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我国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
五年来,我国扎实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和地区经济的合理布局。
一、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件,批准制定了《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西部大开发的力度进一步增强。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五年中央政府支持重点建设投资2800多亿元,建成了青藏铁路、西气东输等一大批交通通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五年累计退耕还林、植树造林4.79亿亩,退牧还草5.19亿亩,加大了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和荒漠化治理力度。二是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基本完成“两基”攻坚目标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进,农民参合率达85%以上。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基本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的目标。“西新工程”稳步推进。与此同时,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开发力度不断增强。三是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国家的推动下,西部地区能源及化工工业、优势矿产资源开采及加工工业、特色农牧产品加工业、旅游产业等优势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形成了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开发基地、名优品牌和企业集团。四是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修订并颁布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加大利用外资的政策支持力度,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迅速增长。
二、积极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制定了《东北地区振兴规划》,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工作全面推进。一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积极支持松嫩、松辽平原专用玉米生产、高产高油高蛋白大豆和三江平原水稻优势区建设,加快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和产业化经营。二是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绝大部分国有大型工业企业完成了股份制改制,实施了一批重要企业的联合重组,国有中小工业企业产业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积极开展增值税转型、厂办大集体等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本完成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由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三是大力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不断完善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的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大型石油化工、高效清洁发电和输变电、先进适用运输设备等关键领域的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制造,一批装备制造国有企业发展势头强劲。四是加快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和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阜新、大庆、伊春等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国家安排投资31.2亿元,支持改造棚户区3000万平方米。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东北东部铁路通道、哈大高速客运专线、沈大高速公路扩建、长春新机场改造、红沿河核电站、尼尔基水利枢纽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陆续开工。六是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出台了《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外资参与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造力度增强,东北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三、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一是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中央颁发了《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在此基础上,又发文明确了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确定了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出台了政策实施意见。二是大力建设“三个基地、一个枢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中央加大了对中部六省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和良种、农机具购置补贴等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粮食产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节水、排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国有粮食企业的改组改造,老人、老粮、老账等历史包袱已基本解除。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扎实推进。国家核准了中部地区13处大中型煤矿和5300万千瓦火电项目建设,安排国债资金用于中部地区190多个煤矿安全改造和设备更新。发挥中部地区铁矿石、有色金属、黄金、磷和石灰石等矿产资源优势,建设开发利用基地。核准了一批钢铁、有色金属、乙烯等项目。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加快进行。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部地区发展大功率电动机车、大型施工机械、数控系统、新型农业装备等装备制造业。推进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现代中药等高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认定长沙、武汉为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积极推进。完成了郑州、武汉等铁路枢纽改造,加快建设铁路客运专线、区际联系通道和煤运通道。加大省际公路干线建设和国省道升级改造力度,推进乡村“通达工程”。继续实施长江及主要支流航道整治工程,建设了一批集装箱、大宗散货码头。扩建省会城市枢纽机场,加大中小型机场建设力度。
四、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国家积极支持和推动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一是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积极发展具有先导作用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旅游、文化创意和休闲娱乐等服务业。加快改造传统产业,推进加工制造业转型和转移。二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耕地保护,推进土地资源的整合与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快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企业。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渤海、太湖等的环境保护与治理。三是进一步提高外向型经济水平。积极改善对外贸易环境,调整进出口结构。不断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创新利用外资方式。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
五、着力推进条件较好地区开发开放。一是继续发挥先行地区的带动示范作用。国务院召开了经济特区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经济特区的发展方向与思路。国家先后批准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和成渝地区、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积极组织编制长三角地区、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加大对重点区域改革开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和推动力度。二是加快培育形成新的增长极。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以特大城市和中心城市为依托,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和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经济带的建设,努力培育新的增长极。
六、加大老少边穷地区发展扶持力度。一是加大对特殊贫困地区的开发力度。国家通过财政一般转移支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国家扶贫贴息贷款等多种方式,支持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发展生产、解决温饱、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五年来,中央安排的各类扶贫资金就达770多亿元,贫困人口减少1300多万人。注重解决贫困地区存在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对生态环境恶劣的地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对碘缺乏、大骨节病、包虫病等地方病严重的地区,安排专门资金实施专项治理。积极研究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在资金、项目安排上给予必要的倾斜。二是加大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对西藏、新疆的支持力度,积极谋划宁夏、青海等民族聚集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加大了政策倾斜和财政支持的力度。三是加大对边疆地区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促进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落实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七、全面推进国内外区域合作。一是积极推进国内区域合作。区域合作的领域不断扩展,市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社会管理等的一体化程度明显增强。区域合作机制不断健全,封锁市场、分割地区的行政壁垒和体制障碍不断打破,生产要素在区域间逐步实现自由流动。发达地区采取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方式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帮扶,互助机制进一步完善。适应经济一体化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各种类型的区域合作组织和机构陆续建立。二是大力拓展国际区域合作。适应经济全球一体化的需要,立足于实现互利共赢,我国与周边国家和世界其他国家建立的经济合作更加广泛和紧密。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际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图们江国际合作迈出新步伐。中亚区域经济合作进程加快。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国际合作进一步增强。与此同时,我国还成功举办了APEC、上海合作组织、中非合作论坛、东盟博览会等国际重大合作会议与论坛,推动了同世界各国及各个领域的经济贸易合作。
八、积极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区。一是组织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组织专门力量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在试点的基础上,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也全面展开。二是研究制定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政策措施。为保障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有效实施,有关部门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积极制定与主体功能区相配套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金融、人口管理、环境等政策及法律法规和绩效评价考核体系。
(范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