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弃妇带娃(8)
霍青嬅给舒护培养的只有十个人。
养一个都是要银子的,这十个只有五个能打,两个小厮一个长随,一个相当于参军一个相当于师爷。
或许霍青嬅还能培养,不过,多的是希望舒护自己去做。
霍青嬅不想那么累,手头攒的银子不到五千两。
过日子还算可以,一做事就少了。
翻山,密林竟然跑出一群山贼。
乌合之众,但三五十个,打起来难免要受伤。
霍青嬅下车,山里空气真好,和贼首聊聊:“阴家、李家给你们传信?”
阴霭也下车,脾气好,从容的,像仙女下凡。至于穿的朴素,仙女、又不是那些凡人。
山野,或许眼睛也干净。
舒护也不紧张了,状元郎没穿官袍,穿的青衣,儒雅,俗话叫做斯文败类。
贼首并不知道谁传信。
霍青嬅不在意:“你们被坑了啊。”幸灾乐祸。
阴霭、丫鬟小厮都幸灾乐祸,如今舒护官身,对上民尤其贼,自然优越感。
贼首莫名其妙。
霍青嬅给他分解:“这位状元郎知道吗?天子最看重的。”
贼首不知道。
霍青嬅:“你们抢钱,我们肯定告诉天子;除非你们将人都杀了,杀了天子看重的状元郎,你说什么下场?莫非得罪过阴家,这么坑你?”
阴霭脑子好使:“状元郎被杀,阴家来剿匪立功,这套路太深。”
山贼反正是最惨,阴家要捞军功好容易。
贼首、要吓懵了。本来杀官就风险大。
状元郎可比随便一知县值钱,一群山贼、要不要再凶点?
霍青嬅这是明坑:“谁都不想落草为寇吧,你们也算英雄,不如与状元郎去干一番事业。未必功成名就,容易让人翻出黑点;但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岂不快哉?”
贼首晕了。
霍青嬅已经远去,贼让路。
状元郎给的保证:“想通了随时来找本官。”
几个小贼、不知道怎么想的,状元郎等等,俺要上车!
稀稀拉拉,来了十多个。
还养得起。
一路陆续又收三五十个,保证吃饱。
快到边县,这队伍有一百人,不知道的,就是不知道。
阴婉还没追上,因为被反坑了。
大家一块坑过阴家小姐,感情不一样。
待一群山贼进县衙,那挖好的坑,县丞要不然是自己跳。
县里传言,来了个土匪知县。
那些想耍流氓的,反而乖了;还有流氓,脑子有坑想试试知县是不是一路。
县衙,条件简陋,霍青嬅不在意。
阴霭脾气再好没有了,搞笑,谁知道会搞成什么样,这地儿,朝廷都不怎么管。
这就是边县的好处,舒护若坐得稳,就是土皇帝,天高皇帝远。
至于舒护如何知县,霍青嬅是不管了,给阴霭准备婚礼。
霍青嬅本尊还没结婚啊,已经养一儿一女、将他们嫁出去了。
所以,谁知道人生会怎样?得乐呵时且乐呵。
舒护还算有手腕,将县里上千流氓都整一块。
上千啊,这小县,总人口不过上万,是不是很可怕?
阴婉,是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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