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桑觉寺(奥斯丁文集经典插图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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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在巴思安顿下来之后,每天上午都有例行的事要做;商店要去逛逛;城中未去过的一些地方要去看看;温泉房也要去,在那里她们走过去、走过来的,要待上一个钟点,注意那里的每一个人,但是跟谁也不说话。希望在巴思有许多的熟人的愿望仍然在艾伦太太的心头萦绕,尽管过了一天便又一次证明她在这里压根儿就没有一个认识的人,但是她还是一回回地重复说着希望在这里有许多熟人的话。

她们来到了下厅,在这儿我们的女主人公为运气所青睐。司仪[1]给她介绍了一位很有绅士风度的年轻人作她的舞伴;他的名字叫蒂尔尼。他大约二十四五岁,高高的个子,一张讨人喜欢的脸,两只非常聪明、神气的眼睛,即使说不上十分漂亮,也相差无几。他举止有礼,令凯瑟琳感到很称心。他们俩跳舞的时候没空顾及说话,但在他们坐下来吃茶点的时候,她发现果然不出她的预料,他的确是个讨人喜欢的人。他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很有生气,还表现出顽皮与幽默的样子,这样子使她很感兴趣,尽管她一点儿也不懂他表达的意思。起先他们聊天是围绕着周围的事物很自然地引出了话题,这样交谈了一些时候,他突然间对她说:“小姐,我至此一直都非常粗心大意,忽略了对这舞厅里的一名舞伴应有的礼貌;我还没有问及你到巴思有多久了,还没问及你过去可曾到过此地;你有没有去过上厅,有没有看过戏,有没有听过音乐;总的说来这个地方你觉得怎么样。我是个粗枝大叶的人,可是你现在有没有工夫在这几个方面让我如愿呢?要是你有工夫,那我就立即开始提问。”

“先生,你不必费心考虑这么多。”

“小姐,不费心,你放心。”接着,他的脸上形成了一动也不动的笑,同时,他做作地放低了声音,装模作样地笑着说,“小姐,你到巴思有好多天了吗?”

“大约一个礼拜了,先生,”凯瑟琳回答说,差一点没笑出声来。

“是嘛!”他装出惊讶的样子。

“先生,你为什么要感到吃惊?”

“啊,就是!”他说,用了一种自然的语气,“可听了你的回答之后,总要表示一下某种感情,表示惊讶那是最方便的,而且跟别的感情相比,惊讶不会让人觉得不大恰当。好了,我们继续。小姐,你过去从没有来过这儿吗?”

“没来过,先生。”

“是嘛!你有否光临上厅呢?”

“去过,先生,我礼拜一去过。”

“你去看过戏了吗?”

“看过,先生,礼拜二我去看戏了。”

“音乐会呢?”

“听过,先生,礼拜三听的。”

“总的说来,你喜欢巴思吗?”

“喜欢;我很喜欢。”

“好了,我得装一装笑,接着我们又可以保持清醒头脑了。”

凯瑟琳别过头去,也不知道好不好笑出声来。

“我心里明白你是怎么看我的,”他一本正经地说,“在你明天的日记里,我不过是一个蹩脚的形象。”

“我的日记!”

“没错,你在日记里会写些什么话我知道得一清二楚: 星期五,去了下厅;穿镶蓝边枝叶花纹的薄棉布晚礼服,一双普通的黑鞋——搭配效果看上去很好;可是一个怪样子的傻男人莫名其妙地来找麻烦,这人定要叫我跟他跳舞,还说了许多废话,弄得人心烦死了。”

“我真的不会说这样的话。”

“要不要我教你该说些什么?”

“请吧。”

“我跟一个很可爱的小伙子跳舞了,是金先生介绍的;还跟他说了好多话,这人像是一个非常有才能的人;希望能再了解了解他。小姐,这些就是我愿你记下来的话。”

“可是,也许,我并不记日记。”

“也许你此刻没坐在这屋子里,我此刻也没坐在你身边。这些也是同样有可能产生疑问的地方。不记日记!你不记日记,那你的表亲,不跟你在一块儿,怎么知道你在巴思生活的主要情况呢?在这儿,每天的人际交往、问候致意是应该回去谈谈的,要是你不在每天晚上的日记里记下来,那你以后怎么说去?要是你不经常翻翻日记查一查,那你各式各样的服装怎么记得起来,你的不同气色、卷发的变化,又怎么给人详详细细地说说呢?——我的好小姐,我没有你心里想的那么傻,年轻小姐的爱好我不是不懂;记日记是一个富有乐趣的习惯,女人一般都有流畅的写作风格,而这流畅的写作风格的形成,大都又归功于记日记这个好习惯。大家都承认,会写一封封读之令人愉快的书信,那是女人特有的才能。也许天赋有一些关系,可是我确信,对于这种写作风格的形成,记日记练笔那必定是起了重大作用的。”

“我有时候想,”凯瑟琳表示怀疑,说,“是不是女人写信的确远远比男人写得好!我是说,我倒认为这方面的优势并非始终在我们这一边。”

“就我个人的判断来说,我总觉得,在女人当中,通常的书信风格,除了三个方面之外,是无可挑剔的。”

“哪三个方面?”

