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产业发展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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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龄产业的内涵与性质

“产业”作为一个经济学的概念,应当是具有某种同一属性的经济活动的集合体(翟德华等,2006),是指“国民经济中按照一定的社会分工原则,为满足社会某种需要而划分的、从事产品和服务生产及经营的各部门”。

产业一般是指能够满足需求和带来增加值的社会经济活动,应当具备同一性、市场性、生产性、商品性、独立性、求利性和组织性等基本特征。即产业的活动在于通过生产要素的结合来创造效用与社会财富;产业活动的产品与服务通过市场交换满足其他社会成员的多层次需求与实现全社会最终福利的增进;产业活动的目的出于对利益的追求和实现盈利;产业活动对经济资源的配置是通过经济组织来实现的。

从“产业”的内涵上来看,它并不以服务人群为划分标准,但在对老龄产业的界定中,我们往往用“老年人群”来作为划分这一产业的标准。人的需求是包罗万象的,老年人也不例外,满足老年人诸多需求的经济活动分属于不同的行业类别。因此“老龄产业”的提法严格意义上来讲是不科学的,因为事实上它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而是涵盖了多个产业领域的综合性的产业体系。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形势的严峻和老年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老龄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已是公认的事实。因此,在对老龄产业进行界定的时候,既要看到它与传统产业部门的不同,也要以发展的眼光认识到其在国家产业结构中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为“产业”本身也是一个具有历史性和发展性的产物,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产业”本身的内涵、外延及其类别划分也在随之发生改变。目前在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当中,还没有对“老龄产业”进行明确划分,随着这一产业的逐渐兴起和发展,相应的行业目录、产品目录、统计指标体系等都应该随之发展并完善吴玉韶.对老龄产业几个基本问题的认识[J].老龄科学研究,2014(1):4.

1.老龄产业的内涵

我国老龄产业发展了十几年,对老龄产业内涵、性质的界定也争论了十几年。老龄产业的内涵和性质如何界定,至今仍存在着一定分歧。

1997年召开的全国第一届老龄产业座谈会正式提出了老龄产业的概念,认为老龄产业广义上是指满足老年人特殊需要的产品、设施和服务,包括满足老年人衣食住行以及精神文化方面需求的具有同类属性的行业、企业的经济活动。此后,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张纯元(1999)认为老龄产业是为老年人提供产品与服务、满足老年人各方面需求的各种行业与部门的通称;顾鉴塘(2001)认为老龄产业是以老年人为服务对象提供相应的老年产品和服务;张文范(1997)、王章华(2016)等认为老龄产业是由老年市场需求增长带动而形成的产业,包括所有有关满足老年人特殊需求的生产、经营、服务的经济活动和设施。产业经济学理论将老龄产业归属于老年福利经济范畴,指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直接为满足老年社会群体的物质文化需求而形成的经济业态的集合,构成要素包括市场、产品和从业人员。从宏观意义上讲,老龄产业是涉及多种学科、关系到多种经济门类的综合性产业,具有理论性强、政策性强、实用性强、操作性强的特点(麻凤利,2010)。

从内涵来看,老龄产业的最终服务对象是老年群体,这已经取得了普遍共识。但对于老龄产业究竟涵盖哪些内容,已有的观点并不统一,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狭义的第三产业观点

该观点认为老龄产业“隶属于第三产业,以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劳务服务为主,独立存在的经营性、服务性的特殊部门”,并认为“从产业归属看老龄产业属于第三产业,从行业性质看老龄产业属于服务业”(张智敏等,2001)。

(2)广义的一产、二产、三产观点

该观点认为老龄产业是一个以满足老年群体各种需求的综合产业体系。按照此种观点,只要是为满足老年人的各种消费性需求提供生产和服务的行业均属于老龄产业(汪雁,2004),即一产、二产、三产中涉及为老年人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均属于老龄产业。

(6)更广义的观点

在广义老龄产业的内容上,再把老年人作为生产者的行业内容也增加进来,即认为老龄产业不仅包括老年消费品市场、为老服务市场,还包括老年人劳动力市场(张文范,1997;顾鉴塘,2001;汪雁,2004)。

老龄产业的内涵确定一定要针对老年人群的特殊需求。老年群体作为社会消费群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有与其他群体相同的消费需求,还有与其他群体不同的特殊消费需求。社会上大部分产品和服务是老年群体与其他群体都可以使用的,只有一部分产品和服务是以老年群体为主要消费者的,这部分是老龄产业真正涵盖的内容。老龄产业是为满足老年人的特殊消费需求而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如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用品、辅具、医疗卫生、康复护理、住宅、教育、文化娱乐等产品和服务的生产部门和企业。只有这样来界定老龄产业的内涵,才能体现出老龄产业的特殊性、重要性和独立性,便于政府进行产业规划,制定行业标准,也便于规范和监管市场,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

总结近年来国内专家学者有代表性的观点,老龄产业是为老年人提供产品或劳务、满足老年人衣食住行等各方面需求的各种行业、部门的通称,是由老年市场需求增长带动而形成的一种新兴的产业,它包括所有有关满足老年人特殊需求的生产、经营、服务的经济活动和设施董昕,刘强,周婧玥.我国老龄产业发展现状与对策:一个文献综述[J].区域经济与产业经济,2014(7):79.

