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孔多塞——圣西门——帕加诺
法国革命对历史研究的影响
前面一章已经谈到,人们认识到风尚和法律状况在某种程度上受到经济形态的制约;法国革命对这样一种认识又补充了新的见解:经济利益决定了各个居民集团的政治态度。这种新认识不仅见于报刊文章,而且也见于有关当时国内革命斗争印象的回忆和历史文学中。显然它通常是简单的观察结论,更多的是夹杂于整体利益和共同利益这样陈旧的观念之中冒出来的。只有少数几个人对阶级差别的认识才达到让·保尔·马拉那样深刻的程度。一般把人分成四个阶级:第一是原有的特权阶级,亦即贵族,一些作者又将贵族分为两种,一是本来的封建贵族(地方议员贵族),一是宫廷贵族(达官显宦贵族);第二个阶级是所谓原有的资产阶级(金融家,包税人,大商人等);第三是新资产阶级(在革命中掌权的中等阶层,他们在政治上一般拥护吉伦特党和布里索党);最后一个阶级是真正的人民、或者说群众,在这个阶级中一般认为毫无差别地包括小资产阶级、穷苦的知识分子、贫农和工人。在拿破仑时代之后,随着人们对革命场景印象的日渐模糊,所以在论及党派斗争时人们也不大归因于阶级斗争和阶级矛盾,而那种认为山岳党人和吉伦特党人都同时代表了下层人民利益的自欺欺人的看法却又有了更大的市场;然而尽管如此,革命时代的经验并没有湮灭殆尽。在历史著作中还是一再出现将革命斗争看成是阶级斗争的观点。
弗朗斯瓦·奥古斯特·米涅的《法国革命史》(1842年出版)就是这类历史著作中的典型作品。他在导言中曾对革命初期的阶级状况作了如下的描绘:
“整个民族分成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又再分成许多阶层。人民备受专制压迫与社会不平等之苦。贵族分成几类,一是宫廷权贵,靠着国王的恩宠度日,也就是靠人民供养,他们得到的是某几省的军区长官或高级军职;另外一类是暴发户新贵族,他们充当行政长官,被授予巡按史之职,占据各种文官职位;还有一类是穿袍贵族,执掌司法,而且只有他们才可以担任此职;最后还有一类是地主贵族,他们运用在政治权利被取消后仍然保有的封建私法,对农民进行压迫。僧侣分成两个阶层,一个是收入丰厚的主教和大修道院长,一个是穷苦的布道传教者。”
米涅认为,第三等级同样也可以分为两个阶级。首先是上中等阶级,正如他在第二章中所说的那样,这个阶级在攻占巴士底狱的风暴中取得了政权,在国民大会中代表他们利益的是米拉波、拉法叶特和贝夷,还有后来的吉伦特派。它虽是属于中等阶级,但它“居于中间等级和群众之间”,所以米涅在第七章中曾得出结论说,这一派一开始就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它既对中等阶级(富有的资产阶级)所取得的东西感到不满意,可又不愿为建立“群众统治”出力。再就是最底层的阶级,即所谓群众(无产业者),米涅将丹东分子、罗伯斯庇尔分子、马拉分子和阿贝尔分子统统归于这一阶级。他再也看不到这些人当中还有阶级差别和利益的不同。他对这些团体之间所进行的斗争不再从经济上的对立来加以解释,而干脆解释为由于性格的不同、妒忌、野心、统治欲和道德败坏所致。
大多数政治家和社会学家都将阶级差别断定为历史事实,不过他们也到此为止了。而另外一些人则提出这样的问题:这种差别究竟在哪里呢?一般的回答是:在于财富的不均,在于财产的差异!如果这种说法是正确的话,那么阶级之间的利益斗争原本就是为着财产而进行的斗争了。社会内部所进行的利益斗争归根结底是为了财产,如果要消灭内部的纷争,建立社会的和平,那首先要消灭财产不均的现象,或者是至少要缓和这种状况。在革命之初的几年里,为了缓和财产不均的现象所提出的形形色色的建议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比如所谓的土地法,针对财富过分集中所实行的赋税政策都是为了缓和这种现象的。某些政治家很快就发现财富或财产关系的建立乃是国内政治史最为重要的因素。
布里索、圣·鞠斯特、马拉、比洛德·瓦朗内,特别是比埃尔·约瑟夫·贝尔纳弗就是这样的政治家。后者不像其他人只在其政治演说中偶尔提一下财产关系的重要,他至少将财产是历史因素的观点在一篇历史哲学文章中记载了下来。这篇文章于1845年由他的妹妹和贝朗热作为《法国革命引论》和其他的著作一道发表了,让·若雷又将其收入由他出版的《社会主义史》第1卷的第98—105页中。
贝尔纳弗在这篇文章中说道:早在驯养动物的太古时代,财产就已开始影响所有的公共制度,因为保护和保卫财产的必要性在那时业已导致“权威”力量的加强。以后开始了农业,土地、树林、河流也都逐步为私人所有,这种财产的影响也随之增强,于是对财产权的保卫便成了每日必行之事。很快大地主就试图吞并小地主的财产,没有产业的人数在增加,城市在成长,——随着城市的发展,工商业也发展,不过没有产业的人也在增加。富有的地主阶级便掌握了所有的权力。他们成了掌权的农业贵族,直至经济继续发展,工业财产越来越重要,以致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并开始对公共事务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这时便出现了新的城市贵族:资产阶级和商业贵族。税收现在流入国库,因而国家便拥有大量的财富。大资本、常规军、公共机关也随之出现。小国发展成大的统一的民族国家。这么一来,“欧洲各国的农业财产便成了贵族的基础,公共权力便成了君主制的支柱,可动的财产便成了民主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