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编 元代诗学理论
引言
元代是蒙古族的上层贵族集团掌握国家权力的时代。元朝统治中国的时间,如果自蒙古灭金(1234)算起,到顺帝至正二十八年(1368)明兵攻下大都为止,计有134年;如果自忽必烈至元八年(1271)改国号为“大元”算起,则为97年;如果自至元十三年(1276)元军占领临安,宋室投降算起,只有92年。元代文学史的起讫时间,一般定为从蒙古灭金(1234)到统一的元朝灭亡(1368)。
元代文学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自宋代开始,明显的俗文学和雅文学的分裂局面继续发展;二是雅文学,即传统的诗文领域内出现了新变现象,诗歌中盛行“宗唐得古”的风气,散文则重视经世致用。
元代的文坛,新兴的杂剧、散曲成为一代文学的代表,至于其文学批评,则上不能与唐、宋比肩,下无法与明、清齐步。但是,从文学批评发展的过程看,元代诗文理论前承两宋,后开明代,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
曾永义《元代文学批评资料汇编》一书的绪论说,元代文学批评资料,除专书之外,笔者所搜集的零篇散论,有批评者128家,资料1400余条,总计38万言。可见,元代文学批评资料的数量也很可观。
在元代诗文创作与诗文批评发展的文化背景中,理学是一个重要的因素。理学始于宋代,它以正统儒学为本,并吸收了佛学和道教中的若干学说,因此不妨说是正统儒学的变种。朱熹是理学的集大成者,其学说有“朱学”之称。但终宋之世,理学始终没有被封建政府正式立为法定的官学。到了元代,程朱理学才定为一尊,正式成为官学。元朝统治者从接受儒学到独尊理学,从根本上说是为了统治的需要。忽必烈未即帝位时,就承认三纲五常是“人道之端,孰大于此。失此则无以立于世矣”。仁宗曾举起拳头对臣下说:“所重乎儒者,为其握持纲常,如此其固也。”从仁宗初年开始,正式举行科举,“明经”“疑经”和“经义”考试都规定用朱熹注。虞集《道园学古录·跋济宁李璋所刻九经四书》说:“朱氏诸书,定为国是,学者尊信,无敢疑二。”程朱理学于是成为元代官方学术,并对文学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散文领域受理学影响最大。由于程、朱著作被定为科举试士程式,相应地也就强调经术为先,词章次之。这就决定了元代散文的基本特点,即讲求经世致用。元人论文,多以理、气为主,如郝经《答友人论文法书》云:“夫理,文之本也。”戴良《密庵文集序》云:“文主于气。”理、气二字,乃道学家之常言。理指天道运行的现象,也指人类性命的原理;气指天地间流行的气体以及人所禀赋于自然的性情。
在诗歌领域,元人在创作上一反宋诗因受理学影响而形成的“以文为诗”“言理而不言情”的倾向,广泛学习唐诗,重视抒情,讲究词采之美,这种现象无疑是与程朱理学的文学观点背道而驰的。但在诗歌理论上,元人又不违反正统儒学重视教化、崇尚典雅的观点,到了元末杨维桢提出“人各有情性,则人有各诗”,强调诗人的个性,才使元代诗论真正出现了新鲜气息。
元代诗学,以仁宗延祐元年(1314)恢复科举为界,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
一、元代前期诗学
