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发展阶段(1979—1991年)
(一)产业发展
1978年年底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宣告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性质和态势发生了根本性改变,汽车工业也随之发生显著变化。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汽车产业的基本特点就是,“缺重少轻、轿车几乎一片空白”,汽车产品的总量和结构已经不能够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为了适应市场需要,国家调整了产品结构,把建设和生产重点转向微型车、轻型车、轿车和重型车方面。国家集中力量重点建设了所谓的“四轻二微”“三大三小”等定点生产基地。与此同时,汽车市场需求不断增长和日趋多样化,原有的企业一时难以满足市场的旺盛需求,又正值地方乡镇企业和中央“保军转民”方针的实施,而且汽车产品的利润可观,所以大批地方企业和军工企业开始生产各种形式的汽车。像昌河飞机工业公司和哈尔滨飞机工业公司就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到1993年年底,汽车制造厂猛增到125家,汽车改装厂626家。尽管这加剧了企业分散化的格局,但是由此却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产品结构和企业布局。
为了缩小与世界发达国家在汽车零部件和轿车方面的差距,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逐步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从国外引进资本、技术和管理。从1984年1月北京吉普汽车公司正式营业开始到中国政府颁布《汽车工业产业政策》之前,一共设立了6家中外合资合作的轿车企业。这些轿车企业的设立和投产,一方面,调整了产业和产品的结构,扩大了产业的生产规模,有效实现了进口替代,减少了汽车进口;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打通了与国际市场的隔阂,学习和借鉴了国外先进技术,提升了国内汽车工业的生产水平。
到1993年年底,中国汽车产业基本上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产品结构与体系,从而扭转了改革开放之初的严重结果偏颇性,生产规模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1993年年末全国汽车总产量达到129万辆,是1978年的8.69倍。这一阶段的发展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这一期间,汽车市场仍然是卖方市场,需求仍然以载货车为主,轿车主要是公务和商务用车。私人购买汽车开始出现,但是拥有量还比较少,并且大多是个体营运用的载货车。汽车市场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的影响非常大,产量也随之波动。这10多年间,中国的汽车产业分别在1981年、1986年和1990年出现过负增长。
(二)产业管理
改革开放初期,汽车工业的管理体制开始进行改革,政府主管部门逐步从企业的具体经营管理活动中淡出,开始在原有的直接计划管理基础上引入经济杠杆、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市场经济体制的管理手段来调控。国有汽车企业也开始进行管理机制改革,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逐步获得其经营管理的自主性,扮演其真正的“企业”角色。
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之前,政府虽然对许多行业都减少了行政审批,但是汽车产业一直受到严格控制,仍然沿用计划经济体制。其主要意图在于:一是控制投资,减少重复建设,控制国有资本投入;二是防止进口散件组装生产,打击走私。但是,各地造车的冲动在政策高压之下并没有停止,仍然出现了多次的汽车热。
1979年年底,国务院成立机械委员会,提出工业应当走专业化道路,汽车工业需要改变质量差、品种少、产量低、生产分散、重复建设、管理混乱、产品几十年一贯制的落后状况。1980年1月,成立汽车工业小组;同年3月,扩大为汽车行业调整规划协调小组,着手筹建中国汽车工业公司。
1980年2月,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成立汽车工业小组(后改名为汽车行业调整规划协调小组),调研制定了《全国汽车工业调整改组方案(试行)》。同年6月,以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名义颁发,同时颁发《1981至1990年全国汽车车型发展规划纲要(试行)》。之后,分别批准成立以工业城市、工业基地为依托,以生产同类车型骨干企业为基础的东风、南京、重型、解放、京津冀、上海及西南7个汽车工业联营公司,以及中国汽车零部件工业联营公司,同时相继组建成立了中国汽车工业销售、进出口、物资和投资公司。后来由于多种原因,若干年后,这些联营公司或被取消,或转变为其他形式的经济组织。
1982年5月成立中国汽车工业公司(简称中汽公司)。同时撤销第一机械工业部汽车总局。中汽公司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以各联营公司为主体,是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同时受国家委托,管理汽车行业的长远规划,产品发展、生产计划等方面,研究并提出有关汽车工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提请国家决策。中汽公司担当行业管理职能,改变原来汽车工业条块分割、管理混乱的局面。中汽公司其实就是一个小的工业部,具有计划单列权、财务单列权、人事权、外事权等。对于汽车企业,实际上还统管“人、财、物,产、供、销”。
1987年6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简称中汽联),同时撤销中国汽车工业公司,中汽联对汽车行业行使必要的行业管理职能,以进一步推进汽车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它主要担负政府授权行业管理、企业经济实体和社会中介社团性质的三个职能。同年,国家确定东风、解放和重型3个联营公司实行企业集团和国有资产授权试点,并进行公司化改造。
1987年,国务院宣布成立由副总理挂帅的振兴汽车工业协调小组,加强中国汽车工业的配套改革,以更有效地协调与汽车相关工业的发展,以及对汽车工业及时作出重大战略决策。中国汽车工业由此形成,国务院振兴汽车工业协调小组—中汽联—各汽车联营公司—生产厂,这样一个既有宏观掌握又有企业发展自主权的体制。
1990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组建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简称中汽总公司)。同年2月11日在北京成立。中汽总公司是管理汽车工业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实体。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政府授权对全国汽车(含摩托车)工业行使行业管理职能;中汽联是汽车工业行业协会,作为试点继续保留并不再承担行业管理职能,将社会中介民间社团的职能同中汽总公司的职能分离。同年7月,正式更名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挂靠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成为汽车行业的社会中介组织——民间团体,承担具有独立社团法人的民事责任。
1986年,汽车工业第一次被中国政府明确为支柱产业。从那以后,政府在政策上对轿车领域给予了特别的关注。1990年中共中央第十三届七中全会和1993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十四大)都明确把汽车产业作为重点产业发展。在计划体制的惯性与思维之下,政府采用行政手段来“推动”汽车产业发展,而长期坚持行政手段则导致了结构性僵化。
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国家重点发展所谓的“三大三小两微”轿车生产基地。1989年3月1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把已经批准的轿车项目列为国家重点支持项目。1994年4月,国务院印发的《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和1994年颁布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仍然沿着相同思路,并且强调要从商用车转到轿车,重点在“三大”的布局,搞好统筹规划。
自经济体制改革之后,汽车市场由传统的计划分配体制逐步转向市场体制过渡。从1983年起,国家在计划中列出10%的份额由汽车企业自销,以后逐年扩大自销比例,价格实行双轨制管理:计划分配的车辆实行计划内价格,投资市场的车辆实行市场价格。
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定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第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1994年,中国第一个专门的产业发展指导政策——《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实施。它仍然带有比较浓厚的计划经济和政府行政管理为主的色彩。在产业集中度、规模效应和避免重复投资的主要政策目标之下,汽车产业政策成为在位者保护自己既得利益的手段。由于没有把自主开发作为准入的根本原则,产业政策的实际效果变成保护落后者而封杀自主开发企业的进入。于是,产业政策变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操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