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译文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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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导论(2)

西方资本主义的这些特质之所以在今天具有重要意义,归根结底在于其与资本主义自由劳动组织有着密切关联。即使是通常所说的“商业化”、有价证券的发展、投机的理性化和股票交易所的成立等,也都与自由劳动组织有关。要是没有资本主义自由劳动组织,上述一切,连同“商业化”,即便有可能出现,也绝不会如此重要,更不会产生西方那种社会结构以及与之相关的现代西方特有的问题。核算乃是一切的基础,而精确的核算只有建立在自由劳动的基础上方有可能。除了现代西方之外,还没听说过世界上哪里有理性的劳动组织,更别说什么理性的社会主义了。毋庸讳言,在其他地方也有城市经济、城市粮食供应政策、王公贵族的重商主义和福利政策、定额配给、经济管制、保护主义和放任主义(比如在中国)。相应地,世界其他地方也有共产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比如基于家庭、宗教或者军事的共产主义,还有国家社会主义组织(比如在埃及)、垄断卡特尔组织、消费者组织。尽管世界各地都有城市的市场特权、行会和同业公会,并且城乡之间在法律上也有种种差别,但西方以外的地方并没有“市民”概念,也没有资产阶级的概念,更没有“无产阶级”概念。究其原因,乃是因为自由劳动的理性组织并不存在,而企业不是自由劳动的理性组织。“阶级斗争”以各种形态——债权人和债务者、地主和无地者、农奴或佃农、商人和消费者或地主——在世界各地上演。西方早在中世纪就出现了外包雇主(putters-out)与其工人之间的斗争,而在其他地方这种斗争还只是初露端倪,现代大工业企业主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对立冲突更是无从谈起。因此,西方之外的其他地方也不可能出现社会主义的问题。

由此可见,从纯粹经济的角度来看,世界文化史的核心问题说到底并非资本主义发展本身,也不是这种发展在不同文化中表现出的不同形式——冒险家的资本主义、商业资本主义、战争资本主义、凭借政治或行政手段来获利的资本主义,而是以自由劳动的理性组织的市民阶层的资本主义企业(bürgerlichen Betriebskapitalismus)是如何形成的。从文化史本身来看,西方资产阶级及其特质的形成与资本主义劳动组织的兴起有着密切关联,但并不完全等同。这是因为等级社会意义上的“市民”一词早在西方特有的资本主义发展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当然,这只在西方才有。显然,各种技术可能性的拓展对现代西方所特有的资本主义有着极大的影响。而今它的理性特征基本上取决于那些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技术因素的可靠性,后者是精确计算的基础。换言之,西方资本主义得益于西方的科学,特别是以数学和实验为基础的精确而又理性的自然科学。反过来说,科学的发展以及基于科学发展的技术进步应用于经济实践,取得效益后会反哺科技,从而又促进科技的发展。当然,西方科学的缘起不可归诸这种实用性机会。印度人使用代数和十进制计算法,他们是十进制计算法的发明者。然而,这种计算法对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却没有使印度借此发展出现代算术和簿记法。同样,数学和机械学也不是源于资本主义的利益驱使。不过,科学知识应用于技术对大众生活水准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这确实是受到了经济利益的驱动。可以说,在西方,经济利益对科学知识应用于技术极具动力。而这种动力源自西方社会秩序独特的结构。西方社会结构中有很多组成部分,但并非所有部分都同等重要。那么,经济动力究竟来自其中哪些部分呢?不言而喻,其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乃是法律和行政的理性结构。这是因为现代理性资本主义不仅需要可靠的技术生产手段,而且需要可靠的法律体系和依照规章制度办事的行政机关。如果没有这些,冒险和投机的资本主义以及形形色色的政治资本主义就会应运而生,而有着固定资本和精确核算的理性的私人企业却无法兴起。这样的法律体系,这样的行政机关,在法律技术和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中为经营管理提供服务,而这样的情形也只出现在西方。于是,我们要问:这种法律从何而来?所有的研究都表明,一般而言,资本主义利益为受过专门训练的法学家支配司法和行政开辟了道路。但这利益绝非引向这条道路的唯一因素,也绝非最重要的因素,因为资本主义利益并没有从其自身创造出法律来。很显然,其他力量也对法律的形成起过作用。现在的问题是,资本主义利益为何没能在中国和印度发挥同样的作用?为什么在这些国度,无论是科学、艺术、政治的发展,还是经济的发展,都未能走上西方特有的理性轨道呢?

上述所有例子都可归结为西方文化中独有的理性主义。而对“理性主义”一词有着各种各样的理解,接下来的讨论中会充分说明。比如说,神秘冥想(Kontemplation)的理性化,这种以其他生活领域的观点来看特别非理性的行为亦有其理性化的一面,经济、技术、科研、教育、战争、法律或行政同样如此,而且这些领域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按照各种不同的终极价值和目标予以理性化。所以,以某种观点看来是理性的,从另一种观点来看则可能是非理性的。由此可见,所有文明地区的不同生活领域中都曾存在过各种各样的理性化。如果要从文化史的角度来描述它们之间的差异,那首先要弄清生活中的哪些领域理性化了,是朝着哪个方向理性化了?而这其中的关键便是认识西方的,尤其是现代西方理性主义的特质,并弄清其源流。鉴于经济因素具有基础性意义,任何对其进行解释的尝试都要考虑到当时的经济条件和经济环境。不过,也不可忽略反向的因果关系。因为经济上的理性主义肇始于理性的技术和理性的法律,同时也取决于倾向实践某种理性生活方式的人的能力和素质。而这种生活方式一旦受到心灵挂碍的阻挠,经济上的理性生活方式的发展也会遭遇强大的内在阻力。从前,世界上到处都有神秘力量、宗教力量,它们是塑造人们生活方式的最重要因素,人们也正是基于此形成了对职责伦理的信仰。本书所收录的文章便是来讨论这些力量的。

