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中的李鸿章
1901年11月初,李鸿章作为“大清国”的全权代表与占领都城北京的“八国”谈判、签订完《辛丑条约》即遽尔长逝。两个月后,流亡海外的梁启超即写出《李鸿章传》,这是第一本李鸿章传记。此书又名《中国四十年来大事记》,诚如梁所说:“四十年来,中国大事,几无一不与李鸿章有关系。”“李鸿章为中国近四十年第一流紧要人物,读中国近世史者,势不得不口李鸿章,而读李鸿章传者,亦势不得不手中国近世史。”所以,读解李鸿章,也就是读解那四十年的中国历史。
再深再远一点,梁启超认为:“李鸿章必为十九世纪世界历史上一人物,无可疑也。”李鸿章所处的时代正是中国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是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关键时候,也是中国历史、社会发展如何承前启后的关键时刻,是中国被全球化狂潮巨浪席卷、国门大开、与世界历史深纠密缠联结一气的时代。
1895年甲午战败,签订《马关条约》,李鸿章为千夫所指,声望一落千丈,一度投闲散居。梁启超却在此时登上历史舞台,成为突然大放异彩的政治新星。由此,二人的政治生涯开始有所交集,直至李去世。
就在梁启超写此传大约两年前,任两广总督的李鸿章接到慈禧严旨,将康、梁在广东的祖坟铲平。梁启超震怒之下,甚至一度想雇人暗杀李鸿章。梁在此传中承认,自己与李鸿章“于政治上为公敌,其私交亦泛泛不深”。但作为“新史学”的开端人物,他强调“作史必当以公平之心行之”,写此传“全仿西人传记之体,载述李鸿章一生行事”。虽然李鸿章“负谤于中国甚矣”,他却不随流俗成见,而是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其功过是非,得出了“吾敬李鸿章之才,吾昔李鸿章之识,吾悲李鸿章之遇”的结论与喟叹。他希望,若李鸿章地下有知,能“微笑于地下曰:孺子知我”。
梁启超此时流亡日本,正在紧张地进行保皇、立宪政治活动,为组织建设和理论建构日理万机,在李鸿章尸骨未寒之际却急急忙忙专门为其写传,确实不是为发思古之幽思,而是另有深意:“著者于时局稍有所见,不敢隐讳,意不在古人,在来者也。”不在古人在来者,就是通过对李鸿章一生的回顾、反思、总结,对那一段历史作一番回顾、反思、总结,在这历史的节点上,引起人们对大清王朝的未来走向、对中国未来走向的深思。
鸦片战争使中国社会开始转型,但转型之路崎岖坎坷。重读梁任公的《李鸿章传》,将李鸿章放在中国文化、政治、经济、观念全面变革的时代背景中解读,可加深我们对艰难、复杂的中国现代性转型的理解。对过去的理解越深透,对未来的思考就越深刻。
“天下”与“师夷长技”
梁启超强调要评价李鸿章,必须将他放在“所居之国”“所生之时代”中加以考察。李鸿章的居之国、所生的时代,恰是中国“天下大变”的时代。
中国传统“天下”观的核心是“华夏中心论”,即天下是以中国为中心的,其他都是边缘,而且由“边缘”渐成“野蛮”。只有华夏文明才能称之为文明,其他“文明”都是野蛮不“文”,与其相对的是“狄”“夷”“蛮”“戎”“胡”等(后简称“狄夷”或“夷”)。这种概念具有强烈的文化高低、优劣意义,用于区别于尊卑上下、文明野蛮、道德与非道德。“华夏”代表正宗、中心、高贵、文明、伦理道德;“狄夷”则代表偏庶、边缘、卑下、野蛮、没有伦理道德。由此发展出“严夷夏之辨”“严夷夏之防”的观念,进而形成“只能用夏变夷,不能用夷变夏”的严密的意识形态。
这种居高临下,俯视其他文明、文化的华夏中心论在处理、对待与他国的关系中,形成了制度化的以中国为宗主、他国为藩属的“宗藩体制”,或曰“朝贡体制”,以此规范“华夷秩序”。这种“华夷秩序”中,中国的“皇帝”是承受天命的“天子”,“天子”是最高的道德“天道”在人间的化身,代“天”来执政“天下”。所以,“天下”其他国家只能是中国的“藩邦”“属国”。
然而,1840年的鸦片战争,使古老的中华文明第一次遇到了一个强于自己的、现代的、外来文明的挑战。这次战争,迫使中国带着深深的屈辱开始在现代化的道路上蹒跚而行。中国现代化的道路之所以如此艰难曲折,不仅因为它是外来、强迫、后发的,更因为当时的统治者大清王朝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这个挑战的意义毫无认识,面对这个“现代化”的开端,不知所措、进退失据、步步被动、一误再误,最终丧失了主动变革、主动“现代化”的机遇。这种主动权的自我丢失不仅使大清王朝最终覆灭,更重要的是使中华民族的“现代化”被大大延误,屡受重挫。
其实,鸦片战争后签订《南京条约》,中国被迫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通商”时,清政府尚有相当广阔的改革空间。但由于清政府仍抱自己是“天朝上国”的自大观念,从一开始就延误了变革时机。
在清朝大员中,林则徐无疑是少有的开明之士,他对外部世界的认识可以说是当时“先进的中国人”的代表。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是兵家常识,战争双方无不想方设法了解对方的情况。但在近代中国,这条“常识”却不适用,或者说是不准用。
身处与“夷人”作战前线,林则徐当然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夷情”,聘有专门的翻译为他译介有关情况,编译成《四洲志》,对五大洲三十余国的地理、历史、政情作了初步的介绍,这也是近代中国第一部较为系统地介绍外部世界的著作。1842至1843年间,林则徐的好友魏源受林嘱托,在《四洲志》的基础上编成《海国图志》,对“夷情”作了更详细的介绍。但魏源在此书中仍坚持传统观点,认为中国在文明教化、典章制度上仍是世界的中心。但他认识到“狄夷”在形而下的“器物”层面尚有所长,中国可以师法,所以对其先进的制造轮船火炮之术,练兵养兵之法,更有专门介绍,并明确提出要“师夷长技以制夷”。鸦片战争使林则徐、魏源等人对外部世界有了初步客观的了解。
然而像林则徐、魏源这样仅为了解敌情而编《四洲志》《海国图志》,便被视为大逆不道,批判者认为“知夷”“悉夷”本身就是罪过,“堂堂天朝”岂能去了解那些“蛮夷之邦”?他们甚至不得不为“制夷”而“知夷”“悉夷”百般辩解,也因为这种不畏浮议、敢于面向现实的勇气,林则徐才被后人誉为近代“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仅仅“知夷”尚且如此,他们提出的“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政策,则必然遭到更加严厉谴责。
但对现实的回避,只能使现实更加严酷。
对中国人具有启蒙意义的《海国图志》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中国的影响非常有限,然而这本书传到日本去后却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短短几年就再版二十几次,日本朝野正是通过这本书对世界大势有了更多的了解,这部著作对日本明治维新的发生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一部旨在启发中国改革的著作,在自己的祖国备受冷落,却在异邦大受欢迎,启发了异邦的改革,并反过来不断侵略中国,这不能不说是历史的讽刺,是中国的悲剧。
但是,华夏之“天下”大变,迟早要反映出来,洋务运动,便是其曲折反映之一。洋务运动最早从师夷长技、船坚炮利入手,为近代化打开第一个缺口。李鸿章在这个过程中功不可没,成为洋务运动的最主要推手之一,也因此成为历史上的著名人物。
李鸿章的洋务运动,要从太平天国开始说起。长达十四年之久、险些推翻清王朝太平天国农民战争的一个客观后果,便是使长期受压的汉族官吏在镇压太平天国的战斗中,获取了相当大的权力,迅速崛起。对清政权而言,这一变化是非常深刻的。清朝是异族入关统治,对汉人一直实行高压、防范政策,在不少高级官吏的设置上虽是一满一汉,但实权都在满族贵族手中。而一些十分重要的职务如内务府大臣、宗人府宗正、理藩院尚书等规定只能由满洲贵族担任,各地的总督、巡抚也大都由满人担任,军机大臣,尤其是首席军机大臣,绝大多数都由满洲贵族担任,军权更是“不轻假汉人”,只有少数例外,如年羹尧曾率军西征,但得胜后结局却颇凄惨。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后,清廷仍沿传统做法,以满洲贵族率军前往围剿。但太平军一路势如破竹,率大军出征的满族贵族不是大败而逃就是惨被击毙,曾经威风凛凛的满族权贵,竟无人能阻挡太平军的进攻。这时,一些汉族地主士绅自动办起团练,协助清军镇压太平天国。在这种危急情势下,清廷也只得谕令各地广办地方团练,与清政府一同镇压太平天国。以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为代表的湘、淮军及一批汉族官吏和地方士绅,在镇压太平天国的战斗中立下赫赫战功,并取得了相当大的实权。
这批以镇压太平天国起家的汉族地主阶级新兴官僚,对中国、世界大势有较多的了解,尤其是镇压太平天国的实践,使他们认识到洋枪洋炮、火车轮船的厉害和重要。正是在他们的发动、主持下,开始了中国的第一个现代化运动--洋务运动,但此时,距林则徐、魏源提出的“师夷长技以制夷”,已过去了二十余年。在近代中国这样险恶的环境中,二十年时光,是非常宝贵的。
洋务运动从一开始就阻力重重,极不顺利。
太平天国起义使清政府几临灭顶之灾,就在这样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它对应不应该仿造洋枪洋炮洋轮等“救命之举”竟犹豫不决。今日认为十分“温和”的“洋务运动”,在发轫之时却被指为“溃夷夏之防,为乱阶之倡”,曾遇到今人难以想象、难以理解的反对。以现代大机器生产来造枪炮船舰、通电话电报,明明是统治者在近代要生存就不可少的措施,却遇到统治阶级中冥顽不化者以“夷夏纲常”这类传统意识形态,展开了“合法性”的强烈反对。尽管如此,统治者面对着接踵而来、一次比一次严重的内忧外患,为生存计还是不得不“办洋务”,这就为向西方学习打开了一个难得的缺口。从军事利器的引进、仿制,到全面学习西方机器大工业所需的科学技术、学理知识,“洋务运动”每前进一步,都遇到了巨大的阻力,引发了今人难以想象的激烈争论。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李鸿章登上了历史舞台。1853年,时年30岁,正在京城为翰林院编修的李鸿章投笔从戎,回到家乡安徽参加镇压太平军的团练。但五年下来,一心想建功立业的李鸿章却屡受挫败,不能不顿生“昨梦封侯今已非”之叹,以“书剑飘零旧酒徒”自嘲。无奈之中,他经人介绍加入曾国藩幕府,成为曾的私人幕僚。正是在曾氏幕府,他的才干深得曾国藩赏识,终于在1861年底受曾氏之命回乡组建“淮军”,保卫上海。近代中国的历史大势证明,“华洋杂处”的上海在近代中国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洋人”在中国政治中起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谁掌控上海,谁就财大气粗;谁能与“洋人”打交道,谁就举足轻重。正是在保卫上海的过程中,李鸿章开始了与“洋人”打交道的漫长生涯,也因此他后来才能在政坛上超过“湘系”成为近代中国最重要的大臣。组建淮军时,他开始经营自己的政治力量;1862年春夏,又是在曾氏的举荐下,他出任举足轻重的江苏巡抚,从曾国藩的私人幕僚而一跃为清政府的一方大员,其一生事业由此“隆隆直上”。三年后,他就升任两江总督,其管辖之区为中国最富庶繁华之地,是清政府重要财政来源之处。任职两江总督不过五年,他又被任命为有“总督之首”之称的直隶总督,旋即兼任北洋通商大臣,从“地方官”实际参与中央政府外交决策,甚至渐渐“喧宾夺主”,俨然成为国家外交全局的主持人。
李鸿章组建淮军,开始是以湘军为蓝本,但由于他身处“华洋杂处”的上海,几乎日日与“洋兵洋将”打交道,对西方近代化武器的认识越来越直观,也越来越深刻,不久之后,便在许多方面开始更多地学习西方,引进西方武器,甚至用西法操练淮军。
在具体主持“华洋会剿”太平天国的过程中,他真切地感受到西方武器的威力,决定“师夷之长技”以“自强”。在1862年4月他抵达上海不久,初次看到西方武器的威力就让他眼界大开,叹为观止。在给曾国藩的信中他感叹亲眼看到英法军队“防卫”上海与太平军作战的情形:“洋兵数千,枪炮并发,其落地开花炸弹真神技也!”他认为要镇压太平军也“惟有多用西洋军火以制之”,于是决心“讲求洋器”,积极设法尽可能以西式武器武装淮军。
但当时“讲求洋器”仍是骇人之举,要大规模引进西方武器遇到了巨大阻力,甚至一贯讲求“变通”“致用”,并不保守的曾国藩由于此时对“洋枪火炮”的认识有限,也对李的做法不以为然,去信劝阻,认为带兵治军在“人”而不在“器”。由此可见所遇阻力之强大。对此,李鸿章在复信中一方面对“师门”表示尊重,承认“用兵在人不在器,自是至论”,另一方面又表示“鸿章尝往英法提督兵船,见其大炮之精纯,子药之细巧,器械之鲜明,队伍之雄整,实非中国所能及。其陆军虽非所长,而每攻城劫营,各项军火皆中土所无,即浮桥云梯炮台,别具精工妙用,亦未曾见。”他还以“贼亦徒震于炸炮之名”说明洋枪洋炮的厉害,然后向曾表明心迹:“鸿章亦岂敢崇信邪教,求利益于我。惟深以中国军器远逊外洋为耻,日戒谕将士,虚心忍辱,学得西人一二秘法,期有增益而能战之。”“若驻上海久而不能资取洋人长技,咎悔多矣!”可见他学习西方先进技术的态度比曾国藩更为坚决。几个月后,他在给曾的信中进一步阐明了必须学习西方的根据:“每思外国兵丁口粮贵而人数少,至多以一万人为率,即当大敌。中国用兵多至数倍而经年积岁不收功效,实由于枪炮窳滥,若火器能与西洋相埒,平中国有余,敌外国亦无不足。”更值得注意的是,此信表明他开始以俄国、日本为例论述学习西方“长技”的重要,说明他的视野已更开阔,而且他还吁求其师曾国藩倡导学习西方:“俄罗斯、日本从前不知炮法,国日以弱,自其国之君臣卑礼下人,求得英、法秘巧,枪炮轮船渐能制用,遂与英、法相为雄长。中土若于此加意,百年之后,长可自立,仍祈师门一倡率之。”
李鸿章此时以西法治淮军的具体步骤是先购买外国枪炮,虽然经费紧张却不惜重金、想方设法求购较为先进的武器。1862年6月,他的部将程学启组建了一支有百余支来复枪的洋枪队,到当年9月淮军各营就有来复枪一万余支。到1863年5月,随着淮军的急剧扩张,竟有来复枪一万支以上,并有许多门能发射26磅炮弹的大炮。为了让官兵尽快学会操作先进武器,他还高薪聘请一些外国军官到淮军教习,教演使用洋枪洋炮。除了用西式武器装备淮军,他还聘请外国军官按“西法”操练军队,一些口令都按音译成中文,如“前进”就按英语“forward march”音译成“发威马齐”。
引进近代化武器,自然而然会导致军制的近代化。淮军本来是以湘军为师,但不久就以外国雇佣兵“常胜军”为师,学习现代军事操练和战法,在现代兵器装备和现代军事训练方面迅速超过湘军。所以近人王闿运在《湘军制》中说:“淮军本仿湘军以兴,未一年尽改旧制,更仿夷军,后之湘军又更效之。”在中国军队近代化的道路上,淮军引进西方武器、以西法操练,是极为重要的一步。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军队的近代化转型应以曾国藩的湘军最先使用近代武器为标志;另一种观点认为,仅使用近代武器并不能成为军事近代化标志,军事近代化标志是不仅使用近代武器,更重要的是近代化军事训练、编制。以此为标志,中国军事近代化的起点是李鸿章的淮军,虽然这种改变直到甲午战争前都未完成,但毕竟是起点。总之,无论是湘是淮,李鸿章无疑都是军事近代化的重要人物。
引进洋枪洋炮之后,一个自然的逻辑就是造枪造炮,引进大机器生产。然而,造轮船、架电线、修铁路、开煤矿等各类“洋务”无不引起激烈争论,遇到强烈反对和巨大阻力。
在反对声中,科学技术被顽固派说成是破坏儒家伦理道德的“奇技淫巧”,而儒学纲常是“立国之本”,所以引进科技自然便是破坏“国本”。他们认为学习声光电化等与“洋”有涉的任何事物都是“奉夷为师”,结果是“溃夷夏之防,为乱阶之倡”,终将导致“以夷变夏”。在反对洋务派的斗争中,顽固派或屡屡上疏,或借助舆论,十分巧妙地扬长避短、以长击短。首先,他们尽量不在“用”这明显不利于他们的“形而下”层面上和洋务派纠缠,而在超越实践的抽象的“道”这“形而上”领域发难。举凡修路、架线、建船、造炮都被他们高度政治化、道德化、意识形态化,提升到“道”的高度,然后再加以反对。因为在“道”的层面便可以逃过实际的“用”的检验,便可用传统逻辑严密的“道器一体”论咄咄逼人地反驳洋务派显得支离的“体用分离”论。抽掉具体内容,这种批判还很能显示出一种雄辩的道德的正义性与合理性。例如,在抽象的义上谁能说“立国之道当以礼义人心为本”是错误的呢?而洋务派主张的“富强”则被漫画化为以“弃义逐利”为本,在道德上自然就矮了一截。他们将“夷之长技”等同于列强侵略中国的行径,“夫洋人之与中国,敌国也,世仇也”,所以学西学便是“扬其波而张其焰”,这就不仅仅是“数典忘祖”,而是“认贼作父”。在屡遭列强侵凌的近代中国,这种指责最能煽起民情民意,使真正有利于富强的措施难以施行。
在这种强大的阻力面前,想将大机器引入中国者,不仅要有相当的权力,还要有谋略与韧性。曾、左、李,皆是此等人物。李鸿章引进电报,从提出到得到朝廷批准,用了十二年;修建铁路,从提出到朝廷批准,足足用了十七年。
所谓“电报”,是后来从日本引进的“新词”、新译名,当时国人更多将其称之为“铜线”或“电线”。近代中国外患频仍、内乱不断,时时军情紧急,能够瞬息万里的电报无疑是一直身处危境的清政府的当务之争。然而,“电报”却被认为有害于中国,李鸿章在1868年即向朝廷提出要修电报,此议一直遭到强烈反对,不被朝廷采纳。顽固派的逻辑在一道著名的奏折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并为朝廷接受。工科给事中陈彝在1875年9月的一道奏折中坚决表示要禁止架设电线,认为电线可以“用于外洋,不可用于中国”,因为:“铜线之害不可枚举,臣仅就其最大者言之。夫华洋风俗不同,天为之也。洋人知有天主、耶稣,不知有祖先,故凡入其教者,必先自毁其家木主。中国视死如生,千万年未之有改,而体魄所藏为尤重。电线之设,深入地底,横冲直贯,四通八达,地脉既绝,风侵水灌,势所必至,为子孙者心何以安?传曰:‘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藉使中国之民肯不顾祖宗丘墓,听其设立铜线,尚安望尊君亲上乎?”在顽固派的逻辑中,电报的性质姓“天主、耶稣”,兴办电报就是入洋教,是背祖叛宗、背叛中国传统文化,中国人架设电线就是不孝,不孝必然不忠,架设电线必然导致不忠不孝,罪莫大焉!
