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问“双创”:如何落地?路在何方?
2015年以来,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引导创业、创新的政策,大大激发了大众的创新创业热潮。2016年2月1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文化创意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发展众创空间。此次《意见》是对创业创新政策的进一步具化和完善。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的新动能究竟应该在哪里寻找?创业创新如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这些问题值得我们共同思考。
Q1:《意见》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提出的?
范周: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其中创新被排在首位,这体现了中央以创新理念引领“十三五”发展的战略思维。2015年1月,中央文件第一次出现“众创空间”,此后,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引导创业创新的政策,大大激发了大众的创新创业热潮,这也是为了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进而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此次《意见》的出台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也是对创业创新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意见》提出,促进众创空间专业化发展,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服务,更大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新动能。所以我们应该首先认清什么是众创空间。众创空间是顺应网络时代创新创业特点和需求,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的统称。这类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了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众创空间绝不是大兴土木的房地产建设,而是在各类新型孵化器的基础上,打造一个开放式的创业生态系统。只有对创业创新的背景、对众创空间的概念有清晰明确的认识,我们才能抓住政策的东风,扬帆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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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的提出,反映出当前我国经济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的新局面,为全民创新创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Q2:目前,创业创新的发展有何成效?
范周:近两年来,创业创新取得的成效显著,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首先,创新创业平台遍地开花,登记企业数量迅猛增加。截至目前,全国各类众创空间已超过2300家,在孵企业超过10万家,培育上市和挂牌企业600多家,吸纳就业人数超过180万人。此外,2015年,全国新登记企业达443.9万户,比2014年增长21.6%,注册资本29万亿元,增长52.2%,均创历年新登记数量和注册资本总额新高。其次,创业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据统计,当前创业导师达1.3万名,累计辅导企业3.4万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小微企业服务活动15.84万次,服务企业183.58万家(次)。再次,创业创新带来纳税企业数量增长的势头强劲。比如,2015年,江苏国税纳税企业新增30万户,同比增长28%;浙江国税(不含宁波)纳税企业新增17万户,同比增长22%。最后,创业创新的“政策红利”显现。“双创”正在成为拉动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还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就业增长预期。此外,更值得关注的是,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而推进的财税政策、简政放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和制度创新,让人们看到了下一步经济增长的方向和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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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克强总理曾用一组排比句论述“双创”作为中国经济增长新动能的五大意义:“双创”是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双创”是扩大就业的有力支撑;“双创”是发展分享经济的重要推手;“双创”是收入分配模式的重大创新;“双创”是促进社会公正的有效途径。
Q3:高校在“双创”发展中应该有何担当?
范周:《意见》提出,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众创空间。通过聚集高端创新资源,增加源头技术创新有效供给,为科技型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服务。高校是创业创新的主要阵地,应该积极有效地盘活高校的优势资源,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首先,高校要为创新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作为“双创”的重要载体,高校的科研条件、学术前沿的信息资源都将为创新提供有力保障。高校应从体制机制上把创新纳入学校的教育、科研和学生管理之中,将创业创新与学生的课程学分、毕业论文、毕业推荐以及国际交流等方面紧密地结合起来。同时,高校要加快教育改革,通过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等举措为创新培育沃土。其次,高校应为创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高校应该像对科技园区发展、重点工程推进一样,有组织有计划地为青年学生的创业提供便利的条件。同时,高校可以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强化创业实践,广泛搭建实习实训平台。推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间的协同,建立结构调整、多样合作、交叉培养新机制。
★ 如何科学合理地在课程体系中增加“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使其纳入学分管理,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又不因为课程调整(甚至“关停并转”)而挫伤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让有能力并愿意与时俱进的每一名老师在创新创业浪潮中找到最适合自己的讲台,是各高校管理者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Q4:如何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一公里”?
范周:目前我国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一公里”还不顺畅,其中政策性因素是一个重要问题。比如,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科研成果,在利益分配上存在体制机制不顺的问题,影响了科研成果的产业化,不利于调动研发单位和研发人员的积极性。《意见》提出,要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重点,扩大“双创”的源头供给,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使科技人员成为创新创业的主力军。这也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了政策指引。我们都知道,如果知识产权不能有效转化成市场竞争的优势和经济优势,而专利又只是一个死的专利,大量的科技创新资源就会被闲置浪费。熟悉市场经济原则的人都知道,产权在市场经济中处于核心地位,有明晰的产权,就会激发人们合理保护、使用以及交易的积极性,才能最大限度提高生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说到底是提高科技人员群体的积极性,但如果不把提高他们积极性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清理干净,创新驱动将依然缺乏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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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通“关键一公里”可通过优化创新主体结构、打造创新载体平台、面向创新受体需求等方面。
Q5:释放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需要哪些制度保障?