元代前期,南北文风的差异仍然很大。北方诗坛与金文化关系密切,诗文批评总体上继承了金代的复古风气,但也形成了新的特点,即重视诗文的内容。如李冶提出诗文当有骨格,认为“古人因事为文,不拘声病,而专以意为主”,所以“骨格”高;今人则过分重视声律,“专以浮声、切响论文”,所以“律度益严”,骨格益弱。可见,李冶所说的“骨格”高,侧重于强调诗文的立意,以因事为文、不拘声律为格高,与方回所提倡的“格高”之论具有不同的内涵。刘秉忠主张作诗当以自然为宗,他在《禅颂十首》等诗中提出,为人处世,写诗作文,都应顺乎自然,不加雕饰。王恽论诗论文,提出了“以自得有用为主,浮艳陈烂是去”的观点。“自得”是就创作主体而言,要务去陈言,自出其意,自造其语;“有用”是就创作客体而言,提倡诗文对社会的补益作用。胡祗遹论诗以心性为本,重视一己的体认,崇尚自适、自然。他认为学习古人要“诵其言以求其心,解悟其理”,要有自身的人生体验;诗文创作要“沉潜体认,深造自得”,要“从自己心肺中流出”。其《论诗六章》集中体现了反对步趋古人,以自适、自然为创作宗旨的诗论主张。综观李冶、刘秉忠、王恽、胡祗遹四人的诗学观点,李冶偏重于纪实言理,以事功教化为目的,刘秉忠、王恽、胡祗遹三人偏重于抒发个人情志,带有自适自娱的倾向。
元代前期,由南宋入元的文人相当活跃,他们的诗歌创作乃至诗学理论都不同于北方。一方面表现为对南宋诗学的继承,如方回总结江西派的诗学,王义山、胡炳文、陈栎、郝经等发挥理学家的观点,杨公远、释英、黄庚等仍沿着“四灵”“江湖”一派,论诗以“清虚雅淡”为尚。但另一方面,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对宋金诗学的流弊进行反思:一种是对主意诗学的过重文字法度表示不满,提倡复古,并显示出明确的宗唐倾向,以戴表元、袁桷为先驱;另一种则是对模仿、追随苏、黄诗风的做法提出异议,强调个人才性意趣的抒发,重视写性情之真,从江西派中分化出来的赵文、刘埙、吴澄、刘将孙即其典型。后两种倾向,即师古与师心,构成了延祐以后元代诗学的基本潮流。
方回是宋代江西诗派的“殿军”,论诗专主江西。他明确标举江西诗派作家一致注重的“格”作为主要标准,强调以“格高”为第一。这一观点是针对当时“四灵”“江湖”派诗歌格调低卑的情形而发的,目的在于扭转衰颓的诗风。所谓“格高”,是指苍劲瘦硬而且不俗的诗歌风格。方回以“格”之高下为评诗的标准,对江西诗派的“一祖三宗”(即杜甫、黄庭坚、陈师道、陈与义)最为推崇,对杜甫夔州以后的诗尤其膜拜,称之“一节高一节,愈老愈剥落”;而对“四灵”“江湖”派的祖师姚合、许浑,则斥之“格卑语陋”。在方回看来,诗文只求偶俪妩媚、婉畅丰腴,堆砌风云月露的形态,就是格卑之作;若能超越此境,由工而至不工,剥落浮华,才为高格。流俗之诗止于工丽、肥腴,所以格卑;杜甫七言律诗,“不丽不工,瘦硬枯劲”,乃见高妙。对“江湖”派中一些攀附大官、以诗为干谒之具的诗人,方回更是严加痛斥,不遗余力,认为他们的诗更俗,更卑下不可取。
在技巧论方面,方回特别注重“响字”“活句”“拗字”和“变体”等法则。“响字”(声音响亮宏大的字)是指诗中的提醒字、关键字,又称“诗眼”。方回在《瀛奎律髓》中,对所选各诗都详细圈点,把诗眼一一圈出,给学诗者提供入门的途径。“响字”之说,实即诗文声律论,意在强调利用文字声音的阴阳清浊,以抑扬顿挫的节奏,造成诗文的声调之美。所谓“活法”,指的是以虚字入诗,而所谓“虚字”,似指名词、代词之外的其他词汇,包括动词、形容词、副词等。方回认为:“诗家不专用实句、实字,而或以虚为句,句之中以虚字为工,天下之至难也。”所谓“拗字”,是作律诗时改变某些字的平仄格律,或因拗而转谐,或反谐以取势,从而使作品骨格峻峭,语句浑成,气势顿挫。