直到1879年,为加强海防,也是为了作一试验、探索,李鸿章于大沽、北塘海口炮台试设电报以达天津,效果良好,他高兴地向朝廷奏报说“号令各营,顷刻响应”,增强了他架线设局的信心。1880年,中俄伊犁交涉军情骤紧,李鸿章不失时机于这年秋再次上奏,详陈必须立即架设电报线的理由:“用兵之道,必以神速为贵”,所以西方各国“欲通万里海洋,欲通军信,则又有电报之法”。只有中国仍靠驿递,“虽日行六百里加紧”,但与西方电报相比速度大为悬殊。在俄国彼得堡谈判的曾纪泽数万里之外发电报到上海只需一日,但将电报从上海送到北京要用轮船转寄,最快也要六七天,如果海路不通,驿递则需十日。“倘遇用兵之际,彼等外国军信,速于中国”,将对中国大为不利。总之,战争“全赖军报神速,相机调拨,是电报实为防务之必需之物”。这些理由,今日看来都是“常识”,但那时却是被排斥、有待普及的“新知”。险恶的现实和李鸿章的透彻分析,使清廷终于顾不得电线究竟“孝不孝”“忠不忠”,立即允准李鸿章着手办理电报局。1880年10月,李鸿章在天津设立电报总局,同时设立电报学堂,这是中国近代电讯事业的开始。
铁路对一个国家国计民生意义重大,在一百多年前,其意义之重要更不待言。但是,修建铁路在近代中国引起的反对却最强烈,争论时间最长也最激烈。
洋务派造炮造船,当然知道修建铁路的重要,所以从19世纪70年代起就不断奏议修建铁路。1872年,俄国出兵侵占我国伊犁,李鸿章借机提出改“土车为铁路”,指出俄国侵占伊犁,“我军万难远役”,如果不修铁路,新疆等西北边境就无法运兵,而且不仅俄国想侵占西北,英国同样垂涎云南、四川,如果中国自己开采煤矿、修建铁路,则列强将有所收敛,中国“三军必皆踊跃”,否则,中国将面临更加紧迫的局面。但这种完全符合实际的救时之策,在当时却遭到一片反对,据说“闻此议者,鲜不咋舌”,视为骇人听闻之论。1874年,日本派兵侵略我国台湾,海疆告急,李鸿章又乘机提出修建铁路的主张。这年底,他奉召进京见恭亲王奕时,力陈中国修建铁路的重要,并请先造清江到北京的铁路,以便南北交通。奕向来支持洋务运动,当然同意李鸿章的观点,但他深知修铁路将会遇到顽固派的强烈反对,恐难实行,所以对李鸿章说此事“无人敢主持”。李鸿章仍不甘心,希望他有机会劝说慈禧、慈安,但奕回答说“两宫亦不能定此大计”。由此可见修铁路的阻力之大,自此李鸿章便不再直接谈此问题,转而不断策动他人提修路建议。1876年,丁日昌担任福建巡抚后,李鸿章要他上疏建言因台湾远离大陆,只有修铁路、架电线才能血脉畅通,才可以防外安内,不然列强总会对台湾垂涎三尺。1877年,清廷表示同意丁日昌所请,但此事却因经费短绌而中止。转眼几年过去,到1880年,中俄伊犁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更加紧张,两国之间的大规模军事冲突一触即发,运兵成为重要问题。在这军情紧急时刻,淮军将领刘铭传应召进京,就防务问题提供对策。到京后,刘在李鸿章的授意下,上《筹造铁路以图自强折》,正式提出修建铁路的主张,并认为这是自强的关键节点。刘折中具体提出应修从北京分别到清江浦、汉口、盛京、甘肃这四条铁路。但由于经费紧张,不可能四路并举,建议先修清江浦到北京线。局势的演变以及刘折的充分说理,清廷似为所动,命令分任北洋大臣和南洋大臣的李鸿章、刘坤一就此发表意见。
修建铁路是李鸿章的一贯主张,而刘折本就是他的授意,所以他立即洋洋洒洒写了《妥议铁路事宜折》,约四千言,将压了几年的想法一吐而出。他知道反对修建铁路的最大阻力是“道义”“传统”“祖宗成法”,所以他首先必须进行“意识形态自卫”或“意识形态证明”,论证现在修建铁路与中国古代圣人刳木为舟、剡木为楫、服牛乘马、引重致远本质一样,目的都是以济不通、以利天下。针对顽固派一贯坚持的理论,认为机器是败坏人心的“奇技淫巧”,他强调机器能使“人心由拙而巧,器用由朴而精,风尚由分而合”,而且,“此天地自然之大势,非智力所能强遏也”。然后,他概述国际局势,强调铁路在列强兴起、强盛中的作用。从国际形势再说到中国面临的险境,自然引申出修建铁路的“九利”,在这“九利”中,经济与军事是富国强兵最重要的。对这“九利”,他不吝文字,详细陈说,以期打动朝廷。具体的修路方案,他完全赞成刘铭传的主张(其实,刘的方案本就是他的方案),先修清江浦到北京线。他当然明白,朝廷必然会担心修路经费和主权问题,所以直陈由于所需资金庞大,无论是官是商,都难以凑集,只能向洋人借债。但他强调,在借洋债时必须在合同中订明一切招工、采购材料及铁路经营等事,都“由我自主,借债之人毋得过问”,而且还规定不许洋人附股,强调与海关无涉,由日后铁路所收之利归还借款。
然而,顽固派的反对更强烈、力量也更强大。如有人上奏指责:“观该二臣筹划措置之迹,似为外国谋,非为我朝谋也……人臣从政,一旦欲变历代帝王及本朝列圣体国经野之法制,岂可轻易纵诞若此!”有人奏称说铁路“行之外夷则可,行之中国则不可。何者?外夷以经商为主,君与民共谋共利者也;中国以养民为主,君以利利民,而君不言利者也”,修铁路是“蠹民”的“邪说”。还有人上奏说铁路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是惊动山神、龙王的不祥之物,会惹怒神灵,招来巨大灾难……顽固派根本不从“技术”层面反驳洋务派,而是将是否应当修铁路这种技术问题提升到“道德”层面,从道德上否定修铁路、使主张修铁路者居于“不道德”的“道德劣势”。对铁路,也要问一问是姓“外夷”还是姓“中国”,对什么器物都要问“姓”什么的“性质”之争、将技术问题道德化、意识形态化也可说是中国的悠久传统之一罢。
由于反对者力量强大,而洋务派又很难从“道德”“意识形态”层面反驳顽固派的诘难,所以清廷于1881年2月14日发布上谕:“叠据廷臣陈奏,佥以铁路断不宜开,不为无见。刘铭传所奏,著毋庸议。”这次修铁路的争论以洋务派失败结束,中国近代化再次受挫。
关于是否能修铁路的大争论以洋务派失败而告终,但李鸿章并未等到争论结束,在1880年就开始悄悄筑路。他明白,修铁路虽然不可能作为一项“国策”,但有可能在他的势力范围内作为一项“地方”的“土政策”施行。
他试探性地动工修建开平煤矿唐山至胥各庄铁路,以便运煤,1881年这条仅约10公里的铁路建成后,他才正式奏报清廷,并有意含糊其辞未引起朝廷注意。他知道欲速不达故意不用机车,而用骡马牵引。不久,唐山矿的英国总工程师不解为何用骡马拉车皮,于是自作主张,将矿上的废旧锅炉改造成一台蒸汽机车,顽固派得知,立马上奏朝廷,朝廷明令禁止,李又不得不改回用骡马拉车皮。1883年中法关系紧张,有可能爆发战争,李鸿章以此为由,提出要机车运煤供北洋水师,才重获准用机车拉煤。
李鸿章汲取了在几次“大争论”中未得到朝中有力支持而失败的教训,在修路的同时积极活动,寻求权贵的支持。此时醇亲王奕早已取代恭亲王奕,最为慈禧太后倚重,所以李鸿章全力做他的工作。他多次给奕写信,说明兴办铁路的种种好处,奕有所心动,所以李才敢将唐胥路修完。但李一直认为修路应是举国兴办,所以在给醇的信中说修铁路在中国“阻于浮议”一直未能兴办,并且明确表示希望由奕直接出面“主持大计”。
1884年8月的中法马江战役,是中国近代海军组建以来对外第一仗,却以福建水师几乎全军覆没告终。海军的惨败,暴露出海军调度协调的问题,使清廷开始重视海军建设。在左宗棠、李鸿章等人的催促、建议下,于1885年成立海军衙门。但谁也没想到,在李鸿章的运作下,海军衙门竟“破天荒”开始修筑铁路。经历了中法战争的惨败,陆军调兵遣将行动迟缓问题暴露无遗,清廷也不得不重新考虑是否应当修路。
1886年,时任海军衙门大臣奕到天津巡视北洋海口,与李鸿章具体商订修路办法。奕说他对修铁路也曾囿于成见,有很深的偏见,所以反对修路。但经中法战争,自己又亲自到北洋海口,见到巨型军舰在海上劈波斩浪,经李鸿章解说知道锅炉、运煤对海军的重要,才明白局外空谈“义理”与局中实际判然两途,于是转而坚决支持修路。但以奕此时的权位之重,仍旧不敢大张旗鼓地主张修路,在天津巡视北洋海口时,与李鸿章商议,也不得不想方设法避开强烈的反对意见。他对李鸿章说,如果修铁路,还必须从已修成的胥各庄一路修起,因为修唐山到胥各庄的铁路是为了运开平矿的煤,关系不大,反对的意见可能会小一些,这样此事才有可能办成。李鸿章也认为事情只有如此才可行,便在唐胥铁路基础上逐年修建,相当一段时间内所经之地都在他管辖的直隶境内,这样更易办成。
李鸿章采取一点点来、稳步前进的策略。开平矿务局就在这一年便以要运煤以方便商业为由,将唐胥铁路延长到芦台附近的阎庄,总长从10公里延长到40多公里,改称唐芦铁路。同时,李鸿章趁热打铁,成立了开平铁路公司,募集商股25万两。在1886年底,又与奕相商,提出将唐芦铁路延长修建到大沽、天津。1887年春,由奕出面奏准动工修建,强调这段路是“为调兵运军火之用”,并将开平铁路公司改名为中国铁路公司。此路第二年便告建成,这条从唐山到天津的铁路全长终于达到130公里左右。从1880年修唐胥路到1888年延长到天津,几年间李鸿章一直紧锣密鼓,不放过任何可乘之机,硬是一点点修成了铁路。
1888年11月,李鸿章又通过奕主管的海军衙门奏请修筑津通路,其理由是津通路将沿海与内陆联结起来,可以“外助海路之需,内备征兵入卫之用”,有利于军事、防务。这一奏请得到朝廷批准,没想到却捅了马蜂窝。顽固派本来可能对醇亲王有所顾忌,对李鸿章悄悄修路忍而又忍,并未大张旗鼓表示反对,现在他要把铁路修到天子脚下,岂可容忍!反对声于是像炸开锅一样,一时弹章蜂起,纷至沓来,掀起了近代关于铁路的又一次大争论。顽固派有的上奏朝廷,有的致函奕,想争取他而拆掉李鸿章的后台。
由于此时奕位高权重,他觉得铁路对他所管的海军至关重要,所以坚决支持修路。这样,十几年来赞成派与反对派的力量第一次旗鼓相当。面对两派势均力敌的局面,朝廷一时拿不定主意,慈禧于1889年2月14日发布“懿旨”,要地方大员也发表意见。但这些“地方官”都谙熟官场的“游戏规则”,知道赞成与反对两派在朝廷各有势力,不能轻易得罪,结果明确表态支持与反对的都是少数,大多数都是含糊其辞、态度暧昧。这时,两广总督张之洞经中法战争后已转而赞同洋务,所以明确表态支持修铁路。
最终,清廷于1889年5月做出修铁路的决定。从1872年俄国出兵侵占我国伊犁,李鸿章提出改“土车为铁路”起,到1889年清廷终于同意修铁路,用了整整十七年的时间。对外患不已、内乱不断的清王朝来说,这十七年是何等重要、宝贵的时光。以李鸿章的权位,仍无可奈何,只有最后醇亲王奕表示支持才获首肯,可见反对派的力量之强大。这十七年中,李鸿章一有机会就鼓吹修路,从未放弃,迂回曲折,终于使修铁路成为国策。
近代大机器生产的引进、近代通讯与交通的兴起,为中国随后的近代化、现代化打下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包括李鸿章在内的洋务派,还为中国近代化、现代化打下了重要的知识基础,这是中国知识的光谱开始发生重要的、现代性转型的必要基础。
近代中国要“师夷长技”,引进现代机器、铁路、通讯等设施,自然要学习外语和声光电化等自然科学知识,培养这方面人才。但中国传统是“形而上者为之道,形而下者为之器”,只有苦读圣贤经典、寻章摘句、参加科举考试获得功名才是“正途”,而“技术”一直被视为“雕虫小技”甚至是“奇技淫巧”。换句话说,在中国传统知识谱系中,只有儒学经典是至高无上的,自然科学知识的地位极低,几乎不被看作一种“合法”的知识。但在现实面前,主张学习西方船坚炮利的洋务派不得不“低头”,提出要学习外语和各种自然科学知识,并创办了相关学校,但新知识依然没有地位,愿学者寥寥无几。
虽然遇到强大阻力,但声光电化、天文历算这类知识仍一点点“潜入”,清政府和中国社会,尽管十分被动,却不得不渐渐承认其“合法性”。
要洋务自强就无法避免这类知识,所以李鸿章等洋务派办的学校、翻译馆开始教授、传播自然科学知识。李鸿章参与创办的江南机器制造总局,翻译了大量的数、理、化等自然科学著作,对新知识的传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些新知识,当时笼统地称之为“西学”。
洋务派曾经想让声光电化等“西学”成为科举考试的内容,但遭到强烈抵制而未成功。甲午战争后,惨败于千百年来以中国为师、为国人所轻视的蕞尔小国,使国人大受刺激,读书人开始普遍讲求来自西方的声光电化知识,开始向日本那样讲求西学,社会风气有较大变化。在维新运动期间,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等都著书撰文介绍西方声光电化方法、精神。各地读书人纷纷组织各种学会,探讨来自西方的各种新知,从政治、法律到声光电化各学科。据考证,在维新运动期间全国先后组织了七十余个学会、学社,内容、宗旨各不相同,但讲解传播声光电化新学知识,则是许多学会、学社共有的内容。而许多学会就是为了学习、传播这些知识而组织起来的。如农学会、算学会、测量会、化学公会、医学会、舆算学会、格致学会、蚕学会等等。
1897年秋,维新运动走向高潮,维新派在北京创办了“西学堂”,后改名“通艺学堂”。将声光电化知识称为“西学”到改称“通艺”,意义重大,也就是说,这些不是西方的“地方性知识”,而是一种普世的知识。一些学校其课程除外语、法政外,还有天算、地理、矿、格致、制造等。在维新派的策动下,“新政”对科举考试的内容作了某些改变,不考八股文而考策论,并破天荒地将“中西算学、声光电化诸学”列入考试内容。在中国的知识谱系中,自然科学知识第一次“合法化”。然而,慈禧发动戊戌政变后,新法尽废,包括自然科学在内的“西学”也受到影响。科举考试仍考八股时文,自然科学知识合法化尚未施行就流产,首次合法化努力严重受挫。“近月以来,凡都中士大夫有谈及西学新法者,同寮之中均闻而却避。盖恐人指之为康党,以致罹于法网。故自同文馆以外,竟无人再敢言声光化电之学,念爱皮西提之音”。最终,通艺学堂不得不解散。
