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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呼唤新治理

滴滴出行首席发展官、政治学博士 李建华

新经济快速发展是近两年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亮点。维护和发展这种势能,当前迫切需要建立新的治理体系,包括治理主体、方式、过程和手段等方面的一系列转变。

在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蓬勃发展和日益广泛应用的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当前我国发展“必须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发展新经济”。这是对我国经济发展状况的精准把握。

新经济快速发展是近两年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亮点。维护和发展新经济的这种势能,对于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结构改造升级有重要意义。而发展新经济,当前最迫切需要的是政府建立新的治理体系。

一、新经济发展的特点

“新经济”主要是指信息技术革命所引发的新产业和新发展模式。在我国,依托信息技术蓬勃兴起的“新经济”,最突出的特征表现在几方面:

(一)出现新的基础设施

“云、网、端”新信息基础设施叠加于原有农业、工业和交通能源的基础设施之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新经济发展的基础。

(二)出现新的商业模式

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了生产、管理和营销模式的变革,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开始重塑。“羊毛出在猪身上、让狗埋单”成为新商业模式的经典段子。“大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开始与资本、劳动力、土地、能源等传统生产要素相并列,帮助企业和行业实现质的飞跃。

(三)所有制结构发生变化

新经济的本质特点之一是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变化,由所有制经济向非所有制经济转变。阿里巴巴是世界最大电商平台,但不拥有商品和售货员;滴滴出行是世界最大出行服务平台,但不拥有车辆和驾驶员;Airbnb是世界最大的住宿平台,但不拥有旅店和服务员。其中,“平台经济”是基础,“分享经济”是实质,“微经济”是土壤,三者紧密联系,构成中国新经济的基本形态。

(四)生产结构“去中心化”、“去中介化”、“去金字塔式”

新经济改变了传统生产关系和组织结构。工业化时代无所不在的“金字塔”结构正在被新经济改变,例如,微博、微信和BBS改变了传统由通讯社、报社、杂志社、读者构成的新闻生产“金字塔”结构,如今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能发布信息;电商特别是淘宝的诞生,改变了由生产商、地区经销商、城市经销商、零售店、消费者构成的传统“金字塔”结构,逐步消灭了商品流通的中间环节;移动出行平台聚合了无数出行服务提供者和出行需求者,解决了传统出租车行业供需不匹配、效率低的问题。

(五)新旧业态融合与冲突并行

新经济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其深入发展必然打破既有利益分配格局,产生“总体有利,局部阵痛”的再分配效应。以移动出行行业为例,一方面,出租车通过打车软件实现了互联网化,新旧业态实现融合;另一方面,基于打车软件发展起来的专车业态,尽管学界和百姓普遍欢迎,但也引发了部分出租车司机罢运,这是新旧业态的冲突。

(六)中国优势日益显现

新经济起源于美国,却在中国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中国在新经济的各个细分领域,如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云计算、大数据应用、出行、分享经济等,都具备了与国际巨头一争高下的优势。以滴滴出行为例,公司2012年创立时以80万元人民币起家,4年时间便达到1800亿元人民币的估值,这种发展速度是十分罕见的,充分证明了新经济的巨大能量。以“互联网+”为支撑,以“平台经济”、“分享经济”和“微经济”为显著特征的新经济,正为中国民族产业“弯道超车”提供了难得机遇,这也将弥补中国错过前三次工业革命的历史遗憾。

(七)立法与管理滞后于技术和商业

面对新商业、新组织、新业态纷纷涌现的态势,各国的政府管理和立法都普遍滞后。新生事物定位不清(例如,搜索排名算不算广告)、政府态度出现摇摆(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态度)、新业态管理套用旧的管理办法(“羊毛出在猪身上”是否算低于成本价的不正当竞争)、主管部门与民间舆论各执一词……这些现象都反映了目前政府监管的困境。因此,转变治理方式、构建新治理体系是今后发展新经济的重要任务。

(八)新经济进一步实现了“人的解放”