拗句有单拗、双拗与吴体三种区别。方回认为,老杜最擅长拗体,江西派诗人深得老杜旨趣。所谓“变体”,是指作律诗时妥善处理情句和景句、实字和虚字,以及色彩的浓和淡、辞意的重和轻等对立而统一的各对矛盾,使作品的结构富有变化。在《瀛奎律髓·变体类》中,方回对所选诸诗都一一评注,并认为变体之善者不仅不偏,反而更有力。总之,“响字”“活句”“拗字”“变体”之法,对于创作具有苍劲瘦硬风格的律诗,确实是重要的艺术手段,方回把它们作为江西派诗法的重点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总结,改变了该派原先以“夺胎换骨”“点铁成金”的主张为核心的做法,这对江西派诗律学体系是一个改造与提高。
方回不但系统地总结了江西派的诗学理论,而且在吕本中《江西诗社宗派图》的基础上,通彻源流地重新整理了这一诗歌流派的组织体系,提出了著名的“一祖三宗”说。“一祖”指杜甫,“三宗”即黄庭坚、陈师道和陈与义。《瀛奎律髓》卷二十六评陈简斋《清明》诗云:“呜呼!古今诗人当以老杜、山谷、后山、简斋为一祖三宗,余可预配飨者有数焉。”“一祖三宗”之说,首见于此。
王义山、胡炳文、陈栎、郝经等人主要发挥了宋代理学家的观点,但每个人的见解又不尽相同。
王义山论诗,在风格上提倡“淡泊”“简淳”,在创作方法上强调弃绝工巧,一本自然。他在《西湖倡和诗序》中引用前人的诗句说:“吟到无诗方是诗。”又说:“诗至于无,妙矣!天地间皆诗也。”意思是说,当诗人陶醉在大自然中,进入与天地同游、以物观物而物我两忘的状态时,就会感到诗情无处不在。王义山这种提倡简淡、自然的诗学观,与宋代邵雍的诗论主张是一脉相承的。邵雍在《伊川击壤集自序》中提出“自乐”说,把诗歌看作性灵的自然流露,并说:“乐时与万物之自得也”,“以物观物”,“情累都忘”。邵雍、王义山二人对诗的看法几乎是一致的。严格地说,他们所述的不是诗的境界,而是人生处世的境界。
胡炳文论诗,本着理学家的立场,主张诗须有补于“修齐治平”,反对追求文辞工巧的现象。他在《明复斋记》《程草庭学稿序》等文中认为,诗是儒学的一个部分,诗应该有益于人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使人树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远大理想;诗的最高境界是“中和”之美;诗还具有“兴观群怨”“事父事君”“移风易俗”“动天地感鬼神”的社会功能。因此,诗应当成为“君、父、师”手中的教化工具。这种观点,完全否定了诗歌自身的美学价值,是当时理学家诗文理论中最偏颇的代表。
陈栎论诗比王义山、胡炳文宽松,他虽以理学为宗,但又兼顾诗的艺术特征。在《定宇集》卷七《答问》一则中,他指出“理”与“物”、“淡”与“丽”都是需要的,不可执其一端而否定另一端。他所说的“理”,大致是指诗文的立意,“物”指比兴所借用的物象,“淡”与“丽”则是指语言文字的风格。他说:“理与物应,可以相有,而不可以相无。”但比较而言,又应当“以淡与理为主,物与丽为宾”,也就是以达意、质朴为作诗之本。这种诗学观比较完善可取。