但新知识的传播已无法阻拦。现代中国自然科学知识从“西学”到“新学”或“通艺”,再到后来的“科学”这种名称之变实即“身份之变”,表明从开始仅认其为一种“地方性知识”——“西学”,最终十分被动地承认它为一种“普适性知识”——“新学”“通艺”,再到20世纪初年的“科学”,这是一个曲折艰难的历程。
众所周知,科学、理性,是现代性的主要内容之一。发源于17世纪西欧的现代科学知识体系,对发轫于18世纪初期的启蒙运动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启蒙运动强调“人”运用自己的理性独立思考,是一场重要的思想革命运动。此后,外来的科学知识在中国知识谱系中一直具有崇高的地位,已经内化为中国自身的知识,并且被提到“科教兴国”的高度。包括李鸿章在内的洋务派的破冰之功,不可磨灭。
不完整产权的变革
中国社会的近代转型,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近代工商的兴起,私人产权的完全确立。但这一点,却最为困难。
中国传统产权制度,从根本上说是一切属于官家。《诗经》:“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唐代韩愈《原道》:“是故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者也。君不出令,则失其所以为君;臣不行君之令而致之民,则失其所以为臣;民不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则诛。”宋代大儒陈亮在《上孝宗皇帝第一书》中宣称:“兵皆天子之兵,财皆天子之财,官皆天子之官,民皆天子之民。”
严复在《〈社会通诠〉按语》中总结道:“中国之言政也,寸权尺柄,皆属官家。其行政也,乃行所固有者。假令取下民之日用一切而整齐之,虽至纤息,终无有人以国家为不当问也,实且以为能任其天职。”
鸦片战争后,这种产权观并没有根本性转变。但随着租界的设立,外国企业的发达,对西方了解渐渐深入,一些人认识到西方船坚炮利的背后是工商发达,因此出现了“重商富民”的思想。重商富民思想与中国传统“抑商”思想即强调农为本、商为末,将商人列为四民之末的治国观念完全不同。因此,在经济政策上,顽固派以《论语》为据,坚决反对此时刚刚出现的“重商富民”的思想,并论说机器生产是“末富”,传统劳作才是“本富”;现代工商业是“末富”,传统农业耕织才是“本富”,所以排斥、拒绝机器生产和工商业就是“固本”,西方重商富民是舍本逐末。“行之外夷则可,行之中国则不可。何者?外夷以经商为主,君与民共谋共利者也;中国以养民为主,君以利利民,而君不言利者也”,将“尽驱耕牧之民为工商矣”,而“耕牧之民”一为“工商”就是不耕而食、不蚕而衣之人,在其心目中,此非“民”也,“既无民,何有国耶”!
以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的权势之强,兴办官营新式企业尚且遭遇巨大阻力,无权无势的平民、商人在这种环境中根本不可能兴办现代企业。如19世纪70年代初曾有华侨商人在广东南海设立以蒸汽为动力的缫丝厂,结果被官方以“沿海各省制办机器,均系由官设局,奏明办理,平民不得私擅购置”为由,将其封闭、拆除。从产权观来看,曾、左、李是官员,办的是“官企”,“所有权”属于官家,朝廷当然有同意与否决的权利。但是,民办企业所有权根本不属于官家,按说这类民间企业是用传统方式生产还是用现代机器生产应是企业的自由,官家根本无权过问,然而官家却就是有权规定只能用传统方式生产,而禁用新式机器,甚至将违令者查封。这说明,商人其实只有有限的“产权”,没有完全的权利自己决定如何生产。产权得不到保障,禁与否,权力全在官方。即严复所说“寸权尺柄,皆属官家”,有权“取下民之日用一切而整齐之”。
通商口岸的勃兴、大机器生产的引进,产生了一批新式工商业者,包括李鸿章在内的一些人认识到,西方国家的强盛在于“国富”,而“国富”的真正基础在于“民富”。但是,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却仍是传统的体系,使现在民间工商业发展受到严重的歧视、阻碍和压抑。这样,社会、经济和政治进行全面变革,扶持、发展工商的要求自然就提上了历史的日程。在大局巨变的情况下,如何对待近代工商,清政府内部开始产生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开明者如曾任驻英公使的郭嵩焘曾上奏折,强调西方富强之本在于政府保护工商、“惟其以保护商贾为心”,所以有养兵的财力。中国应“先欲通商贾之气,以立循用西法之基”。这种观点,遭到了强烈批判。批判者认为如果发展工商,人民财富过多,就会破坏中国“政令统于一尊,财富归诸一人,尊卑贵贱体制殊严”的传统社会结构,所以朝廷必须“闭言利之门”“不尚理财之说”,中国必须依然实行传统的重农抑商、重官抑商政策:“中国天下为家,已更数千载,政令统于一尊,财富归诸一人,尊卑贵贱体制殊严,士农工商品流各派。”“夷狄之道未可施诸中国也。中国制治必须朝廷操利权。利不足操朝廷之权,然后可冀效诚于商贾;使富商大贾视官宦如帝天,偶一盼睐便可以为至荣极宠,斯匍匐以献其财力而惟恐不纳矣。”
但能不能发展近代工商、如何发展近代工商,是个绕不过去的历史命题。这个命题,以另一种方式提了出来。
洋务派兴办近代军工企业需要大量资金,而这些企业不以营利为目的,官家工厂生产的产品,归官家所用,不到市场上交易,不产生利润,自身很难提供发展所需资金,而晚清财政一直极度困难,官府无法对这些企业提供持久支持。1872年,一贯反对兴办新式企业的顽固派官僚宋晋上奏提出,由于现在国家财政困难,而左宗棠创办的福州船政局、李鸿章创办的江南制造总局“糜费太重”,应予停办,从而引发了清廷关于是否制造轮船的大讨论。
以写奏折老辣著称的李鸿章果然厉害。在给朝廷的奏折中,他首先指出中国面临的形势是“合地球东西南朔九万里之遥,胥聚于中国,此三千余年一大变局也”!西方列强之所以能横行中土,中国之所以受制于西方各国,就在于中国传统的弓矛、小枪、土炮不敌彼之后膛枪炮;中国传统的舟楫、艇船、炮划不敌彼轮机兵船。在这种情况下,不要说“攘夷”,就是维持现在局面也要学习、制造西方的船炮。谋求自强之道在于“师其所能,夺其所恃”,“若我果深通其法,愈学愈精,愈推愈广,安见百数十年后不能攘夷而自立耶?”。日本是一小国,为自保而学习西方,结果近年来反而“逼视我中国”,“中国可不自为计乎”?他进而指出:“士大夫囿于章句之学而昧于数千年来一大变局,狃于目前苟安而遂忘前二三十年之何以创钜而痛深,后千百年之何以安内而制外?”他指出,办厂造船是“为国家筹久远之计,岂不知费钜而效迟哉”,但仍应坚持下去,否则前功尽弃,“不独贻笑外人,亦且浸长寇志。由是言之,其不应裁撤也明矣”。因此国家其他费用都可节省,“惟养兵设防,练习枪炮、制造兵轮之费尤不可省。求省费则必摒除一切,国无与立,终不得强矣”。
他对国际形势的分析,令人信服地论证了不能停止生产坚船利炮,但又承认反对派提出的财政几近干涸、无力再办确是实情,这就把一个两难选择摆在朝廷面前:不能停,但无力办。反对者的意见是停办,曾、左的意见是再困难也要坚持办。李鸿章的意见是不能停,但没有钱就要想办法赚钱。李鸿章超过曾、左的地方在于,他由财政紧张顺理成章地提出了一个他谋划已久、但知道提出后一定会遭到强烈反对而不可能通过的建议:解决财政问题的根本是要“求富”。他提出不仅要建造兵船,更应建造商船,设立经营民用商业运输企业,建立用大机器生产的煤矿、钢铁企业,纺织等领域创办民用企业营利赚钱。李鸿章借顽固派提出的“财政紧张”,反而提出为顽固派更加反对的“求富”主张,确是“借力打力”的高手。所谓“求富”,就是用机器生产民用品,参加市场交易,以获取利润为目的。
李鸿章建立新式企业、以机器生产民用品的建议终于得到朝廷的批准,但立即又遇到一个难以解决的困境。当时清政府国库空虚,财政几空,不可能拿出大量资金筹建企业,更无经营近代企业的人才,官办民用企业既无财力又无人力,却仍坚持民用企业也只能官办而不许私人办厂的规定。李鸿章的过人之处在于做了大量调查,知道沿海某些地区特别是上海,想经办现代企业的商人不能自己办厂,只能给洋人当买办。久而久之,这些商人积攒了大量财富,因为不能自立门户,只能“挂靠”在洋商名下,如美国旗昌洋行其实一大半都是华商股本。在这种情况下,李鸿章瞄准了私人资本,尤其是买办阶层。在为外商服务的过程中,一些买办积累了一定的现代工商经营管理的实际经验和能力,同时也积累了大量财富。把他们连人带资本从洋商中“挖过来”,确是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法。
既然私人企业可以“挂靠”在洋商名下,为何不可以“挂靠”在官家名下?李鸿章想出了“官督商办”的办法。即“由官总其大纲,查其利病,而听该商董等自立条议,悦服众商。冀为中土开此风气,渐收利权”。“将来若有洋人嫉忌,设法出头阻挠”,官方可出面交涉,“以为华商保护”。简单说,就是由政府出面,商人出资办近代企业,“官为维持”“商为承办”,即官府督办,商人自筹股资,并且具体经营。从法律上说是“官办”企业,但股本与实际经营,主要靠商人。用今天人们熟悉的语言来说,就是“戴红帽子”。
面对困境,清廷只得同意了这种为了突破官方无资金、没有经商人才的妥协之方。此举对制度有重大突破,李鸿章确实是“遇到红灯绕道走”,“变通”的高手。他的一贯做法是,无力改变制度、体制时,就想方设法变通体制。
1872年创办的轮船招商局,是洋务派创办的第一个从“军工”转向“民用”、从“求强”深化为“求富”、由“官办”转向“官督商办”的企业,因此意义非同寻常。李鸿章在给同僚的信中写道:“倡办华商轮船,为目前海运尚小,为中国数千百年国体、商情、财源、兵势开拓地步。我辈若不破群议而为之,并世而生,后我而起者岂复有此识力?”他在给总理衙门的信中指明当前的形势是:“中国长江外海生意,全被洋人轮船夹板占尽。近年华商殷实狡黠者多附洋商名下,如旗昌、金利源等行,华人股分居其大半。闻本利不肯结算,暗受洋人盘折之亏,官司不能过问。”如果设立轮船招商局,则华商可以名正言顺入股,“使华商不至皆变为洋商,实足尊国体而弭隐患,尤为计之得者”。
招商局创办之初,一方面面临洋商的竞争,另一方面面临国内守旧势力要将其改归官办的压力,形势不容乐观。但李鸿章仍坚持“商为承办,官为维持”的原则,在经济上和政治上提供大力支援。当时沿海和长江航运已为外洋垄断,新成立的招商局简直没有“立足”之地,于是李鸿章为招商局奏准了运送漕粮和一些官府物资的专权。此举是轮船招商局可以建立、维持的关键。在与洋商的激烈竞争中,中外双方大打“价格战”,因此招商局资金一直紧张,李鸿章多次指示拨借官款,有时还规定可以缓息。这些措施使招商局摆脱了困境,不到10年时间,货轮即由初期的4艘发展到30余艘,总装载量近24000吨。经过激烈竞争,轮船招商局在1877年收购了美商旗昌公司的全部产业,包括16艘轮船和长江各埠及上海、天津、宁波各处的码头、栈房,从而超过英商怡和、太古两家轮船公司。以后它的业务不断发展,先后在烟台、汉口、天津、汕头、福州、广州、香港及日本、新加坡等国港口增设了分局。
有关数据表明,轮船招商局的建立确实达到了“分洋商利权”的目的。仅1873年到1876年间,外国航运公司收入总共损失4923000两,这期间中国商人少付给外国商人的费用当在136000两以上。因此,李鸿章后来在给朝廷的奏折中曾得意地说道:“创设招商局十余年来,中国商民得减价之益,而水脚少入洋商之手者,奚止数千成,此收回利权之大端。”
在新式大机器生产和民间资本面,面临国内的重重阻力和外面巨大压力的情况下,“官督商办”这种由商人出资认股、政府委派官员经营管理的模式,对当时新式民用企业的建立、民间工商资本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此后开办的开平矿务局、电报局、上海纺织织布局等一系列大型企业,若无官方的保护和扶持,根本建不起来。由于有政府的保护、支持并取得相当垄断权,官督商办企业获利丰厚,并在一些方面开始与外资竞争。
“官督商办”主要是靠颇为现代的发行股票募集商股方式兴力,刚开始商人大都对此持观望态度,但随着轮船招商局等几个企业的经营成功,商人对“官督商办”的企业信心大增,社会视听为之一变,人们争先恐后抢购股票,许多买办纷纷从洋行撤资,入股利润更加丰厚的中国“官督商办”企业。19世纪80年代初,中国社会出现了第一次投资新式企业的热潮。
以官督商办的方式经营近代企业,洋务运动从“求强”为目的进入“求富”阶段,促使中国第一批资本主义民用企业脱颖而出,中国最早的资本家,便是由这些官督商办企业的投资者(主要是商人、买办、地主、官僚)转化而来。突破体制性障碍的“官督商办”,对中国近代工商业的发展功不可没。