我国的养老产业自新中国成立至今,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邹继征.我国养老体系完善与养老产业发展研究[M].北京:华龄出版社,2015:164-165.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70年代,还未产生养老问题。这期间由于人口生育政策不受限制,人口结构处于年轻型向成年型转变阶段,老年人口占社会人口比重低,所以该阶段养老问题并未引起社会重视,也没有所谓的发展养老产业、老龄产业的说法。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末,老年市场有了一定的发展,初步显现出一定的发展潜力,开始逐步形成市场体系。特别是随着我国于1999年老年人口比重进入国际公认老龄化水平线,老年人口数量快速增加、老年人购买力逐渐增强、老年人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改变,我国的老年市场得到进一步扩大。这一期间,有些企业一哄而上,竞相推出一些老年产品。但由于未对老年人的购买力水平、消费习惯和消费特征进行准确的分析,很多产品因不适应市场的需求而最终解散。

第三阶段:20世纪初至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群体消费需求的变化,老年市场越来越大,但是企业供给却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老龄产业发展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巨大的挑战。

2.老龄产业的性质

从性质来看,对于老龄产业究竟是事业性还是产业性,究竟是福利性还是营利性,一直存在争论。从现有的研究来看,主要有三大观点。

第一种主要强调老龄产业的市场性,认为老龄产业作为一种产业,必须依靠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进行资源配置,而不应该过多地受到来自政府方面的人为干预(吴玉昭,2014)。第二种主要强调老龄产业的事业性,认为我国老龄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应该是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业和护理业,以满足现阶段我国老年人的现实需求(邬沧萍,2001)。第三种认为老龄产业不仅具有经济属性,还应该凸显出其社会属性。发展老龄产业,必须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结合起来,在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消费需求的基础上实现企业所有者的经济目的。其中最主要的还是发挥老龄产业的社会效益,以老年人为本,为老年人服务。(张文范,1997)。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不应把老龄产业和老龄事业对立起来看,作为一种产业的同时还应该具有老龄事业的功能左齐,李杰,杨坤.我国老龄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15(1):56-57.

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过程中,主要依靠两种方式来满足老年群体的需求:一是发展老龄事业;二是发展老龄产业。如果说发展老龄事业主要依靠政府的力量提供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那么发展老龄产业则主要依靠市场的力量提供社会化、产业化的产品和服务。老龄产业在我国还是个新兴的产业领域。老龄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再加上老年群体的消费习惯比较保守、消费能力不足等原因,整体上老龄产业的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其发展与成熟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是我们在发展老龄产业的过程中所必须认识到的。

老龄产业并非新型产业,而是现有产业的特色化、专业化与精细化。通过比较,老龄产业与其他产业在经济学理论视角上有两处比较显著的差别。

(1)老龄产业产品具有显著的公共产品性质

根据公共经济学理论,社会产品可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按照萨缪尔森的定义,公共产品或劳务是指每个人消费这种产品或劳务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种产品或劳务消费的减少(保罗·萨缪尔森,1954)。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相比有三个显著特征,即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介乎二者之间的是准公共产品(或称混合产品)。准公共产品是指部分由政府通过财政手段提供,部分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交换方式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通常情况下,养老物品和服务属于私人产品,具有较强的效用分割性、很强的消费竞争性和较强的受益排他性;大型养老设施则属于准公共产品或公共产品,具有较弱的效用分割性、较弱的排他性和竞争性。为增进社会福利,公共属性较强的设施通常由政府提供。私人产品则由市场化的养老产业部门提供。现实生活中的划分更加具体和详细。以全民健身为基础的,如公园、体育场,针对老年人的无障碍化设施,如公交车的内置式轮椅升降机、公厕、楼梯的低位扶杆、马路边的行人按钮等,这些理论上的公共产品事实上都能够通过价格机制来进行市场细分。

(2)养老产业及其产品具有更显著的正外部性性质

依据外部性理论,当一个企业或个人从事一种影响旁观者利益,而对这种影响既不付报酬,也得不到报酬的活动时,就产生了外部性。如果这种影响是不利的,称之为负外部性;如果这种影响是有利的,称之为正外部性曼昆.经济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分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211.。养老产业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若从大类来区分,养老产业可以分为两类,即养老用品的生产与消费和养老服务的生产与消费。从养老用品的生产看,其生产过程必然产生环境污染,污染即负外部性;从养老用品的消费看,消费过程对旁观者会提供精神产品,具有正外部性。从养老服务的生产看,生产过程就是技术示范的过程、精神文明示范的过程,这个过程必然产生正外部性;从养老服务的消费看,在观念传播、家庭和谐、社会安定等方面都能产生正外部性。例如,老年健身娱乐业兼顾文化功能,可以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在养老产品设施的使用过程中不但锻炼了健康的体格,还塑造了良好的社会意识、优良的道德素质和健全的人格品质。

上述理论视角折射了两方面的重要含义。一方面是关于政府的责任。基于老龄产业的公共属性,多元化的老龄产业客观上要求政府充当多重角色,完成包括各类份额的产业投资、规则的制定与践行、相关市政规划、税收引导、消费引导等在内的一系列活动。有研究提出,“当老龄产业受制于市场的不成熟、不完善而无法顺利形成良性互动式发展趋势时,由政府介入解开市场与企业间的‘死结’就成为一种必然的要求周环,王玲.政府在老龄产业发展中的作用研究[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5(6):54.。”另一方面是关于政府的意愿。基于老龄产业的正外部性,政府有强烈的意愿进行老龄产业的投入以实现更好的社会组织管理、更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更加宜居的城乡环境,进而多方面提升城市或地区的综合竞争力。正因如此,政府的施政水平、财政收支状况足以决定一个城市老龄产业发展的水平和规模陈茜.老龄产业的理论特性与区域发展条件——以广东21个城市为研究对象[J].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2):7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