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现金流量表
一、思考题
Q4-1 利润表有什么缺陷?为什么要通过编制现金流量表来弥补利润表的一些缺陷?
答:利润表反映的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在企业管理实践中,因为企业经营的核心目标就在于利润,经理们常常把利润表放在关注的首位,而忽视了现金流量表的作用。其实,利润表对企业真实经营成果的反映是有局限性的。利润表所反映的利润,是由会计人员遵循一定的会计原则,按照一定的会计程序与方法,将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减去为实现这些收入所发生的成本与费用得来的。在这个计算过程中,针对不同的会计项目需要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会计方法和会计估计。由于选择的差异常常会对利润结果产生不同的影响,而现金流量表可以弥补利润表的缺陷,因此可以通过反映企业经营活动形成的资金数额及其原因来补充利润表,揭示企业资金流入和流出的真正原因。
在现实活动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一些情况:尽管企业账面上表现出丰厚的利润,却因无力支付和清偿到期债务而陷入财务困境,摆脱不了破产清算的厄运;相反,有些企业可能账面利润表现并不突出,但因其现金流量良好、支付能力强而得以不断发展。这种状况的出现,正是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自相矛盾的经济实质:利润不一定(或极少)等于现金流量。在一种完全理想的状态下,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完全是以现金形式进行交易,且在没有任何资产折旧以及费用摊销的情况下,利润与现金是完全相同的。在现实的经营活动中,遵循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收入增加并不会必然引起现金的增加,费用的增加也并不一定等于现金的流出。
现金是企业的血液,企业的任何日常活动都始于现金且终于现金,企业流转的顺畅与否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存在重大影响。而通过现金流量,企业管理者可知道本企业的现金是通过哪几个渠道流入,其结构、大小如何,也可以知道现金通过哪几个渠道流出,“钱”都怎么花了,从而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获利能力能够准确地把握。因此,要想对企业的利润结果有更加准确的了解,企业管理者应更多地关注现金流量表提供的信息,通过分析净现金流量与净利润的关系来评价净利润的质量就成为财务分析的一种很重要的方法。通常认为,有现金流量支持的净利润是高质量的;反之,则是没有质量的净利润。
Q4-2 理解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
答:现金流量表编制基础是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也就是说,现金流量表反映的是某一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与期初余额的变化。一般情况下,企业在编制报表时,“现金”就是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即包括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的定义,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会计上所说的现金通常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而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不仅包括“现金”账户核算的库存现金,而且包括“银行存款”账户核算的企业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各种存款,也包括“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核算的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
由上可见,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概念类似于会计上所说的货币资金概念。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中有些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如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由于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定义,则不应列作现金,而应列作短期投资或长期投资,与会计上的货币资金概念又有所差异。当然,在企业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中,那些提前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由于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定义,则应包括在现金范围内。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的定义,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现金等价物虽然不是现金,但其支付能力与现金的差别不大,可视为现金。如企业既为了保持短期支付能力,同时又为了不使现金闲置,可以用手持的必要现金购买随时可以变现的短期金边债券,在需要现金时即可随时变现,以满足现金支付的需要。
一项投资被确认为现金等价物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即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根据这四个条件,所有长期投资都不应属于现金等价物的范畴;对于短期投资中股票投资,由于其价值变动风险很大也不应属于现金等价物的范畴;对于短期投资中的其他投资,如联营投资,由于其流动性差,也不应属于现金等价物的范畴;只有短期投资中那些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国库券和信誉很好的金边企业债券才应属于现金等价物的范畴。
Q4-3 理解现金流量、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净现金流量的概念。
答:现金流量是指某一段时期内企业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总称。企业从各种经济业务中收到现金,称为现金流入;为各种经济业务付出现金,称为现金流出。净现金流量是指现金流入与流出的差额,也可以称为现金净流量、现金流量净额。净现金流量可能是正数,也可能是负数。如果是正数,则为净流入;如果是负数,则为净流出。
现金流量包括现金流出量、现金流入量和现金净流量三个具体概念。
Q4-4 理解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对现金流量的分类。
答:现金流量可以分为三类,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指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的现金流量,它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等,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投资及其处置活动。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产生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以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购买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产生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中实收资本以及资本公积)及债务(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其现金流量一般包括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以及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
Q4-5 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活动与资产负债表中的投资项目(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的含义是否一致?试解释之。
答: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活动与资产负债表中的投资项目概念不同,后者主要是指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股票、债券、基金投资,以及持有时间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其他债权投资等。而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活动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投资及其处置活动。这里所说的长期资产,是相对于流动资产而言,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其他持有期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资产等。也就是说,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活动包括了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中剔除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部分、长期投资以及其他长期资产的购置,以及所有这些资产的处置。
Q4-6 我国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是用什么方法计算的?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又是用什么方法计算的?