但是,官督商办企业一个天生的缺陷就是产权不明,因此对这类企业,清政府内部一直就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这是国有企业,官家自可任意处置,因为本来就是以政府之名而设,而且在经营过程中得到政府的多种优惠待遇,甚至享有某种垄断权。更重要的是,他们认为私人资本强大之后,将削弱统治者的统治力量。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私人资本强大会使国家富强,朝廷统治基础更加巩固,而且这些企业是商家出资经营,理应为商家所有,国家不应收回,如果收回,应给商人合理的补偿价格。
经济效益巨大的轮船招商局的命运,具有典型性。虽然招商局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仍然受到顽固派的攻击。本来,顽固派注重的就不是经济,而是所谓的名分,如果用现代语言来说,就是“不要看经济效果,而要看政治效果”,宁要符合自己思想意识、政治标准的草,不要不符合这些标准的苗。于是,有人奏请“轮船招商局关系紧要,急需整顿”,提出要收归国有、由南北洋大臣统辖。招商局成立以来,参劾招商局的奏本便一直不断,此奏一出,更得到许多官员响应,纷纷要求收归官办,起码要加强政府的监督控制。面对这汹汹群情,李鸿章立即上折坚决反驳。在此折中,他首先说明招商局是依照几年前所定章程经营管理的,当然,这也有提醒朝廷别忘了这些章程当初是经过你批准之意。他强调开始创办时就奏明“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诚以商务应由商任之,不能由官任之。轮船商务,牵涉洋务,更不便由官任之也”。与官无涉、商务应由商任之,不能由官任之,这些见解远超出当时其他官员,显然,他认为“官督商办”应以商为主。对于顽固派提出经营者贪污、滥用公款的指责,他辩护说与其他官办局开支公款完全不同,只是在开办初期由“官”借了一些公款:“惟因此举为收回中国利权起见,事体重大,有俾国计民生,故须官为扶持,并酌借官帑以助商力之不足。”何况这些官款早已归还,与官更无关系。对于查账的要求,他知道这并非官无权查账的纯商办企业,而是官有权查账的“官督”企业,所以不能以官无权查账反驳之,只能晓以“利害”劝说不必查账。他解释说如果查账会使谣言更多,现在是与洋商竞争最激烈的时候,洋商一定乘机打压招商局,再度垄断长江航运,结果“殊于中国商务大局有碍”,总之“商局关系国课最重”,不能轻动。
由于李鸿章的坚决反对,此次收归国有之议不了了之。
不久,又有人上奏弹劾招商局,认为企业“归商不归官,局务漫无钤制,流弊不可胜穷”,再次提出要收归官办。这一次弹劾,引起的呼应比上次要强烈得多。李鸿章知道最为反对者忌恨、最为朝廷所担心的,是这类企业对统治者的政权所起的作用究竟是巩固还是削弱,所以他在上折反驳攻击者时,首先详细列举几年来该局的成就,证明正是招商局使洋人在长江水运所得之利大为减少,因此强调“其利固散之于中华,关于国体商务者甚大”,当然使统治者的政权更为巩固。然后,李鸿章才从有关章程、规定说明政府应遵守早先订立的章程,如果“朝令暮改,则凡事牵掣,商情涣散,已成之局,终致决裂,洋人必窃笑于后,益肆其垄断居奇之计。是现成生意,且将为外人所得,更无暇计及东西洋矣”!值得注意的是,他强调政府遵守章程必要性的立论基础,主要不是政府也必须遵守条约的“契约论”,而是一旦违约、生意受损的后果将是洋人垄断得利这种“民族主义”话语。因为他很明白,朝廷根本不会将政府与私人所订之约放在眼里,不会将此作为一个决策的参考因素,只有这种与朝廷根本利益有关的“民族主义”话语才是打动、说服朝廷的最有力的理由。所以,他强调一定要坚持“商为承办,官为维持”,如果开始垫有官款,则商人“缴清公款”后“商本盈亏与官无涉”。当然,他又一再表明“并非一缴公帑,官即不复过问”,而是强调官仍要尽督管之责。其实,这类企业的问题就在于政府从未放弃管制,干预太多,只是顽固派要求国家所有制应纯而又纯、容不得丝毫私人因素才会认为“商”的权力过大。李鸿章的观点,得到权力越来越大的“总理衙门”的支持,轮船招商局仍维持官督商办,而未被收归官办或官商合办。
在1885年以前,轮船招商局发展迅速,但以后就陷入停滞状态,直到李鸿章去世都没有大的发展。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官”的色彩越来越浓。由于朝廷认为招商局只是一个“衙门”,导致它既丧失了自主经营权,又不断被官方索财,终只能惨淡经营。在70年代末,它的船只数目和吨位远远超过英商怡和、太古公司,但到1894年它落到与怡和不相上下、远远不如太古的境地。
虽然如此,招商局仍是清政府重要的财政来源之一,一再有人想将其“收归国有”,所以十几年后,即甲午战后的1896年,李鸿章因甲午大败为万民所指、被清廷投闲散置,大权尽失,这时,御史王鹏运认为时机来临,上奏请特派官员到招商局“驻局办事”,有些现在派“工作组”的意思,虽未明说,实际意图仍是收归官办。但“总理衙门”以“若无商局,则此利尽属洋商。是该局收回利权,实明效大验。”反驳了王鹏的建议,维持了官督商办原状。
李鸿章去世后,袁世凯得势,他的基本思路是:取之于商,用之于官,一定要将“官督商办”企业收归国有。但他根本无意按股票票面价值将官督商办企业收归国有,而是严重低估商股价格,强迫商人必须按他规定的价格将股权让与政府。尽管商人极大不满,想出种种办法,但在官府面前无能为力,最终无法改变被迫低价出让股权、收归官办的命运。在被袁世凯收归官办的短短几年中,轮船招商局亏损严重,不仅未添几艘船只、未增加一处码头、栈房,反而不得不将上海浦东、天津塘沽、南京下关的码头卖掉。
其他一些官督商办企业也难逃这种命运,商人的财产,被官府占有。曾经的买办商人、官督商办企业的积极参与者郑观应在《商务叹》中,对官商关系作了精辟概括:“富强由来在商务,商出农工须保护。商律颁行宜认真,精其事者管商部。”“轮船招商开平矿,创自商人尽商股。国家维持报效多,试看日本何所取。办有成效倏变更,官夺商权难自主。”“电报贬价归国有,不容商董请公估。轮船局权在直隶,商欲注册官不许。总办商董举自官,不依商律由商举。”“名为保商实剥商,官督商办势如虎。”
虽然这只是郑观应个人的感叹、认识,但却是整个商人阶层感叹、认识的代表。如果没有根本性体制改革,整个商人阶层迟早将集体明确表达这种感叹、认识。
由于“官督商办”企业产权不清,清政府内对商人态度截然不同的两种政治力量斗来斗去,一时这派占优势一时那派占上风,结果必然是清政府在重大经济政策上的大幅摇摆,最终成为清王朝垮台的导火线!
“官督商办”本是李鸿章打破不许民营近代企业的制度障碍的一个缺口,但后继者不仅没有以此为突破进而改革不保障私人产权的体制,反而倒退,由“官督商办”退为国有,且不给商人应有的补偿。事实证明,严复的判断直到清末仍是如此:“中国之言政也,寸权尺柄,皆属官家。其行政也,乃行所固有者。假令取下民之日用一切而整齐之,虽至纤息,终无有人以国家为不当问也,实且以为能任其天职。”几千年私人产权不完整的传统,要完全改变确实困难重重。
甲午战争与政制体制变革
中国近代转型,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是政治制度转型。然而,政治体制变革是利益分配的关键,最为艰难,清王朝最终也未能完成政治体制变革,因此覆亡。
梁启超在《李鸿章》传中说:“中国为专制政体之国,天下所闻知也。虽然,其专制政体,亦循进化之公理,以渐发达,至今代而始完满。故权臣之权,迄今而剥蚀几尽。”“要而论之,愈古代则权臣愈多,愈近代则权臣愈少。此其故何也?盖权臣之消长,与专制政体之进化成比例。”清朝更不相信汉族大臣,虽然镇压太平天国后曾、左、李权势相对大增,但仍是“汉臣”。进一步说,“本朝自雍正以来,政府之实权,在军机大臣。故一国政治上之功罪,军机大臣当负其责任之半”。李鸿章权力虽大,却未当过军机大臣。梁启超进一步列出近四十年来与李同时的有实力的军机大臣,“由此观之,则李鸿章数十年来共事之人可知矣。虽其人贤否才不才,未便细论,然要之皆非与李鸿章同心同力同见识同主义者也”。在这种处境中,“若以中国之失政而归于李鸿章一人,李鸿章一人不足惜”,而那些真正“执政误国之枢臣,反得有所诿以辞斧钺”。
在这种格局下,朝廷成能否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然而,朝廷不仅不愿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甚至对其明显有利无害的行政性变化,都坚决反对。海军衙门的成立,充分说明此点。
1874年末,李鸿章曾上洋洋万言的《筹议海防折》,使清廷开始较以往重视海军建设,开始北洋海军的初创。此后十年来,除北洋海军外,其余南洋、福建、广东三支水师发展极其缓慢。更重要、现在看来也更难理解的是,全国竟然没有一个统一的海军指挥机关,各支水师皆由当地督抚管辖,本就很难协同作战,而各督抚更将水师看作是自己的私产,更难调遣。简单说,清廷仍是用管理传统水师方法管理近代海军,根本未意识到近代海军装备技术相当复杂,必须统一、系统管理,远非当年水师可比。何况,朝野许多人都认为建立一个中国传统“六部”所没有、只有“狄夷”才有的新机构,意味着“以夷变夏”的罪过。
1884年8月的中法马江战役,是中国近代海军组建以来对外第一仗,却以福建水师几乎全军覆没惨告结束。海军的惨败,才使清廷开始重视海军建设,在1885年6月发布上谕,承认虽然曾建立造船厂、建有海军,但“造船不坚、制器不备、选将不精、筹费不广”是失败主要原因。表示“当此事定之时,惩前毖后,自以大治水师为主”,并要沿海各督抚“各抒所见,确切筹议,迅速具奏”。这是十年前曾“切筹海防”后的再次“筹议”海防。
对没有统一的海军指挥机关的危害,李鸿章十分清楚,早在1884年2月末,即中法马江海战半年前,他就曾向总理衙门建议设立“海部”统管全国海军。当时总理衙门想专设一“海防”衙门,沿海七省海军建设大事由一重臣统筹。但这个机构却不设在京师,而外设在烟台,说明其级别之低与实权之小,仅是一地方性机构。对此提议,李鸿章专门给总理衙门写了《请设海部兼筹海军》函,认为此议不可取,因为中国海疆辽阔,从旅顺、大连到台湾、海南岛,仅以一仍是地方性大臣主管根本行不通。因为此事“非一人之才力精神所能贯注,而形格势禁”无法“长驾远驭”。他尤其提醒总理衙门,这样会使这位重臣的权力过大,削弱中央权力,“开外重内轻之渐”。而他的意见是,这时应直接在京城设立作为中央机关的“海部”,而不是另建一带有地方色彩的“海防衙门”。他指出,西方各国“外部、海部并设衙门于都城,海部体制与他部相埒,一切兵权、饷权与用人之权悉以畀之,不使他部得掣其肘。海部大臣无不兼赞枢密者,令由中出,事不旁挠”。他知道海军在近代中国是一个新军种,建设地方性近代海军已遇强大阻力,如在“中枢”设立海部,一定会遇到顽固派更强大的反对、指其为“以夷变夏”。所以他特别强调不能因为海军是从外夷传来“而厚非之”,因为“中国议论多不屑步人后尘”,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楚材晋用”;他知道总理衙门用“海防”一词而不用“海部”一词也是迫不得已,本意是想“踵其实而避其名”,避开顽固派的反对,但他认为大可不必,应直接用“海部”,因“海防二字顾名思义,不过斤斤自守”,所以不足以张国威而灭敌人的威风,在外患如此严重之时,应该直接在首都设“海部”,才有可能救急。由于清廷对设“海防衙门”本不重视,再加李鸿章的反对,此事便不了了之。
当然,李鸿章要设立“海部”这一急迫的建议更未得到朝廷赞同。但半年后中国海军马江惨败,朝廷再次“筹议”海防,转机突现。李鸿章自然不会放过这一等了十年才来的机会,立即上了个长折,充分展开、论述了建立全国性“海军衙门”的理由。在这个长长的奏折中,李鸿章并不就事论事,而是详细、全面回顾了近十年来近代海军建设的艰难历程,提出了海军事业的发展蓝图。他把这些年自己的想法与苦水一倾而出,字里行间隐现出对朝廷对海军事业重视不够的不满和对今后能得到朝廷的支持的期盼。他分别谈了舰船、舰队、造船、军港、船坞、炮台、学校等几个方面的具体情况。李鸿章的介绍如此之细,确令人惊讶,同时令人不禁想起约二十年前他对枪炮弹药、蒸汽机的详细描述介绍。不能不承认,他是清王朝“近代化”的启蒙者。在写到创办培养海军人才的各类学校遇到的种种困难、因而成效有限时,他更是感慨良多,对朝廷的不满甚至溢于言表:“惟朝廷似不甚重其事,部臣复以寻常劳绩苛之,世家有志上进者皆不肯就学。”包括李鸿章在内的“微臣”很少敢在奏折中对朝廷表示不满,然而他之所以在此公开表示不满之情,因为他认为新式海军人才的培养是海军建设的重中之重,必须引起朝廷的足够重视。他知道,“科举制”是妨碍新式海军学校建设的重要原因,人们仍以走科举之路为“正途”,所以他提出必须给海军学校学生以“登进之阶,令学成者与正途并重”,并提出了“新文凭”与“旧文凭”之间如何“折换”、进而如何补职升官的具体方案。若真正办理海军事业,需要大量资金,所以李鸿章在奏折中还提出了筹集经费的种种办法。
最后,他明确提出建立一个统管全国的海军衙门:“西国设立水师,无不统以海部,即日本亦另设海军以总理之。”而中国分南、北两洋,且各省另有疆臣,调遣困难、意见也不统一,许多规章制度也不同,“任各省历任疆吏意为变易,操法号令参差不齐,南北洋大臣亦无统辖划一之权”。这种混乱状况,怎能打仗?怎能不立即设立一个全国性的指挥机关?还能恪守“六部”旧制以“从夷”之名反对新设海军衙门吗?
