,不把俗世放在眼里。死亡、距离也罢,龃龉也罢,都不可能将他们疏远,因为“这是我的朋友”。不久之后,他接受了坚振礼[10]。他试图说服自己,那位朋友肯定是基督。可是耶稣基督蓄着肮脏的胡须。难道他是个希腊神吗?就像古典词典中所画的?很可能是的。然而他最有可能只是个凡人。莫瑞斯克制住自己,不再进一步试图阐明他的梦了。相反地,他把梦拖到现实生活中来。他再也不会遇见那个人,更不会听到那声音,但它们比现实世界的任何现象都更真实,遂引起了这么一件事:

“霍尔!你又做梦哪!罚你抄写一百行!”

“老师——啊!绝对与格[11]。”

“又做梦,适可而止吧。”

遇到这样的场合,他就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拖回到梦中去,拉严帷幕。于是重新沉浸在那张脸和那六个字中。当他从帷幕里面走出来时,向往着温柔,渴望与人为善,因为这是他那位朋友的意愿。为了让他的朋友更喜欢他,他要做个善良的人。不知为何,这一切幸福伴随着苦痛。除了这一位,他好像确实连一个朋友都没有。他就找一个孤独的地方去流眼泪,却把这归咎于罚他抄写一百行。

如今我们知道了莫瑞斯生活中的隐私,一部分是肉欲的,一部分是理想的,犹如他的梦。

肉体刚一成熟,他就变得淫猥了。他料想这是受到了一种特殊的诅咒,然而身不由己。因为就连领圣餐的时候脑子里也会浮现猥亵的念头。学校的风尚是纯洁的——也就是说,就在他入学前不久,发生了一起惊人的丑闻。害群之马遭到开除处分,其余的学生整天被繁重的学业束缚着,夜间受到监视。这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他几乎没有机会跟同学交换意见。他渴望说些下流话,但很少听到旁人说,他自己更无从说起。他那主要的猥亵行为是独自干的。书籍,学校的图书馆是完美无瑕的,然而在祖父家小住时,他发现了一本未经删节的马提雅尔[12]的书。他磕磕巴巴地读着,两耳热辣辣的。思想,他贮存了一些色情的念头。行为,新鲜劲儿过去之后,他发觉这种行为给他带来的疲劳超过了快乐,从此就克制了。

要知道,这一切都是在昏睡状态下发生的。莫瑞斯在生荫的幽谷里沉睡,离两边的山顶都很远,他对此事一无所知,更不晓得自己的同学也同样在梦乡中。

他的另一半生活好像与伤风败俗相距甚远。进入高班后,他开始将某个少年当做一心追求的目标。不论这个少年比莫瑞斯年龄大还是小,只要他在场,莫瑞斯就大声笑,说些傻话,无法用功。莫瑞斯不敢对他表示友好——那可是有失体面的——更不能用语言来表达钦佩之情。过不了多久,他所爱慕的那个少年就把他甩了,弄得他闷闷不乐。不过,他也报了仇。别的少年有时崇拜他,一旦知道了这个,他就把他们甩了。有一次,双方相互爱慕,也不明白彼此依恋什么,然而结果是一样的。几天之后,两个人就吵架了。从一片混沌中显露出的是原来他在梦中所意识到的美好和温柔这两种感觉。它们逐年成长,就好像是绿叶婆娑、却丝毫没有开花迹象的植物。在萨宁顿的学业即将结束时,就不再长了。复杂的成长过程受到抑制,伴随而来的是沉默。年轻人非常胆怯地四下里望着。

他快要满十九岁了。

在年度颁奖日,他站在讲坛上,背诵着他本人写的希腊文演说稿。讲堂里挤满了学生与家长,莫瑞斯却只当自己是在海牙会议[13]上讲话,指出会议精神有多么愚蠢。“哦,欧洲的人们,协议废止战争,这是何等愚蠢的举动!啊?战神阿瑞斯难道不是主神宙斯的儿子吗?况且,战争还会促使你锻炼肢体,身躯健壮,与我的论敌迥然不同。”莫瑞斯的希腊文蹩脚透了,他是凭着有见解而获奖的,如此而已。负责审查的那位教师把他的分数打宽了一些,因为他是个品行端正的毕业生,而且即将升入剑桥。在那里,把作为奖品颁给他的那些书籍排列在书架上,就能帮助本校做宣传。于是,他在雷鸣般的掌声中接受了格罗特[14]的《希腊史》。当他回到紧挨着母亲的座位上时,就认识到自己重新变得受欢迎,他感到很奇怪。掌声持续下去,甚至为他全场起立喝彩。艾达和吉蒂满脸涨得通红,在尽头接连不断地鼓掌。毕业班的几个同学大声喊着:“演说!”这不符合程序,被主持人制止了。然而,校长本人起身说了几句话:霍尔是他们当中的一个,并且他们会一直这样看待他。他说得恰到好处。学生们并非因为莫瑞斯出类拔萃才为他鼓掌,而是由于他是平庸的。人们可以假借他这个形象来颂扬自己。事后,人们朝着他蜂拥而来,用十分感伤的口吻说:“好极啦,老兄。”甚至感叹道:“你走了以后,这个鬼地方就没意思啦。”他的家族也大沾其光。以往家里人参加学校的活动时,他总对她们表示敌意。一场足球比赛结束后,他满身泥泞,沐浴着胜利的光辉。当母亲和妹妹们跑过来,想跟他待在一起时,他却说:“对不起,妈,您和小家伙们不得不单独走。”那一次,艾达哭了。眼下艾达正干练地跟最高班的班长聊天。有人递给吉蒂一盘蛋糕,他母亲正在倾听舍监的妻子诉说供暖设备不好用。真令人沮丧。每一个人,每一样事物,忽然都协调了。世界就是这样的吗?

莫瑞斯看见邻居巴里大夫站在不远处。大夫注意到了他,并且用大得吓人的声音喊:“祝贺你的成功,莫瑞斯!我十分感动!为你干这一杯。”他一饮而尽,“令人作呕的茶。”

莫瑞斯笑了,颇感内疚地朝他踱去。他心中有愧。巴里大夫的一个小侄子上学期入了本校,曾拜托莫瑞斯照顾。然而他什么也没做——没把这个当回事。现在他感到自己是个大人了,懊悔自己当初没有更多的勇气,但为时已晚。

“那么,你这辉煌的生涯中,下一个舞台在哪儿?剑桥吗?”

“他们这么说。”

“他们这么说,是吗?你怎么说呢?”

“我不知道。”今天的英雄和蔼可亲地说。

“剑桥之后怎样呢?证券交易所吗?”

“我料想是这样。我父亲的老搭档说,如果一切顺利,就让我参加。”

“你父亲的老搭档让你参加后又怎样呢?娶一个漂亮的妻子?”

莫瑞斯又笑了。

“她将送给满怀期待的世界一位莫瑞斯三世吧?接着迎来老境、儿孙,最后是长满雏菊的坟墓。这就是你对事业的见解,我的见解不是这样的。”

“您的见解是怎样的呢?”吉蒂大声说。

“帮助弱者,纠正谬误,亲爱的。”他朝她望过去,回答说。

“我相信这是我们大家的见解。”舍监的妻子说,霍尔太太表示同意。

“啊,不,不是的。我也并非一贯如此,否则的话,我该去照料我的迪基,而不是继续在这豪华的场所待下去。”

“请务必把亲爱的迪基带到我们家来玩玩。他爸爸也来了吗?”霍尔太太问。

“妈妈!”吉蒂悄声说。

“我弟弟去年去世了,”巴里大夫说。“您是贵人善忘。战争并没像莫瑞斯所设想的那样锻炼他的肢体,使他身躯健壮。他的腹部中了一颗子弹。”

他扬长而去。

“我认为巴里大夫变得玩世不恭了。”艾达发表了意见。“我认为他这是妒忌。”她说得一点不错。当年巴里大夫曾经是个使女人倾心的男人,年轻人后浪推前浪地拥上来,他感到不满。倒霉的莫瑞斯再度碰见了他。莫瑞斯正向舍监的妻子告别。她是个俏丽的女人,对高班男生礼数周到。他们热情地握手。莫瑞斯掉头而去的时候,听见巴里大夫说:“喏,莫瑞斯,风华正茂,不论在情场上还是在战场上,都是不可抗拒的。”于是,他的视线与大夫那嘲讽的目光相遇。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巴里大夫。”

“哦,你们这些年轻人!装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不明白我的意思!在姑娘面前过分拘谨!开诚布公,小伙子,开诚布公。你什么人也欺骗不了。开诚布公的心灵是纯洁的心灵。我是个医生,上了年纪,我告诉你这一点。男人是女人所生的,为了让人类继续存在下去,就必须跟女人同步而行。”

莫瑞斯凝视着舍监太太的背影,对她产生了强烈的厌恶感,满脸涨得通红。他记起了杜希先生画的那些示意图。一种苦恼——没有悲哀那么美——浮到他的意识表层,显示了一下它有多么丑陋,又沉下去。他并不曾问自己它的真面目,因为还没到时候。然而,旁人对他所做的暗示把他弄得毛骨悚然。尽管他是一位英雄,却渴望自己重新变成一个小男孩,永远半睡半醒地沿着无色的海洋徜徉。巴里大夫继续对他进行说教,大夫装出一副友好的样子,说了许许多多刺痛他的话。

