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避讳
避讳现象的起源很早,一直有人在做着这方面的研究,一般认为它起源于西周,因为《左传·桓公六年》中有“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的话。至后来的大一统,几乎就成了一种制度沿袭下来,唐宋最为讲究,清代则更加完密,只是民国,才勇力一反,彻底废除,但,百余年来,却还有影响,可见,世人所说的深入骨髓,积重难返是怎样的一回事了。
避讳一词在《辞海》中的解释是,封建社会对于君主或尊长的名字,避免写出或说出叫避讳。我觉得它的词义还应该进一步地扩展和延伸,比如因为道德、审美的原因或可能遭到危险,以及考虑对方听到某些会引起不愉快的字眼而不愿说出,都应该是避讳的范畴。《公羊传·闵公元年》里说,“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大致也把要避讳的对象表述清楚了,后人把它具体了一下就是,帝王,历朝历代的帝王;长官,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字;圣贤,孔子孟子黄帝老子等;长辈,父母及祖父母等。因而有人也把避讳现象大致分为三类,亦即国讳、家讳、圣贤讳,当然还有更为细致的分类。
历朝历代有关避讳的故事很多,有些是血淋淋的,以清代文字狱最为惨烈。湖州南浔庄廷鑨《明书》案,为清初第一宗文字狱,因直书努尔哈赤之名,株连冒名出版者以及修订、写序、印刷、藏书、官员等千余人入狱,审讯后死刑七十余人,其中十八人被凌迟处死;雍正朝主考官查嗣庭摘用《诗经》中的“维民所止”作为试题,被人告发称“维止”二字为“雍正”去头,遂病死狱中,儿子处斩,兄侄流放。至于有宋一代,苏轼的“乌台诗案”就很有名了;太平天国则小兵只要与首领姓名一致,也要去死的。
有些故事则幽默而有趣。汉吕后名雉,文书上只要遇到雉字,都要用“野鸡”二字取代的;唐代的那个大诗人李贺,因为他的父亲叫晋肃,“晋、进”同音,要避父讳因而就不能参加进士考试了,郁郁寡欢,二十七岁时死了,人称“诗鬼”,后来韩愈作了篇《讳辩》,其中就反驳道,“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而五代时的冯道,历四朝十君,拜相二十余年,人称官场“不倒翁”,在给门客讲《道德经》时,就把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因避己讳讲不下去了,门客灵机一动,改为“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也是令人啼笑皆非的。
前几天读至《晋书·王恭传》,有一段也颇有意思,说朝廷要给王恭封以“平北将军”的称号,“初,都督以‘北’为号者,累有不祥,故桓冲、王坦之、刁彝之徒不受镇北之号,恭让表军号,以超受为辞,而实恶其名,于是改号前将军。”东晋小朝廷偏安建康一隅,北土五胡乱华,虽有收复失地的愿望和动作,但几次都是以失败告终,弄不成事嘛,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于是士族阶层都忌讳“北”这个字了,即使朝廷要给个“平北将军”的荣誉称号,也是羞于接受的。因而伤人自尊的话,是要避讳的,即使要说,也可以委婉地说,中国的语言艺术非常丰富,避讳是修辞,修辞的方式方法正多,条条道路可以通罗马的。
避讳的本质还是在维护封建等级观念,一些有权有势的阶层为了显示自己的威严和自尊而乐于延续这一习俗,有人以陋习视之,指出它种种的不足,但它也确实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家庭伦理道德方面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它关涉的内容太多,社会学、民俗学、心理学等等,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人类的延续它恐怕还要发挥一定的作用,在延续中改良恐怕也是最为重要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