郝经是最正统的儒生,诗学观念也带有浓重的儒家传统色彩。他在被南宋囚禁于仪征期间,曾选汉至五代221人诗250篇,取其“抑扬刺美,反复讽咏,期于大一统,明王道,补缉前贤之所未及者”,名之曰《一王雅》。从“述王道”、以求有补于世事的宗旨出发,他批评当时文坛存在的“事虚文而弃实用”的弊端,称颂《六经》之文为“实理”“实辞”“实情”“实政”“实法”“实音”,强调写作诗文必须有实际的内容,不可徒为“虚文”。郝经所说的“实”自然也包括了“情”,他在《论八首·情》中肯定了“情”是从人的自然本性中生发出来的,具有“本然之实”的特征,并进而对“情”作了一定的限制,提出“可喜而喜,可怒而怒,可哀而哀,可乐而乐”,“好恶皆当其可而发”,“得时中之道”,就是说“情”既要真实,又要符合一定的道德规范。这种见解与元好问所提倡的“以诚为本”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
元代初期,科举被取消,汉族士人仕进无门,于是结社吟诗,他们的处境与南宋末年的江湖诗人相似,诗风和诗学批评倾向也受到江湖诗派的影响,崇尚清虚、雅淡。其代表人物有杨公远、释英、黄庚等。
杨公远在《诗人十事》等诗中,推崇孟郊、贾岛,认为诗家的本质是“管领闲风月”,描绘松菊梅竹、风云雨雪等自然景物,诗的语言应由精巧入于自然。
释英是诗僧,论诗本于禅悟,提倡“空趣”。其《山中作》云:“禅心诗思共依依。”《夜坐读珦禅师潜山诗集》云:“诗从心悟得,字字含宫商。”认为“禅心”与“诗思”相通,关键在于“妙悟”。其《书朱性夫吟卷后》云:“句法清圆旨趣空。”《答画者问诗》云:
要识诗真趣,
如君画一同。
机超罔象外,
妙在不言中。
他所说的“旨趣空”“真趣”,指的是诗的意境,其特点是“超罔象外,妙在不言中”,即具有象外之象、言外之意。释英的诗学观无疑受到了司空图和严羽的影响。
黄庚在《月屋漫稿自序》中,通过自己的学诗经历,提出了率意为诗、不计工拙的主张。从这一观点出发,他推崇陶渊明、林逋的自然质朴诗风,反对孟郊和贾岛苦思、推敲的作诗方法。其《梅菊》云:“晋宋后来爱花者,岂无靖节与逋仙。”《题梅花诗卷后》云:“除却逋仙更有谁。”《诗穷》云:“何苦辛勤学郊岛,呕心博得一生穷。”黄庚所提出的率意为诗的主张与晚明袁宏道“不拘格套,独抒性灵”的观点有些相似,值得注意。
元代初期,围绕着对宋金诗学流弊的反思,出现了两种诗学倾向:一是戴表元、袁桷等人主张崇唐复古;二是赵文、刘埙、吴澄、刘将孙等人强调写性情之真。
戴表元是元初东南地区有影响的文章大家,论诗侧重于对宋代诗坛的反省。针对“四灵”“江湖”派所存在的格局小、题材狭窄的弊病,他主张诗当“缘于人情时务”,“不得已而发”,强调诗与文章具有同等的功用和地位;针对“江西派”末流刻划过甚、门户之见过深的恶习,他提出诗之妙不可言传,学诗之法应在遍师古人的基础上追求“无迹之迹”,这种观点接近于元好问的“学至于无学”之说。宋亡后,诗人们作诗多抒发家国之痛、身世之感,面对这一新的倾向,戴表元在《陈无逸诗序》等文中提出了忧患出诗人的见解,这一见解是对欧阳修“诗穷而后工”观点的继承。
袁桷曾师事戴表元,其文学思想也受戴氏的影响。他在《乐侍郎诗集序》中批评了理学的不良影响,认为“理学兴诗始废”;在《书梅圣俞诗后》中指摘“江西诗派”求拗求奇而失去了音节之美与浑厚之气;在《书郑潜庵李商隐诗选》中斥责“四灵”“江湖”派耽于风云月露、徒作晚唐悲切之语;在《书纥石烈通甫诗后》中对鄙陋浅俗的诗风也进行了针砭。在对晚宋诗风进行尖锐批评的同时,他把眼光转向了理学未兴以前的魏晋和盛唐诗歌,提倡风雅比兴之义。在《题闵思齐诗卷》《题刘明叟诗卷》等文中,他指出“言为心声”,作诗当本于性情,合于自然,使“体制”与“音节”完美地结合,这种观点对明代复古派的“格调”说具有开导之功。