他选择的是挚友查普曼以及萨宁顿的其他老同学所光顾的那家学院。在第一年的陌生的大学生活期间,他几乎没有新体验。他属于老校友俱乐部,他们一起参加体育运动,一起喝茶进餐,满嘴土腔俚语,在大餐厅里紧挨着坐,挎着胳膊逛大街。他们不时地喝醉,关于女人,神秘兮兮地大吹大擂,然而他们的精神面貌仍像是公学的高班学生,有些人一辈子也改不掉。他们和其他同学之间素无怨仇,但他们紧紧地抱作一团,所以不受欢迎;他们又太平庸,当不了学生领袖;他们也无意冒险去结识来自其他公学的学生。这一切使莫瑞斯满意。他生性懒惰,尽管他的苦恼没有解决,却也没添新的。沉寂继续下去,肉欲的思想活动不再那么困扰他了。他静静地伫立在黑暗中,而不是用手到处摸索,好像这就是肉体与灵魂那么痛苦地做准备所要得到的结果。

第二年,他发生了变化。他搬进学院,那里的生活浸透了他。白天他过得跟以前一样,然而夜幕降临后,新生活就开始了。在一年级时,他就有了个重大发现。成年人彬彬有礼地交往,除非有特别的原因不能这么做。几个三年级的学生曾到单身宿舍来看望他。他以为他们准会打碎他的盘子,朝着他母亲的照片横加侮辱,结果不然。于是他也不用浪费时间去计划有一天怎样砸他们的盘子了。导师们温文尔雅,更是惊人。莫瑞斯本人正盼望着这种气氛,以便变得温和。他不喜欢蛮横粗鲁,那是与他的天性相悖的。然而,在公学时期,他非这样做不可,否则他就会被人踩在脚下。他曾经猜测,在大学这更辽阔的战场上,就更需要这样做了。

一旦在学院里生活,他的发现层出不穷。人们原来是活生生的,他一直以为他们乃是一片片印有普普通通图案的硬纸板,而他本人则是假装的。但是,当他夜间在院子里溜达的时候,隔着窗户看见有些学生在唱歌,另外一些正在争论,还有埋头读书的。不容置疑,他们是具有跟他同样的感情的人。离开亚伯拉罕先生的学校后,他再也不曾坦荡荡地做过人。尽管巴里大夫对他进行过那番说教,他却无意洗心革面。然而他明白了,在欺骗旁人的时候,他自己也被欺骗了。他曾希望旁人认为他是个空空洞洞的人,并错误地以为旁人也是那样的人。不,他们很有些内容。“然而,天哪,但愿不是我这样的内容。”莫瑞斯自从认为旁人是活生生的人以来,就变得谦虚了,并且开始意识到自己是有罪的。天地万物中,再也没有比他更坏的人了。难怪他要假装成一片硬纸板了。倘若他的原形毕露,他就会被驱逐出这个世界。神的存在太伟大了,不会使他感到忧虑。可以这么说,他难以想象还有比来自楼下套房里的乔伊·费瑟斯顿豪的谴责更可怕的惩罚,或是像考文垂[15]的酷刑那样悲惨的地狱。

发现此事后不久,他应邀去跟学监康沃利斯先生共进午餐。

另外还有两位客人。一个是查普曼,另一个是三一学院的硕士,名叫里斯利,是学监的亲戚。里斯利的头发乌黑,身材高大,矫揉造作。被介绍的时候,他做出夸张的姿态,说起话来(他滔滔不绝地说话)嗲声嗲气,满嘴最高级形容词。查普曼对莫瑞斯以目示意,张大鼻孔,邀他与自己携手将这陌生人教训一顿。莫瑞斯认为得先等一会儿,不愿意伤害别人的心情越来越强烈了,况且他拿不准自己是否厌恶里斯利。毫无疑问,他应该厌恶里斯利,一会儿工夫就会那样的。于是,查普曼单独向里斯利挑战了。他发觉里斯利热爱音乐,就开始予以贬低,说“我讨厌那种高雅的人”,等等。

“我喜欢!”

“哦,你喜欢!既然是这样,请原谅。”

“来吧,查普曼,你该吃点儿东西。”康沃利斯先生大声说,他心中断定这顿午饭会有些乐趣。

“我猜想里斯利先生不饿,我那些粗野的话使他倒了胃口。”

他们坐下后,里斯利窃笑着转向莫瑞斯说:“我简直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每说一句话,他就在某个字上加重语气。“这是奇耻大辱。说‘不’,不行;说‘是’,也不行,究竟该怎么办?”

“不说话好不好呢?”学监说。

“不说话?太恐怖了,你一定是疯了。”

“请问,你是不是总在说话?”查普曼问。

里斯利说:“是的。”

“永远也不厌烦吗?”

“永远也不。”

“没让旁人烦过吗?”

“从来也没有。”

“不可思议。”

“你该不是在暗示我让你讨厌了吧。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你简直是眉飞色舞。”

“倘若我眉飞色舞的话可不是由于你的缘故。”查普曼说,他性情暴躁。

莫瑞斯和学监笑了。

“我又被弄得哑口无言了。如此困难的谈话令我吃惊。”

“你好像比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谈得好。”莫瑞斯发表了意见。在这之前他一直没有说话,他粗哑低沉的嗓音使里斯利颤抖。

“当然,这是我的特长。我惟一看重的事情就是谈话。”

“此话当真?”

“我说的都是真心话。”莫瑞斯认为确实是这样,里斯利给他的印象是严肃的。莫瑞斯问他:“你是认真的吗?”

“别问我。”

“那么,就聊到你变得严肃为止。”

“废话!”学监咆哮如雷。

查普曼狂笑起来。

“你认为这是废话吗?”里斯利询问莫瑞斯。莫瑞斯得到要领后,认为行动比语言重要。

“两者有什么区别?语言就是行动。你的意思是说,在康沃利斯先生的屋子里待了五分钟,你没受什么影响吗?例如,你会忘记自己曾经遇见过我吗?”

查普曼哼了一声。

“他不会忘记的,你也不会。可我还得听你的说教,告诉我们该做什么!”

学监插嘴解救那两个萨宁顿毕业生。他对自己这位年轻的表弟说:“你对记忆的理解是不对的,你把重要的东西和令人难忘的东西混淆起来了。毫无疑问,查普曼和霍尔会念念不忘他们遇见过你——”

“却把吃炸肉排的事遗忘了,的确如此。”

“但是炸肉排对他们有些好处,对你一点儿好处也没有。”

“蒙昧主义者!”

“简直像是书本里的话。”查普曼说。“呃,霍尔?”

“我的意思是,”里斯利说,“哦,我的意思很清楚,炸肉排对你们的潜意识的生命产生影响,我这个人对你们的意识发生作用,所以我不仅比炸肉排令人难忘,也比它更重要。这位在座的你们的学监,生活在中世纪的黑暗里,他但愿你们也像他这么做,他假装只有下意识,只有你们的知识所涉及不到的那个部分才是重要的。他自己每天施催眠术——”

“喂,住嘴。”学监说。

“然而我是光明之子——”

“喂,住嘴。”于是他把话题转到正常的方向。尽管里斯利总是谈自己,他却不是个自我中心的人。他没有打断旁人的谈话,更不曾装出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他像一头海豚那样嬉戏着,不论他们聊到哪儿,他都奉陪,决不妨碍他们的进程。他在做游戏,然而是认真地做游戏。对他们来说,重要的是径直往前走,他却情愿来回走,他喜欢自始至终挨近他们。倘若是几个月之前,莫瑞斯的想法就会跟查普曼一致,然而如今他确信这个人有内容,琢磨着是不是该进一步认识他。吃罢午饭,里斯利在楼梯角等候他,这使他感到高兴。

里斯利说:“你没看出来,我那位表哥不是个男子汉。”

“对我们来说,他是个好样儿的。”查普曼大发雷霆,“他非常讨人欢喜。”

“千真万确。阉人全都是这样的。”说罢,他扬长而去。

“啊,畜——”查普曼吼道,然而英国人的自我克制使他把下面的话咽回去了。他震惊不已。他告诉莫瑞斯,适度的脏话他并不介意,然而里斯利太过分了。这是卑鄙的,缺乏绅士风度,这小子不会是公学培养出来的。莫瑞斯的意见与他相同。如果愿意的话,可以骂你的表哥“混蛋”,可不能骂“阉人”。卑劣到极点!尽管如此,他被逗乐了。从那以后,每逢他被叫到学监室去挨申诉,有关学监的一些荒唐可笑、前后矛盾的想法就会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当天和第二天,莫瑞斯一直在盘算怎样才能再度见到这个怪人。机会太少了。他不愿意去拜访高班学生,而且他们又在不同的学院。他断定里斯利在学生联合会[16]尽人皆知,就去参加星期二的辩论会,指望能听到里斯利的发言。也许在大庭广众之下更容易理解他。莫瑞斯不是在想跟里斯利交朋友的心情下被他所吸引的,但他感到里斯利能帮助他也未可知——究竟如何帮助,他就想不出来了。一切都朦朦胧胧,因为他依然在山岭的阴影下。里斯利想必正在山顶上跳跃嬉戏,说不定能助他一臂之力。