收到李鸿章的奏折,清廷认为所言甚有道理,便要他来京,与中枢各位大臣一同商议其事。9月30日,清廷谕令军机大臣、总理衙门王大臣、会同李鸿章妥议海防事宜,醇亲王奕也一并与议。慈禧太后于10月12日发布懿旨,同意成立“总理海军事务衙门”(简称“海军衙门”),由醇亲王奕为总理,庆郡王奕劻、李鸿章为会办,曾纪泽为帮办。海军衙门成立后,贯彻先精练北洋海军方针,所以北洋海军有较快发展;1888年10月,清廷批准李鸿章具体负责的《北洋海军章程》,标志着北洋海军正式成军。
然而,虽然成立了海军衙门,统管全国的海军事务,但它的总理、会办、帮办却全是兼职,竟无一人在衙专职办事!由此可见,清廷对海军的重视程度仍然有限。其实,海军衙门早就应该成立,应有专人办理,但清政府却长期没有冲破旧的意识形态的识见与勇气,不承认现代海军必须全国统一管理是一种普适的规则,长期坚持管理传统水师的“特色”来管理现代海军,旧机构不敢撤新机构不敢设,只有在经过巨大失败、被痛打一番后才被迫设立。从中亦可看出,无论大事小事,清政府很少事前主动变革、大多是事后被动应变,确已病入膏肓了。
要设立将地方海军大权交与中央统一指挥的、对朝廷有利无害的“海军衙门”都费十年之久,要付出一个舰队的代价,政治体制根本性改革,更无可能。
拒绝与时俱进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必然要为此付出沉重代价。割地赔款的甲午战争,就是清王朝为此付出的代价。
制度问题,表现在方方面面。如庞大的北洋水师曾是清王朝的骄傲,竟然不敌后起的日本海军,直接与腐败有关。腐败,从根本上说也是制度问题。
慈禧挪用巨额海军军费为自己修建颐和园并兴建“三海工程”(北海、中海、南海),是晚清政局腐朽透顶的一个最明显的标志。在内忧外患不断、财政几濒破产、统治岌岌可危可说已到朝不保夕的险境之中,她竟能动用巨额军费为满足自己“颐养”、游乐之欲而大兴土木、修建奢华园林,且无人敢于劝阻,则不能不说大清王朝的“气数”将尽了。
慈禧性喜享乐,曾几次想重修刚被英法联军焚毁的圆明园,但终因花费实在太巨且在恭亲王奕、醇亲王奕及李鸿章等一批王公大臣或明或暗的联手反对下不了了之。此后,“修个花园”始终是她的一个“情节”。到了1877年冬,在慈禧的几次打压下奕已经失势,奕却日渐得宠。或许是为了弥补当年曾经反对重修圆明园之“过”,使自己在慈禧面前更得宠幸,奕就想以在昆明湖边设机器局的名义为慈禧重建与圆明园一同被焚、原建于乾隆年间的清漪园,但为人所阻,未得实现。不过,奕此后却一直惦记着为太后“修园”邀宠。耿耿此心,将近十年。1886年,慈禧借口即将结束垂帘听政,想建个花园以“颐养天年”,而这时早已主持军国大计、受命总理新成立不久的海军衙门事务的奕,奉慈禧之命巡阅北洋海防时却心生一念,找到了为慈禧修园的最佳理由,赶忙上了《奏请复昆明湖水操旧制折》。当日,即奉接“依议”的慈禧懿旨。这样,一年前刚刚成立的海军衙门就负责起名为“水操”,实为给太后修园之责。在昆明湖“水操”,皇上和皇太后自然要“幸临”,各种设施自然不能简陋,所以奕在另一份奏折中“顺理成章”地写道:“因见沿湖一带殿宇亭台半就颓圯,若不稍加修葺,诚恐恭备阅操时难昭敬谨”,因此“拟将万寿山及广润灵雨祠旧有殿宇台榭并沿湖各桥座、牌楼酌加保护修补,以供临幸”。修园就在筹建昆明湖水师学堂这种冠冕堂皇的名义之下正式开始,经费自然从海军出。人人明白这是“挂羊头卖狗肉”,翁同龢在日记中讽刺道:“盖以昆明湖易渤海,万寿山换滦阳也。”“渤海”指北洋水师的主要防区;“滦阳”是承德的别称,指实际是以海防为代价修建类似避暑山庄一样的行宫别馆。但权倾一时的翁氏也只能在日记中发泄自己的不满而不敢公开表示,遑论他人!
1887年1月末,昆明湖水师学堂的开学典礼竟“不避嫌”,与专门为慈禧太后过生日受贺而建的金碧辉煌、气势宏大的排云殿上梁典礼同日举行;3月中旬,清廷以光绪的名义发布上谕,将清漪园改名为颐和园,不久水师学堂的内、外学堂先后竣工,还安装有电灯、锅炉房等“现代化”设备。给“老佛爷”造园当然是头等大事,有关官员自不敢有丝毫怠慢。如从外国购买、安装最新式的电灯等事多着李鸿章经办,而海军衙门当时还兼管铁路。李在1891年夏给海军衙门一封催要具有战略意义的关东铁路拨款信中,不能不首先详尽报告为颐和园买灯器情况:“颐和园电灯、机器全分业经分批解京,并派知州承霖随往伺候陈设”;他强调这批电灯是趁广东水师学堂的德国鱼雷教官回国修假时“令其亲往德厂订购,格外精工,是西洋最新之式,前此中国所未有。”这些灯具“鸿章逐加披视,实属美备异常”,“机括巧密,料件繁多”,“与寻常不同”,所以还非这位德国教官亲自到颐和园安装不可;而颐和园附近西苑“更换电灯锅炉各件”是由一洋行代办,不久就可运到天津,“闻器料尚属精美,一俟到齐,即派妥员解京以备更换”,最后才简单提及修路经费问题。可见要款之不易。然而,到1893年,户部为替“老佛爷”祝寿,还是要“商借”海军关东铁路经费200万两,因每年筑路专款恰为200万两。李鸿章无奈,只得照办,已修至山海关、购地已至锦州、具有重要军事意义的关东铁路只得在甲午战争爆发前的关键时刻停建。
从1886年到1894年,颐和园一直修园未停,究竟动用了多少海军经费,准确数字已难考订,因为统治者其实也“做贼心虚”,唯恐为世为人所知,所以早就由海军衙门奏请,将其各项杂支用款不用造册报户部核销。准确数据,将成为永远的秘密。根据相关史料研究推算,多数研究者认为花费在二、三千万两白银之多。
总之北洋海军在1888年正式成军时,其实力大大超过日本海军,然而此后至甲午战前的6年,由于经费紧张便未再添置一舰、未再更新一门火炮,甚至正常的维修都难进行。1891年4月,户部干脆明确要求停购舰上大炮、裁减海军人员。以后,正常维修都不能保证。相反,这6年中日本平均每年添置新舰2艘,日本天皇甚至节省宫中费用,拨“内帑”以充造船、买船费用。两相对照,夫复何言!也正是在这几年间,世界海军造舰水平和舰载火炮技术都有飞速发展,舰速与火炮射速都有大大提高。到甲午海战时,日本舰队的航速与火力都大大超过北洋舰队。其实,中日海战的胜负在此时已经判定。
显然,只有以海军的名义才能“名正言顺”地修园,才能巧妙地无修园之名而有修园之实。以慈禧的地位之尊尚需有一个“正当”的理由,遑论他人!所以中国“官家”确实深谙此种“正名”之道,许多工程都是巧立名目,在堂堂正正的名目下其实是为了一己之利或某一小集团的利益。
以“练海军”为名给慈禧太后修颐和园再次证明了政府权力应受制约和财政公开的重要性。当权力不受制约、实行“秘密财政”时,掌权者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财政。然而,掌权者不受限制为所欲为地“花钱”固然可以痛快一时,但最终是包括统治者在内的全社会利益受到重大损害。慈禧执意为己“修园”一了夙愿,端的是心花怒放,但这却是甲午海战失败的重要原因;而甲午惨败,恰恰是清王朝走向灭亡的重要一步。
任何政权遭受甲午战争的后果,统治者恐怕都会反思、会变革。然而,大清帝国中,最先痛定思痛,探索变革之道以救国的,却是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少数无任何权力更无任何政治、行政经验的读书人。
甲午战争中国军队惨败,北洋海军全军覆没,宣告了使李鸿章威望日隆、进行了三十余年的洋务运动最终失败;而他代表清政府赴日“和谈”,签订了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更是万夫所指。中国政治文化中“反贪官不反皇帝”、“骂昏官不骂昏君”的传统,使他几乎是独自承担了整个王朝、起码朝廷本应承担更多却丝毫都不承担的罪责。当然,朝廷从来都乐得让臣属替自己承担骂名,所以李鸿章代表清政府签订完万人痛骂的《马关条约》后,入京晋见光绪帝时遭到割地赔款是“失民心、伤国体”的严责,仿佛这些条款最后不是由朝廷决定而是李鸿章一己所为。晋见皇帝之后,李鸿章被朝廷留在京城“入阁办事”,实际失掉了直隶总督、北洋大臣的权位。
由于李鸿章在京城并无房产,只得借居在贤良寺。俗说墙倒众人推,李鸿章失意赋闲,许多门生故旧纷纷离他而去,另寻靠山,贤良寺门庭冷落车马稀,几可罗雀。如李鸿章于袁世凯有知遇之恩,但此时袁见李失势便投向其政敌翁同龢、李鸿藻,甚至代翁来劝李鸿章告退,以便让出协办大学士由翁顶缺,结果遭到李鸿章的痛斥。1896年10月24日,他被任命为总理衙门上行走,只是见习大臣,并无实权,被人称为无用的“伴食之宰相”。从权倾一时的直隶总督、北洋大臣到被视为只是“陪人吃饭”的“伴食宰相”,落差何其大也。对此任命,李鸿章当然老大不乐意,拖了八天后才去上任。就在任命他为总理衙门上行走同一天,朝廷又因有人告发他几天前曾私入圆明园,下旨严责道:“李鸿章擅入圆明园禁地游览,殊于体制不合,著交部议处。”几天后吏部准备将其革职,光绪下旨将其改为:“罚俸一年,不准抵销。”不仅未受重用,反因无心细过受罚,他的处境着实不妙,不能不时时小心、处处提防。
对维新运动,李鸿章的态度颇为复杂。虽然从思想观点上他非常同情、支持维新运动,但作为多年身居高位、深谙宦情的重臣,他知道维新运动又不能不深涉以光绪为首的“帝党”和以慈禧为首的“后党”之间的权力之争,而卷入其中的危险自不待言,因此小心翼翼,力避卷入朝廷政争之中;而且,他与支持维新运动的重臣翁同龢之间又积怨多年,甲午战后他声名狼藉且被朝廷冷落一旁,地位本就岌岌可危。这一切,都使他在这一严重的政治危机、冲突中,在不危及自身“政治安全”的情况下支持维新派,但更加小心谨慎地自保其位。他曾对一外国人说过,现在权力在守旧派手中,所以“稍明新学”的官员要格外小心,不敢昌言新法,很难做成什么事。
1895年康有为“公车上书”不久,新疆巡抚陶模奏请以培育人才为立国之本。陶模与李鸿章私交深笃,将此书告李鸿章,李在回信中一方面支持变法主张,另一方面又认为政治积弊太深,恐非易事:“今之论者皆知变法,但有治法须有治人。”“迩日公车章疏,何尝无深识危言,此在庙堂采择,见诸施行而已。详察当路诸公,仍是从前拱让委蛇之习,若不亟改,恐一蹶不能复振也。”1895年8月,维新派在北京组织强学会以推动维新,李鸿章对强学会的主张表示赞同,自愿捐金二千入会,但因此时他已名誉扫地而被拒。后来上海强学会成立并出版《强学报》,他又捐金一千表示支持。虽然他可以捐金支持强学会,却又难忘与翁同龢的恩怨,尤其难忘甲午战后“帝党”官员对自己的强烈抨击,一直伺机报复。所以又暗中指使,让人上疏抨弹帝党中坚文廷式,因为文廷式是帝党官员中上疏抨击李鸿章最严厉者。慈禧见此疏后,立即勒令光绪将文廷式革职返乡永不叙用。慈禧意在打击帝党,削弱光绪力量,因文廷式是帝党最敢言、最忠于光绪的官员。李鸿章一方面支持维新派,一方面又为“泄私愤”打击维新的重要“后台”帝党,从大处来说,足见政治斗争中政治见解与个人利益、恩怨的复杂纠葛,从小处而言,足见李鸿章其人的复杂性。
在访问欧美回来后,他在给诸多友人的信中更是频频主张变法自强:“此行遍历诸大邦,亲觇富强之实效,中国地大物博,果能上下一心,破除积习,力图振作,亦何事不可为,日本变法以来不过二十稔耳。”中国面临列强环伺、亡国亡种的危险,而“根本至计,尤在变法自强”。在这些信中他甚至还提出要废科举、改书院为学校、官员要学习外语等主张。
从1895年“公车上书”起,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维新声势越来越大,康有为的变法主张终于打动光绪皇帝。光绪非常想破格召见康有为,但为守旧力量所阻,只得让总理衙门先传问康有为。1898年1月24日,翁同龢、李鸿章、荣禄、张荫桓等在总理衙门约见康有为。在长达几小时的会谈中,荣禄明确表示“祖宗之法不可变”,而李鸿章只在康有为说“宜变法律,官制为先”后追问了“然六部尽撤,则例尽弃乎?”这一个问题。在这次约谈中,李只问此一个问题而未明确表态,可见其谨小慎微。
不公开表态不等于没有态度。对康、梁维新派,李鸿章实际暗中支持。1898年6月11日光绪下诏明定国事,历史上的“百日维新”开始。16日光绪召见康有为,命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康有为退下时途中遇到李鸿章,李的脸色大变,悄悄将荣禄参骇康有为、刚毅反对授官康有为之事告他,意在要康留神。还有一次,荣禄到颐和园谒见慈禧太后,正好李鸿章因太后赏他食品要向太后谢恩故同被召入。荣禄要在太后面前告状说康有为非法乱制,皇上如果听从必将有大害;同时他以李鸿章“多历事故”,应对太后直陈变法的害处。李鸿章则以叩头称“太后圣明”搪塞支应,并将此密告康有为。变法的各项措施如奖励工商等都是李鸿章多年主张的,其中将科举考试中的“八股”废掉,改为策试更得李鸿章赞赏。维新派本想废科举办学堂,但考虑到如果这样会遭到天下读书人的反对,所以妥协改为只是废八股,改为策试。李鸿章早就认为应该废科举,兴办学校,但他也深知其中艰难,所以维新派仅仅是改八股为策试即使他兴奋不已。他曾对人说:“康有为吾不如也。”因为废八股“吾欲为数十年而不能,彼竟能之,吾深愧焉”。当然,这种赞赏都是私下的。当李鸿章听说废八股遭到许多读书人反对、甚至有人放风要刺杀康有为时,特派人前往康处,要康“养壮士,住深室,简出游以避之”;康有为奉命出京,李还“遣人慰行”,加以保护。创办京师大学堂时,他曾劝奉旨管理大学堂事务的孙家鼐请康有为出任总教习,虽然此议未成,但对京师大学堂创办、发展起过重要作用的西学总教习美国人丁韪良则是因他与孙家鼐的力荐就任的。丁韪良后来对人说:“戊戌举办的各种新政,惟设立大学堂一事,李鸿章认为最关重要,赞助甚力。”
