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里的绅士(毛姆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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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从来不能感受查尔斯·兰姆在其诸多读者中激发的喜爱之情。我生性逆反,令我恼恨他人的欣喜若狂,滔滔不绝会让我的倾慕功能干涸(与我的意愿相拂,天晓得为什么,我无意用自己的冷漠来给邻人的热狂泼冷水)。太多评论家写查尔斯·兰姆写得枯燥乏味,我再也不能以自在之心读他。他就像那些爱心满溢者之一,似乎埋伏好了等你大祸临头,好用他们的同情来裹住你。你跌倒的时候,他们搀扶你的双臂伸得如此之快,你揉着擦破的小腿,不得不问自己,路上绊倒你的石头是否他们放在那里。我害怕魅力太多的人。他们把你吞没。最后,你成了他们施展魅惑才能与虚情假意的祭品。我也不太喜欢有些作家,魅力是他们的最大长处。这并不够。我要的是令我专注的东西,我要烤牛肉和约克郡布丁,给我面包和牛奶我就不满意。温柔伊利亚的感性令我局促。整整一个世代,卢梭情感外露大暴隐私,而在他那年月,用哽咽喉咙写作依旧时兴,不过在我看来,兰姆的情感更让人想到酒徒的轻洒一掬泪。我不得不以为,他的柔情乃是得益于节制、汞丸与黑色泻药的调剂。无疑,读兰姆同时代人关于他的文章,你发觉温柔伊利亚乃多愁善感之人的虚构。相较他们的描绘,他是个精力更充沛、脾气更暴躁、更放纵无度的家伙,他会哂笑(合乎道理)他们给他画的像。你要是某晚在本杰明·赫顿[1]家与他相遇,你会看到一位邋遢的小人物,喝得有点晕,可能很无趣,而他要是开玩笑,很可能弄巧成拙。实际上,你遇见的是查尔斯·兰姆而非温柔伊利亚。第二天早晨,要是读了他在《伦敦杂志》一篇随笔,你会觉得这是一则惬意小文。你从未想到这篇趣文有一天成了博学之人苦心孤诣的口实。你会以适当的心情读它;因为对你来说它是活生生的东西。作家常常遭遇的不幸之一,是生前所受褒扬太少,死后则又太多。评论家逼我们身着朝服读经典,如马基雅维里所写之书;相反,我们该尽量披上晨衣来读,仿佛作者与我们同一时代。

因为我读兰姆与其说是喜好不如说是随众,赫兹里特[2]我就忍着根本不读了。考虑到数不清的书急着要读,我断定自己忽略得起一位(我以为)只是表现平平的作家,因为别的作家比他优秀。而温柔伊利亚令我生厌。我读关于兰姆的文章,很少不遇到对赫兹里特的讥嘲。我知道菲茨杰拉德[3]曾有意撰写他的生平,但因为厌恶其人品而作罢。他是个卑鄙、粗野和讨厌的小人物,在兰姆、济慈、雪莱、柯勒律治和华兹华斯大放异彩的圈中,一个不足挂齿的扈从。一位才华如此稀少、性情如此招厌的作家,看来无需为他浪费时间。可是有一天,要出远门之前,我逛邦普斯找自己要带的书,偶然见到一本赫兹里特随笔选。小小一册,绿色封面,印得漂亮,价格廉宜,轻巧易握。出于好奇,想了解这位作家的真实情况,因为我读了关于他的这么多坏话,我把这本随笔放进选好的那堆书里。

注释:

[1]本杰明·赫顿(Benjamin Haydon,1786-1846),英国画家,曾为华兹华斯和济慈画像。

[2]赫兹里特(William Hazlitt,1778-1830),英国文学批评家、散文家。赫兹里特是英国散文大师之一,文字流畅多彩。

[3]菲茨杰拉德(Edward Fitzgerald,1809-1883),英国诗人、学者。以“翻译”古波斯诗人伽亚谟的《鲁拜集》而闻名,他的“翻译”虽然忠实于原著精神,但又运用了自己的意象与结构,实则是对原著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