他在学生联合会未能如愿以偿,就产生了一种逆反心理。他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他这样就挺好。再说,他的朋友们没有一个能容忍里斯利,他必须忠于自己的朋友。然而这种逆反心理很快就消失了,他比原来更渴望见到里斯利。既然里斯利如此古怪,他何不也来个古怪之举,打破大学本科生的一切惯例,去拜访他?“应该做个男子汉”,去拜访是男子汉分内之事。莫瑞斯被这一发现所打动,决定也做个放荡不羁的人,一走进里斯利的房间,就用里斯利的腔调发表妙趣横生的演说。他想到一句话:“你原想获得更大的成果。”听上去并不十分精彩,里斯利很精明,不要让他觉得自己是个蠢人。除非灵机一动,能想起更俏皮的话,听天由命吧。

这变成一种冒险了。那个人说,人们应该“谈话,谈话”,使得莫瑞斯莫名其妙地激动起来。一个夜晚,快要到十点钟的时候,他溜进三一学院,在大院子里一直等到大门在他身后关闭。他抬头望望夜空。通常他对美漠不关心,这时却想着“满天星斗!”报时的钟声已响过,剑桥校园内所有的门都关严了,随后传到耳际的喷泉迸溅声何等清越。周围都是三一学院的学生们——极有才智,教养非常好。莫瑞斯的伙伴们尽管嘲笑三一学院,却决不能无视三一学院散发出的自负的光辉。也决不能对三一学院所不屑于被认可的优越一笑置之。他是背着伙伴们到三一学院来的,是谦虚地来向它求助的。在学院的这种气氛下,他那俏皮的台词消失了,他的心怦怦直跳,既羞愧又害怕。

里斯利的套房位于短短的走廊尽头。什么障碍物也没有,走廊也就没点灯。来客沿墙而行,直到撞上门为止。莫瑞斯比自己所预料的更快地撞上了它——咣一声巨响——墙板震颤起来。于是他惊叫道:“该死!”

“请进!”屋里有人说。失望等待着他,说话的是跟他同学院的人,名叫德拉姆。里斯利出门了。

“你要找里斯利先生吗?嘿,是霍尔呀!”

“嘿!里斯利去哪儿啦?”

“我不知道。”

“啊,没关系,我回去了。”

“你要回咱们学院去吗?”德拉姆头也不抬地问道。他跪在地板上,摆弄一摞自动钢琴[17]用的唱片。

“我想既然他不在,没有什么特别的事。”

“稍等一会儿,我也一起回去。我正在找《悲怆交响曲》[18]。”

莫瑞斯四下里打量着里斯利的屋子,寻思着在这里究竟都谈过些什么呢?然后坐在桌子上,瞧着德拉姆。他个子矮小——非常小——态度自然,皮肤白皙。当莫瑞斯跌跌撞撞地走进去时,他飞红了脸。在学院里,他以脑筋好以及孤傲著称。关于他,莫瑞斯只听说是“太爱到外头去走动”。在三一学院与他相逢,证实了这一点。

“我找不到《进行曲》[19]。”他说,“对不起,叫你久等了。”

“不要紧。”

“我借几张,放在费瑟斯顿豪的自动钢琴上听。”

“他就住在我楼下。”

“你入了学院吗,霍尔?”

“嗯,我刚升二年级。”

“啊,当然。我是三年级。”

德拉姆的口气一点儿都不狂妄,莫瑞斯忘记了对高班生所应表示的敬意,说道:“依我看,与其说是三年级,你更像是个一年级的学生。”

“也许是这样。可我觉得自己像是个文学硕士。”

莫瑞斯留心地端详他。

“里斯利是个了不起的家伙。”他继续说下去。

莫瑞斯没有吱声。

“尽管如此,偶尔见一次面,也就够了。”

“不过,你还照样跑来向他借东西。”

他又抬起头来看。“这么做不合适吗?”他问。

“我只是开玩笑而已。”莫瑞斯边说边从桌子上滑下来。“你找到那张唱片了吗?”

“没有。”

“因为我得走啦——”其实他并不急于离开,然而他的心一个劲儿地怦怦直跳,以致非这么说不可。

“哦,好的。”

莫瑞斯没想到他会这么回答。“你在找什么呢?”他边往前走边问。

“《悲怆》里的《进行曲》。”

“我一点都不懂。那么,你喜欢这种风格的音乐喽?”

“喜欢。”

“我更喜欢的风格是活泼的华尔兹舞曲。”

“我也一样。”德拉姆说,他与莫瑞斯四目相视。莫瑞斯通常会把目光移开,然而这次却直勾勾地望着。于是德拉姆说:“其他乐章也许在窗边的那一摞里,我得去瞧瞧,耽误不了多会儿。”

莫瑞斯坚决地说:“我必须马上走。”

“好吧,我这就停下来。”

莫瑞斯走出去了,颓丧而孤独。星星已模糊不清,天空像要下雨。当门房正找大门钥匙时,他听见背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找到你的《进行曲》了吗?”

“没有。我改变了主意,打算跟你一起回去。”

莫瑞斯默默地走了几步,随后说:“喏,我帮你拿一些。”

“我拿得了。”

“给我。”他粗鲁地说,并将唱片从德拉姆的腋下一把夺过来。他们没再交谈,返回自己的学院后,他们径直到费瑟斯顿豪的房间去了。因为在十一点以前,他们还能试听一会儿音乐。德拉姆坐在自动钢琴前的凳子上,莫瑞斯屈膝跪在他旁边。

“没想到你也是艺术伙伴中的一个,霍尔。”房间的主人说。

“我可不是——我想听听这里面都有些什么。”

自动钢琴开始演奏,又停止了。德拉姆说他要调成四分之五拍。

“为什么?”

“那更接近华尔兹舞曲。”

“啊,这没关系,随意演奏吧。别调了——太浪费时间了。”

然而这一次他却未能固执己见。他刚将自己的手放在滚轴上,德拉姆就说:“放手,你会把它损坏的。”并把琴调成了四分之五拍。

莫瑞斯专注地听着,他颇为喜爱这个乐曲。

“你应该到这边来,”正在炉火边用功的费瑟斯顿豪说,“尽量地离琴远一点才好。”

“有道理——倘若费瑟斯顿豪不介意,可不可以再奏一遍?”

“我没关系,德拉姆,再奏一遍吧。多么愉快的音乐。”

德拉姆拒绝了,莫瑞斯看出他不是个顺从的人。他说:“乐章不是独立的乐曲——不能重复地听。”这是个莫名其妙的借口,但显然站得住脚。德拉姆接着又奏了《广板》[20],一点也不快活。随后时钟敲了十一下,费瑟斯顿豪给他们沏了茶。他和德拉姆双双准备参加荣誉学位考试,就谈起专业来,莫瑞斯聆听着。他始终兴奋不已。他看得出德拉姆不仅才思敏捷,还具备沉着、有条理的思维。他知道自己想要读什么书,有哪方面的弱点,校方能够给他多大的帮助。莫瑞斯及其伙伴们对导师与讲义盲目信赖,德拉姆却不然。但他也不像费瑟斯顿豪那样,对导师与讲义抱着轻蔑的态度。“你总可以从年长的人身上学到一些东西,即便他没读过最近出版的德文书籍。”关于索福克勒斯[21],他们争论了一会儿。德拉姆有点儿招架不住了,提出“我们这些本科生”忽视索福克勒斯,这是附庸风雅。他劝告费瑟斯顿豪重读《埃阿斯》,别去注意作者,宁肯把两眼盯在登场人物上。这样来读,不论关于希腊文法还是希腊人的生活,都能学到更多的东西。

这番争论使莫瑞斯感到沮丧。不知为什么,他曾指望能发现德拉姆的情绪不稳。费瑟斯顿豪是个优秀的人物,脑筋好,肌肉发达,直言不讳,喋喋不休。然而德拉姆冷静地听,将谬误提出来,对其余的表示同意。莫瑞斯简直就是谬误的化身,他有什么希望呢?愤怒的利刃刺穿了他的身子。他跳起来道了声“晚安”,可是刚一走出屋子,就懊悔自己不该这么性急。他决定等候,不是在楼梯上等,因为他觉得这样很可笑,还是在楼梯脚与德拉姆的房屋之间等吧。他走到院子里,找到了德拉姆那间屋子,明知道主人不在,却还敲了敲门,并打开门探了探头,借着炉火的光仔细端详家具和墙上挂的画。然后就去站在院子里的一座徒有其名的桥上。遗憾的是那不是真正的桥,只是庭园设计师为了效果起见,把它架设在一片洼地上而已。在上面一站,就会有待在照相馆的摄影室里那样的感觉。栏杆太矮,不能凭靠。不过,莫瑞斯口衔烟斗,看上去颇像是站在真桥上似的,他希望不要下雨。

除了费瑟斯顿豪的屋子,所有的灯光都熄了。时钟敲了十二下,接着十二点一刻也过去了。他可能已等候了德拉姆一个钟头。过了一会儿,楼梯响了,一个矮小文雅的身姿,他穿着大学礼服,手捧书籍跑了出来。莫瑞斯所等待的正是这一瞬间,他却不由自主地移步走开。德拉姆在他后面,走向自己的屋子。他正在错过机会。

“晚安!”他尖声喊叫,刺耳的声音使两个人都大吃一惊。

“谁?晚安,霍尔。睡觉前散散步吗?”

“我通常都这样。你不想再喝茶了吧?”

“我吗?不,现在喝茶或许太晚了些。”他不大热情地补上一句,“不过,来点儿威士忌如何?”

