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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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小朋友讲小故事本篇原名《幼儿故事》,丰子恺先生写于1929年6月,曾载《新女性》第4卷第6号,此处做了删节,作为本书序言。—编按

丰子恺

“有一个小囡囡——”

每逢我点着一支香烟,坐在藤椅里歇息的时候,孩子们望见风色,就围绕在我的膝前,用这样的一句话来勾引我讲故事。

顾均正先生的《风先生和雨太太》,徐调孚先生的《木偶奇遇记》,这等已经讲过几遍;又由我随意改作、变化,乱造出许多同类的故事,以应付他们的日常的要求。现在差不多已把我所晓得的一切格式的故事讲完,连乱造都不容易造出了。

我对孩子们讲故事的时候,常常觉得像《风先生和雨太太》《木偶奇遇记》,或别的童话,以及《西游记》中的故事等,对于七八九岁的孩子程度很适合,然对于四五岁的几个孩子似乎太深一点,讲与听都较为费力。创作幼儿故事,我又很不擅长。有时只得不顾较小的几个孩子理解与否,而以较大的几个孩子为本位而讲上述一类的故事。然而常常发现不妥当的结果:不但使他们兴味不深,有时又容易使他们误解,例如对于“国王”一类的名词,我家的四岁孩子还没有明确的概念。以至有一次他把“国王”当作“老虎”“狮子”一类的动物,后来又当作“鬼”“妖怪”一类的幽灵。突然地问我“国王有几只脚?”“国王会飞否?”

然而只管避去这种名称,将来他就永远不懂,也是不好的事。我的意思,需用故事来说明他们所不懂的名称。例如“有许多人,……其中有一个因为……后来大家称他为‘国王’”,类乎此的故事,先把“国王”的概念给了他们,后来就可正确地应用了。我早已实行这方法,觉得很有效果。为了要使四五岁的孩子听得懂《木偶奇遇记》,我曾经摘出许多他所不懂的名词来,为每一名词作一说明的故事,先把故事讲给他听了,然后讲《木偶奇遇记》,结果是大告成功的。

据研究者说,儿童期的故事兴味,分韵律时代、想象时代、英雄时代、传说时代这四个时期。我家的四岁的孩子还属于韵律时代,至多是想象时代的初期。这时期的故事,形式需带歌谣风的,或多含有规则的反复的性质的。至于内容,则想象时代的妖精、神鬼、怪物等还不曾出现,其主要人物需取幼儿所熟悉的小囡囡、父亲、母亲、玩具、人像(玩偶),以及小的家畜、植物,例如虫、鸟、猫、犬、鸡、猪、羊、牛、花、果等。那种英雄时代的题材,当然使他们难以理解而少有兴味。

世间的母亲想读些故事,讲给孩子们听,而往往苦于不易记住全文的次序。倘照书本来说,便死板而缺乏声色,不易讲得动听,因之孩子们的兴味也减少。但要记住全文,有一个法子,即先把故事分解,用图表式另记在纸上,就容易依图表次序而讲演了。

反转来,我们要自己造故事,可先定格式、材料,列一个这样的图表,然后把它描写成一个故事。简单的只要起腹稿,不列图表也行。其实困难的还在格式与材料。图表不过为记忆之一助而已。

讲到内容,这种故事原是大人瞎造的,但小孩却认真地倾听。这一点是世间的母亲所必须深信又留意的。切不可以为横是瞎造,不妨随便乱讲。例如可怕的事,或奖励残忍的事、不道德的事,均不宜取作材料。因为孩子是十分认真地相信故事中的事实的。在他们的世界中,狐狸、猫、鸡、炭、豆果真会说话;人与羊果真会粘着,病果真笑得好。往年我有一次因为缺乏新鲜材料,偶然取了一个纪实风的“骗子拐骗小孩”的故事。讲到“卖糖的骗子见母亲让小孩独自在门口,而自己进去拿铜板了,立刻张开他的破大衣,像大鸟的翅膀一般地扑住那小孩,挟了就走……”的时候,四岁的小孩犹如身上着了火,用发抖的声音叫喊着“不要讲了,不要讲了”,进而竟大哭起来。从此我不敢再开这种玩笑,怕的话可以使他们真的怕,进一步想想,善的话可以使他们真的善,美的话可以使他们真的美,同时恶的话可以使他们真的恶,丑的话可以使他们真的丑。从此我晓得对小孩说话真要郑重,做父母真不容易。但我有一个妙法可以告诉世间的母亲:世间的母亲!你们对孩子讲话的时候,必须得亲自走进孩子的世界中去,讲他们的世界中的话,即你们对孩子讲话的时候必须自己完全变成孩子。


1929年新春

写于缘缘堂

软软的眠着的床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