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第三版):习题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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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利润表

一、思考题

Q3-1 所谓会计分期就是按照公历年度或月份来编制会计报表,对吗?会计年度一定要与公历年度一致吗?会计分期中的月份一定要与公历的月份一致吗?

答:会计分期是指人为地将企业的持续经营期间划分为若干个会计期间。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但会计年度不一定要与公历年度一致。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一般采用公历日期,但也可以不是公历日期,如一些国家和地区(如美国、中国香港等)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其经营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会计期间,而一些企业据此将自己的会计年度定为每年的4月1日到次年的3月31日,或者7月1日到次年的6月30日。会计分期中月份一定要与公历的月份一致。

Q3-2 区别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并说明在何种情况这两种计价基础没有区别。

答:某期间,企业销售一批产品,可能会遇到以下两种情况:其一,在售出产品的当期取得了现金收入;其二,尚未取得现金收入,但随着产品的出售,已取得向购货方收取货款的权力。由于会计核算是分期进行的,那么该批售出的产品是否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呢?同样,对于费用的发生,还有实际支出现金和暂未支出待以后支出两种情况。此时,也有一个是否在当期确认费用的问题。

如何确认收入或费用,一般可能有两种标准:一种是以是否收到或支出现金为标准,这就是所谓的收付实现制或现金制;另一种是收入或费用以应归属期为标准,我们称之为权责发生制或应计制。

所谓权责发生制,具体讲就是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而收付实现制是指凡是在本期收到的收入和支出费用,不论是否属于本期,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即使收入取得或费用发生,没有实际款项的收付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只要收到或支出了款项,就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而只要没有实际款项的收入,则一律不作为本期的收入或费用。和应计制比较,现金制处理方法比较简单,而且对各期损益的确定不够合理,一般只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

采用权责发生制,可以正确反映各个会计期间所实现的收入和为实现收入所应负担的费用,从而可以把各期的收入与其相关的费用、成本相配合,加以比较,正确确定各期的收益。因此,绝大部分企业按这一基础记账。

当企业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发生的货币收支业务与交易或事项本身完全一致时,这两种计价基础没有区别。

Q3-3 为什么实现原则不仅要强调收入的确认,还要强调收入的计量?实现原则就是确定何时交易成立或服务完成以确认收入的一种原则,对吗?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④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细分来看,①②④强调的是收入的确认,③⑤强调的是收入的计量。收入能否可靠地计量,是实现收入的基本前提,收入不能可靠地计量,则无法确认收入。

实现原则是一个高度概括的要求,任何收入的确认都需要满足两个基本要求:已实现或可实现和已取得。实现原则不仅确定交易何时成立或服务何时完成,还要确定交易是否成立或服务是否完成。

Q3-4 为什么单步式利润表并没有被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所认可?如何理解多步式利润表中的不同的利润指标?

答:利润表不仅体现企业当期的经营成果,还体现了经营成果的计算过程。单步式损益表是将本期各项收入的合计数与本期各项成本、费用的合计数相减后,经过一步就可以计算出本期利润总额,然后再减去所得税费用,最后得出净利润的报表的结构。它的优点是:收入费用归类清楚,经营成果的确认比较直观,报表编制方法简单;不足之处是对收入和费用的性质不加区分,无法反映出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各种期间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等项目的具体结果,不能揭示利润中各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不便于对企业经营成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不利于企业前后期利润表、行业间同期利润表相应项目的对比、分析。

多步式利润表是按照利润的性质,分层次地计算利润的一种利润表,它的优点是按利润的性质分步计算利润,反映了净利润各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便于报表使用者进行盈利分析和预测企业的盈利能力。编制多步式利润表分为四个主要步骤。

第一步,以主营业务收入为基础,减去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计算出主营业务利润;

第二步,以主营业务利润为基础,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去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计算出营业利润;

第三步,以营业利润为基础,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计算出利润总额;

第四步,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减去所得税,计算出净利润(或亏损)。

可见,多步式利润表中的利润指标有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主营业务利润是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如销售产品所取得的毛利;其他业务利润是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取得的收入,减去所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的支出后的净额;营业利润是企业从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全部利润;利润总额是企业取得的全部利润之和;净利润是扣除所得税后的利润,是企业最终的财务成果。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我国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对利润表的列报做出了新的规定,不再区分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从而也不再区分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这样编制利润表将简化为三个主要步骤。

第一步,以营业收入为基础,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等,再加上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投资净收益,计算得出营业利润;

第二步,以营业利润为基础,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得出利润总额;

第三步,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减去所得税,计算出净利润(或亏损)。

新准则下的营业利润与原先的营业利润的内涵是不一样的。

Q3-5 收益与收入有什么区别?

