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历史、社会和国家学说:马克思的社会学的基本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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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天主教历史学和国家理论

托马斯的历史观和国家观已成为罗马天主教所承认的学说,他的主要著作《神学大全》直到现在仍是天主教神学课和国家法课的基础课。就在数十年前,列奥十三世曾发布了一道著名的通谕“教父永恒”(1879年8月4日),提出要重建以托马斯经院哲学为基础的学术,以反对异端的非信仰的哲学;庇乌十世也一再(比如1904年1月23日,1910年9月1日和1913年6月29日)严令主教教团团长、天主教神学教授等授课时要以《神学大全》为基础。

尽管如此,托马斯的哲学也不能完全摆脱时代变迁的影响。前期的奥古斯丁—托马斯的观念学说是将新柏拉图主义移植于基督教学说体系之内,把观念仅仅看成是上帝的主观概念,是永恒理性的流露,因而把整个世界的形成也只愿意认识为是上帝理性最初世界计划的实现。由于对这种学说的抵制日趋激烈,所以这种前期的奥古斯丁—托马斯的观念论也不得不逐步和唯名论相妥协,唯名论把观念仅仅看成是事物的抽象和表象,不过这种变化对天主教的历史观并没有发生深远的影响。十五、十六世纪,天主教的历史学家诚惶诚恐、尽心竭力以显示上帝的手指在历史中的作用。他们变本加厉地让上帝亲自干预历史事件,上帝的手指一会儿指向这里,一会儿指向那里;他们所导致的最终结果是:上帝以历史主宰的身份出现,它的所作所为纯属心血来潮,而不是根据既定的世界计划;祈祷、教会活动和教会机关的馈赠会使上帝时时修改他的计划,从而可以看出,十五、十六世纪的历史著作反倒显出很大的退步。

这种观点不可避免地需要上帝扮演解围之神的角色,它的所作所为总对教会有利;并且还要补充一个与上帝对立、强大而又凶狠的敌人,而一切有损于教会的事件都是由这个敌人引起的,它使人离经叛道,它传布异端邪说,唆使敌视教会的国家反对教廷。这些损害教会、天主教民族和人士的事件被看成是上帝为矫正信徒所采取的行动,当成是由于人的愚昧而不能理解的惩戒,这些事件到头来还是要服务于信男善女的福祉。可是有些历史事件却极其残酷和险恶,以致将其归于天谴就太损害上帝这个形象了。于是乎除却上帝的作用外,又捏造出一个和上帝作对的撒旦及它手下的凶神恶煞的形象来,并让这两种力量在历史进程中扮演特殊的角色,这样做的结果更能自圆其说。而奥古斯丁关于罗马教会所代表的地上神国与该隐所建立起来的尘世魔鬼国家之间进行着持久斗争的学说却已经为这种二元论的历史观提供了范例,它只要适应新的需要就行了。

这种历史观还以极其荒唐的方式表现在中世纪晚期的奇迹故事和圣经传、部分编年史和世俗历史演义之中。甚至最近出版的为保持教义而编写的通俗历史连环画里,那种荒唐的撰史方式也时有所见。在天主教近期的历史著作中,魔鬼不再以撒旦的形象出现,而是以恶的法则,罪恶的势力,罪恶的权威等诸如此类的形象出现。上帝亲自干预历史进程的方式往往不再采用了,而是通过工具,通过历史人物来发挥上帝的作用。这些人物按其本性(或性格)进行活动,不自觉地完成上帝的旨意,因为这些人的本性就是上帝赋予的。看起来是国王、政治活动家、军事统帅等人活跃于历史舞台上,但实际上却是上帝假手于他们在发挥威力——当然并不总是如此。要是把某些人的撒旦行径也归之于历史的主宰者上帝,那岂不是太辱没上帝了吗?天主教的历史著作对这种情况总是选择这样的出路:把有关的历史事件说成是上帝的惩罚,比如著名的天主教历史学家约翰内斯·杨森曾在他的《答我的批评者,对德国人民史的前三卷的补充和说明》(1883年出版于弗赖堡)一书中直截了当地写道,整个宗教改革运动就是上帝对罪恶的宣判,该书第21页上有这样一段说明:“任何一个天主教徒都可以把罗马的沉沦视为天惩;十六世纪整个教会的革命就是对教士和俗僧所犯罪恶的天诛。”要是出于某种原因,历史事件无法以天诛自圆其说,那就干脆归之于由原罪所带到人间的“罪恶势力”,“黑暗影响”,“罪恶本能的力量”等(这些用语背后就是那种“魔鬼势力与伎俩”的古老的概念)。

上帝不再动辄任意干涉尘世事务,黑暗势力还一直对历史有着广泛的因果影响。可是尽管如此,正如天主教所保证的那样,上帝是历史的始因和最终目的。比如弗里德里希·史雷格尔在他的《历史哲学》(1829年出版于维也纳)一书中(第1讲,第14页)写道:“如古老典籍所说,人是由黏土做成的;在冥冥之中引导每一个人通过生活和将整个人类不止一次地从沉沦的边缘解救出来的乃是同一只手,……”

由此可见,从人的本性或者说本质来解释历史,那也是本末倒置的,因为人的行动所依据的本性正是上帝的作品(第2讲,第40页):