改官制是维新的重要内容,由于知道“立宪”根本不可能,所以维新派只是提出了裁并闲职冗员的行政改革。“改官制”激起的反对最为强烈,有关大臣拖延不办。李鸿章遵旨与其他大学士上了一折一片,这是他对“新政”的唯一折、片,而且是与他人联名。此时新旧斗争已经白热化,李鸿章显然回避巨大的政治风险。此折也颇为折中,一方面承认裁并官职是当务之急,另一方面又提出“事既更张,有同新创;其中头绪繁多,一切事宜,非仓猝所能遽定”,“不至冒昧从事”,提出对裁并各员应“由吏部酌量分别补用,以免向隅”。此议获光绪首肯,下诏准行。
戊戌政变发生后,慈禧重新训政,光绪被囚,康、梁逃往海外,六君子被杀,支持维新的官员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新法尽废。在这严峻时刻,李却能暗中保护一些维新人士,如张元济因参加维新被革职,他不仅派人前去慰问,而且要盛宣怀在上海安排张的工作。由于他的许多思想与维新派相近,所以有人上弹章告他是维新派。慈禧太后曾向他出示这些弹章,并问他说:有人说你是康党。李鸿章回答说:“臣实是康党,废立之事,臣不与闻,六部诚可废,若旧法能富强,中国之强久矣,何待今日?主张变法者即指为康党,臣无可逃,实是康党。”慈禧听后只能“默然”。李鸿章之所以敢如此回答慈禧,因为他了解慈禧最关心的其实并非“法”变不变,而是她的权力是否受到挑战;注重的首先不是臣下对“变法”的观点,而是其是否参与光绪、帝党、维新派的实际政治活动。所以他强调“废立之事,臣不与闻”,表明不参与宫廷政争,不参与朝廷的“家务事”,若勉强翻译成现代话语,就是他十分明白“思想错误”与“组织错误”的区别。
就在政变发生几天之后,李鸿章奉慈禧之命宴请日本前首相伊藤博文及随员大岗,席间李鸿章说如果康、梁逃往日本,应将其引渡回国,被日方以按国际法政治犯不能引渡拒绝。大岗随后说根据他的看法,“与其将康有为搜拿惩办,不如加以培植以为振兴中国地步”,同时说李鸿章“创行新法”时间不短而成效不大,就是因为没有这种帮手;而近日康有为的所作所为,可扩充李鸿章的未竟之功,所以不如让康“卒其业之为善”。对此,李鸿章回答说:“洵如君言,康有为日后可大有作为,惟据目下观之,了无异能耳。”这段话值得注意的是,李鸿章认为康有为日后可大有作为,只是现在能力、阅历还不够。从后来梁启超给李鸿章的信中也可看出此点,李曾托人带话给梁,要他在海外认真研究西学,历练才干。梁在信中说:“去国以来,曾承伊藤侯及天津日本领事郑君、东亚同文会井深君,三次面述我公慰问之言,并教以研精西学,历练才干,以待他日效力国事,不必因现时境遇,遽灰初心等语。私心感激,诚不可任。公以赫赫重臣,薄海具仰,乃不避嫌疑,不忘故旧,于万里投荒一生九死之人,猥加存问,至再至三,非必有私爱于启超也,毋亦发于爱才之盛心,以为孺子可教,而如此国运,如此人才,不欲其弃置于域外以没世耶。”
同情维新,但大权旁落的李鸿章首先自保,这是他在戊戌风云中的立场。在这种尖锐的政治体制变革斗争和宫廷政争中,凸显出他圆熟老练的政治手腕和生存技巧。
虽然李鸿章在戊戌政治风云中能自保平安,但他赞同、同情维新派的观点、态度悉为慈禧所知,仍受到变相惩罚。
黄河自古以来就水患无穷,地处下游的山东更是深受其害,时常决口。1896年夏就曾决口,灾难严重。1898年夏秋,山东黄河再次决口,数十县被淹,受难乡民无数,甚至浮尸蔽水。这时,慈禧出人意料地命令实龄已七十有五的李鸿章前往山东履勘山东河工。派李前往当此苦差,慈禧当有自己的考虑:一是自己通过政变重新训政,想以派如此重臣前往灾区,显示自己对灾情的重视、对灾民的关心,以收买民心,稳定局面;二是李鸿章毕竟同情维新派,且有多人上奏要求弹骇,借此变相罚李。
此时已是初冬,而当他到山东时将是隆冬季节,对一个年近八旬的老人来说,确实难以忍受,所以李鸿章在万般无奈中上此《恳恩另科勘河大臣折》,请求慈禧太后另选他人。此折很短,只短短两三句话,因为长亦无用,且徒增反感。第一句强调“山东黄河连年溃决,积敝已深,即使设法筹办,实恐无甚把握”。治河是大事,但自己并无把握做好,自然引出后来的“恳辞”。而“积敝已深”既指河防工程长久失修、破烂不堪,也指长久以来负责“河务”的各级官员借机层层贪污盗窃、偷工减料已成习惯。第二句话说明由于工程浩大,所以需要巨额财政支持,但他强调自己也“无从筹措”。确实,现在他已无实权,早已不复几年前直隶总督、北洋大臣这种洋务重臣的权势与钱财。最后一句话则几近哀求:全河工段漫长,“处处必须亲历”,而自己年将八十,精力衰颓、连走路都困难,所以恳请朝廷责成山东巡抚或另派他人担此重任。
但他的要求未被慈禧批准。虽然他内心明白如此高龄接此苦差是朝廷对自己的惩罚,起码是一种贬抑,不过对外他仍“打肿脸充胖子”,强要面子,说是朝廷对自己的信任。在给日本前首相伊藤博文的信中他说自己“特奉皇太后懿旨行河,中国黄河工程最关重要,縻钜万之国帑,繁数省之民生,从前特举大工,皆以枢辅督办,鸿章忝膺重寄,何敢惮行,风雪天寒,尤将一奋”。11月30日,李鸿章一行离开北京,他特别邀请比利时工程师卢法尔随行。12月11日,他们到达济南。他接受比利时工程师的建议,决定采取近代西方科学方法,首先测绘全河情形,研究沙从何处而生,水由何处而减,探寻根治办法。在有些地段,他还亲率卢法尔及一些官员一同勘测。1899年3月21日,李鸿章给朝廷上了《勘筹山东黄河会议大治办法折》,提出“大治”的十条办法。他提出的这套治河方法、制度已超越了中国传统的治河方法,已相当“现代”。他知道这套治本之方需要大量钱财和相当长的时间,一时难以实现,所以又提出上《筹议山东河工救急治标办法折》,提出先修堤岸、在主堤种草种树栽藤固堤、购地迁民、疏通入海口等作为暂时“治标”的紧急办法。1899年3月31日,李鸿章返京复命,距他出京正好四个月。在这四个月中,他不顾隆冬严寒,不辞劳苦,驰驱两千里,认真查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拿出了长、短期治本、治标两套办法,确比许多敷衍塞责、贪图享受、甚至以河务谋私利的官员强不少。
总之,李鸿章虽对朝廷不顾其年老体衰坚持要他冒风雪天寒去“勘河”十分不满,但在整治过程中却是尽心尽责,或许这正是他的为臣之道。正如他在受命之时给山东巡抚的信中所说:自己“年垂八十,时值严冬,风雪长途,实出于万不得已,既奉有认真筹办之谕,但使心力所及,必须详实察勘,不敢徒托空文”。
简略回顾一下张之洞在戊戌维新的作为,也使我们对李鸿章的处境、作为更有理解。
此时的洋务重臣非张之洞莫属,因此他一直处在政治漩涡之中。李鸿章因甲午大败、代表清王朝签订《马关条约》而名声扫地,被投闲京师,张之洞则取代李鸿章成为影响最大封疆大吏,成为具有开明色彩的洋务派领袖。他积极参与、大力支持维新派,与康、梁等维新人式关系密切,维新派事实上的机关报《时务报》就是他资助创办的。
但1898年4月,新旧矛盾斗争更加激烈,张之洞发表了影响极大的《劝学篇》,主要矛头“暗攻康、梁”,反对变革政治制度、反对民权理论,明确与维新派保持距离,划清界限。戊戌政变发生后,为了洗刷自己以求自保,张之洞开始不遗余力地为慈禧出谋划策,攻击、迫害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人士。
无论是大权旁落的李鸿章,还是大权在握的张之洞,在体制变革中都无能为力,只能勉强自保,再次证明梁启超此言不虚:“中国为专制政体之国,天下所闻知也。虽然,其专制政体,亦循进化之公理,以渐发达,至今代而始完满。故权臣之权,迄今而剥蚀几尽。”“要而论之,愈古代则权臣愈多,愈近代则权臣愈少。此其故何也?盖权臣之消长,与专制政体之进化成比例。”
“涉外”与“外交”
成也外交,败也外交。李鸿章的权倾一时,名动中外,与他能“外交”大有关系;他为千夫所指、至今仍负重谤,也因其“外交”。他登上外交舞台、他的外交活动的得失成败,与他个人际遇、识见当然大有干系,与近代“外交”体制,更是大有干系。
中国向以自己是位于“天下”之中,文化最为发达、优越的“华夏之邦”自居,四周都是文化、制度远不如中国的“蛮、狄、夷、戎”,中国是“天下共主”,而周边各国都是中国的“藩属”。在这种“宗藩”关系中,在鸦片战争之前中国没有近代意义上的外交观念,自然也没有外交机构。在传统关系中,对外的交往就是“宗主”对“藩属”的管理,所以管理对外交往的机构就是“理藩院”。总之,千百年来中国传统是只有“理藩”,而无“外交”,直到大门被打开的近代,清王朝统治者仍坚持这种观念、传统。
但鸦片战争开始后,清政府不得不与英、法等国打交道,虽然中国打了败仗,但清政府自己是“天朝上国”的观念和面子还很强,仍视此时的西方列强为传统“狄夷”,不屑且根本不想与之“外交”,所以每当有中外交涉事件,由于没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朝廷总是因事随时择人办理。但由于中英签订了不平等《南京条约》,中国被迫开放了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这“五口”与外国人“通商”。五口通商,中外交涉遽增。“五口”成为外国人从事各种活动的法定地点,也是中外交涉的法定地点,清政府于1844年设置了五口通商大臣,处理这些地方的中外交涉事宜。传统的体制,开始打开一个小小的缝隙。由于这“五口”都在南方,广州历来是对外交往较多的地方,所以五口通商大臣开始由两广总督兼任。但随着上海的开埠,外国人的活动重心向此移动,因此从1859年起改为由江苏巡抚或两江总督兼任。设立五口通商大臣,其目的是将对外交涉局限在“地方”,不让外国人进京,以符中国传统体制。而且从观念上说,这样清政府仍有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即中国仍是“天朝上国”,那些“蛮夷之邦”只能与中国的地方政府打交道,而不能(因根本无资格)与中国的中央政府打交道。
为了进一步打开中国大门,英、法又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这次战争又以中国惨败、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而结束,英法等国取得了公使驻京的权利。对清政府来说,这可谓体制上的一次巨变。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恭亲王奕等于1861年初上奏“请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负责对外交涉事宜,在列强的压力下又增加了许多沿海沿江开放口岸,长江以南由原来的五口增设为13口,长江以北新开牛庄、天津、登州三口。清政府于是将原来的五口通商大臣改为“办理江浙闽粤内江各口通商事务大臣”,设在上海,后来演变称为南洋通商大臣或南洋大臣;在天津新设“办理牛庄、天津、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大臣”,后来演变称为北洋通商大臣或北洋大臣。
南洋通商大臣从设立之初即由苏抚或江督兼任,因此苏抚或江督在清政府对外交往体制中占有一席之地。北洋通商大臣在设置之初则是专职,专办洋务兼筹海防,而直隶总督不兼北洋通商大臣,因此从体制上说与外交无缘。由于与北京近在咫尺,再加清廷仍是尽可能将对外交涉活动局限于地方,所以北洋通商大臣在天津设立之初就实际参与了国家外交活动。由于三口通商大臣是专任,因此与直隶总督往往各自为政、相互掣肘,屡有矛盾。所以“天津教案”后不久,清廷发布上谕决定裁撤专任三口通商大臣,由直隶总督兼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这一改变大大扩充了直隶总督的职权,参与外交决策,确立其在清政府外交体制中的地位。
清政府为传统观念所囿,一直坚持与各国的交涉只能在国门天津而不能在国都北京进行。若想进京交涉,必须先在天津等候,由北洋大臣先向总理衙门呈报获得批准后方可进京,如果不经北洋大臣同意,而直接进京投谒总理衙门大臣则肯定被拒。各国外交人员只能在中国的“地方”,并主要与“地方官”打交道,这明显不合国际惯例,引起各国强烈不满。他们一再要求进京,但清政府一直坚持这一规定。这些规定或曰惯例,使北洋实际深深参与国家外交。
坚持传统体制和观念的清政府,完全没有意识到,虽然对外交涉的最后决定权仍在自己手中,但如此规定却使北洋大臣拥有相当部分的外交权。外交权本是中央政府全权,清政府将相当大部分外交权下放地方而不自知,适见其颟顸愚蠢,对现代外交观念确实了解无多。