答:简单说,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股利收入等,但通常所说的收入是企业的营业收入,不包括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这两项分别在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以及投资收益中核算;而收益是指除股利分配和资本交易外特定时期内所有的交易或价值重估事项所确认的股东权益的总变化,包括非常项目的利得和损失。

下面结合国际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较为详细的说明。

国际会计准则对收益(income)的定义为:“收益指企业在会计期间内经济利益的增加,其表现形式为资产的流入和增值、负债的减少,从而导致权益增加。但不包括与权益所有者出资有关的那些事项。”

那么,到底什么是收益呢?在传统会计中一般认为企业收益是指一个会计期间企业的全部收入超过全部费用和损失的余额,或者说会计收益是指本期已实现的收入与其相关历史成本之间的差额。可见,会计准则所定义的收益相当于会计界习惯上讲的总收入概念,而不是利润概念。

国际会计准则将收入定义为:“收入指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导致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总流入,不包括投资者出资所导致的权益增加。”这里强调了三点:第一,正常的经营活动是收入的来源,收入不包括利得。第二,收入是导致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总流入。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观念看,权益增加包括资产的增加、负债的减少。收入只包括企业自身收到的或应收到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代第三者收取的金额,如销售税、产品税、营业税和增值税不是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不导致权益增加,因此不包括在收入中。第三,投资者出资所导致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总流入不包括在收入中。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收入的定义相当于营业收入的概念。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收入的定义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这里也强调了三点:第一,收入的来源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这样投资者出资所导致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总流入自然就不包括在收入之中。同时也说明收入是企业从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即利得不属于收入。第二,收入导致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这里没有提及“权益的增加”的限定。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加,但收入扣除相关的成本费用后的净额则可能增加所有者权益,也可能减少所有者权益。这里仅指收入本身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加,而不是收入扣除相关的成本费用后的毛利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所以使用了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第三,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两个会计准则对收入的定义本质上是一致的。

而利得,则一般是指偶发性的收益。我国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利得的定义为:“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通常从非日常活动中取得,属于那种不经过经营过程就能取得或不曾期望获得的收益,如企业接受捐赠或政府补助取得的资产、因其他企业违约收取的罚款、处理固定资产的净收益、流动资产价值的变动等。利得属于偶发性的利益,在报表中通常以净额反映。国际会计准则指出:“利得是指满足收益的定义但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在企业正常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项目(这里指收入以外的其他项目)。”例如利得包括了那些变卖非流动资产所产生的收益。将利得在损益表中予以确认时只是报告其扣除有关费用后的净额。两个会计准则对利得的定义是一致的,与我国会计准则所说的营业外收入基本相同。

Q3-6 制造费用与期间费用有什么区别?

答:除直接材料和直接工资以及其他直接支出外,制造业企业的各个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单位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折旧费,修理费及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等,称为制造费用。除生产部门要发生制造费用外,企业的其他部门还会发生一些费用,统称为期间费用。期间费用具体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它容易确定其发生的期间,而难以判别其所应归属的产品,因而在发生的当期便从当期的损益中扣除。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制造费用进入产品的生产成本随着产品的销售计入利润表。期间费用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计算当期利润时全部减去,而不管当期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Q3-7 成本、费用有何区别?

答: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是按一定的产品或劳务对象所归集的费用,是对象化了的费用,会随着资产的使用逐渐转化为费用,如固定资产通过折旧转化为费用,产品成本在产品销售后转化为销售成本计入当期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作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费用可以分为制造费用和期间费用。费用最终会导致企业资源的减少,具体表现为企业的资金支出或资产耗费,它与资产流入企业所形成的收入相反,而且费用最终会减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

资产是未耗成本,而费用是已耗成本或逝去的资产。费用与一定的会计期间相联系,成本与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产品或某种劳务相联系。

Q3-8 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有何区别?为什么在编制利润表时要区分之?

答: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就是收益性支出。收益性支出,要么形成企业的存货,并随着存货的销售而体现在利润表的销售成本中;要么体现为企业的各类期间费用,直接反映在利润表中。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就是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不能直接反映在利润表中,必须先资本化,即作为资产项目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项目中,然后随着资产的使用逐步摊销进入利润表。

会计核算中,正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非常重要。因为如果将资本性支出列为收益性支出,就会减少资产价值而增加当期费用,从而少计当期利润;反之,则会虚增资产价值而减少当期费用,多计当期利润。不管哪种情况,都会影响企业期末资产价值的正确计量和各期损益的正确计算,进而影响所得税的正确计缴和净利润的正确分配。因此,如果不能正确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必然导致企业的费用反映不正确,最后会影响企业当期的经营成果,所以在编制利润表时要加以区分。

Q3-9 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是否可以直接用来计算企业当期缴纳的所得税?为什么?

答:不可以。利润总额是企业当期取得的全部利润之和,并不是税务当局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依据。税务当局是按照税法的规定确定一个“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乘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制度和税法两者的目的不同,对收益、费用、资产、负债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也不同,从而导致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差异。企业应以税法的规定计算所得税,而不可以直接以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来计算企业当期缴纳的所得税。

Q3-10 在利润分配表中,计提各项公积金时是以当年的净利润为依据还是以可分配利润为依据?

答:在利润分配表中,计提各项公积金时应以当年的净利润为依据。净利润是扣除所得税后的利润,是企业最终的财务成果。可分配利润包括净利润和年初未分配利润,而年初未分配利润是上年提取各项公积金后的余额,所以不能以可分配利润为依据,否则就会重复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