“普遍都缺乏主题,完全不注意标点,还有就是经常不管文法。”

“我说呢!你刚才那一番恭维,我要否认其实用不着怕的。照你说的,你对我们的看法并不好。”

“我觉得二重唱呀,画风景画呀,不能说女人通常都比男人好,同样的道理,也不能说书信通常都是女人比男人写得好。以个人爱好为基础的每一种能力,要说优劣,男女之间的分配是相当公平的。”

艾伦太太打断了他们的谈话,“凯瑟琳,亲爱的,”她说,“快把我袖子上的别针拿下来;怕是已经给戳了一个窟窿了;真有窟窿我可要伤心死了,这一件衣服可是我最喜欢的,虽然只有九先令一码。”

“太太,要我猜的话也正是这个价,”蒂尔尼先生说,一面注视这件薄棉布礼服。

“先生,薄棉布你也内行吗?”

“特别内行;我自己的领结总是自己去买,人家都说我有眼光;我妹妹的礼服常常要我替她挑选。那天我替她买了一件,女士们看了个个都说买得非常合算。我买的是五先令一码,而且是真正的印度纱。”

艾伦太太深深地为他的天赋才能所打动。“这些事情男人一般是很不关心的,”她说,“要叫艾伦先生说说我的礼服这一件跟那一件有什么不一样,他是永远也没法子搞清的。先生,你一定是你妹妹的好帮手。”

“太太,我相信是这样。”

“先生,那么请你说说,莫兰小姐的礼服怎么样?”

“太太,她的礼服很漂亮,”他说,一面一本正经地端详她的礼服;“不过我觉得这礼服不经洗;多洗怕要搓坏了。”

“你怎么会,”凯瑟琳笑道,“这么——”她差一点儿没说出“怪”这个字。

“先生,我跟你的意见完全一样,”艾伦太太回答说;“莫兰小姐买的时候我就跟她这么说的。”

“不过,太太,你知道还有一点,薄棉布常常还可以派上各种各样的用场;莫兰小姐要是用它来缝一块手帕,或者一顶帽子,或者一个斗篷,这种薄棉布是要怎么用就可以怎么用的。你可不能说把它买来派不上多少用场。我听我妹妹说这话有几十回了,每一回她贪心地多买,或者粗心地裁剪,她都这么说。”

“先生,巴思是个好地方;这儿还有这么多高档的商店。我们乡下地方很寒酸;虽然,我们索尔兹伯里那边倒也有高档的商店,不过那边离我们家太远了,八英里是很远的路;艾伦先生说有九英里路,正好九英里;不过我知道不会超过八英里;走这么远的路真吃不消,回到家把人都累死了。在这儿嘛,出了门花五分钟工夫就可买回一件东西。”

蒂尔尼先生很有礼貌,让人觉得他对她说的话挺感兴趣;她则不停地跟他谈论薄棉布,一直谈到又开始跳舞的时候。凯瑟琳听着他们两人的谈话,心里想他有点过分拿人家的怪癖来开心了。“你这么严肃的样子在想些什么呢?”他们回舞厅的时候他问道,“我希望,不会是关于你的舞伴吧,因为瞧你摇头的样子,你想的事看来不如你的意。”

凯瑟琳脸红了,说:“我什么也没想。”

“没说的,这话回答得挺机敏、挺深奥;不过我倒宁愿你立即回答说你不想告诉我呢。”

“那好啊,我不想告诉你。”

“谢谢你;因为我已经获准了,今后一见面就可以拿这件事寻你开心,所以我们要不了多久就会成为熟人,要促进相互间的友情,什么法儿都没有这么大的作用。”

他们又跳舞了;待到舞会结束两人分手时,至少在女方的心里是非常想继续这一层关系的。当她喝着暖乎乎的加水葡萄酒,并准备就寝的时候,她是否想他想得很多,甚至在床上睡着了还梦见他当时的情景,那是没法子知道的;不过,我希望至多那也是半醒半睡或者早晨打瞌睡时那种梦罢了;因为如果真的像一位著名作家[2]所说,男方没有表白自己的爱情之前,女方是不能说已在恋爱的,那么,在还不知道有一个男人做梦也在想一个年轻女子之前,那女子竟然做梦在想着他,那必定也是很不妥当的。蒂尔尼先生作为一个相思人或求爱者到底有多合适,这个问题也许艾伦先生还没有去想过,不过,作为与他要照顾的小姐进行一般往来的人,蒂尔尼先生也没有什么不可以,这一点艾伦先生作过一番了解,他是肯定的;因为,他在傍晚的时候早就动脑筋打听她的舞伴是个什么样的人,并了解到了可靠的情况,他是牧师,出身于格罗斯特郡一个很有名望的家庭。


 

[1] 主持大舞厅的社交活动,是巴思的头面人物。

[2] 指英国十八世纪小说家理查逊(1689—1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