经过第二次鸦片战争,各种形式的中外交涉更多,外国侵略者对由地方官吏兼差的五口通商大臣办理对外交涉日益不满,在种种压力之下,清政府才成立了专办外交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为权宜之计。清朝统治者颇为天真地以为“俟军务肃清,外国事务较简,即行裁撤,仍归军机处办理,以符旧制”。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总理衙门”不仅未能裁撤,职权反而越来越大,不仅纯外交意义上的“交涉”归其“总理”,而且举凡通商、关税、传教、招募华工、边防疆界、海防水师、船务、购置军械、创办机器制造企业、邮电、铁路、矿务、练兵、新式学堂等无不“总理”,可谓包罗万象,包含但并非专门处理外交的机构。然而,一个职权如此重大的机构却始终未脱“临时”的名分,“所派王大臣多系兼差,未能殚心职守”,亦无法提出统筹全局的应变大纲。
由于长期不愿放弃旧体制,不愿正式承认“外交”的存在,而实际却又不得不与咄咄逼人的列强“外交”,所以清政府对外交涉往往左支右绌,前后矛盾,遗患无穷。如前所述,为了阻止列强在京常设公使的要求,清政府在设立总理衙门的同时又分别设立“南洋大臣”和“北洋大臣”二职,从行政体系上说,南、北洋大臣与总理衙门之间权限含糊,该两大臣在对外交涉时小事自办、大事上奏请旨,均可不经过总理衙门。而且,掌控中国海关的英国人赫德,也时时插手中国对外交涉事务。
这样,本应令出一处的外交,实际却存在多种外交渠道,彼此难以协调,甚至各自为政,难免各种差错。
直到1901年7月,经八国联军侵入北京的剧变之后,清政府才在列强的压力下明谕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也就是说,从第一次鸦片战争起历经60余年,清政府才不得不从体制上放弃了“天朝上国”的旧体制,设立了正式的专门机构。清政府最后承认了“理藩”到“外交”的体制性转变。
登上近代中国外交舞台,也有李鸿章的个人际遇与能力。1862年到上海参与针对太平军、小刀会的“协防”,可说是李鸿章摆脱曾国藩、真正“自立门户”的开始,李鸿章以后的“宏伟事业”实皆由此奠基。正是在上海“协防”期间,李鸿章开始其涉外活动,与各种“洋人”交道,渐渐成为“洋务”重臣,最后主导全国外交。
就在李鸿章到上海前不久,清政府对对外关系作了重大战略性调整。对清王朝的生死存亡而言,这是一次关键性调整,使本来濒临死亡的清王朝得以死里逃生。这种背景,为李鸿章提供了“涉外”的舞台。
1860年清政府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惨败于英、法侵略军,清王朝确实岌岌可危:北方外国侵略者已将京师攻克,咸丰帝出逃热河;南方“天京”久攻不克,太平天国声势仍然浩大,远无“肃清”“剿灭”迹象。清政府显已内外交困,走投无路。而对“洋人”有所了解的一些官员开始“主和”,有人认为“夷”“无意于中国土地民人”,有人更明确提出要借兵“俄法”助剿,收复东南,但应者寥寥。而据守东南的一些封疆大吏在太平军的严重打击面前,多次请奏,提议借“夷兵”助剿,认为如不如此根本无法剿灭太平军。对此提议,咸丰皇帝勃然大怒,一再强调不许也不需要借“夷”兵助剿。咸丰帝在临逃之际,命恭亲王奕留下负责与英法侵略军议和,这实际是“朝廷”第一次与侵华的洋人直接打交道,使中央政府对侵略者有了较多的了解。经过一番“谈判”,备受侵略者侮辱的奕终与侵略者“议和”成功,签订了《北京条约》。与侵略者直接打交道,使奕认识到清政府面对的新的侵略者与传统异族的“入侵”完全不同,他们并非要推翻清朝的统治,自己成为新的皇帝,其主要目的是通商牟利,在满足其赔款、通商要求后竟陆续撤军南返。对此,清廷着实感到意外,对侵略者最终要“问鼎中原”的恐惧、担心和疑虑渐渐打消。对外认识的这种“新变化”使清政府调整对外战略成为可能,位居中央、手握大权的恭亲王奕,成为这种观点的总代表。
奕于1861年初与其他几名重臣会衔上了《统计全局折》正式系统地阐述了这种新认识。此折在回顾了清代“夷祸”之患及《北京条约》签订过程后说:“自换约之后,该夷退回天津,纷纷南驶,而所请尚以条约为据。”并不想要大清的土地和人民,“犹可以信义笼络,驯服其性,似与前代之事稍异”。从此认识出发,他们自然要把太平天国、捻军等农民起义与西方列强对清政府的危害两相比较,得出了如下结论:“发、捻交乘,心腹之害也;俄国壤地相接,有蚕食上国之志,肘腋之忧也;英国志在通商,暴虐无人理,不为限制则无以自立,肢体之患也。”以这种分析为基础,自然得出“灭发、捻为先,治俄次之,治英又次之”的逻辑,重新制定了明确的战略目标。
更为阴狠的是,他们以历史上的“三国”为模式,分析了当下的农民起义、列强侵略和清政府彼此关系后,提出“今日之御夷,譬如蜀之待吴”,主张联合列强镇压农民起义。他们提出:“今该夷虽非吴蜀与国之比,而为仇敌则事势相同。此次夷情猖獗,凡有血气者,无不同声愤恨。臣等粗知义理,岂忘国家之大计。惟捻炽于北,发炽于南,饷竭兵疲,夷人乘我虚弱而为其所制。如不胜其忿而与之为仇,则贻子孙之忧。古人有言:‘以和好为权宜,为实事。’洵不易之论也。”新的对外基本方针是“就目前之计,按照条约,不使稍有侵越,外敦信睦,而隐示羁縻。数年间,即系偶有要求,尚不遽为大害”。对这一将使清政府基本国策发生重大变化的奏折,咸丰帝于1861年1月下旬颁发上谕,正式予以旨准施行,标志新国策的正式施行。从维护清政府统治来看,此折确实战略分析透彻,提出的具体建议可说是“刀刀见血”的狠招。
当然,这种战略性的根本转变从提出到具体施行并不容易,必然要一个“磨合”过程。从上到下都会有种种不同反应,不同理解,乃至不同的执行策略。而且,在执行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向何“夷”借剿、合作到什么程度、以何种方式合作、指挥权由谁掌握、允许“夷兵”剿“贼”到什么程度等一系列具体问题。这些,中央政府没有也不可能有具体的方案,因此相关地方政府和各级官员便有较大的相机行事的权力和幅度极宽的“自由裁量权”。正是李鸿章将这一“新国策”付诸实施,同时在这一过程中积累起自己的“资本”。
对“借师助剿”最为积极的,当属与自己利益最为密切、以上海为中心的东南官绅。其实,在朝廷对外基本国策还没有发生转折时,与洋人打交道颇多的上海官绅就开始借用洋兵“协防”。1860年时任两江总督何桂清等就提出用“抚夷助剿”的办法,但未被朝廷采纳,不过,在沪筹办防务的苏松太道管理海关并署理江苏布政使的吴煦,和买办出身、时任苏松粮储道、“综理夷务”的杨坊,仍雇美国人华尔组织了以中国勇丁兼杂西方勇丁,为各级头目的“洋枪队”。1862年初,江苏巡抚薛焕把这支洋枪队定名为“常胜军”,派吴煦督带,杨坊会同华尔管带。华尔率“常胜军”在上海附近与太平军多次作战,由于武器先进,打了一些胜仗,为清廷立下汗马功劳。但1862年9月下旬,他在一次战斗中被太平军打死。华尔死后,清政府任命美国人白齐文为管带。
“借师助剿”政策遭到一些大臣的反对,曾国藩也不甚赞成。1862年,曾已任两江总督,手握重兵的他对朝廷的重大政策不便公然反对,于是在奏折中提出先靠自己的力量,在重要地区消灭太平军后,再商量“会师助剿”之事。很明显,这只是一种委婉的反对,既然重要地区的“贼”已被灭,自然没有“借夷”的必要了。他又提出“借夷”最多应只限于上海一地,因上海已是通商口岸,洋人利益颇多,而且上海无险可守,清军兵力又不够。他一再强调,借“夷”兵只能“会防”不能“会剿”,所以,对部分江浙官绅此时吁请要借洋兵代为收复江宁、苏州、杭州一带极为反感,将其讥之为科举考试借枪手顶替。李鸿章到上海后,曾国藩信中多次指示他与洋人打交道的原则和策略,可以看出曾氏深知与洋人打交道的重要与谨慎:“洋人缠嬲,极难处置,尊处只宜以两言决之,曰‘会防上海则可,会剿他处则不可。’”“阁下只认定会防不会剿五字,自非贼匪逼扑沪城,我与英法可毫无交涉也。”
到上海后,尚无与洋人打交道经验的李鸿章必须立即直接面对洋人。为此,他一次次至书曾国藩,既表明心迹,又向曾讨教。他认为上海的官绅“媚夷”“失之过弱”;而一些反对者则“失之过刚”,表示他的原则是“调济于刚柔之间”。他称赞曾国藩“会防不会剿”的观点,认为如果中国的官兵与洋兵同剿,“洋兵每任意欺凌,迳自调派,湘淮各勇恐不能受此委曲”。他个人“只知有廷旨帅令,不能尽听洋人调度”。他在给友人的信中说:“西兵助剿,江南官绅皆附合之。鸿章商之大帅,定议不拒绝以伤和好,不忮求以存界限。”他进一步认为“目前之患在内寇,长久之虑在西人。堂堂华夏,积弱至此,岂一人一时所致!”“我能自强,则彼族不敢妄生觊觎,否则后患不可思议也。”这种看法,当不为无见。对洋兵,他想在刚柔之间、笼络与控制之间走钢丝、搞平衡,但并不容易。
虽然他在给曾的信中将“常胜军”头目讥之为“蠢然一物”,常胜军“弁目百数十人,均系外国流氓”。但“常胜军”的战斗力却着实让他吃惊,决意对其“全神笼络之”,以为己用。但要完全由自己控制并不容易,经过一番接触,他感到“常胜军”人马精良却专恣跋扈、狂傲不驯,清朝官员根本不能过问,更无法控制。而且,中国官员中只有吴煦、杨坊与他们关系密切,为其提供粮饷等是清军的数倍。因此,李鸿章感到“常胜军”固然对镇压太平军有用,但有可能对他本人的权势和清政府造成威胁,一直伺机对其加以制抑,并想借此剥夺一直与自己作对、在上海握有实权的吴煦、杨坊的职务和兵权。华尔身亡,白齐文走马上任,终为李鸿章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机会。
白齐文性情较华尔更加肆横,与吴煦、杨坊等渐有矛盾,吴、杨则以拖欠军饷对付他。1863年1月,白齐文从松江带卫队回到上海,到杨坊开的银号索要欠饷,被杨拒绝。结果,白将吴痛殴一番后,抢去饷银四万余元。李鸿章知情后以“不遵调遣,劫饷殴官”之罪名将白齐文革职。白自然不服,到北京控诉,得到美国公使和英国公使的支持,会同促请清政府将其复职。但清政府认为,若将一省巡抚在职权范围内所做的正常决定强行撤销实无理由,于是将矛盾下推,发回上海再作处理,李鸿章坚持不许白复职。李鸿章在《白齐文滋事撤换片》中强调:“外国人性情乖戾,威令不行,本难驾驭。”但白齐文已自请加入中国国籍,已受朝廷的三品顶戴职衔,“违犯法令,应照中国之法治罪,以杜后患”。他说自己对“常胜军”是“曲意宠络,俾为我用”,但又担忧:“惟常胜军人数过众,犷犴难制”。他提出要由中国官员会同管带。当然,他绝不会同意仍由吴煦等人插手此事。在此显示出李鸿章权谋老辣的是,在这则因白齐文殴打杨坊而要将其严处的折片中,李鸿章竟提出还要严处吴煦、杨坊。因为白齐文的种种不是都与吴、杨有关:“该道等创募此军及换人接带,始终主谋。又有督带之责,不能实力铃制,办理不善,咎亦难辞”,所以此二人暂行革职。
李鸿章深谙软硬兼施之道,在提出处理白齐文、整顿“常胜军”的同时就又附上了《奏奖外国官弁片》,提出朝廷应奖励一些外国使领馆官员和军人,“以示我朝行赏论功,中外一体之至意。”意在平息外国对撤换白齐文的不满。但想整顿“常胜军”、收回兵权并不容易,因为撤掉白齐文后,兵权落入英国人手中。英国方面对“常胜军”一直由美国人指挥始终不甚满意,早就在“常胜军”中安排一些英国人。为收回兵权,李鸿章在撤掉白齐文十几天后与英国驻华陆军司令士迪佛立作了一番艰难谈判。经过多次辩论,李鸿章已“舌敝唇焦”之后,双方终于同意“常胜军”由中英各派员会同接管。首先,在兵权归属问题上,英国放弃了独揽大权的要求,协议规定管带均应归中国抚台节制调遣,中、英两国都派正规军官会同管带,但中国放弃了英国管带如有过失照中国法律规章办理的要求。士迪佛立主张凡“常胜军”出去战斗必须先与英、法两国商定,此点被李断然否定,后改为如到百里以外作战则需预先与英、法两国商量,临近作战可自主决定。其次是兵额问题。英国希望“常胜军”最少要五千人,而李鸿章一方面希望靠它消灭太平军,另一方面又怕它人数过多、既费银太多影响淮军费用,又可能形成尾大不掉之势,留下隐患,所以力主大量裁减。最后双方妥协,同意以三千为度,若以后兵饷紧张可视情况继续裁减。再次,军费后勤方面规定其军饷在海关银号按月支取。在李鸿章的坚持下决定从简,并且规定购买军火需有江苏巡抚文书,管带官不准私购。第四,“常胜军”驻扎在松江城,但不得干预地方事务。第五,惩处兵勇需听中国会带官意见。
根据协议,英国派军官戈登出任管带,中国派李恒嵩会同管带。当然,实际是戈登独揽大权。
李鸿章在奏报朝廷中表白说,通过这些条款可以“渐收兵柄”“以后办理稍有头绪”。他承认是看到了“常胜军”在镇压太平军过程中显示出的强大战斗力,又感到其“日益骄蹇,渐成尾大不掉之势”,所以才“筹思累月,久欲稍加裁抑。而事关中外交涉之端,未便轻于发难”,他对洋兵的原则、态度是“于调停笼络之中仍寓裁制控驭之道”。
通观李鸿章处理此事的前前后后,不能不使人深感他的老谋深算、精于权术:步步为营,有进有退,撤掉了在上海经营已久的地方势力吴、杨,为安插“自己人”创造了条件;尽可能地裁抑了“常胜军”,使其当下能为己所用却又不会贻患今后;更重要的是,他使自己拥有了更大的发言权。真可谓一箭三雕!