程钜夫的诗学观,主要提倡“尊所闻,行所知”,“抒性情之真,写礼义之正,陶天地之和”的务实风气;此外,他主张师法古人应深切地体会古人创作时的“心情笑貌,依微俯仰”,做到“情其情,味其味”。他提倡务实,但也主张尚情尚变,他的诗学观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南北诗风的融合。
赵文论诗,注重率真之情,认为“人有情性,则人人有诗”;他还认为诗中所抒发的性情不受时空的限制,可以传播久远,其《黄南卿齐州集序》云:“五方嗜欲不同,言语亦异,惟性情越宇宙如一。”他还注意到了诗情与声韵的关系,提出:“诗也者,以言之文合声之韵而为之者也。”就是说诗是由优美的文辞与和谐的声韵组合而成的,诗是美文的极致。赵文还继承了《礼记·乐记》中“声音之道,与政通矣”的美学观点,在《吴山房乐府序》中论述了“声音”与“世道”的关系,认为:“《玉树后庭花》盛,陈亡;《花间》丽辞盛,唐亡;《清真》盛,宋亡。”这一观点饱含对南宋亡国的怅叹。
刘埙论诗,推崇“杜、黄音响,陶、柳风味”。他认为,杜甫、黄庭坚的诗极见格律锻炼之工,所以强调:“学诗不以杜黄为宗,岂所谓识其大者?”又认为杜诗“终欠风韵”,黄诗“雅多而风少”,所以在提倡“杜黄音响”的同时,又强调“陶柳风味”,意在以陶渊明、柳宗元那种平易畅达而富于情韵的艺术风格来弥补杜、黄诗之不足。从这一观点出发,刘埙提倡平淡诗风,其《诗说》云:“诗贵平谈,做到此地位自知耳。”
吴澄是元代南方的大儒,其文学批评明显地受到陆九渊“心学”的影响,在自然、社会、个体三者的关系中,重视作者一己的内心体认。论诗强调情性,主张“诗以道情性之真,自然而然之为贵”,同时也强调诗要“发乎情,止乎礼”。在论及诗歌创作时,他反对模拟因袭,主张自立门户。认为诗歌创作应随“天时物态,世事人情”的“千变万化”而自然成诗,语言“陈腐”或“强学俊逸语”均是诗的弊病。在《周栖筠诗集序》中,他提出作诗方法当如蜂之酿蜜、蚕之吐丝,贵能融合变化。
刘将孙论诗,以自适性情为创作目的,提出“诗本出于情性”的观点,并说:“人间好语,无非悠然自得于幽闲之表。”他还深悉诗、禅本质上融通的道理,主张以参禅学仙之法,领会诗法的秘诀。在《如禅集序》中,他指出诗不仅要辞达,而且当求其意外之味,言外之境,这便与释家谈禅有相通之处。同时,他也点明了诗与禅的不同之处:禅家参禅的方式,如竖指头、棒喝之类,多故弄玄虚,令人难测;诗人写诗,由象得境,见景触情,明白易显。他还指出,禅家参禅“或面壁九年,雪立齐腰”,学作诗也应有这样的工夫,可见他对禅家的“渐修”之法和诗家的锤炼之功也是肯定的。
二、元代后期诗学
元初罢科举,到仁宗延祐元年(1314)才开始恢复。次年会试,杨载、欧阳玄、黄溍、马祖常等均于此年中进士。这标志着新的一代由元朝所培育的文人已经成熟,登上了文坛,因此,历来论元代文学者大都认为这是元代文学的一个新的开端。
延祐恢复科举后的新的文风表现为雅正、尚古、尚辞章,诗学上形成了愈来愈盛的师古乃至复古的倾向。代表人物有虞集、欧阳玄、吴莱、傅若金、戴良等。
虞集推崇程朱理学,以治经名世,又长期居于馆阁,故论诗也带有浓烈的正统色彩,强调以雅正为指归。他所说的“雅正”之诗,是指士大夫之间“更唱迭和,以鸣太平之盛”的盛世之音,其特点是性情平正,辞气冲和,意味深长。在《郑氏毛诗序》中,虞集还指出了诗歌对读者所产生的“变化其气质,涵养其德性”的作用。
欧阳玄的诗学观与虞集相仿,主雅正浑厚之风。其《风雅类编序》云:“风雅之道,先王治天下一要务也。”把风雅之道提到“治天下”“考风俗”“观世道”的高度。他认为,元初五十年“士大夫诗多未脱时文故习”,到延祐复科之后,“诗皆趋于雅正”,对延祐以来浑厚雅正的诗风给予高度评价。