“你有吗?”莫瑞斯赶紧说。

“对,请进。我就住在这儿,一楼。”

“哦,这儿!”德拉姆把灯捻亮了。这会儿壁炉里的火已经快燃尽了。他叫莫瑞斯坐下,并把桌子和玻璃杯端过来。

“要多少?”

“多谢——足够了,足够了。”

“兑苏打水还是喝纯的?”他边打哈欠边问。

“兑苏打水。”莫瑞斯说。他不便久坐,因为德拉姆疲倦了,只是出于礼貌才邀他进屋的。他喝完以后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了。他在屋里吸了大量的烟,又重新来到了院子里。

万籁俱寂,一团漆黑。莫瑞斯在圣洁的草坪上来回踱步,毫无声息,心里热辣辣的。身体的其他部位一点点地睡着了,首先进入梦乡的是他的头脑——最弱的器官。他的肉体接着入睡,随后他的两只脚将他送上楼,以便逃避拂晓。心中被点燃的火永远也不会被熄灭,他身上终于有了个真实的部位。

第二天早晨,他心里渐渐宁静下来。因为前天晚上淋了雨,他患了感冒,并且睡过了头。非但没去做礼拜,还旷了两堂课。让他的生活步入正轨已经不可能了。午饭后,他换了衣服准备去踢足球,看看时间还充裕,便躺在了沙发上。结果一直睡到喝茶的时间。他并不饿,拒绝一个邀请后溜达到了大街上,去洗了一个蒸汽浴。这治好了他的感冒,结果又旷了一堂课。该到大餐厅吃饭了,他却无心跟萨宁顿的老校友们碰头。他不曾事先打招呼,擅自缺了席,并孤零零地在学生联合会吃了顿饭。他在那儿看见了里斯利,但他对里斯利很冷漠。夜幕又降临了。莫瑞斯发现自己思维非常敏捷,三个小时就能做完六个小时的功课,令自己大吃一惊。他按平时的就寝时间上了床,一觉醒来,身体健康,心情非常愉快。潜在意识深处的一种本能劝他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别再去想德拉姆以及有关德拉姆的事。

从此,他们二人偶尔见见面。德拉姆请莫瑞斯吃午饭,莫瑞斯再回请一次。他的天性中所没有的谨慎在起作用,他一向不在这方面下工夫,这次可是极其谨慎。他变得很警惕,从十月开始的这个学期,他所有的行为都可以用“斗争”一词来描述,但决不涉足危险领域。他窥探到了德拉姆的长处以及弱点。尤其重要的是,他锻炼并加强了自己的能力。

倘若被迫问自己:“这是在干什么?”他就会回答说:“德拉姆是我所感兴趣的。”然而他没有问过自己,仅仅是闭着嘴,关上心扉,径直往前走。光阴日复一日,连同种种矛盾,消逝到深渊中。他知道自己有所进展,其余的全都无所谓。倘若他很用功,跟同学相处得很好,那都是连带反应而已,他根本不放在心上。向上爬,朝着山腰伸出手去,直到某人的手抓住它。他就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生下来的。他忘掉了第一个夜晚自己那种病态的兴奋,以及更奇妙的康复。那是他在告别过去。他的心境与温存、感情完全无关,想到德拉姆的时候,他是冷静的。他深信德拉姆并不讨厌他,对他来说,这就足够了。一步一个脚印,他甚至没有抱什么希望。因为希望会使他分神,而他不得不关照的事太多了。

下一个学期[22]伊始,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变得亲密了。

“霍尔,在假期里,我差点儿给你写信。”德拉姆一看见莫瑞斯就说。

“是吗?”

“然而写起来就冗长得要命。日子过得糟糕透顶。”

他的语气并不很严肃。于是莫瑞斯说:“有什么不对?吃圣诞节布丁,肚子出毛病了吗?”

不一会儿,他就听出了布丁可以用作寓言,德拉姆家里发生了一起激烈的争吵。

“我不晓得你会怎么说——倘若你不觉得厌烦的话,我倒是想听听你对此事的看法。”

“一点儿也不觉得厌烦。”莫瑞斯说。

“关于宗教问题,我们吵得不可开交。”

这时候,查普曼的到来打搅了他们。

“对不起,我们正在谈话。”莫瑞斯对他说。

查普曼走了。

“你不必那么做,什么时候都可以听我这番无稽之谈。”德拉姆提出异议,然而他更认真地继续谈着。

“霍尔,我不愿意用自己的信仰——或者不如说是缺乏信仰——的问题来烦扰你。但是为了把情况解释明白,我必须告诉你,我是个异端分子,我不是个基督教徒。”

按照莫瑞斯的观点,异端就是邪恶的。上学期在学院所举行的一次讨论会上,他曾发表这样一种见解:倘若一个人对基督教有疑问,也应该有守口如瓶的雅量。然而他对德拉姆只说了句“信仰是个很麻烦的问题,范围太大了”。

“我知道——不是关于信仰的问题,把它撇在一边吧。”他注视了一会儿炉火。“而是我母亲对此事怎样看的问题。半年前——夏天的时候——我就告诉她了,她并未介意。她照例说了些愚蠢的笑话,仅此而已,事情就过去了。我感到欣慰,因为这是我多年的心事。小时候我发现了对我来说有些事比基督教更有益处,从此再也没信过神。当我结识了里斯利以及他那伙人之后,就很想全部说出来。你知道他们把坦诚看得多么重要,这确实是他们的主要着眼点。于是我就向母亲和盘托出。她说:‘啊,是吗?你到了我这岁数,会稍微变得聪明一些吧。’这是我所能想象的最温和的反应了,我欢欢喜喜地离开了家。可是在这次的假期中,这一切又成了问题。”

“为什么?”

“为什么?由于过圣诞节的缘故。我不愿意领圣餐,基督教徒每年应该领三次圣餐——”

“啊,我知道,圣餐。”

“过圣诞节的时候,这就成问题了。我说我绝不去,母亲一反常态,用甜言蜜语哄我,要求我领这一次圣餐,好让她高兴。接着她就生起气来,说我会损坏我本人以及她的名誉。我们是本地的乡绅,周围净是没受过教育的人们。然而我所不能忍受的是母亲的最后一句话。母亲说我是邪恶的。如果她这话是半年前说的,我可以接受她的看法,现在不行!为了让我做没有信仰的事,眼下竟用上邪恶啦、善良啦这样一些分量很重的词。我告诉她,我有我个人的圣餐仪式。‘倘若我像您和咱们家的女孩子们参加你们的圣餐仪式那样去参加我的圣餐仪式的话,我的神祇们会杀掉我的!’这话恐怕说得太重了。”

莫瑞斯没怎么听懂他的意思,就问道:“那么,你去了吧?”

“去哪儿?”

“教堂呀。”

德拉姆跳了起来,满脸厌恶的神色。接着他咬咬嘴唇,面泛微笑。

“没有,霍尔,我没去教堂。我认为这是不言而喻的事。”

“对不起——我请求你坐下来。我无意触犯你,我的脑筋太迟钝了。”

德拉姆挨着莫瑞斯的椅子蹲在地毯上。过了一会儿,他问:“你跟查普曼认识很长时间了吗?”

“从公学到现在五年了。”

“噢。”他好像在沉思。“给我一支香烟,替我送到嘴里,多谢。”莫瑞斯以为有关信仰的话已结束了,然而喷出一口烟后,他又说下去。“听我说——你告诉过我,你有母亲和两个妹妹,刚好和我的情形一样。在那场争吵中,我一直想知道,要是你会怎么办事?”

“你母亲肯定和我母亲不同。”

“你母亲是怎样一个人?”

“她对任何事情都不大吵大闹。”

“因为你从来还没做过让她不赞成的事,我料想,今后你也永远不会的。”

“哦,不是这样。我母亲不愿意把自己弄得疲惫不堪。”

“简直说不准。霍尔,尤其是女人。我对母亲感到厌恶。这就是我真正的烦恼,想得到你的帮助。”

“她会回心转意的。”

“千真万确,亲爱的老弟。可是我呢?过去我想必是假装爱她而已。这次的争吵使我的谎言粉碎了。我的确以为自己已经不再编造谎言了。我讨厌她的性格,她令我反感。喏,我把世界上其他任何人都不知道的事告诉你了。”

莫瑞斯攥起拳头,轻轻地敲着德拉姆的头。“运气不好。”他低声说。

“对我说说你们一家人的生活。”

“没什么好说的,我们只是这样相处下去。”

“你们这些幸运儿。”

“哦,我不知道,德拉姆,你是在开玩笑呢,还是假期实在过得糟透了呢?”

“简直是活地狱,悲惨的境遇,人间地狱。”

莫瑞斯打开拳头,抓住德拉姆的一绺头发,又攥紧拳头。

“哇,好疼!”德拉姆快活地叫起来。

“关于圣餐仪式,你的妹妹们怎么说?”

“有个妹妹跟一位牧师结婚了——别,好疼。”

“简直是活地狱,啊?”

“霍尔,我再也没想到你是一个愚蠢的——”他抓住了莫瑞斯的手。“另一个跟乡绅阿尔赤鲍尔德·伦敦订了婚——嗷!哎哟!放手,我走啦。”他倒在莫瑞斯的双膝之间了。

“喏,你说要走,为什么不走呢?”

