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刈麦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傍。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这首古体诗作于唐宪宗元和二年(807),诗人时为盩厔县尉,具体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因此有机会沉入社会的底层,深入了解百姓的疾苦。
诗中表现了关心民瘼、同情百姓的思想,揭示了繁重租税是造成民生贫困的根源。非常难得的是,诗人在那个时代就能够主动去与农民对比,表现出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从此,白居易也开始了他“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的创作高潮。
此诗的语言极其浅近,叙事晓畅明白。诗分两个部分,前部分写其“观”,后部分写其“感”。其观者,写来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即开头的四句,总写背景,麦收季节,一片丰收景象。然后十六句,平分为两个层次,分别写了两个镜头,一是刈麦者,一是拾麦者。题为《观刈麦》,实际上却除了刈麦者外,还写了拾麦者,且诗意的重心似乎还在后者。刈麦者具体到一户人家来写,展现“人倍忙”的收麦情景,老少上阵,全家动员。“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抢收中刈麦者们争分夺秒、拼尽全力,置炎热与疲劳于不顾,为的是确保颗粒全收。拾麦者,是个中年妇人,是个难民,是个乞丐,是昔日的刈麦者。其土地已折变输税,已无田可种,亦无麦可收,全靠拾麦穗为生。只见她左手抱孩子,臂弯里还挂个破竹筐,右手捡遗落下的麦穗。诗人心怀怜悯,直歌其事,虽着墨不多,然描写生动真切,历历如画。刈麦与捡麦二画面并置,都是惜麦如命,既相似又差异,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关联。写刈麦者,表现农民的劳苦;写拾麦者,具象难民的凄凉。举家忙碌与凄苦拾穗二者,构成强烈对比。前者虽苦虽累,然尚有盼头,尚沉浸于丰收之喜悦中;至于后者,则完全是断梗浮萍,一无指望。二者并置着写,诗人良苦用心,意在揭示二者的共同性,揭示繁重赋税对农民的残害,揭示赋税乃是农民贫困的根源。虽然刈麦、拾麦二者目前还有贫富与苦乐之别,然而,今日的拾麦者,即为昨日的割麦者;而今日的割麦者,也许就是明日的拾麦者。只要繁重捐税存在,农民就永远摆脱不了失掉田地而走向悲惨的命运。
后半部分共六句,写其“观感”。观此惨状,诗人良心发现,心弦颤栗,而生怜悯,而生羞惭,而反躬自问。这段议论文字是全诗的精华所在。议论直指社会病根,是对整个官僚贵族社会的隐约批评。诗之可贵处在于诗人还不是一般性的同情,而是把自己摆进去,两相对比,悯情关怀。这种结尾讽谕,是白居易讽谕诗的共同路数。
《观刈麦》最重要的艺术特点是对比,此前已说到刈麦者与拾麦者的对比,诗人将其对比艺术发挥得淋漓尽致,层层对比,多重比照。诗篇起笔就写一派丰收的喜人景象:“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诗人之用心,在于暗比赋税。风调雨顺,丰收在望,明说年成好,没有天灾,是谓天公作美。照理说百姓能够过上丰衣足食的好日子了。然而,百姓却贫苦如此!何也?因为苛税作恶。赋税乃人祸,人祸远胜天灾。这种暗比,形象地验证与阐解了“苛政猛如虎”的儒家德治观。故而,诗人开篇写丰收之“喜”,是为了后文言衣食无着之悲,属于以喜写哀的手法。王夫之认为:以乐景写哀,一倍增其哀。白诗中以丰收之乐,写劳碌之苦与挣扎之哀,收到了倍加悲苦的效果。诗的最后,既有明比,又有暗比。明比是将自己与苦难的农民比。“曾不事农桑”者,“吏禄三百石”。而那些整年劳作的农民,那些失业失地失所的难民,却饱受困苦和劳累,在死亡线上苦苦挣扎。暗比是将自己与高官比,即心怀怜悯的最底层官员,与为富不仁的大官僚、大贵族比。诗人目睹农民的苦难,良心发现,自愧自疚,进而自谴;而那些俸禄不啻三千石的上层官员,他们观此惨状又作何感想呢?他们是否也能自疚自愧呢?这样的对比,凸显出诗的思想高度,具有了发人深省的讽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