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历史、社会和国家学说:马克思的社会学的基本要点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让·保尔·马拉的阶级斗争观

每一个党派都将自己的利益和所谓的公共利益等同,并抱怨其他党派代表特殊利益。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政治家中某些有识之士取得了这样的认识:公共利益的概念纯属虚构,法兰西民族由不同的阶级组成,它们各有特殊利益,并各自维护其特殊利益。在那个时代,差不多还没有一个政治家像让·保尔·马拉那样认识得如此清楚。他虽则对这样一种观点没有进行过理论上的阐发,可是他给《人民之友》所写的文章以及他后来在《法兰西共和国报》上所发表的文章表明,他的这一观点是明确无误的,甚至可以说是鲜明的。

在马拉看来,整个的革命过程就是各个不同的阶级为贯彻自己的特殊利益所进行的斗争。他将这些阶级分为贵族、高级僧侣、大资产阶级(属于大资产阶级的有金融家,大投机家,大企业主和有钱的“书香门第”:高级法官、名门世家、买办、律师和富裕的学者),此外还有有钱的商业资产阶级(所谓中上层的商人),富农;最后是人民,即人民群众:小手工业者、工人、短工、贫农、小职员和贫穷的知识分子。如马拉所述,先是大资产阶级和商业资产阶级挣脱了封建贵族和宫廷贵族的枷锁,之后,金融贵族和与其结盟的有钱的“书香门第”在国民大会及大的专区政府中捷足先登,取得了权力,接踵而至的是商业资产阶级(吉伦特),现在(1793年春)终于是人民自己来组织政府了。那些无产者“同样也能很好地运用自由的原则,来剥夺富人的特权,他们的剥夺,就像第三等级摧毁贵族的特权一样。”

他在1791年9月21日的《人民之友》上对在马尔斯广场遭到血洗的革命运动的进程作了一番简短的描述,那时他积劳成疾,打算去英国寻找新的就医场所。他扼要地描绘了资产阶级反对贵族的斗争,然后谈到第三等级的上层一上台就立即与贵族和僧侣相勾结,以支持王权反对下层阶级要求的原因。他写道:

“在这些野心勃勃的阴谋家周围,宫廷的可怜虫倒毙了,可很快麇集起贵族、僧侣、军官团、市政参事、高级行政官员和法官、金融家、投机家、公开的吸血鬼、空谈家、刀笔吏、宫廷毒虫,一言以蔽之,就是所有那些将地位、财产和希望建立在滥用政府权力的基础上的人;所有那些从政府权力的罪恶、事业和挥霍浪费中得利的人;所有那些对维护种种弊端感兴趣的人,因为弊端使他们得益。在这些人的周围又慢慢地聚集起另外一个圈子:商人、高利贷者、小手工业者和奢侈品工业的工人、文人、学者、艺术家,富人或挥霍无度的富家子弟为他们提供了发财的机会;此外还有大商贩和资本家,喜爱舒适生活的公民,对他们来说自由无非是消除妨碍他们赚钱的障碍,无非是保障他们财产的安全,保障他们的生活享受不受干扰。接着景况相似的人也加入了这群人的队伍,政治动荡较之奴隶制更使这些人骇怕。然后就是那些家族长们,他们唯恐情况的变动会使他们丧失他们今天在社会阶层中所据有的地位。”

马拉接着问道,这一切都是怎么来的?第三等级为何解体为相互斗争的党派呢?他回答道:

“这来自不同利益的对立,这种利益对立使同胞分为不同的阶级;这还来自自由敌人自然的联合,来自宫廷的影响和人民的无知。”

1792年7月,即8月10日风暴之前,他对法兰西民族内部的利益对立说得更为清楚了。早在1789年他就说道,刚刚取得政权的大资产阶级就已开始利用所取得的地位来获得物质上的好处。

“它(革命)也为立法者(议员)提供了长袖善舞讹诈欺骗的机会,现在它又必定为富人和投机家服务,使他们大发横财,取得专利,进行粮食投机和放高利贷的勾当,通过可恶的剥夺和剥削的制度使人民倾家荡产,利用对陷于贫困的恐惧迫使下层阶级出卖自己……为争取自由所做的努力之所以归于无效,首要的原因在于自由的本质。庶民,亦即国家的下层,他们在反对上层的斗争中孤军奋战,在眼下的叛乱中虽则由于他们人多势众而压倒了一切,可是最后他们会遭到失败的,因为他们一直是没有洞察力,没有艺术,没有财富,没有武器,没有领袖,没有行动计划……法国革命的情形就是如此。整个民族起来反对暴君,这是不对的;贵族,僧侣,法学家阶层,金融界,资本界,学者,文人都是专制君主的支柱和后盾。有人说,上层一些有钱的诡诈者刚开始时也反对暴君,这种事情是有的,之所以如此,那还是为了一旦取得了人民的信任,使用人民的力量,便掉转头来反对人民,以取代为他们所推翻的特权阶层。

革命是由社会下层阶级、手工业者、小商贩、农民,一句话,是由下层群众干的,是由那些没有产业、被富人称为贱民的人干的,以前无耻的罗马当局把这些人叫做贫民阶级。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群众起来革命的结果只是有利于小地主、法学者和律师集团。”

他认为,国家所有的成员有着共同的社会利益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即使是第三等级也不是一个统一体,它包括各有特殊利益的不同阶级。财产的差异,等级的不同,还有不同的生活状况这些决定了观点和爱好的不同。比如马拉在第669号《人民之友》报上就是这样说的:

“在法国也像在所有其他王朝一样,国家成员分为许多有着不同利益的阶级,这些阶级的划分,与其说是财产不均等级不同的结果,还不如说是教育、看法、爱好、道德以及整个生活方式的不同所致。我谈到贵族、僧侣、官僚、金融界、有钱的公民和没有产业的人,也就是统治阶层和被压迫的群众。这些一律受到一个专制君王奴役的不同阶级总是敌意相向。

在特权等级看来,人民生来就是为了受剥削(逐字说来就是遭人剥皮)受奴役的,不得不为人雇佣;而人民所努力奋斗的乃是分配特权阶层的财富……”

如果遭受到危险的威胁、或自身的利益成为问题的时候,民族的不同阶级也可能采取共同行动,然而不同的利益总是要导致党派的建立。这一点是道德原则所不能改变的。

《人民之友》所阐发的观点在革命的后期并不是个别现象,虽则说像马拉那样对法国革命的党派活动有着如此深刻认识的人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