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的性质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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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答疑区别与描写之争

语法上的区别手段(直指、量化)和描写手段都是为了达成名词短语的认知入场,所以,区别性和描写性既不能互相代替,也不能代替最终的认知入场。从入场出发,可以解释区别和描写之争中的相互质疑,下面择其要者简要作答。

2.4.1  入场策略的综合使用

王冬梅(2009)质疑区别说:“好好的一件衣服”中为什么“的”和数量短语可以共现?

入场理论的回答是:描写和指别是一体的,基本问题是认知入场,描写只是入场的手段之一。当言者认为指别度够高的时候,可以只使用一种入场策略,甚至不使用语法的入场手段,如例(30)。而当言者认为指别度还不够高的时候,就可以综合使用多种入场策略。“的”后附于“好好”用以描写入场,数量词“一件”用以量化入场,两者目的协调,都是为了使型概念“衣服”在认知场景中实例化。“好好的一件衣服”和“一件好好的衣服”都行。

区别说和描写说都没有很好的解释“X的”为什么可以代替“Y”,尤其没有解释好“真有你的”,如例(2)—(7)这种很难补出“Y”的情况。对于“的”字结构的转指,迄今最好的解释是转喻说(沈家煊1999c),而转喻的认知基础是人的参照体认知能力(Langacker 1993),这也正是描写入场的认知基础。以入场说发展转喻说可以是:意指对象可以在可及度和可辨性足够高的情况下可以省略不说,不影响“X的”转喻“Y”,“Y”能够顺利进入认知场景;甚至,“Y”不必有词汇表征,人类语言系统不能表征的概念其实非常多,交际中听说双方可以得意无言,意会即可,比如“真有你的”。

状态形容词可代替名词,但多伴随指示词或数量词(吕叔湘 1962),如“一件好好的”。在本文看来,这是因为状态形容词对特征的描写具有较高的言者主观性(参看沈家煊2002:392),在“Y”省略的情况下,状态形容词作为一种入场手段还不是非常能够帮助听者识别出目标体,所以需要再辅以比较客观的直指或者量化入场手段。

2.4.2  入场手段的临时替代

“好好(的)一件衣服”中为什么可以省略“的”?

刘丹青(2008a:11)指出现代汉语中存在一些兼用定语标记,比如“小王那技术”、“他这本书”、“厚厚三本书”、“王平他爹”。以入场说看来,这些例子表明各种入场元素都能充当定语标记,但现代汉语普通话中“的”地位显赫(刘丹青2011),挤压了指示词和数量词成为定语标记的空间。当它们和“的”同现的时候,就只是纯粹的直指、量化入场元素;没有“的”的时候,它们作为定语标记的可能性便浮现出来。可以预测,在定语标记是指示词或量词的方言里,“的”的对应词可能会相对低调甚至没有。

能使用这些兼用定语标记的例子,定中两个成分在一般语境中不能组合成复合名词注24,比如“*小王技术”、“*他书”、“*厚厚书”。“王平爹”相对而言是个特例,因为“爹”正好是个表示人际关系的一价名词;“*王平包”就不行。因为定中之间不能组成复合名词,所以需要定语标记,如果此时“的”又缺席,直指和量化成分就只好挺身而出了。来自指示词的兼用定语标记需要定语是可指称的对象(小王、他),不能是状态形容词(*厚厚那书),说明它还是使用直指策略入场。状词做定语适用的兼用定语标记是数量词,是因为状词和数量词都是有界性成分,二者相匹配(沈家煊1995)而指示词就起不到这个作用了;这说明数量词在充当兼用定语标记时还是使用量化策略入场。

该文还发现,同一性定语和中心语间如果有指量成分,就不能再带上“的”。原文用例如下:

(34)张明获胜的消息          病从口入的说法

张明获胜这条消息       病从口入这个说法

*张明获胜的这条消息  *病从口入的这个说法

“这是因为,当这类带补足语的核心名词前出现指示词时,前面的补足语在句法上已不再是定语,而是同位语了,所以不能再带‘的’。”(刘丹青2008a)以入场说更进一步解释,是因为“这”是直指入场元素,指向的是前面的话语“张明获胜”和“病从口入”,而不是“张明获胜的”和“病从口入的”。

有的时候,兼用定语标记并不能发挥作用,如:

(35)*厚三本书            *木头那张桌子

“厚”和“木头”这种恒定属性充当的定语,要不就作为分类的标准直接和中心语直接组合成复合名词(厚书、木头桌子),要不就成为特征描写由专用的描写入场标记“的”引导中心语入场(厚的书、木头的桌子),兼用定语标记是不能发挥描写入场功能的。这说明这些兼用定语标记还是比较实在的直指、量化成分。

2.4.3  入场元素的羡余冲突

区别说和描写说都没有解释好这两种例子:这/那(*的)衣服;一件(*的)衣服。以入场说看来,这是直指入场元素“这/那”或量化入场元素“一个”和描写入场元素“的”功能羡余相冲突所致。

先看“这/那”,它们除了单独做主语是指示代词外,主要是指示形容词,只指不代。

(36)这是鲁迅的书。

这书是鲁迅的。

*鲁迅的书是这。

陆丙甫(2003)认为“*这/那的衣服”错在“这/那”不具有描写性。可是“我的书”中的“我”同样不具有描写性,却依然可以加上“的”。在本文看来,指示形容词“这/那”用于在一定的认知情景中直指某个说话人的意指对象,使型概念在认知场景中实例化,“这衣服”成立。而“的”作为描写入场元素,不应该后附于另一种入场元素“这/那”,它们只指不代的词汇语义不能满足“的”的要求。而可指可代的“这样”能满足描写入场的要求,不过也必须加上“的”:

(37)问:你想要找什么样的人?

答:这样的。

*这。/*这的。/*这样。

再看个体量词,“的”前同样不能是量化入场元素,两者功能羡余,比如:

(38)一个(*的)人

一个个(的)人

汉语数量词相结合共同发挥量化作用,而汉语量词本质上不是量化成分,是分类词,依然保留一些实在的意义。“一个个”之所以能成立,是因为重叠是构成状词(摹状词)的手段(沈家煊2011b),重叠后就具有了实在的词汇语义,可用于描写入场。相对较高的数量也具有实在的词汇语义。刘丹青(2008a:10)指出“数量短语带‘的’后,就不再是数量短语,而是描写性定语”。以入场说来解读这一结论就是,数量词直接加中心语(108只白鹭鸶)是采用量化入场策略,而数量词加“的”再加中心语(108只的白鹭鸶)是采用描写入场策略。

2.4.4  认知入场前的型概念

吕叔湘(1979:24)观察到“大树”和“大的树”“语法上是很有分别的”。因为“大”的词汇语义不变,所以这个分别显然和词汇意义的区别性或描写性无关。朱德熙(1982)区分黏合式和组合式偏正结构的意义,在本文看来,就是区分是否入场。黏合式的“大树”是未入场的型概念,而组合式的“大的树”是已入场的概念实例。型概念可以由单词表征(“大”),也可以由复合词表征(“大树”),型概念的词汇表征的内部不能使用“的”。以往讨论中用过的命名性、分类性等术语,都仅适用于分析入场前型概念的词汇特征。

区别性定语倾向居前而描写性定语倾向居后说难以解释由名词、区别词充当属性定语的情况,如“木头*(的)那张桌子”等(刘丹青2008a),其原因不仅跟定语语序有关,也涉及复合名词中的概念整合。再如,“*大大糖葫芦”不成立,既是因为“大大”没有运用任何一种入场策略,无法使“糖葫芦”入场;也是因为“大大”本身就是临时组合,并不直接来自于词库,难以和“糖葫芦”发生概念整合。本章仅讨论认知入场中的问题(“大的树”),与概念整合相关的用例(“大树”)在下一章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