吴莱诗文创作均以复古为尚,论诗尤重“古之声”,他提倡学习古乐府,主张“倚其声以造辞”,即学习古乐府的雅正之声以造作新辞,体现了传统儒家以声论诗的观点。
傅若金论诗,推崇三代之情性,风雅之正声。其《诗法正论》认为后世作者的情性不如古人纯正,诗歌创作自然也“不逮古人”。其《赠魏仲章论诗序》云:“诗之道,本诸人情,止乎礼义。”如果“本失其正,辞虽工何益哉?”表现出以雅正为归的诗学思想。
戴良身处元末,犹高唱雅正之音。其《皇元风雅序》认为元诗上承唐诗而“能得风雅之正声”,“一扫宋人之积弊”;他盛赞元朝地域辽阔,国力强盛,“学士大夫乘其雄浑之气以为诗”,“以鸣太平盛治”。可见,他的诗学观与虞集是一脉相承的。
在复古倾向加深的同时,反对复古,主张师心、尚今、尚我的议论也一直没有间断,代表人物有刘诜、黄溍、吴师道、王沂、陈绎曾、杨维桢、张翥、王礼、罗大巳等。这样,师古或师心、尚今,便成了元代中后期诗学的基本潮流。
刘诜对当时复古而至于拟袭的流弊持批评态度,其《与揭曼硕学士》一文认为,李白的长短句(即古风)、杜甫的律诗,固然是学诗的“正途”,但如果“学而至于袭,袭而至于举世若同一声”,反而令人生厌。他指出学习诗文,应广泛师承,如古人那样“各有途辙”,“各务于己出”,“卒各立门户”,表现出师古而又变古创新的诗学思想。
黄溍论诗,提倡“有托以见其志”,写“身之所历”“耳目之所接”,强调诗“本于人情”,“诗生于心,成于言”,认为“山讴水谣、童儿女妇之所倡答”正合于作诗的本旨。他的这一见解近似明代李梦阳“真诗乃在民间”之说。
吴师道论诗,重视一己的个性和实历。其《吴礼部诗话》云:“作诗之妙,实与景遇,则语意自别。古人模写之真,往往后人耳目所未历,故未知其妙耳。”阐明了诗人的经历与境遇对诗歌语意风格的影响。
王沂论诗以自然为宗,重视人情、土风对诗歌风格的影响。他在《周刚善文稿序》中指出,古人作品无论其艺术风格表现为“大”“幽”“华”或“质”,皆本于自然,“而造其妙者,在于无意而为之者”。其《隐轩诗序》云:“言出而为诗,原于人情之真;声发而为歌,本于土风之素。”强调人的主观情感和客观的地理环境是影响诗歌风格的两大因素。他还进而提出,古今异代,一代有一代之文,人我异体,一己有一己之好恶。表现出师心、尚今的态度。
陈绎曾在为袁易写的《静春堂诗集后序》中提出了“情生于境”的观点,并把“境”细分为“居”与“遇”。所谓“居”是指长期不变的固定的地理环境,这与王沂所称的“土风”相近;所谓“遇”则指短期的社会环境变化,往往表现为突起的政治变化以及个人在此变化中的遭遇。陈绎曾从“居”与“遇”两方面论述诗歌风格形成的原因,把诗人创作与地理环境、社会环境密切联系起来,与以往关于情境的泛泛之论相比,显然深入了一层。本于此,他对古今诗歌创作的评价,自然立足于“变”,肯定“楚骚以降,家殊人异”的必然性。
杨维桢是元代中后期的诗坛怪杰,论诗以情性为主。其《李仲虞诗序》云:“诗者,人之情性也。人各有情性,则人有各诗也。”他所说的“情性”是指个人先天的禀赋气质,而非儒家诗教中的带有伦理色彩的情志。他认为这种真正属于个人的“情性”,才是决定诗歌风格的主要因素。在《剡韶诗序》中,他直接点明了“诗不可以学为”,诗的风格皆“依情而出”,自然也因情而异。杨维桢论诗,虽主情性,但也兼及格调。在《赵氏诗录序》中,他把诗品比作人品,人品有面目、骨骼、情性、神气,诗品也是这样。又说,欣赏诗歌,一定要先识其面目、骨骼,而后能得其情性、神气。诗的面目、骨骼,其实就是诗的格调。杨维桢的这种观点,对明代前、后七子的“格调”说有开导之功。
