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言 我读诗骚
依中国古典目录学的分类法,《诗经》是“经”之一,楚辞位居“集”之首,都不是普通的文学作品。不过对于我来说,这种分类法,以及其背后所代表的“经典”观念,却没有任何意义。在我的心目中,《诗经》(尤其是国风)不过是早期的流行歌曲,楚辞大半是诗人的不平之鸣,都只是些普通的文学作品而已,与今天的流行歌曲,今天诗人的不平之鸣,并无本质区别。现在大家都说它们是“经典”,我理解只是说它们确实写得好,有文学价值,仅此而已。我自己的还算喜欢它们,也就像喜欢别一些文学作品,大抵也出于同样的理由,而并非因为它们是“经典”。
当然,我的意见也并非什么新鲜的玩意儿,从前就有许多人发表过类似的看法。如南宋的朱熹就曾说过:“读《诗》且只将做今人做底诗看。”(《朱子语类》)——怪不得他做的《诗集传》能别开生面。晚明的冯梦龙也曾说:
书契以来,代有歌谣,太史所陈,并称风雅,尚矣……虽然,桑间、濮上,国风刺之,尼父录焉,以是为情真而不可废也。山歌虽俚甚矣,独非郑、卫之遗欤……抑今人想见上古之陈于太史者如彼,而近代之留于民间者如此,倘亦论世之林云尔。
(《序山歌》)
大意是《诗经》的国风就是歌谣,也就是后世的山歌,在当时风雅并称,历史久远,地位很高。里面有许多桑间、濮上之音(爱情诗歌),孔子认为它们表达了真情实感,所以把它们采录、保存了下来。现在的山歌虽然非常俚俗,但正是《诗经》郑风、卫风(爱情诗歌)的遗响,它们原本就是一脉相承的,所以应该像尊重《诗经》一样尊重山歌(反之,也应该像看待山歌一样看待《诗经》)。接着他还说,山歌有“借男女之真情,发名教之伪药”的功用。其实,如果表现“男女之真情”的国风传统能够一路传承下来,成为中国文学史的主流,则“名教之伪药”原本是申请不到“批准文号”,从而根本投不了产,入不了市的。
到了现代,鲁迅的意见也差不多,他在《门外文谈》中说:
就是周朝的什么“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罢,它是《诗经》里的头一篇,所以吓得我们只好磕头佩服,假如先前未曾有过这样的一篇诗,现在的新诗人用这意思做一首白话诗,到无论什么副刊上去投稿试试罢,我看十分之九是要被编辑者塞进字纸篓去的。“漂亮的好小姐呀,是少爷的好一对儿!”什么话呢?
鲁迅是用了调侃的口气,来把《诗经》“去神圣化”的,而且把它与白话诗作了比较,认为它甚至还不如白话诗(当然也是开玩笑)。的确,“天上飘着些微云,/地上吹着些微风。/啊!/微风吹动了我头发,/教我如何不想她?”(刘半农《教我如何不想她》)“漂亮的好小姐呀,是少爷的好一对儿!”什么话呢!哪能跟前者比呢!
正因为抱了这样一种“不恭敬”的态度,所以要我承乏来解读诗骚,我自然“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乱说一气。
我的理解之一是,文学就是文学,只有高低优劣之分,没有古今中外之别。正如“爱理恶德”(T.S.Eliot)所说:“所有的时间都是同时存在的,因而人类所有的行为、痛苦、斗争都是同时存在的。”他还补充说:“所有的女人因此只是一个女人。”如果可以继续补充的话,那么我还想说,所有的空间也都是“同地”存在的。我之看待文学,一如食客看待料理,只问是否好吃,不管来自何处。所以我用来解读诗骚的材料,也就五花八门,随物赋形,“东搭黄浦西搭海”,没有什么固定的章法。加之现在市面上流行掉书袋,古书袋,洋书袋,大家掉得不亦乐乎,也有掉得昏天黑地的,我自不妨也来凑个热闹。
西汉的董仲舒就已经说过“诗无达诂”,更何况又过了两千多年后的今天,不要说“达诂”,就连“涩诂”也是奢望。拿过一首诗来,这个说是写美女的,那个说是写俊男的;这个说写的是死人,那个说写的是活人;这个说是男人写的,那个说是女人写的;这个说是讲政治的,那个说是玩爱情的……南辕北辙,劳燕分飞,谁都有“话语权”,谁都没有“最终解释权”。这既让我生杨朱歧路之叹,也给了我“取巧”的空间。我的诠释未必合于众口,但保证至少都有“借口”。有些乍看上去不大正经的,希望先不忙着鄙视,熟悉熟悉,见怪不怪了,也许就会觉得正经起来。
我的有些今译可能就更不正经了。其实“漂亮的好小姐呀,是少爷的好一对儿”就很不正经,但以之今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却形神俱似,不愧是鲁迅的手笔,一出手即不凡。又如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倪海曙的《苏州话诗经》,也是很不正经的,年少时一读倾心,从此成了它的“粉”(fan),以它为“偶像”。这次,凡我力有所不逮,或干脆想偷懒,就拉它过来救急。唯一的遗憾是,我懂苏州话,读者却不一定懂,所以为方便读者起见,凡引用之处,若有必要,我又为它们加了一些简注。
既说“诗骚百句”,那么理想的状态,应该是诗骚各占一半,或至少篇幅差不多吧;可结果却是诗多骚少,二者简直不成比例。原因也并非就是扬诗抑骚,重“经”轻“集”,而是《诗经》说得高兴了,把篇幅都说完了,于是楚辞自然就只能少说几句了。想起来怪对不住屈宋的——但也许这样反而对他们更好,他们都是忧国忧民的仁人志士,可能耐不住我的胡言乱语。
总之,本书的写法,本人的看法,有时可能匪夷所思,奇形怪状,用沪语来说,可能有点“十三”,会让正经人看了不舒服的。好在本书本来就不是为他们写的,对他们的不舒服我用不着负责任。又好在虽然会有些不正经,却自认并无什么假正经。
而且,谁管得了那么多呢,书也罢,人也罢,大家都不过是“指间流沙”(A Handful of Dust),纷纷“行走在消逝中”罢了。
邵毅平
2007年7月30日识于沪上圆方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