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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共权力(资源)
没有人会主动贿赂平民百姓,这是基本常识。原因很简单:平民百姓不掌握权力和资源,所以在行贿者眼里毫无利用价值。同样道理,某些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之所以能够以权谋私,直接原因在于他们的职务和职位赋予其一定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这是其个人的腐败资本。
腐败的本质是公权私用行为,所以公共权力是腐败行为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公共权力表面上千变万化,实际上最终体现为对某些稀缺资源的控制和分配。这些资源既包括有形资源(如土地、工程项目、物资装备),也包括无形资源(如政府职位、各类许可)。公共资源无论属于哪种具体形态,都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和经济价值。
公职人员的以权谋私行为可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单人(或小群体)的贪污、挪用等行为;一种则是由供需双方共同完成的行贿受贿行为。贪污和挪用的本质是公职人员侵吞或滥用其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资金,而贿赂行为的本质则是公职人员将其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与别人进行交换,从而将资源价值最大程度地变现并转化为个人收入。
以上这些腐败行为虽然方式和手法迥异,但其本质都是通过滥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实现个人私利的最大化。因此,要想有效地预防腐败行为,首先必须从其基本前提——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