范周:当下,许多中青年教师在搞好教学科研工作、引导学生创业的同时,还是在偷偷摸摸地办公司、搞企业。这与《意见》的精神是严重不符的。所以,从制度上保证高校青年教师的创业、创新应该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对此,《意见》提出,支持科技人员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对本单位科研人员带项目和成果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这无疑也给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编制上的保障和心理上的保障。以前,不允许科研人员开公司、做生意,现在新出台的政策不仅让科研人员创业合法化,还为离岗创业的人员保留身份,打消了科研人员创业的后顾之忧。鼓励科研人员创业,可以极大地刺激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和市场化。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科研人员需认真评估自己的能力与资源,不要“一窝蜂”创业,要在做好本职科研工作的同时,适合创业的科研人员充分把握市场化、产业化操作层面的规律,考虑市场需求,增强创业的成功率。
Q6:科研单位的考核管理机制需要如何调整?
范周:对于科技工作者所在单位的考核管理问题需要相应地做出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提出,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主管部门以及财政、科学技术等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2016年2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5项举措”也进一步明确,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纳入研发机构和高校绩效考评。这是一个大的突破,意味着科技成果转化将成为高校和科研院所一个新的指挥棒。按照促进法和5项举措的要求,未来国家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评价、下拨科研资金支持时,将把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当作一个重要内容和依据。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突出的人员,其受到科研资金的支持也会相应增加。而按照现有的评价体系,针对高校和研究院所的考核,更多的是看他们能够申请多少经费,发表多少文章。因此,科研工作者就没有积极性把人力、物力放在“非考核名单”的科技成果转化上。此外,对于政府而言,要把对“双创”的考核管理与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区域经济的发展紧密地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为更多新兴企业和未来成长型企业的产生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Q7:作为创新动力的知识产权如何为“双创”保驾护航?
范周:在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时代特征的新常态下,知识产权作为联结创新与市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释放社会创造活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发挥知识产权的激励保护作用,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关键所在。2015年12月22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明确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火种,只有当创新的成果得到严格的保护,无论是个体还是社会的创新创造热情才会被不断激发。那么,如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呢?首先,要完善快速维权机制,加大侵权行为查处力度,提高法定赔偿上限,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其次,要简化审查和注册流程,实现知识产权在线登记、申请和审批,降低专利申请和维持费用。此外,随着社会的创业创新边界的拓宽,新的创业创新业态的出现,知识产权保护也要与时俱进。比如,“互联网+”不断催生新的商业形态对知识产权领域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此,要强化电商、大数据等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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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联结创新与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保护功能,激发大众创新创业热情,释放全社会创造活力。要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推动知识产权资源合理布局,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助力中国经济发展迈向中高端。
Q8:文化产业人才该如何适应“双创”发展?
范周:在“双创”时代,对于文化产业人才的认识和观念需要更新。《意见》提出,提高创新创业者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培养更多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创新人才。在“双创”发展的新形势下,我们的传统学科面临着新的挑战,文化产业的人才培养不能拘泥于传统学科,更不能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实际相脱离。一方面,“双创”对文化产业人才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应该在实践和“双创”中对人才的评价机制、激励机制进行重新架构,对文化产业人才标准进行重新考量和界定;另一方面,“双创”为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带来难得的机遇。这既是我国在今后10年甚至20年中人才发展的顶层设计,也是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人才发展的模式探索与国际文化产业对接的有效途径。《意见》提出,加强众创空间的国际合作。大力吸引和支持港澳台科技人员以及海归人才、外国人才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当前,文创产业和整个现代服务业全球化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这方面也具有独特的优势,也能够有更好的作为。在“双创”背景下,教育主管部门需彻底解放思想,抓住机遇,结合国情,加强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努力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在以互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科技大发展的条件下,以及在制度变革和政策创新的作用下,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又一次解放。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实现创新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有效途径,也是我国当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引擎。我们相信,“互联网+双创+中国制造2025”等战略将在中国催生一场“新产业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