答: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列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所谓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支出的主要类别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直接法的主要优点是:直接显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各项流入流出内容,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各项现金流入的来源和现金流出的用途,有助于预测未来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有助于揭示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偿债能力、再投资能力和支付股利的能力。所谓间接法,是指以本期净利润为计算起点,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以及应收应付等项目的增减变动,以此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间接法的主要优点在于能分析影响现金流量的原因,有助于从现金流量的角度分析企业净利润的质量。
而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均采用直接法计算,不存在用间接法编制的问题。Q4-7 在直接法下,如何填列(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流量?
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本期销售商品(含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和前期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款项,扣除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公司销售商品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以及销售退回实际退回的增值税,在“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项目单独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别填列。
在直接法下,企业当期销售货款或劳务收入款可用如下公式计算得出: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入+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账款+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票据+当期的预收账款-当期因销售退回而支付的现金+当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
应该注意的是,如果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的期初期末差额为负数,则上述式子中“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票据”和“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账款”的数字应为零,而不能填列负数。
Q4-8 在间接法下,如何填列(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流量?
答:在用间接法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是以净利润为出发点,根据本期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通过对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全部项目进行调整来调节的。调整的思路是:先把本期的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都视同现销处理,即认为都收到了现金,对于没有收到现金的销售,例如应收账款的增加,从营业收入和应交税金销项税额中减去,而应收账款的减少说明收到的现金增加(收回前期销售的现金),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的道理同上。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主要包括:本期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前期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本期预收的商品款和劳务款等,本期发生销货退回而支付的现金应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入款项中扣除。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有关的经济业务主要涉及利润表中的“业务收入”项目、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销项税额)”项目、“应收账款”项目、“应收票据”项目和“预收账款”项目等,通过对上述等项目进行分析,则能够计算确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若上述项目的发生额均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有关,该项目的确定则比较容易。我们知道,报表中某项目余额的变动即为该项目发生额的变动,因此,我们只需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为计算的起点,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项目进行余额变动的调整,即可计算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但由于制度的规定和企业一些特殊的做法等原因,上述项目的发生额可能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无关,这些发生额则要做特殊处理,可称其为特殊调整业务。
特殊调整业务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预收账款等账户对应的账户不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类”账户以及“现金类”账户的业务(上述三个账户内部转账业务除外);另一种情况是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类”账户对应的账户不是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预收账款等账户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类”账户的业务。
典型的特殊调整业务包括:①计提坏账准备;②收到债务人以物抵债的货物;③销售业务往来账户与购货业务往来账户的对冲,如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的对冲;④“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中含有的视同销售产生的销项税额,如将货物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领用本企业产品;⑤应收票据贴现产生的贴现息等。
间接法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计算公式为: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项目本期减少额-应收账款项目本期增加额+应收票据项目本期减少额-应收票据项目本期增加额+预收账款项目本期增加额-预收账款项目本期减少额±特殊调整业务
上述公式中的特殊调整业务作为加项或减项的处理原则是: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预收账款等账户(不含三个账户内部转账业务)借方对应的账户不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类”账户,则作为加项处理,如以非现金资产换入应收账款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预收账款等账户(不含三个账户内部转账业务)贷方对应的账户不是“现金类”账户的业务,则作为减项处理,如计提坏账准备业务(计提坏账准备业务,管理费用增加,应收账款减少)等。
Q4-9 为什么在用间接法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调节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项目?这些项目会影响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吗?
答:因为这些项目不影响当期的现金流量,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减去了,所以在调节时应该加回来。这些项目本身不影响现金流量,但会影响现金流量的计算。
Q4-10 为什么在用间接法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调节经营性应收项目和应付项目的变化?
答:因为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小于期初余额,说明当期收回的现金大于利润表中所确认的销售收入,但不影响当期的净利润,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加回。如果相反,则调节时需要扣除。
而应付款项的期末余额大于期初余额,则说明当期购货中有一部分没有支付现金,但是在计算净利润时减去的销售成本中包括了这部分差额,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加回。如果相反,则调节时需要扣除。
Q4-11 评价直接法和间接法的优缺点。
答:直接法的主要优点是:直接列明了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各个项目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各项现金流入的来源和现金流出的用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来自哪里,又运用到哪里,让人一目了然,有助于预测未来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有助于揭示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偿债能力、再投资能力和支付股利的能力。缺点是:编制的过程非常复杂,且难以直接说明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之间的关系。
间接法的优点:直接说明了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之间的数量关系,能反映净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差异,也就是将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能分析影响现金流量的原因,有助于从现金流量的角度分析企业净利润的质量,而这也是现金流量表之所以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其缺陷恰恰就是不能通过现金流入、流出来说明净流量。
二者相比较,①按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方便报表使用者使用。直接法直观地反映了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易于理解,而间接法由于采用的是以本期净收益为起点进行调整,计算并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方法,涉及较多的会计概念,若无足够的会计知识很难理解,不利于报表使用者的阅读和使用。②与间接法相比,直接法更符合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标。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本目标是提供企业在会计年度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信息,所有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信息。直接法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分项揭示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总流入量和总流出量,有助于估量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而间接法却不具有这一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