“因为我不能走哇。”

莫瑞斯这是头一回胆敢跟德拉姆闹着玩儿。当他拿壁炉前的小地毯把德拉姆裹起来,并将字纸篓扣在他头上时,宗教和亲属就消失了踪影。费瑟斯顿豪听到喧闹声,跑上楼,解救了德拉姆。从此,他们二人一连打闹了好多天。德拉姆变得跟莫瑞斯一样滑稽可笑。他们不论在什么地方相遇——他们在任何地方都相遇——就半真半假地互相殴打,把朋友们也卷进去。德拉姆终于感到厌烦了。他的体质较弱,间或受了伤,屋中的几把椅子也给弄坏了。莫瑞斯立即觉察出德拉姆的心情起了变化。他不再像小马驹那样跟德拉姆欢闹了,然而,通过欢闹。他们学会了直率地表露感情。如今他们两个人互相挽着臂,或者搂着脖子走路。当他们坐下来的时候,姿势几乎一成不变——莫瑞斯坐在椅子上,德拉姆坐在他脚下,倚着他的膝。在朋友们当中,这不曾引起人们的注意。莫瑞斯总是抚摩德拉姆的头发。

他们还向其他领域扩展。在四旬斋[23]这个学期,莫瑞斯标榜自己是个神学家,这并不完全是无稽之谈。他相信自己是有信仰的,当他所习以为常的任何东西受到指责时,他就会感到真正的痛苦。在中产阶级的人们中间,这种痛苦戴着信仰的假面具。这不是信仰,其实是惰性。它不曾给予莫瑞斯支持,也没能帮助他扩大视野。遇到反击之前,它甚至不存在,一遇到反击,它就像不起作用的神经一样作痛。他们家每人都有这样一根神经,并把它看作神圣的。尽管对他们来说,《圣经》、祈祷书、圣餐、基督教伦理以及其他任何超乎世俗的东西都是没有生命的。其中任何一样东西遭到攻击后,他们就惊叫道:“人们怎么能这样?”于是就在保卫协会的文件上签名。莫瑞斯的父亲去世的时候快要成为教会与社会的中坚了。倘若处在同样的状况下,莫瑞斯的思想也会僵化的。

然而,他并没有处在同样的状况下。他有一种想要令德拉姆钦佩的无比强烈的愿望。他想向这位朋友显示,除了蛮劲十足,他还有别的。他父亲说话谨慎,他却喋喋不休。“你认为我什么也不想,然而我可以告诉你,不是这么回事。”德拉姆经常不回答。莫瑞斯就心惊胆战,以为会失掉这个朋友。他曾听人家说:“只要你一天能让德拉姆开心,他就对你好,否则他就把你甩了。”他生怕由于炫耀自己的正统宗教观点,会发生本来试图避免的事。然而他怎么也抑制不住,引起德拉姆瞩目的渴望越来越强烈,于是他口若悬河地说个没完。

一天,德拉姆说:“霍尔,你为什么这样?”

“对我来说,宗教信仰是至关紧要的事。”莫瑞斯虚张声势。“由于我说得极少,你就认为我无动于衷。我把它看得非常重要。”

“那么,会餐后到我屋里来喝咖啡吧。”

他们二人正往大餐厅里走。德拉姆领着奖学金,所以必须做饭前感恩祷告,他的祈祷含有玩世不恭的腔调。吃饭时他们相互望着。他们坐在不同的桌前,然而莫瑞斯巧妙地把椅子挪了挪,以便能看见他的朋友。把面包当作小球来抛掷的阶段早已成为过去。这个傍晚,德拉姆脸上的神色严肃,没跟周围的人们交谈。莫瑞斯知道他有心事,猜测着他究竟在想些什么。

“你想要什么,你就会得到什么。”德拉姆一边说一边关严外边那扇门,以表示“谢绝会见”。

莫瑞斯浑身发冷,满脸涨得通红。接着,莫瑞斯又听见德拉姆的声音了。他在对莫瑞斯关于三位一体[24]的看法进行抨击。莫瑞斯原来以为自己是重视三位一体教义的。然而面对着这片恐怖的火焰,那好像无关紧要了。他仰面朝天地倒在一把扶手椅上,一点儿力气都没有了,额头和双手淌着汗。德拉姆踱来踱去,准备着咖啡,嘴里说:“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这样,但你是自找的。你总不能指望我无限期地把话憋在心里,我非得不时地发泄一通不可。”

“说下去吧。”莫瑞斯清了清嗓子说。

“其实我本来什么也不想说,因为我一向十分尊重人们的意见,不愿意嘲笑他们。然而依我看,你好像没有任何值得尊重的意见。你那些意见统统是二手货——不,十手货。”

莫瑞斯又振作起来了,并指出德拉姆的话说得太重了。

“你的口头禅是:‘我把它看得非常重要。’”

“你凭什么臆断不是这么回事呢?”

“你确实把一些事情看得很重要,霍尔,但那显然不是三位一体教义。”

“那么,是什么呢?”

“是足球。”

这又是对莫瑞斯的当头一棒。他的手颤抖起来,竟把咖啡洒在椅子的扶手上。“你有点儿不公平。”他听见自己这么说。“你起码有气度暗示一下,我把人看得很重要嘛。”

德拉姆的脸上露出惊奇的表情,说:“反正你把三位一体看得一点儿都不重要。”

“啊,让三位一体见鬼去吧!”

德拉姆突然哈哈大笑。“就得这样,就得这样,咱们现在来谈谈我的下一个论点。”

“我不明白这有什么用,反正我的脑袋有毛病,我是说头痛。毫无疑问,我证明不了这些事,也就是说,证明不了三位上帝本体为一,一位上帝本体为三。但是,不管你怎么说,对好几百万人而言,这是至关紧要的,我们是不会放弃这个教义的。对此我们有深切的感受。上帝是善良的,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为什么非要走上岔道不可呢?”

“为什么对岔道有深切的感受呢?”

“你说什么?”

德拉姆把莫瑞斯说过的话替他重新整理了一遍。

“喏,这样就首尾一致了。”

“那么,倘若三位一体教义出了错,是不是所有的论点都站不住脚了呢?”

“我不这么认为,决不会的。”

莫瑞斯完全处于招架之势。他的头还真疼,那些汗刚擦完,就又流了出来。

“难怪我解释不清楚,因为除了足球,我把什么都看得不重要。”

德拉姆走过来,情绪很好地坐在莫瑞斯那把椅子的边上。

“留神——你把咖啡碰洒啦。”

“糟糕——是我洒的。”

莫瑞斯一面擦洒在身上的咖啡,一面打开外边那扇门,朝院子里望去。离开这院子以来,好像已过了好几年似的。他不愿意再独自跟德拉姆相处,就招呼几个同学来和他们做伴,随后照平时那样喝起咖啡来。然而他们告辞时,莫瑞斯却没有跟他们结伴而去。他又吹嘘起三位一体教义来了。“这是神秘的。”他振振有词。

“对我来说,这并不神秘。然而我尊重那些由衷地感到它神秘的人。”

莫瑞斯感到不自在,瞧着自己这双厚实棕色的手。对他来说,三位一体真是神秘的吗?除了受坚振礼的时候,关于三位一体,他哪怕动过五分钟的脑筋呢?其他同学来过之后,他冷静下来,再也不感情用事了。他扫视了自己的头脑,它看上去像他这双手,毫无疑问,很耐用,又健康,具有发展的潜力。然而,它不够高雅,从未有过神秘的感觉,对旁的很多东西也都是这样。它是厚实棕色的。

“我采取这么个态度,”他顿了一下,接着大声说,“我不相信三位一体教义,在这一点上,我让步。另一方面,那句‘这样就首尾一致了’,我说得不对,首尾并不一致。然而,不相信三位一体教义,并不意味着我不是个基督教徒。”

“你相信什么?”德拉姆逼问道。

“基——基督教的本质。”

“诸如……”

莫瑞斯低声说:“耶稣赎罪。”他从未在教会之外的地方这么说过,于是激动得热血沸腾。但是,正如他不相信三位一体教义,他也并不相信耶稣赎罪。他知道德拉姆会看破这一点。耶稣赎罪是一张将牌,然而这一局打的是无将牌,他的朋友用一张非将牌就能把它吃掉。

当时德拉姆只说了句:“但丁[25]曾相信三位一体教义。”他从书架上找到了《天国》的最后部分。他把有关三道彩虹交叉处浮现出一张人脸的那几行读给莫瑞斯听。诗使莫瑞斯感到厌烦,但是快要读完的时候,他大声问:“是谁的脸?”

“神的,这不是很明显的事吗?”

“然而那诗不是假托幻梦来写的吗?”

霍尔这家伙头脑糊涂,德拉姆并不想弄懂他这句话的含义。他更无从知晓莫瑞斯正在想着自己在公学时期曾做过的那场梦的事,以及告诉他“这是你的朋友”的那个声音。

“但丁没说过那是梦,他宁愿把它说成是醒悟。”

“那么你认为浮想联翩是天经地义的?”