张翥在为陈镒写的《午溪集序》中提出:诗本于“性情之天,声音之天”,不假雕琢工巧;并指出学诗之法在于广泛师承,融合古今,学而有变,且自成一种“风度”。
王礼论诗,反对一味复古,主张代有其诗。他把元初以来朝野之诗编为《长留天地间集》和《沧海遗珠集》,并作序云:“文章与时升降”,诗者“各鸣其所遇”,所以代各有诗,古今相承,古诗因然可贵,今诗也不可鄙视。在论及诗歌的本质特征时,王礼认为诗当发乎性情,抒写“真情实景”。其《魏德基诗序》云:“当歌而歌,当怨而怨。”《魏松壑吟稿集序》云:“故诗无情性,不得名诗。”《吴伯渊吟稿序》云,(诗)“本乎性情,寓乎景物,其妙在于有所感发”;“诗在山巅水涯、人情物态”。《赠杨维中序》云:“诗自真情实景便异凡俗。”明显地表现出师心、尚今的诗学倾向。
罗大巳论诗亦主自得而倡神情,观点与王礼相近。值得注意的是,他在为郭钰写的《静思集序》中,提出了“中人之性情”(即一般人的性情)问题。他说:“中人之性情不能不有所偏,随其所偏,徇其所至,则溢而为声音,发而为言笑,亦各有自得之妙。”就是说,一般人的性情偏激,发而为诗,也各有“自得之妙”。这一观点对晚明的“性灵”说有一定的启发。
元代诗学理论中还有一个很突出的现象,即“宗唐抑宋”。综观元人“宗唐”的理论,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其一,唐诗风雅论。代表人物有郝经、虞集、戴良等,他们主要从政治教化的角度评论唐诗,推尊唐诗,构成了元代诗学批评的主音。
其二,江西诗派唐诗观之余响。主要是指方回的唐诗观。方回以“格高”为标准,评判唐、宋诗人,称颂“盛唐律诗体浑大,格高语壮”,并把格高律严的杜诗定为“江西诗派”的祖师,从而确立了“江西诗派”的正统地位。
其三,宗唐复古论。主要有戴表元、袁桷、杨维桢等人,他们于古体宗汉魏、两晋,于近体宗唐,侧重于从性情、格调的角度推崇唐诗。此外,袁桷推重李商隐的诗,可看作宗唐复古潮流中的一个支流别派。
其四,唐宋因革论。以吴澄、刘埙、傅若金、周霆震等为代表,他们立足于阐述唐、宋诗之间的继承与革新关系。
其五,学唐创新论。出现于延祐元年(1314)恢复科举之后,代表人物有刘诜、刘将孙、黄溍、杨维桢等。他们重视诗人的“天资”“情性”,反对摹拟,重视创新。
在举世“宗唐”的风气下,元代还出现了两部研究唐诗的重要著作,即辛文房《唐才子传》、杨士弘《唐音》。《唐才子传》旨在为诗人立传、为其诗歌创作的艺术成就立评,并表现出“因时为变”、因人而异的诗学观念。《唐音》是第一部从源流正变着眼编录唐诗的选本,其选诗的主旨是:“审其音律之正变,而择其精粹,分为始音、正音、遗响。”其观念和体例对明代高棅《唐诗品汇》诸选本有直接影响。
出于对“唐音”的追摹,关于诗法的探讨也一时蔚然成风。唐宋以来的诗学著作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盛行于唐代的诗格,另一类是兴起于宋代的诗话。到元代,复归于唐。出现了许多关于诗格、诗法之类的著作。如杨载《诗法家数》《诗学正源》,范梈《木天禁语》《诗学禁脔》《诗格》,揭傒斯《诗法正宗》《诗宗正法眼藏》,傅若金《诗法正论》《诗文正法》,等等。这些诗学著作的共同特点是:以唐人为榜样,以诗格、诗法为中心,探讨古体、律体诗歌的具体作法及其风格类型。
总之,众多的观点,众多的诗学著作,汇成了整个元代诗坛“宗唐”的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