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他们
文案
其实我已经忘记了他,忘记了他的模样。
我已经不再记得当时爱他爱到什么地步,也不再记得我与他之间的任何事情。
只是我知道,我依旧爱他。
任他是谁,由他在哪,我都爱他。
因为是他,仅仅是他。
正文
P1.
[01.]
我曾经问过李曦言,如果有一天她失去了易烊千玺,会不会觉得整个世界都变得黑暗。
她说,会。
她说,她会大哭一场。
而我恰好相反。
在我失去王俊凯之后,我依旧可以活得很好。没有大哭,没有封闭自我,没有撕心裂肺的痛,我依旧在好好吃饭,好好工作,好好睡觉,好好生活。
似乎对于王俊凯的离开,我是那般的没有任何所谓。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甚至以为,我不爱他,只是后来我才明白,不是不爱,而是太爱。爱到我可以不想起他,却在触碰到与他有关的事与物时,思念便会如潮水般涌来,肆无忌惮而让我无法抗拒。
[02.]
李曦言说,她活得憋屈。
说这话时,我们正在一个卖烧烤的小摊边,她坐在我的对面,右手胳膊杵在桌面上,手里握着一瓶酒,脑袋靠在手背上,齐肩的头发凌乱地披在肩上,脸上的妆容依旧精致,似乎不管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她都是这般。
高傲而落落大方。
我没说话,只是很想骂她。
我不明白她怎么就憋屈了。有一个当董事长的爹,有一份像样的工作,有一个温柔体贴的男朋友,她还想怎么样?
不过是因为一次工作的不顺心就这般,其实那一瞬间我看不起她,十分看不起。
她扔掉手里的啤酒瓶,绿色的玻璃碎了一地。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地面,碎片的旁边还躺着一双被她踢掉的高跟鞋。
那是今年生日,易烊千玺送给她的。
她很喜欢,在我面前炫耀了许多天。
只是现在也孤零零地躺在了一边。
我听着她一大堆细细碎碎的抱怨,脑袋有些疼,但毕竟这是我十年的朋友,把她一个人丢在这里也不好。
“李曦言。”就在我特别想把她揍一顿的时候,耳畔突然传来一道低哑的声线,夹杂着怒意和无奈,细听还带着几分宠溺。
是易烊千玺。
我转过头对上他的视线,他朝我微微颔首,没说什么。
其实我心里是虚的,因为平时三杯就倒的李曦言叫我出来喝酒,我不仅没阻止,还陪着她连喝了两场。
但是这真的不怪我,我哪知道李曦言今天哪里来的熊心豹子胆。
我回过头看向李曦言,就发现她蔫蔫地坐着,眼神小心翼翼地瞥着离我们不远的易烊千玺。我哼哼了两声,怂了吧。
说实话,从高二两人在一起,到现在也有九年了。易烊千玺对李曦言是一如既往地毫无底线地宠,而李曦言对易烊千玺也是一如既往地毫无底线地怂。
但按李曦言的话来说,这是崇拜。
易烊千玺走上前,一把将李曦言拦腰抱起,李曦言扑腾了两下,结果被对方狠狠的一顿亲制服,到底还是乖乖地窝着。
我内心跑过无数只草泥马。我是单身狗就这么欺负我,狗粮一点都不好吃。
我擦了擦手上的油渍,看着易烊千玺将李曦言塞回车里,叫老板把剩下的烤串打包。
开玩笑,我自己花钱买的,一个白菜叶儿也不能剩下。
提着塑料袋子,我就打算离开。易烊千玺站在车边,身上的黑色T恤被李曦言的化妆品蹭出了亮色的花。
“我先走了。再见。”
“舒蔚(yu)。”他唤了我一声。
我停下脚步转头去看他,没有开口,等着他说出下文。
“王俊凯回来了。”他说。
我勾了勾唇,话语还未经过大脑便已经脱口而出,是一种近乎疏离的口吻,“是吗?帮我说声欢迎回来。”
他微怔,刚想说些什么,默了半晌,终是把那些话咽了下去,“我送你回去吧。”
我并不知道,他是看见了我那布满了红血丝的眼睛和眼底强忍着的情绪,才将那些即将吐出的疑惑吞回了喉咙。
“不用。你把你老婆照顾好就行。”
我笑,婉拒之后便离开了。
租的房子离烧烤摊并不远,位置偏离了市中心,环境说实话也就那样。
我和李曦言不一样,她出身好,大学毕业就直接进了她爸爸的公司,也顺其自然地搬去了易烊千玺的公寓,开启了同居生活。
我家世一般,大学毕业后,投了将近一个月的简历,才有一家杂志社愿意聘用我当实习生。实习生工薪很少,没钱租房,我便只能申请在公司住,在外头干了几分兼职,最后还求了社长提前预支了工资,才勉强租到了现在的房子。
拐进胡同,高墙的角落安了一盏灯,橘黄色的灯光忽明忽暗,在半夜两点时分,胡同看不见尽头,更显得幽森。我娴熟地打开了闪光灯,踩着石子路朝租的房子走去。
我从来不称那个地方为家。我是一个有野心的人,我不甘不愿更不信那个小而破破烂烂的地方会是我的家。
我爱钱,我也需要钱。
他们都说,BJ是少数你和别人谈理想,不会被骂傻逼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