1863年2月起,李鸿章率淮军伙同“常胜军”以上海为基地,向西进犯。太平军将士虽英勇抵抗,但终寡不敌众,太仓、昆山先后失陷。而后,淮军又北犯攻占江阴、无锡等地,再向西包围了苏州。不过守城太平军浴血奋战,所以苏州久攻不下。但对清军来说,形势仍然非常有利。
面对如此“大好形势”,李鸿章自然是抢功心切,生怕他人夺去攻下苏州这份指日可待的“头功”。他在上朝廷的《驾驭西兵片》就活生生地反映出他的这种心态,当然同时也反映出他对“西兵”的态度。
先是与他一同围攻苏州的戈登认为苏州城太大,“常胜军”人数太少,要求再招洋兵,便可迅速攻下苏州。而李鸿章则唯恐“常胜军”因此人员充足可以单独攻下苏州,所以拒绝了戈登的要求。不过在戈登的再三要求下,李只得同意“常胜军”再招一百人,但却提出了非常苛刻的条件:无论是否攻克苏州,这一百名新招洋兵在一个月后必须辞退。而且,如果攻下苏州,“常胜军”需与淮军程学启部一同进驻,不仅如此,五天之后“常胜军”就要撤离苏州,回到昆山。既怕“洋兵”抢自己的头功,又怕“洋兵”攻城后拒不撤兵形成“太阿倒持”之局,这是李鸿章此时的两大心病。这时发生的他在苏州背信“杀降”事件,使他与戈登的矛盾更加尖锐。
苏州是历史文化名城,更是江南重镇,清代是江苏省城。太平军占领苏州后,为太平天国苏福省省会,忠王李秀城长期精心经营苏州,想将其建为第二个天京,是太平军占领的最重要的城市之一。攻占苏州,当然是时任江苏巡抚李鸿章梦寐以求之事。
1863年春李鸿章率淮军和“常胜军”陆续攻下常熟、太仓、昆新、吴江、江阴等处后,于11月中旬兵临苏州城下,开始进攻苏州。
苏州太平军守军在主将慕王谭绍光领导下浴血奋战,打退了敌人一次次进攻。在谭绍光领导之下守城的太平军将领还有纳王郜永宽等“四王”“四大天将”,他们控制苏州城内四分之三的兵力和六个城门中的四个,却与主帅谭绍光一直不和。由于屡攻不下,而且伤亡不小,戈登通过奸细了解到这一情况,特别是知道纳王郜永宽还有投降之意后,便主张诱降纳王,兵不血刃攻克苏州。戈登的建议为李鸿章采纳。经过一番秘密联络,郜永宽在11月28日派人潜入清军大营,与戈登、程学启开始投降谈判。几天后郜永宽在苏州城处阳澄湖亲自与戈登、程学启商议降约。双方约定郜谋杀谭绍光取其首级并献苏州城以降清,而戈登、陈学启承诺保证郜及部下性命,并给副将以上一定官职,赏赐郜本人二品武职,戈登作担保人。12月4日,郜永宽等八人刺杀谭绍光,并割下谭的首级,第二天大开城门迎接清军入城。清军诱降成功,终于“兵不血刃”拿下苏州。然而,李鸿章不但没有履约保全投降者的性命,反而设计杀害了这八个降将。同时,清军在城内大开杀戒,城内数万太平军守军在毫无戒备中被诛杀。李鸿章及清军的残忍、背信在这次杀降事件中暴露得淋漓尽致。
这种血淋淋的无耻行为,却得到朝廷的认可,但这种无耻行径引起了戈登和外国人的强烈不满和愤怒,这反使行事老辣的李鸿章下决心以后彻底裁撤“常胜军”。
苏州失守,标志太平天国苏南根据地已陷入绝境;几周后无锡陷落,几个月后重镇常州又于1864年5月被淮军会同“常胜军”攻下。此时,生死搏斗已十好几年的双方胜负已可基本判定;另外,随着苏州“杀降”事件和攻克常州过程中李鸿章与戈登的矛盾越来越尖锐。李鸿章终于感到“常胜军”已成可以拆掉的“过河之桥”,而且生性谨慎多疑的他认为此“桥”必须及时拆除,如果不立即裁遣“常胜军”,恐怕后患无穷。
戈登听到李鸿章杀降的消息顿时勃然大怒,认为这是最无耻的背信弃义,而且自己还曾信誓旦旦为降将作保,于是提着洋枪要找李鸿章算账。李鸿章闻讯赶忙躲了起来,以后几天戈登一直在提枪找李,而李则躲避不见。由于左找右找都找不到李鸿章,戈登只得忿忿然留下一份最后通牒,要求李鸿章下台,不然他就率“常胜军”进攻淮军,将所攻占的城池再交还太平军。然后,他就率“常胜军”返回昆山,同时给英国驻华公使布鲁斯写信,要求英国政府干预,迫使李鸿章下台。英国驻华陆军司令伯郎也从上海赶到昆山,与戈登商定“常胜军”由其节制,不再受李鸿章及中国政府调遣的问题,借此从中方夺回“常胜军”的控制权。上海的外国领事馆官员代表列强及所有外国侨民签署了一项严厉谴责李鸿章的决议,指其杀降是对人性的彻底背叛,并警告说此事很可能使列强不会再帮助清政府,并可能撤回帮清军打仗的洋兵洋将。
李鸿章没有想到,他的“杀降”居然会引起外国人如此强烈的反应,甚至有可能破坏难得的“中外和好”局面。其症结在于他认为杀降纵有不妥充其量只是方法问题,而不知道戈登却认为这是原则问题。这种不同观念的背后是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时代观念的冲突。
面对洋人的严厉指责,李鸿章毕竟有些慌乱,他在给朝廷的几次奏折中辩解说,如此杀降是因为叛变“诸王未理发,叛迹显然”“挟制要求,不肯散其众,硬请保为总兵副将官职”“降众多达二十万,难以安置”等。表示“臣思受降与受敌,必审其强弱轻重,能否驾驭在我”。其实,根本就没有“降酋”谋反的任何迹象,而是他仅仅担心难以控制,就采取如此残酷手段。他在稍早上奏的《克复苏州折》中就明言:“该酋等久在贼中为大头目,狼子野心,恐其难制,”所以要采取措施“免致尾大不掉另生枝节”。“巩其难制”此四字是他杀降的真实动机,仅因其“恐”,数万人生命便化为乌有!在给曾国荃的信中他洋洋得意地说这次“拴杀伪王六,伪天将五,皆忠逆部下悍党,稍可自娱。”在给郭嵩焘的信中亦说这次“苏州、无锡苦战数月而得之,所以少惬意者,诱斩六伪王四天将,而解散忠党二十万之众。”他在给朝廷的奏折中故意将戈登反对杀降的原因归结于他先将常胜军调回昆山、未让其攻入苏州,戈登因此心怀不满、故意找碴,并强调“洋人性情反复,罔知事体”。并向朝廷表示此时的淮军已不是初抵上海的初创之师,而常胜军“除炸炮外,攻剿不若我军”,所以对戈登“的屡称对仗”他“亦不甚惧怯也”。最后,他以退为进,说如果因此破坏“中外和好”大局,“惟有请旨将臣严议治罪,以折服其心”。
这种血淋淋的无耻行为,却得到朝廷的认可,认为“所办并无不合”“甚为允协”!曾国藩是著名的理学大家,竟也称赞这种背信弃义的行径,称“此间近事,惟李少荃在苏州杀降王八人最快人意”“殊为眼明手辣”。
理学大家曾国藩盛赞李的杀降,戈登只是英国一介武夫,是要钱不要命的雇佣军头目,却对“雇主”的杀降万难接受,也说明李、戈二人观念之别非个人品性之别,乃时代之别也。二人冲突固然也可视为中西观念冲突,但“地域性”的中、西冲突背后,其实是“时间性”的某些传统观念与现代观念的冲突,是“特殊性”与“普适性”的冲突。请看:就在李、戈为杀降激烈冲突的1863年,瑞士慈善家亨利·杜南在这一年首倡创立红十字会的国际会议,第二年8月,正式成立了国际红十字会。瑞士、法国、比利时、荷兰、葡萄牙等12国在日内瓦签订《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公约规定了军队医院和医务人员的中立地位和伤病军人不论国籍应受到接待和照顾等。上述公约曾于1906年和1929年进行过两次修订和补充,形成了《关于改善战时伤者病者待遇的日内瓦公约》和《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规定不仅不能“杀降”,而且不能“杀俘”,甚至不能“虐俘”。1904年3月,中国先后成立了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和上海万国红十字会;6月末,清政府命驻英使臣张德彝在瑞士日内瓦按照1864年所订《日内瓦红十字会公约》补签画押,以政府名义加入国际红十字协会作为会员国,取得了正式创办红十字的资格。虽然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红十字协会直到1912年元月才被国际红十字会正式承认。但国际红十字的精神和价值观念,在李、戈冲突40年后的1904年,已开始被民间和官方接受。
此次冲突,透露出一些传统价值观与现代价值观的冲突、并终将改变的信息。
虽然有朝廷支持,但李鸿章仍急忙向对中国政局影响颇深的英国人赫德等求援,请他们代为调解。经过赫德等人的调解,英方认为维持与清政府的“和好”更符合自己的利益,因此主张将此事交总理衙门处理,制止了戈登的过激行为。而且,此时淮军人马已达五万,且其中三四万人装备了新式武器,而“常胜军”只有三千人,从实力上说也不是淮军对手,戈登只得作罢,仅要求李鸿章发一文告,说明此事与己无关。对此要求李鸿章立即答应,双方都有了“下台阶”,一场大风波总算平息。
但此事更坚定了李鸿章裁撤“常胜军”的想法,他多次感叹“常胜军”已成为“磨难星”,不但“月糜五六万金”,而且“随事要求,随时翻覆,鸿章百忍之而苦无一当也”。
攻下常州后,戈登认为太平军败局已定,淮军已渐西化并迅速强大,而“常胜军”正在腐化涣散,再加对李鸿章杀降不满,于是负气主动要求遣散“常胜军”。李鸿章早就想裁撤“常胜军”,戈登此举正中其下怀,立即高兴地同意解散这支外国人担任各级军官的中外混合军。不过,英国驻上海领事巴夏礼却认为这会削弱上海防卫,所以致信李鸿章坚决反对此事。而李也不示弱,回信反驳。终于在1863年5月31日解散了“常胜军”,其中一部分精锐部队和大部分武器装备被编为淮军,进一步提高了淮军的实力。
李鸿章在给朝廷的《裁遣常胜军折》中认为“常胜军”只是武器厉害,而“洋弁贪恣,兵勇骄悍”“久为苏省隐患。两年以来,每思乘机善遣,徒以军事方棘,外人把持,未易就理”。这次顺利遣散“常胜军”,的确去掉了他的一块心病。平心而论,李鸿章能屡打胜仗在很大程度是倚靠“常胜军”,但现在他却不愿承认此点,因为现在是“拆桥”的时候了。从对“常胜军”的利用、处置,可以看到李鸿章“请神”“送神”的现实和老辣。
对白齐文、戈登等人的“掌控自如”,可以说,他初次“涉外”就异常成功,将清政府“中外和好”“借师助剿”而又不为洋人所控的“新战略”恰到好处地付诸实施,因此得到清廷的青睐。曾国藩也赞扬他“驾驭洋将擒纵在手,有鞭挞龙蛇视若婴儿之风,尤以为佩。”
这种对洋人“掌控自如”的经历,使李鸿章对自己与洋人打交道的本事颇为自得,所以近十年后乃师曾国藩对“天津教案”颇感棘手时,他几次去信得意地将自己与“洋人”打交道的方法概括为“痞子手段”,建议说与洋人打交道要“参用痞子手段,不宜轻以一死塞责”。“鸿章前云痞子手段,我于尽情尽礼后,若再以无理相干,只有一拼而已”。这,大约是他的经验之谈。
与通常的印象、观念大为不同,梁启超在《李鸿章传》中说:“李鸿章与外国人交涉。尤轻侮之,其意殆视之如一市侩,谓彼辈皆以利来,我亦持筹握算,惟利是视耳。崇拜西人之劣根性,鸿章所无也。”所谓与外国人交涉“尤轻侮之”,即李引为得意的“痞子手段”。不过,这种“痞子手段”纵有效于一时、一人、一事,终无法挽救晚清外交的屡屡重大失误。
“涉外”的成功,给李鸿章带来会与“洋人”打交道的巨大声望,他也颇以此自负。命运终于使他成为清王朝“外交”最重要的主导者。1870年秋,直隶总督曾国藩因“天津教案”处理不当被调离此职,由李鸿章接任。当上有“总督之首”之称的直隶总督,使李实际上进入权力中枢。而几个月后清廷决定将以前专职的“三口通商大臣”撤销,改由直隶总督兼任,使他从“地方官”登上国家外交舞台,参与全国性外交的制订实施。
他刚刚履任不久,日本问题就提上议事日程。这是他首次直接参与、经办全国性外交活动。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说,李鸿章的外交、甚至政治生涯的最大失败是最终败于对日交涉。
1870年9月末,日本政府代表、外务权大丞柳原前光经上海来到天津,会见了李鸿章,要求与中国订约、通商,并通过成林将日本外务卿的书信转给北京的总理衙门。从李鸿章给总理衙门的信中看,柳原前光“礼貌词气均极恭谨”,提出“英法美诸国强逼该国通商,伊国君民受其欺负,心怀不服,而力难独抗。虽于可允者应之,其不可允者拒之。惟思该国与中国最为邻近,宜先通好以冀民心协力”。柳原前光这种日中联合共抗西方列强的狡猾说辞明显打动了李鸿章,再加李对日本开始迅速学习西方原本就大有好感,因此对日中联合颇为赞赏:“与之深谈西事,似有大不获已之苦衷。日本距苏浙仅三日程,精通华文,其兵甲较东岛各国差强,正可联为外援,勿使西人倚为外府。”当然,他认为与日本应另立条约,不能按照与西方各国所订条约,即日本不应享受中国给西方列强的特殊利益。李鸿章似乎完全忘记了他在近6年给总理衙门的信中曾经提到日本现在学习西方变法自强,以后很可能追随西方侵略中国。当然,他当时那封信的本意可能是想强调中国也应向日本那样学习西方变法自强,对日本的现实威胁性并没有真切的认识,只是用日本来吓唬一下朝廷。
后来的历史证明,他用日中联合共抗西方列强的基本外交方针完全错误。甲午战争惨败后,由于俄国强迫日本将辽东半岛归还中国,李鸿章又想“联俄抗日”,但东北又被俄国侵占。在炮艇时代弱国无外交,以夷制夷是李鸿章在没有办法时的办法,最终不免一败再败。
长期没有统一的外交机构,也极易造成决策失误。中法越南交涉十年的整个过程,多渠道外交体制的弊端暴露无遗。自1875年5月法国驻华公使因“越南归属”问题照会中国政府起,至1885年6月中法两国正式签订《中法和约》止,中法“越南交涉”历时十年。其间打打停停、停停打打,冲突不断。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就清政府方面来说,其对法政策政出多门且往往自相矛盾,则不能不说是一重大因素。有驻英、法使臣曾纪泽在法国与外交部谈判,由总理衙门负责;李鸿章又多次被授权在天津、北京与法方谈判;最后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开辟一个秘密渠道、代表清政府与法谈判,李鸿章都被排除在外,不得予闻。甚至在法国外交人员1885年4月底来到天津,准备最后的签约谈判时,代表清政府的赫德渠道与法方细节商榷时,李鸿章仍被排除在外。6月9日,一切谈成,李鸿章只是代表清政府出场画押而已。
对李鸿章的外交,梁启超客观评论说:“中国俗儒骂李鸿章为秦桧者最多焉。法越中日两役间,此论极盛矣。出于市井野人之口,犹可言也,士君子而为此言,吾无以名之,名之曰狂吠而已。”因为“内治不修,则外交实无可办之理。以中国今日之国势,虽才十倍于李鸿章者,其对外之策,固不得不隐忍迁就于一时也。此吾所以深为李鸿章怜也”。
结语
梁启超将李鸿章放在中国历史、中国近代史“三千年未有之变局”的中外交织的脉络中加以考察,他的总体结论是:“吾敬李鸿章之才,吾昔李鸿章之识,吾悲李鸿章之遇。”
人们总爱将近代中国与日本做一比较,梁启超也将李鸿章与伊藤博文二人做一比较。他认为:“李鸿章与伊藤博文,中日战役之两雄也。”若以成败论英雄,当然要赞伊贬李,但他认为伊藤博文根本不能与李鸿章相比,因为:“日人常评伊藤为际遇最好之人,其言盖当。彼当日本维新之初,本未尝有大功,其栉风沐雨之阅历,既输一筹,故伊藤之轻重于日本,不如鸿章之轻重于中国,使易地以处,吾恐其不相及也。”当然,伊藤博文有一点却是胜过李鸿章,他曾到欧洲游学,知道现代政治的基本原理,所以能“制定宪法为日本长治久安之计,李鸿章则惟弥缝补苴,画虎效颦,而终无成就也。”但梁又指出,当时日本有伊藤博文那样学识见解者,“其同辈中不下百数,中国之才如鸿章者,其同辈中不得一人,则又不能专为李咎者也”。
这是李鸿章的悲剧,大清王朝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在《李鸿章传》的最后,梁启超认为李是一个王朝的符号性、象征性人物,他的去世,对他忠心耿耿服务四十年、仍处风雨飘摇中的政权来说,是一个凶多吉少的恶兆:“嗟呼!李鸿章之败绩,既已屡见不一见矣。后此内忧外患之风潮,将有甚于李鸿章时代数倍者,乃今也欲求一如李鸿章其人者,亦渺不可复睹焉。念中国之前途,不禁毛发栗起,而未知其所终极也。”
十年后,建政二百六十余年的大清王朝轰然坍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