“信仰一向是天经地义的,”德拉姆边回答边把那本书放回去,“它是天经地义的,又是一贯正确的。每一个人都在心灵的某处有着某种信仰,他可以为之献出生命。不过,这会不会是你的父母和监护教给你的呢?倘若有信仰的话,是否应该成为你本人的肉身与灵魂的一部分呢?你得向我证实你是有信仰的。别再现趸现卖‘耶稣赎罪’或‘三位一体’了。”

“我已经放弃三位一体了。”

“还有耶稣赎罪呢。”

“你太苛刻了,”莫瑞斯说,“我一向知道自己的脑筋迟钝,从来就是如此。里斯利那帮人对你更合适,你最好跟他们谈。”

德拉姆面泛尴尬的神色。他终于感到窘困,无言以对了,于是听任莫瑞斯萎靡不振地溜走。第二天,他们照平素那样见了面。他们二人昨天并没有拌嘴,只是面前猛地出现了个陡坡。攀上坡顶后,他们走得更快了。他们又讨论起神学来,莫瑞斯为耶稣赎罪进行辩护。他败在德拉姆手下。他认识到自己对基督的存在以及基督的善良产生不了真实的感觉。倘若果真有基督这么个人,他实在感到抱歉。他对基督教的厌恶与日俱增,越来越深。不出十天,他就决定不再领圣餐了。三个星期之内,凡是他敢于溜号儿的礼拜仪式,他一概不参加了。他的变化快得让德拉姆感到困惑。他们两个人都有困惑之感。莫瑞斯尽管败下阵来,放弃了他所有的见解,却尝到一种奇妙的陶醉感。他认为自己实际上是赢了,正持续着上学期打响的战斗。

如今德拉姆已经不再对他感到厌烦了。德拉姆已经离不开他了,任何时候都能发现德拉姆在莫瑞斯屋里蜷做一团,不停地想跟他争辩。这太不像德拉姆的为人了。德拉姆一向是矜持的,不是个辩论家。他反驳莫瑞斯的见解的借口是:“那是无稽之谈,霍尔。这里的其他任何人都具有作为绅士的信仰。”这是完全真实的?在他这种新姿态和他对传统信仰发动的攻击的后面,没有其他的什么了吗?莫瑞斯觉得其中有点儿什么。表面上他退却了,却认为自己失掉信仰这个棋子还是很合算的,因为为了得到它,德拉姆袒露了心迹。

这个学期即将结束的时候,他们接触到一个更敏感的问题。他们两个人正在上学监的翻译课,有个学生小声把希腊文口译成英文。康沃利斯先生却用低沉平稳的声调说:“省略。这一段涉及希腊人那难以启齿的罪恶[26]。”德拉姆事后说,此人虚伪,应予开除教职。

莫瑞斯笑了。

“我认为这正是纯粹的学术研究的核心问题。希腊人,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希腊人都有那样一种倾向。把它省略了,就等于省略了雅典社会的主流。”

“是这样的吗?”

“你读过《会饮篇》[27]吗?”

莫瑞斯没读过。他不曾补充说,自己倒是探索过马提雅尔。

“书里面都是这方面内容——当然不宜给孩子看,可你应该读。这次的假期里就读吧。”

当时没再说下去,然而从此他有权谈另一个问题了,而那个话题是他跟任何人之间都从未涉及过的。他不曾想过竟能谈这种事。当德拉姆在阳光照耀下的院子里谈及此事时,他接触到了一股自由的气息。

莫瑞斯回家后,总是念叨德拉姆,直到全家人都把他有个朋友的事铭刻在心中。艾达想象着他或许是一位德拉姆小姐的哥哥,不过,她记得那位小姐是独生女。霍尔太太则把德拉姆和一位姓坎伯兰[28]的大学教师混淆起来了。莫瑞斯深受伤害。受伤害的强烈感情激起了另一种感情。心灵深处,他对家中的女眷感到不快。迄今他和她们的关系虽然平凡却是稳定的。但是无论谁竟然把对他来说比全世界还重要的友人的姓名搞错,在他看来简直是不可饶恕的。一切东西的主要内容都被家庭生活抽掉了。

他的无神论也遭到同样的下场。任何人都没像他所料想的那样把他的话当真。凭借年轻人的任性,他将母亲拉到一边,说他今后也尊重母亲和妹妹们的宗教偏见,然而他本人的良心再也不容许他进教堂了。她说,这真是天大的不幸。

“最亲爱的妈妈,我知道这会让您心烦意乱。我天生就是这样一个人,您说服不了我。”

“你那可怜的爸爸一向是进教堂的。”

“我不是我爸爸。”

“莫瑞,莫瑞,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

“喏,哥哥确实不是爸爸,”吉蒂照例出言不逊,“一点儿不假。妈妈,您过来吧。”

“吉蒂,亲爱的,你呀,”霍尔太太大声说。她感到应该对儿子的言论表示不以为然,却又不愿意跟他摊牌。“我们在谈一个深奥的问题。而且你也完全错了,因为莫瑞斯简直就像是他爸爸,巴里大夫这么说过。”

“喏,巴里大夫本人也不进教堂呀。”莫瑞斯说。这一家人说话一向是东拉西扯,他也受了影响。

“他是一位无比聪明的绅士。”霍尔太太斩钉截铁地说,“巴里太太也一样。”

母亲的口误使艾达和吉蒂笑得前仰后合。一想到巴里太太居然成了一位绅士,她们就笑个不停,莫瑞斯的无神论被抛到脑后了。在星期日,复活节这一天,他没有领圣餐。他原以为会像德拉姆那样会引起一番争吵,然而任何人都没有理会,因为在郊外,人们对基督教已经不再重视了。这令他反感透了,他用新的眼光看待社会。世人道貌岸然,看上去能体贴旁人的感情,难道骨子里竟对什么都漠不关心吗?

他经常给德拉姆写信——一封封长信,试图细腻地表达感情的阴翳。德拉姆把这看得无足轻重,而且坦诚相告。德拉姆的回信也一样冗长。莫瑞斯总是随身携带着它们,每次换衣服就把它们移到另一件衣服的兜里。睡觉时,甚至用别针别在睡衣上。半夜里醒来,他抚摸它们,留心观察着在街灯映照下的天花板上的投影,并想起自己还是个小男孩时,曾经多么害怕过。

还发生了一件关于格拉迪斯·奥尔科特小姐的事情。

奥尔科特小姐是他们家不常来往的客人中的一个。在一家水疗旅馆里,她曾对霍尔太太和艾达照顾得无微不至,因此应邀而来。她是个妩媚的姑娘,至少女人们都这么说。男客们则对这家的儿子说,他是个幸运儿。他笑了,他们笑了。起初,莫瑞斯没把她看在眼里,自此对她献起殷勤来了。

莫瑞斯本人没有意识到,他已成为一个英俊的青年。大量的体育锻炼使得他不再那么笨手笨脚了。身体很重,但动作敏捷,面部好像也随着变得线条优美。霍尔太太把这归功于他嘴唇上面那一簇小胡子。“莫瑞斯的小胡子可以造就他。”她这句评语比她所意识到的要深刻。那一小道黑线确实使他脸上的表情富于魅力,从而他微笑的时候牙齿就很显眼了。莫瑞斯还很会穿衣服,在德拉姆的劝告下,即使在星期天他也一直穿法兰绒长裤。

他朝着奥尔科特小姐微笑——好像应该这么做,她以笑脸相迎。他用体力为她效劳,让她坐在他那辆簇新的摩托车挎斗里,带她出去兜风。他伸开四肢,躺在她脚下。他发现她抽烟,就说服她跟他一起留在饭厅里。只剩他们两个人后,他要她凝视他的眼睛。蓝色水雾颤动着,一缕一缕的,融化成一堵堵墙壁,莫瑞斯也随着浮想联翩。新鲜空气从一扇打开的窗户飘进来,一切突然都消失了。他看出她是满意的。他的母亲、妹妹们以及仆人们,也被激起极大的好奇心。他打定主意继续做下去。

紧接着就失败了。莫瑞斯恭维她说,她的一头秀发非常好等等。她试图制止他,然而他不敏感,不知道自己惹恼了她。他在书中读到过,女孩总是假装制止那些向她们说奉承话的男人。他缠住她。最后一天,她托辞不肯坐进他那辆摩托车的挎斗,于是他扮演了盛气凌人的大男子汉角色。奥尔科特小姐是来做客的,只好跟着他去兜风。他把她带到他认为富于浪漫色彩的风景区,用双手攥住她那两只小小的手。

奥尔科特小姐并不反对自己的手被攥住。别的男人也这么做过,只要莫瑞斯懂得该怎样做,她是不会感到不满的。但是她觉得有些不正常,他的触摸使她反感,那种感觉像是来自于尸体的。她跳起来喊道:“霍尔先生,别这么愚蠢。我的意思是说,别这么傻。我不是为了让你做出更傻的事才这么说的。”

“奥尔科特小姐——格拉迪斯——我宁肯死掉,也不愿意得罪你——”小伙子低声吼叫,他打算继续跟她周旋。

“我得乘火车回去。”她边抽泣边说,“我非坐火车不可,请原谅。”她比他先到了家,撒了个适当的小谎,头痛啦,眼睛里进了沙子啦。然而他的家人觉察到出了什么问题。

除了这段插曲,假期过得挺愉快。莫瑞斯读了些书,与其说是在导师的指教下,不如说是接受了德拉姆的建议。他确信自己已长大成人,为了证实这一点,他做了一两件事。他鼓动母亲将多年来使全家人的户外活动陷于瘫痪状态的豪厄尔夫妇解雇,并把马车换成小轿车。每一个人都心悦诚服,包括豪厄尔夫妇。他还拜访了父亲的一位老搭档。莫瑞斯从父亲那里继承了点儿从事商业的才能以及一笔钱。于是莫瑞斯决定从剑桥毕业后,就作为一名不持有股东资格的社员进入希尔与霍尔证券交易公司。他将迈入英国为他准备的、非常适合他的领域。