“历史、科学、乃至生活本身,至关重要、决定一切问题的主要之点乃是,从上帝出发,把上帝看成是第一性,而把人的本性看成是第二性(人的本性总还是占有一个巨大的显而易见的重要位置)呢?还是相反把人的本性放在前面?如果是后者,那就势必从本性出发,继而就会使上帝直接处于靠边的地位,至少是冷落了它,如果不是明确露骨地否定上帝的话。”

天主教界颇有威望的历史学家格奥尔基·格鲁普在他的《文化的体系和历史》(1892年出版于帕德尔博恩)一书中对天主教的历史观作了更为鲜明的刻划(见第1卷,第21页):

“对人的本性进行公正考察的结果,使我们对人的本质和意向(对上帝的向往)有了个概念。以这种方式所获取的人类学的观念,连同其它的因素一起把我们直接引向上帝,引向身为人类最高文明目标的上帝。上帝是单个历史和通史的法则。它不仅是真实的首创者和引导历史的先知,而且也是最高的准则,是历史运动的最高目标,这种目标纵然大都是间接加以追求,可却是令人明确意识到的。简言之,上帝就是历史的理想和现实的法则。”

最后,格鲁普对上帝主宰历史的天主教观点作了如下的总结:

“历史的最终目标必定是绝对的、包含一切的、永恒的。全力以赴参加创造文化财富的只有少数人,他们要使上下求索的人类灵魂最后归于虚空,消磨殆尽,就像那尘世的历史成为过眼的烟云一样。只有上帝才是永恒的、长久的,只有极乐才使人完全满足,只有康乐(或惩罚)的彼岸世界的大门才向所有的人敞开。上帝是历史的开端,也是历史的终结:它包罗一切,这是因为万物起始于它又归宿于它,它的内心感知一切,什么都也无法挣脱它的影响。它依照计划引导历史驾驭历史迄今我们对观念和规律对资质和才能对事件和发展所认识到的一切都构成了他的世界计划的内容。这一计划的最终目标是彼岸的、上帝的荣光和威权自己。当然这一历史计划并不排除人类完善这第二性的目标,而是包含着这一目标。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的首先是历史的内在意义和上帝对历史引导的内在意义。在时间的尽头,世界法庭才会向我们揭示历史的先验意义。因而这也是把人转向于上帝启示,是对人道,对人类的幸福和文明极其重要的后果,总之,这是引起我们注意的内在观点。

按这个观点来看,历史乃是上帝伟大而自然的启示。这种启示要比自然界的外部启示更为光荣伟大,就像人类比动植物更为优越一样,只要罪恶不使人类和动植物蒙上阴影,就能表明这一点。有机体的结构充满着目的性,自然的秩序井井有条,可是那些伟大的历史现象则能更好更为明确地证明上帝的存在和上帝的品质,它所创造的财富和创造力的丰富;索福克雷斯和柏拉图、狄摩西尼和西塞罗、查理大帝和高特弗利特·封·布隆、但丁和莎士比亚,还有亚尔西巴德和歌德,这些伟大的人物难道不是更好更明确的证明吗?只要人不把上帝所赋予他们的天资和才能用于罪恶的目的,以罪恶的目的加以培养,都能证明上帝的存在和它的品质,它的创造力的丰富和所创造的财富。上帝创造出众多的民族,它所创造的精神更是不可思议的丰富:它赋予诗人和艺术家以创造性的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赋予思想家以敏锐的思想;赋予立法者和法官以洞察一切人事关系的判断力;赋予政治家以远大的目光;赋予圣徒和教士以仁慈的心肠,这一切都是为了宣扬它的本性,显示它的威权。”

天主教学说在国家观方面,在对国家和教会,或者更精确地说国家和教廷关系的看法上并没有超出托马斯的学说。某些天主教的历史学家不同意国家是为了满足需要而由家庭联合的结果,而是倾向于家庭发展为氏族和部落(或村落),最后联合成国家的观点。就此一点来讲,他们的国家观可以一直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国家学说。不过国家对他们来说总还是出于人类天然的合群本能而进行的联合(社会和国家几乎是不加区别)。这种联合虽说也是建立在上帝的秩序之上,但与神圣的教会相比,国家所要完成的仅是低级的事务,所以它必定处于教会抑或教廷的最高权威之下。在前几任教皇的通谕中一再表达了这样的国家观,比如在列奥十三世关于基督教国家制度的通谕(1885年11月1日)中曾有这样的话:

“教会团体也像政治团体一样,是由人来组成的,然而鉴于它为自己所树立的目标,它为实现这一目标所采取的手段,则是一种超自然的神圣的团体,所以它和市民社会不可同日而语。慈悲的天意使它拥有其存在和神通所需的一切。就其本质和权利而言——这是极端重要的——它是一个尽善尽美的团体。它所追求的目标是极其高尚的,它所拥有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它决不比市民的权力小些,也决不以任何方式屈从于市民权力。事实上耶稣基督拥有神圣的权力,这种权力不受任何约束;它把权力赋予它的使徒,将全权移交给他们,这是真正的立法权,从中可以得出审判权和惩罚权……

教会这种真正的权威完全来自于自身,贯穿于自身,在教会的范围之内完全独立。教会一开始就需要这种权威,并在公众之中行使这种权威;先前,耶稣使徒曾保卫过这种权威:面对犹太教的长老他们坚定地说:‘人要多听上帝的,少听人的。’这些长老曾试图抵制福音书的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