新经济在人文价值方面也有特殊意义。例如,网约专车提供了比较好的服务环境,司乘关系相对平等,司乘沟通交流有良好的话语环境,降低了人们以前乘出租车容易发生不愉快经历的可能性。另外,专车司机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时间灵活自由,无须直接面对管理者,尊重了每一个劳动者个体的多样性选择,适应了当前多元化社会自主自由、个性张扬的时代特点。

二、构建新治理体系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人民群众标准

发展新经济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因此,政府在构建新治理体系时,需要正确处理产业与消费者、局部与全体、眼前与长远、旧业态与新业态等多种关系。

以出租车行业改革为例,改革涉及公众、驾驶员、出租车公司、新兴移动互联网平台等多个主体,如何正确处理相互关系是个难题。简单地在多方主体之间寻求“最大公约数”,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的。事实上,无论是司机还是企业,无论是传统出租车企业还是新兴移动互联网平台,其重要性都不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同一维度和水平来评断。因此,在构建新的出租车行业治理体系时,首先应该把有利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作为评判准则,更根本的是,改革的结果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最高标准。

对新生事物的认定和评判,必须坚持是否有利于人民群众这一衡量标准,而不是以旧有的条条框框为依据。与现行制度不完全相符但却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政府都应该多一分包容,并在法规制度、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等方面予以扶持。

(二)坚持市场化方向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科学论断,构建新治理结构的过程,要始终坚持市场化方向,敢于以极大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简政放权、减少干预,让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真正落到实处。

以出租车改革为例,过去对出租车采取特许经营的逻辑是:由于道路资源稀缺、消费不可选择、交易的一次性和服务的无后效性等特点,造成了出租车领域总体“市场失灵”,因此,需要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对出租车数量、价格、服务质量和从业人员等进行管制。但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消除了以往司机与乘客的信息不对称;智能手机的普及降低了交易成本;乘客的后评价让司机服务相互竞争;电子地图的出现降低了从业门槛。这一系列变化的结果是,通过市场配置出行资源的时机已经渐渐成熟。

(三)坚持稳定发展底线

在构建新治理体系时,要正确处理发展、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既反对牺牲发展单纯追求稳定,也反对不顾现实的“休克式”转变。

从历史原因看,由于稀缺及市场需求难以满足,出租车牌照的价格曾经一路攀升,部分地方政府还通过拍卖方式发放牌照。在许多城市,出租车牌照价格在60万元以上,部分城市更是达到了上百万元,这正是构建新治理体系的困难所在。从建设诚信政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由于出租车经营者之前付出了高昂成本,取消政府对数量的管制,需要牌照退出机制相配套,可以考虑的方法,包括由政府出资通过“回购”等方式给予牌照拥有者合理补偿。

三、构建社会新治理体系的基本路径

(一)治理主体:从“一元”到“多元”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大政府”管理体制,即由政府包办一切。“大政府”在一定阶段产生了积极效应,但今天,已越来越不适应新经济的发展要求。政府首先需要转变思维,放弃过去的“全能思维”和“包办思维”,实现治理主体从“一元”到“多元”的转变。

实现治理主体的转变,需要激发多元主体的活力。一方面,新经济的发展导致社会需求多样、变化加速,新事物、新模式、新问题不断涌现,不同类型的主体有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擅长,实现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可有效提高整个社会的效率;另一方面,在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后,公民维权意识明显上升,各种挑战时有出现,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有利于避免社会治理危机,是坚持稳定发展底线的重要体现。

例如,在出租车治理方面,过去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服务质量监督、纠纷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黑车”查处等诸多事务,都由政府“包办”。出行平台出现前后的服务质量对比表明,单纯依靠政府监督,难以解决出租车的服务质量问题,出行平台的出现,让出租车司机提升服务质量有了内在动力。平台经济的涌现是新经济的显著特征,对于一些问题的治理,平台比政府更有动力,也更有技术手段和方法。因此,今后除了政府监督之外,应该更多依靠平台治理,探索形成“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个体”的治理格局。