上学期莫瑞斯曾在精神方面达到非同凡响的水平,然而假期又把他拖回到公学学生的程度。他没那么机敏了,重新按照他认为人们所期待的那样来行动——对于未被赋予想象力的人而言,这是危险的。他的精神并未处于完全的阴暗中,云影经常从上面掠过。奥尔科特小姐的事已成为过去,把他引到她身边的那种虚伪仍然存在。他的家族是发生这件事的主要缘由。这一次,他不得不认识到她们比他强大,对他有难以估量的影响力。跟她们相处三周,他的思路没有了条理,感情变得脆弱。看上去每一件事都取得了胜利,从整体来看却一败涂地。他回到学校时,不论考虑问题还是谈吐都跟他的母亲或艾达如出一辙。

德拉姆返校之前,莫瑞斯不曾意识到自己退化了。德拉姆因身体不好,迟几天才回来。当他那张比平时更显苍白的脸出现在门口朝屋里看时。一阵绝望袭上莫瑞斯的心头。他试图想起他们二人上学期曾伫立过的地方,为了继续开展战斗找线索。他感到自己已经懒惰了,害怕采取行动。他的精神世界的最坏的部分浮到表面上来了,怂恿他宁可得到慰藉,也不愿意寻求快乐。

“喂,老兄!”他局促不安地说。

德拉姆一声不响地溜进来了。

“你怎么啦?”

“没怎么。”莫瑞斯说罢,明白了自己业已失掉线索。在上学期,他是了解德拉姆为什么默默地走进来的。

“先坐下来吧。”

德拉姆找了个莫瑞斯伸手够不着的角落,在地板上坐下来。已经到了黄昏时分,五月这个学期的声音,剑桥景色里的花香,从窗户飘进来对莫瑞斯说:“你不配做我们当中的一员。”他知道自己的身体已死掉四分之三,在剑桥是个异邦人,是步入雅典的一个乡下人。他没有资格跟这样一个友人待在一起。

“喂,德拉姆……”

德拉姆凑近了他。莫瑞斯伸出一只手,感觉出德拉姆将头靠在他的胳膊上。他忘记自己想说什么来着。声音和花香悄声说:“你是我们当中的一个,我们朝气蓬勃。”他无比温柔地抚摩德拉姆的头发,犹如爱抚德拉姆的头脑一般,将自己的手指插到德拉姆的头发之间。

“喂,德拉姆,你一直都好吗?”

“你呢?”

“不好。”

“你在信里说你很好。”

“一点儿都不好。”

他的嗓音流露出的真情使他浑身发颤。“假期过得糟透了,而我自己居然没察觉。”莫瑞斯想知道自己究竟能领悟多少呢。他确信雾又会降下来,于是闷闷不乐地叹了口气,将德拉姆的脑袋拉到他的膝头,就好像那是个法宝,可以使他明智地活下去似的。德拉姆的头一动不动地待在那儿。莫瑞斯发现了表达柔情的一种新方式——不断地从德拉姆的鬓角抚摸到喉咙。接着,他将双手挪开,耷拉在身体两侧,坐在那儿叹气。

“霍尔。”

莫瑞斯将视线移向德拉姆的脸。

“你有什么心事吗?”

莫瑞斯又爱抚一番,随后缩回手。看起来他肯定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跟那个姑娘有什么关系吗?”

“没有。”

“你在信上说过你喜欢她。”

“我没喜欢过她——现在也不喜欢。”

他爆发出几声更深的叹息。它们在他的喉咙里咯咯作响,变成呻吟声。他把头往后仰,忘记德拉姆的头压在他的膝上,忘记了德拉姆在留心观察着他那混乱的苦恼。他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嘴边满是皱纹,眼角出现了鱼尾纹。人是在得不到老天保佑的情况下,为了感受痛苦和孤独而被创造的,除此以外他什么也不理解。

这时德拉姆伸过手来,爱抚他的头发。他们二人相互搂抱在一起。不一会儿,他们就胸挨着胸躺在那儿了,彼此把头靠在对方的肩上。然而,他们二人刚把脸蛋儿贴在一块儿,有人在院子里喊了声“霍尔”,他就答应了。只要有人喊他,他一向马上就答应。两个人都剧烈地动弹了一下,德拉姆一个箭步蹿到壁炉架跟前,用胳膊托着头。一帮蠢材乱哄哄地冲上楼梯。他们提出喝茶的要求,莫瑞斯指了指茶具在哪儿,接着就被拖进他们的谈话,几乎没理会到朋友的告辞。他告诉自己,他跟德拉姆之间谈的是一些普普通通的话,只不过是太带伤感情绪了。他做好思想准备,下次跟德拉姆见面时,要装出一副毫不在意、快快活活的样子。

他们很快就相遇了。会餐后,莫瑞斯和五六个人结伴向剧场走去。德拉姆将他叫住了。

“我知道你在假期里读过《会饮篇》。”他低声说。

莫瑞斯感到不安。

“那么,你就该明白了——用不着我再说什么。”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德拉姆已经迫不及待,尽管周围有那么多人,他那双蓝眼睛热情到极点,对莫瑞斯耳语道:“我爱你。”

莫瑞斯感到愤慨,毛骨悚然。他那郊区居民的狭隘灵魂深深地受到震惊,大声说:“哦,别胡说!”他无法抑制自己的言行。“德拉姆,你是个英国人,我也是。不要说荒谬的话。你并没有伤害我的感情,因为我晓得你是言不由衷。然而,你要知道,这是惟一绝对被禁忌的话题。它是列在大学要览里的最严重的犯罪行为。你千万不要再说了。德拉姆!这确实是一种可鄙的非分之想……”

但是他的朋友已经走了,一句话也没说就走掉了。德拉姆飞也似的跑过院子,穿过春天的喧哗,传来了他那间屋的外门“砰”地关上的响声。

像莫瑞斯这样本性迟钝的人,看上去感觉不灵敏,因为任何事物他都需要花费时间去感受。这样的性子有一种本能,装作好事坏事均未发生的样子,以抗拒侵犯者。一旦被攫住,会有剧烈的感觉,恋爱使这种性子迸发出的激情格外强烈。假以时日,它有能力进入忘我的境界,并传授旁人这样的特性。假以时日,它能堕入地狱的无底深渊。就这样,莫瑞斯的苦恼是从些微的懊悔开始的。失眠的夜晚与孤寂的白昼必然加剧这种苦恼,以致使他陷入狂乱状态,不断受折磨。这种苦恼侵入内心深处,最后触及肉身与灵魂的根源——也就是他曾在昏睡中训练自己予以埋没的那个“我”。终于有所领悟,力量倍增,成长为超人。一个个新世界在他的内部瓦解了,废墟堆积如山,他这才发现自己所失掉的是什么样的狂喜,是什么样的心灵交流。

这之后,他们足足有两天没交谈,德拉姆希望越长越好。如今他们所交往的大多是共同的朋友,所以两个人相会是在所难免的。德拉姆了解这一点,就给莫瑞斯写了封冷冰冰的短笺,提出倘若他们的举止让人觉得什么事都不曾发生,对大家都有好处。他补充道:“假若你不向任何人谈起我那恶劣的病态言行,我将感激不尽。我确信你会以听到我的自白时的那种明智态度这么做的。”莫瑞斯没有写回信。起初他把这封短笺与假期中收到的那一摞信放在一起,随后将它们一古脑儿烧掉了。

莫瑞斯以为这是苦恼的顶点,然而现世的任何一种真正的苦难才刚刚开始。他们仍得见面。第二天下午打网球的时候,他们发现二人均被列在参加比赛的四个人当中,于是痛苦得难以忍受。莫瑞斯几乎站不住,也不能看了。当他接德拉姆的大力发球时,震得胳膊发麻。后来他们被安排成球场上的搭档。有一次他们的身体相撞了,德拉姆退缩了一下,然而成功地照老样子笑了笑。

此外,德拉姆被认为为了方便起见,应该坐在莫瑞斯那辆摩托车的挎斗里返回学院。德拉姆二话不说就坐进去了。莫瑞斯已经两宿没睡觉了,头昏眼花地驾驶摩托车,转入小巷,用全速急驰而去。前方有一辆满载妇女的四轮运货马车。他径直朝她们猛冲,她们尖声喊叫。他来个急刹车,及时避免了一场惨祸。德拉姆一言未发。正如他在短笺中所表示的,而今他只有当着旁人的面才跟莫瑞斯说话,其他一切交往都得结束。

那天晚上莫瑞斯像往常一样上了床。然而他的头刚一挨枕头,就泪如泉涌。他感到震惊,一个男人在哭!费瑟斯顿豪可能会听见。他用被单抑制着哭泣,并且又踢又跳。他把脑袋往墙上撞,陶器被震碎了。不知是什么人,沿着楼梯走了上来。他立即安静下来,脚步声消失后,也没再出声音。他点燃一支蜡烛,惊讶地看着自己那件撕破了的睡衣和发颤的四肢。他继续哭下去,因为抑制不住。但是倾向于自杀的那一瞬间已经过去了,他把床重新铺了铺,躺下来。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工友正在清理杯盘的碎片。莫瑞斯觉得太奇怪了,连工友都受了牵连。他想知道这位工友是否觉察到了什么,随后又入睡了。第二次醒来,发现地板上有几封信。一封是他的外祖父——格雷斯老先生写来的,谈及当他成年之际举办宴会一事。另一封是学监的妻子邀请他共进午餐(“德拉姆先生也来,所以你用不着害臊。”)。还有一封信是艾达写的,提到了格拉迪斯·奥尔科特小姐。接着,他又进入了梦乡。

