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经营与排污成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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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主要概念界定

本课题围绕环境经营,从排污成本管理视角考察组织,以及不同流域或区域内企业环境经营的环境成本活动,并从管理学,尤其是成本管理学的角度进行分析与探讨。本书中涉及的相关概念主要是三个,即环境经营、排污成本管理、环境成本管理。

一、环境经营

环境经营(environmental management)是一种新观念,它面向企业,主要涉及企业如何认识、解决环境问题,采取何种经营活动等。一般而言,环境经营是指企业将环境视为企业经营战略的新要素,将环境保护活动作为企业经营活动和运营管理的重要方面,在采购、开发、设计、制造、废弃物处理等方面使与环境问题相对应的战略逐渐具体化,以减少在经营活动中投入的水、能源、原材料、化学物质等所带来的环境负荷并力求其最小化的一项管理活动。换言之,环境经营指企业经营活动选择有利于环境保护或减轻环境负荷的产品以及提供环境保护方面服务的各项管理行为的总称。围绕环境经营的资源利用,有助于探索优化企业环境、提高环境资源节约以及促进制度建设的发展规律,使企业环境制度的变迁向更有利于企业与社会共享价值增值的方向发展,并推动企业成本管理的创新与进一步的扩展(冯圆,2014)。

本书对“环境经营”的表述有一定的发展。我们借鉴了《环境经营学》对环境经营的定义,即它是组织对环境问题所实施的管理运营,是一个全面的、整体的、战略的概念。若将《环境经营学》中的“环境经营”概念应用于会计领域,就需要一个转换。我们采取的研究路径是,从“大概念向小概念”转化。譬如,我们认为,环境经营的实施是企业经营活动与环境的关系从相互对立走向相互融合;环境经营的目的是获得经济利益和环境保护的双重价值,是基于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新的企业经营模式,它体现了企业与自然、企业与社会的相互依存关系。由此,笔者进一步提出:从企业的生产活动着眼,环境经营就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借助于生产流程优化、技术水平提升,以及高效的监管手段等来控制环境污染,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以达到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组织效益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二、排污成本管理

排污成本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预防和控制“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的成本,即传统成本管理中讲的“减排成本”。以工业减排成本为例,企业常常采用财务指标来加以考核。详见表1-1。二是排污权交易活动中发生的成本费用。前者主要立足于企业内部环境成本管理,在传统的成本核算体系中已经存在,不足之处是有些成本费用可能具有“隐蔽性”,排污成本管理需要对其重新进行归集与分配,以提高环境成本信息的决策相关性;后者主要立足于外部,或者说是内外部环境成本因素结合的产物。排污权交易理论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并首先被美国联邦环保局应用于大气污染控制及河流污染管理领域。截至目前,国际上关于排污权交易的法律和经济法规已经逐步趋于完善,有关排污权交易理论和制度建设等的研究已取得丰硕成果。排污权交易旨在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控制的前提下,利用市场机制,通过污染者(主体)之间交易排污权,实现低成本的污染治理。排污权交易机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它不仅使企业在选择污染治理方案时有更大的自由空间,以利于调动企业减排治污的积极性,也是实现环境管治模式由单极的行政管治到行政、市场和社会管治相结合的综合性管治的重要途径,进而使政府借助于市场之手来更好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表1-1 “三废”的指标体系

排污权是一种综合性的许可权证,包括水、大气、固体、噪声等,本书重点以水治理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强调企业污水处理以及减少污水排放等方面的成本管理。加强排污成本管理,一方面是企业积极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成节能减排的相关要求;另一方面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益,发展新兴工业,建设文明生态的体现。摒弃以往先污染后治理、先粗放后集约的发展模式来推广与普及环境经营模式,是实现环境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最佳路径选择。

从环境经营的发展要求看,排污成本管理的重点应放在排污权成本的管理上。排污权成本管理作为一项新的管理工具,实践中面临一些挑战与问题,具体表现为:(1)由于排污权控制在实际中会遇到诸如市场不完善、交易成本高、区域利益不一致等事项的影响,排污成本管理及其制度设计能否解决或者如何解决区域间利益的冲突非常值得关注。(2)排污权的初始取得,买入卖出等方面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有待理论上的突破。如排污权的获取及转让等发生的费用如何在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合理地加以分配;排污权控制带来的或有负债应如何确认及披露;同一条环境链上归属不同政府管辖下的地区利益依靠什么手段进行平衡与协调等。(3)污染不是局部的问题,随着大气和水流等的运动污染很容易扩散,这就造成了污染者所在地区和受损者所在地区的利益冲突,排污权控制中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如果单纯采用下游污染由上游政府买单的对策,对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及市场经济的完善将产生负面影响。

首先,排污权成本管理能够引导企业将排污成本纳入成本核算体系,从而弥补目前企业广泛存在的环境成本补偿不足、核算信息不完整的缺陷,引导企业主动关注污染物排放造成的环境成本影响;其次,排污权成本核算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成本控制、提高成本效益,鼓励企业进行生态设计、清洁生产,以达到提高企业经营绩效和环境绩效的双重目的;最后,排污权成本核算是企业的管理人员决策信息的重要来源,帮助企业更好地规划生产方案,提高经营绩效,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三、环境成本管理

尽管人们对环境成本管理有不同的认识,但基本理念和核心内容是相近的。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第15次会议的《环境会计和报告的立场公告》将环境成本定义为“本着对环境负责的原则,为管理企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采取或被要求采取的措施的成本,以及因企业执行环境目标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而在“改进政府在推动环境管理会计中的作用”专家工作组的第一次会议的报告文件中,环境成本被广义地定义为“与破坏环境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全部成本,包括外部成本和内部成本”。我国会计学界对环境成本的定义也有不同的观点,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如下两个。(1)郭道扬教授以“生态环境成本”的学术思想为基础,将环境成本定义为:①由于环境恶化而追加的治理生态环境的投入;②因重大责任导致生态环境恶化所造成的损失,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环境治理费用和罚款;③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投资项目所造成的罚款;④环境治理无效率状况下的投资损失和浪费。(2)陈思维教授的观点,“环境成本是指为控制环境污染而支付的费用以及污染本身造成损失之总和,其计算公式为:环境成本=污染控制费用+污染损失=污染治理费用+污染预防费用+污染物流失损失+污染损害价值”。环境成本有别于传统会计成本,主要有强制性、突发性、一体性、增长性等特点。

本书认为,环境成本管理包含如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环境资源是有价值的。随着人类环境污染的加剧,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原本认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环境资源,均会随着人类的盲目使用和开采而枯竭。企业只有通过保护和再生,才能使得环境资源不枯竭,这就要投入,而投入就会涉及价值和计价问题。二是环境资产的使用和损耗必须由使用的企业支付相应的成本和费用,以便公共部门进行全面保护和再生。三是资源资产保护和再生不只是政府的责任,在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范围内,也是企业的责任。短期来看,企业对环境资源保护和再生的支出,也就构成了企业环境成本的一部分。长期来看,企业环保和再生会改善环境,形成环境资源,原来的支出积累形成企业的资源资产,进而可以带来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