本书开头的两篇旧文就是试图从某个重要的切入点出发,探究上述问题最最难以把握的方面,亦即特定宗教信仰的内涵是如何制约“经济思想”,或者说某一经济形式的伦理的,并以现代经济伦理与基督教禁欲主义之间的关系为例来说明之。因此,此处的探究只触及因果关系的一个方面。接下来的几篇有关“世界宗教的经济伦理”的论文探讨的则是世界上最为重要的文明地区的宗教与经济以及社会阶层之间的关系,以便找到与西方发展进行比较的要点。因为唯有这样,才能使西方宗教的经济伦理区别于其他宗教的经济伦理的因素显现出因果关系。此处不再赘述。这些文章并非单纯想要对文明地区进行全面的文化分析,尽管有时候不得不如此,而是要强调各文明地区中与西方文明发展相对照的东西,也就是说,这些论文都着眼于那些对表述西方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此目的而言,其他任何研究方法都是行不通的。但是,为了避免误解,我们必须明确指出这一研究目标是有一定界限的,另外,还要提醒那些入行尚浅的研究者,切勿夸大本书中这些文章的重要性。汉学家、印度学家、闪族学家以及埃及学家想必不会在这些表述中发现什么新事物,我们只希望他们别在其中发现明显的根本性错误,那就谢天谢地了。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士,能在多大程度上接近这一理想,我不得而知。很显然,一个人如果使用的是翻译资料,并且有赖于这些资料,那他就不得不了解在有争议的参考资料中那些巨著、参考文献的使用情况如何,对这些资料的评价如何。从其个人来说,他也无法评论这些资料的价值,那他就必须对自己的著述保持谦卑的态度。鉴于第一手资料(即铭文和资料原件)现有的译文(特别是有关中国的资料)与残存的重要资料相比少之又少,那就更要谦逊谨慎了。所有上述因素导致这些论文只有暂时的价值,有关亚洲的部分更是如此。【3】只有专家才有资格进行最终评判。迄今为止,还没有相关专家抱持这样特殊的目标,从这样特殊的观点出发进行评述。因此,我们才写出了这些论文。而它们肯定会被超越,就像所有被称为科研成果的作品被超越一样,只不过程度更激烈,意义更重大。在比较研究的过程中,跨学科进入其他专业领域是在所难免的,这样做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取得成功也只能听天由命了。现今的风尚或文艺热潮往往使人认为专家学者可有可无,并将他们贬称为帮闲者。几乎所有的学术都受惠于非专业者提供的宝贵见解,但是若因此把外行人的建议当作发展学术的第一要义,学术就会走上末路。谁想要“直观”,不妨去电影院。目前在我们研究的这个领域里,有大量的以文学形式来表现的东西呈现在我们面前。【4】这样的心态与意图通过严谨的经验研究进行论证陈述,简直是南辕北辙。而且,容我再多说一句,谁要是想听布道,干脆去参加秘密的宗教集会好了。至于相互比较的各文明之间存在怎样的价值关系,本书概不予讨论。人类命运的历程绵长,即使考察其中一段也会使人无比震撼,心潮澎湃。不过,他最好谨慎行事,将个人微不足道的感慨埋藏心间,就像望见高山大海时那样。除非意识到天将降大任于他,并赋予他雄才大略,可以进行艺术的呈现或预言式的表述。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喋喋不休地大谈“直觉”不过是在掩饰自己对研究对象并不了然的窘态。由此亦可判定,他对人类本身缺乏深入的了解。

以民族志研究在今天的地位来看,应用于宗教研究——特别是亚洲的宗教研究——已不可避免,也是当务之急。不过对于这里所追求的目标来说,几乎没有用到,这是必须加以说明的。之所以如此,不仅是因为个人的研究力量有限,主要是因为此处要探讨的问题与相关地区的“文化担纲者”阶层的特定宗教伦理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也确实事关这些阶层的生活方式造成的影响。不过,这些影响只有在与民族志—民俗学的事实进行比较之后,才能真正把握其特质。因此,我们必须承认并强调,这里确有缺憾,民族志研究者完全有理由提出质疑。而我希望能用宗教社会学进行系统的研究,从而对此缺憾稍作弥补。但这样一来,就会超出我们既定目标的研究范围。我们的任务是尽可能恰如其分地揭示出与我们西方的文化宗教进行比较的要点,能达到这一步也就满足了。

最后还要谈一下这些问题涉及的人类学层面。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发现,尽管生活于看似彼此分隔的地区,但是在西方,唯独在西方,总会发展出某种形式的理性化。于是便会推断,此乃遗传基因在起作用。笔者倒不吝于承认,从个人主观角度上讲,生物遗传至关重要。尽管人类学研究已经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果,然而至今没有发现有什么方法可以精确地抑或大致地验证我们在此进行的研究究竟产生了多大的影响,以及通过什么方式产生了这些影响。社会学和历史学研究的首要任务,便是揭示所有可能的影响和因果关系之链,那些通过对命运和环境的反应可以充分解释的影响以及因果关系。只有在此之后,比起种族神经病学和种族心理学的发展超越了前景光明的初步阶段时,我们才能对问题的解答有所期待,或至少会出现解答的可能。【5】在我看来,目前还缺少这样的条件,若大谈遗传因素就等于放弃已经获得的认知,并把问题推给当下仍未可知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