并不是人人都会发疯。但是就莫瑞斯而言,疯狂的霹雳将乌云驱散了。他以为风暴是三天之内酝酿成的,其实已经酝酿了六年之久。它是在任何肉眼都无法看穿的生命的晦暗中孕育出来的,环境使它膨胀。它爆裂了,他却没有死掉。四周充满了白昼的灿烂光辉,他站在朝青春期投下阴影的山脉上,他明白了。

这一天,绝大部分时间他都睁大眼睛坐着,仿佛在俯瞰自己撇下的那个幽谷。如今一切都洞若观火。原来他是在虚伪中生活过来的。他称之为“靠虚伪喂大的”。然而虚伪是少年时代的天然养料,他曾狼吞虎咽过。他首先打定主意今后要谨小慎微。从此他将正正经经地做人,并非因为这样一来会对什么人有好处,而是为了能光明正大地行事。再也不要那么欺骗自己了,既然惟一能够吸引他的是同性人,他就别装出一副对女性有兴趣的样子了——对他来说,这可是个考验。他爱的是男人,一向如此。他希望拥抱男性。将自己的人生跟他们的打成一片。如今已失掉那个曾经回报他那份眷爱的男子,他才肯承认这一点。

十一

出了这件事之后,莫瑞斯变成了男子汉。倘若能够对人加以评价的话,过去他不值得让任何人爱慕。他曾经是个墨守成规、心胸狭窄、背信弃义的人。他连自己都欺骗,又怎么能忠于旁人呢?现在他具有能够赠送人们的最有价值的礼品了。少年期一直流淌在身子里的理想主义与肉欲终于结合了,并孕育出爱情这个果实。或许任何人都不想得到这样的爱情,但是他不会为此感到羞愧,因为那就是“他本人”。并不单是肉体或灵魂,更不是肉体与灵魂合二为一,却是“他本人”对二者起着作用。他依然苦恼着,胜利的感觉却来自其他方面。痛苦将世间的审判所触及不到的适当场所指给他看,他可以隐遁在那里。

尚有许许多多应该学习的事物,过了好几年他才探索自己内部那一个个深渊——它们真够可怕的。然而他发现了办法,再也不去看沙地上的示意图了。他觉醒得太迟,来不及获得幸福了,但还来得及增强自己的实力。他能感受到禁欲的喜悦,犹如一个失去了家园、却武装到牙齿的战士。

随着这个学期的进展,他决定跟德拉姆谈一次话。他最近才看出语言的价值,予以高度评价。既然语言可能会把一切事情都安排好,他为什么还要自讨苦吃,也让朋友吃苦头呢?他听见自己在说:“我真的爱你,正如你爱我一样。”并听见德拉姆回答:“是吗?那么我就饶了你。”以年轻人的激情,这样的交谈似乎是可能的。不过,不知怎的,他不认为它会使自己找到快乐。他尝试了几次,由于他本人缺乏自信,又由于德拉姆过于腼腆,都失败了。他到德拉姆的房间去一看,要么就是外面那扇门关得严严的,表示谢绝会客,要么就是屋里有旁人。倘若他进去的话,其他客人告辞时,德拉姆也会跟他们结伴而去。他请德拉姆吃饭——德拉姆总找个借口谢绝。他提出再让德拉姆搭他的摩托车去打网球,德拉姆必然婉辞。即使他们二人在院子里相遇,德拉姆也会假装忘了东西,从他身旁一溜烟儿跑得没影儿了。他们的朋友们竟然没发觉这个变化,使莫瑞斯感到吃惊。其实,本科生没有几个观察力敏锐的。他们自顾不暇,自己内部的东西就够他们发现的了。倒是有一位学监谈到,德拉姆不再向那个名叫霍尔的人献殷勤了。

德拉姆和莫瑞斯同是一个讨论会的会员。在一次集会之后,莫瑞斯找到了机会。德拉姆以参加荣誉学位考试为理由,申请退出该会。在这之前,他要求会员们在他的房间里举行一次集会,以便报答大家的深情厚谊。德拉姆行事为人一向是这样的:他不愿意欠任何人的情。莫瑞斯前往,耐心地坐在那儿度过一个单调沉闷的傍晚。当包括主人在内的每一个人涌到室外去呼吸新鲜空气时,他留了下来,回想着自己初次造访这间屋子的往事,猜测着究竟有没有旧梦重温的可能。

德拉姆进来了,他没有马上发觉待在那儿的是谁。他完全无视莫瑞斯,着手收拾房间。

“你太苛刻了,”莫瑞斯莽撞地说,“你不知道头脑不灵敏是什么滋味,所以才会如此苛刻地对待我。”

德拉姆好像拒绝听到一般摇了摇头。他面带病容,促使莫瑞斯疯狂地渴望紧紧抓住他。

“别总是躲避我,哪怕给我一次机会也好嘛——我只是想讨论一下。”

“咱们已经讨论了一个晚上。”

“我指的是《会饮篇》,就像古代希腊人那样。”

“喂,霍尔,别那么傻头傻脑的——你应该知道,跟你单独在一起,使我感到痛苦。不,请不要揭旧伤疤吧。事情已经过去了,过去了。”他走进邻室,开始脱衣服。“请原谅我待你简慢。然而我确实不行了——这三个星期以来,我的神经完全乱了套。”

“我也一样!”莫瑞斯叫喊。

“小可怜虫!”

“德拉姆,眼下我在地狱里呢。”

“哦,你会挣脱出来的。那只不过是厌烦的地狱而已。你从来没做过任何丢人的事,所以你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地狱。”

莫瑞斯发出了痛苦的喊声:“绝对不会弄错的。”正要把自己和莫瑞斯之间的那扇门关上的德拉姆说:“好的。倘若你愿意的话,我就跟你讨论一番。究竟是怎么回事?你好像要为什么事道歉似的。为什么?看你的举止,仿佛我被你惹恼了一般。你做了什么坏事呢?你自始至终是绝对正派的。”

莫瑞斯怎么抗议也没有用。

“你是那样正派,以致我对你那普通的友谊产生了误会。你对我那么好,尤其是我上楼来的那个下午——我竟然认为它是另外一种东西。我非常抱歉,难以用语言表达。我不该越出书籍和音乐的范畴,可我遇见你的时候,却这么做了。你不屑于听到我的道歉,也不愿意让我替你做旁的什么。然而霍尔,我最真诚地向你道歉。我对你太无礼了,将毕生感到懊悔。”

德拉姆的声音有气无力,却是清脆的,脸像一把剑那样寒气逼人。莫瑞斯说了一些关于爱的话,终归徒劳。

“一切都了结啦,我想。早点儿结婚,忘掉这些吧。”

“德拉姆,我爱你。”

德拉姆发出了苦涩的笑声。

“是真的——从来就……”

“晚安,晚安。”

“我告诉你,我爱你——我是为了说这话而来的——用跟你完全一样的措词。我一向跟那些希腊人如出一辙,却蒙在鼓里。”

“你畅所欲言吧。”

莫瑞斯立即语塞了。只有没人要求他说话时,他才说得出来。

“霍尔,别出洋相。”德拉姆举起一只手来,因为莫瑞斯惊叫起来了。“你想安慰我。你是个好人,这样做正符合你的处世之道。然而,什么都是有限度的。有一两件事我不能忍受。”

“我并没有出洋相……”

“我不该这么说。因此,务必请离开我。我很感谢自己栽在你手里。绝大多数人会到学监或警察那儿去告发我。”

“哦,下地狱去吧,那是最适合你的地方。”莫瑞斯喊着冲进院子,再度听见了外面那扇门“砰”的一声关上。他狂怒地伫立在那座桥上。这个夜晚与头一次的那么相似,下着蒙蒙细雨,星星朦朦胧胧。他没有考虑到三个星期以来德拉姆所经受的与他不同的折磨,以及一个人的隐私或许会在旁人身上发生截然不同的作用。自从上次分手后他再也没有看到他的朋友,所以被激怒了。时钟敲了十二下、一下、两下,他仍在琢磨该说些什么,尽管已无话可说,语言已经枯竭。

莫瑞斯被雨淋透了,非常暴躁,在最初一抹曙光中他看见了德拉姆那个房间的窗户。他的心脏剧烈地跳动,将他震得粉碎。它喊道:“你爱着,也被爱着。”他四下里望着院子。院子喊道:“你是坚强的,他是软弱而孤独的。”莫瑞斯的意志屈服了,必须要做的事使他极度惊恐,他抓住窗棂子,纵身一跳。

“莫瑞斯……”

当他跳进屋子后,德拉姆在梦中呼唤着他的名字。心头的狂躁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他从未想象过的纯真感情。他的朋友呼唤了他,他神魂颠倒。伫立片刻,新产生的激情终于使他有所吐露,他轻轻地将手放在枕头上,回答说:“克莱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