此外,还应该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NGO等不同主体治理的优势。

(二)治理风格:从发号施令到平等对话

传统管理,政府往往靠发号施令实行治理,习惯于扮演“全能型选手”。构建新治理体系,需要通过构建公开协商机制,使多元主体之间形成密切、平等的合作关系。特别是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制定过程中,需要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公开协商机制。

例如,交通运输部制定《网络约租车管理办法》部门规章自2015年10月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倾听企业声音,这是主管部门采纳企业意见、实现社会共治的重要举措,期望这项工作能取得各方满意的结果。

平等对话是公共参与的基本前提。在法律框架内,只有当开放与平等成为现实,政府与社会之间才能形成良性互动。某一领域的立法不应该被相关行政部门看成“自家事”,而是需要政企之间通力合作、平等对话,这样才能制定出符合生产力发展方向、符合现实要求的“良法”。

(三)治理方式:从粗放型到精细化

新经济的发展诞生了一大批“微经济”主体和参与“分享经济”的个体,如果在治理方式上继续实行“一刀切”,把过去对规模型企业的管理方式强加于“微经济”主体和“分享经济”个体上,将会提高门槛,损害社会活力。新经济的发展需要抓大放小、分类管理和精细化治理。

以电商为例,如果十年前淘宝的小店主因为没有营业执照或者不能开发票而被政策清理,那就不会有今天的阿里巴巴。

专车管理也是类似道理。据滴滴出行的数据统计,平台上绝大部分司机是兼职司机,即每天利用上下班的路途时间或闲暇时间,接4单及以下。如果对这部分兼职司机也采用对专职司机的管理方式,将造成很多兼职司机退出平台。如果分类管理,对兼职司机采取更加宽松的管理政策,既可为出租车“渐进式”改革赢得时间和空间,又可最大程度实现社会车辆的分享,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环保、激发社会活力。

中国国土面积大,东中西部差异大,对于一些区域性特征明显的地方事务,要实现精细化治理,更需要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创造性,中央层面应该慎出全国性“一刀切”的制度或政策。即使万不得已要出全国性制度,也要尽量出《指导意见》,慎出《管理办法》;尽量出宏观原则,慎出操作细则。

(四)治理过程:从侧重事前到强化事中事后

在传统治理过程中,政府为维护市场秩序,通常会设置一系列的事前审批。这种做法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市场秩序与稳定,但也牺牲了效率与活力。随着新经济发展,其中的弊端日益凸显。政府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先手棋”,大大激发了市场活力,与民间新一轮的创业创新潮、与迅速崛起的新经济遥相呼应。

互联网的发展深刻改变了信息传播的广度、深度和速度。企业一旦有违法行为,付出的代价大大提高,目前多部委联合制定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制度,企业自我约束的内在动力大大增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技术的发展,依托于互联网开展的市场行为都可以实现后台记录,为政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新抓手。

以出租车领域为例,以往政府为保证服务质量,对车辆与司机均颁发许可,服务价格也由政府严格管制。由于政府对出租车事中事后的监管一直缺乏有效抓手,出租车司机一旦进入市场就能“坐享”管制红利,提高服务没有动力,服务水平不尽如人意。现代信息技术打破了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对出租车司机服务的评价能在后台记录并分析,使事中事后监管成为可能。

(五)治理手段:从人工治理到大数据治理

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构建新治理体系提供了新手段。新经济的发展诞生了数量众多的“微经济”主体,政府如果仍按传统的监管方式,不仅将付出巨大的行政成本,也容易出现“权力寻租”等腐败。探索大数据治理方式是一条可行之路。

就专车治理而言,大数据可有效甄别全职运营行为和兼职分享行为。由于城市交通的潮汐特点,如果按照波峰时段的需求量来设置出租车数量,将造成在波谷时段的巨大浪费,因此,专职司机与兼职司机共存的格局是城市交通的最优选择。过去由于监管手段的局限性,监管时无法甄别全职营运、兼职分享和顺风车业态,现在通过移动互联和大数据技术,可以通过司机的接单数实现智能甄别,因此对兼职司机与专职司机进行分别审批与监管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