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时已盛夏,却下了一整天雨,而且还在继续下[7]。这种天气对教堂举办活动来说是最为理想的。绿叶被刷刷的疾雨打落,冲入水洼与泥浆共舞。树木为阵阵狂风扫掠,呜咽作响,摇曳着手臂乞怜。尽管它们在这块土地上扎根已久,不至于不知道此举的徒劳无益。夜色已早早垂落。其实,这一整天天色就不亮,所以夜的脚步缓慢而不易觉察。然而一旦到来,它便浓厚得连街灯也无力刺破,唯有雨点依然穿透而下。我一直在弹钢琴,直弹得头都轰鸣起来——呼应着肖邦的c小调练习曲,激烈而徒劳地轰鸣。而在以前这支曲子由莫伊斯维奇奏来,似乎淋漓尽致地表现了我所陷入的情爱之深厚和强烈,我那无可救药的丧魂落魄。可是,伊莫锦已今生有约,即将出嫁。完了。
就这样我绝望地躺着,备受煎熬。只有疾雨阵阵像碎石般地敲窗,才时时把我唤回现实世界。十八岁正是受难的岁月。你有一切必要的力量,却无丝毫防卫的手段。夜半钟声从教堂的塔楼飘来。第十二下尚未敲响,广场上的三盏钠灯便已熄灭了。在我的脑海里,伊莫锦驾着他那辆绿色的拉冈达[8]敞篷车穿城而过,微红的头发自苍白的脸庞向后飞扬——她比我只大五岁而已。我本该有所行动才是;如今大势已去。我凝视着隐没在黑暗里的天花板,看她开车而过;也看见他,因拥有《斯蒂伯恩广告人》报而无比自信,无比老成,无比庞大,坚不可摧。我听见他那蚊蚋般嗡嗡的嗓音。突然,他被闪电击中了。我目睹枝形的光束从天而降,一团青烟过后,他便无影无踪了。不知怎的,那闪电打得伊莫锦昏迷了过去。我用双手抱起了她。
我从床上跃起,眼瞪着窗户,双手揪着床单,捂住下颚。那清脆响亮的一声震得窗玻璃几乎破裂,仿佛被气枪击中似的。我心里也曾闪过或树枝折断,或是瓦片坠落的念头,却意识到二者皆非——听,又是“啪”的一声!我连滚带爬下了床,头发根都乍竖起来,走到窗前向下面广场一窥。又是一声,“啪!”紧挨着我的脸。我赶紧猫下腰,向前望去。广场四周铺着一层鹅卵石,它们跟我家小屋之间是一道栅栏。此刻,栅栏外一张白脸忽隐忽现。我把框格窗向上一提,风卷起花布窗帘扑在脸上。
“奥利弗!奥利弗!”
一阵惊喜令我的心跳几乎停顿,但马上意识到它不是伊莫锦的声音。
“什么事?”
“轻点!”
那张脸在栅栏铁门前俯下,轻轻打开门,浮过砖铺小径,停在我的窗下。
“是谁?”
“是我,艾薇。艾薇·巴伯科姆。你看不见吗?”
“什么……”
“别把人们都吵醒。轻轻地下来。穿上衣服。噢,请快点!我……”
“马上就来。”
我缩身回屋,四下里摸索衣服。我认识艾薇有好些年了,不过从没跟她说过话。我常常见她从广场对面的人行道上,以她特有的凌波微步滑过:上身不动,只有膝盖以下的两条小腿交互摆动。我知道她在隔壁埃温医生的挂号室工作,知道她有一头油亮的齐耳黑发,一袭改制过的蓝白大褂,也知道她是本市公告员的女儿,出生在杂货坊摇摇欲坠的棚户里。当然了,我们从没说过话。从没正式见过面。那还用说。
我踮着脚尖摸黑下楼,避开了第三级楼梯踏板。爸妈的房里传出香甜的鼾声。我从门厅的挂钩上取下雨衣,松开前门的挂链,退出插销,拧开前门的锁,小心翼翼得像个小偷在保险库里似的。外边的艾薇贴门缩成一团。
“你好慢哟,都好几年了!”
她的牙齿发着怪异的声响。靠得这么近,我才看见她头上罩着头巾,双手揪紧了外套。
“没法再快了。什么事?”
“鲍比·埃温和车在树林里。他弄不动它。”
我血管里此前涌动过的那难以言说的臆测,或者期望,顿时消失。鲍比·埃温是医生的儿子。虽是邻居,我可不喜欢他。我只嫉妒他上的寄宿学院,嫉妒他预定要去克朗维尔[9]。最令人受不了的是他那红色的摩托车。
“他跟我没关系。他为什么不去找亨利·威廉斯?”
“咳!”
她沉下身子倚向我。也许是云层后面的月亮升起了,也许是云层本身升高了,不管是什么原因,天地间有了弥漫的亮光,淡淡的,似乎一下子从四面八方涌来。也许是空气本身就有的吧。凭借这亮光,我能更仔细地看清她了。一张脸煞白,嘴和眼睛像乌黑的李子,头发纷披其上。雨水浇在她身上,又从她身上淌下。她呜咽起来,手指抓紧我的上臂,脑袋贴在我的胸前。
“我的鞋跟也掉了。不知我爸会……”
蓦地,她扬起脑袋,双手捂着嘴,堵住欲出的喷嚏。然后身子无声地颤动了一下。放了一个屁。
“对不起。”
那一双黑李子从双手上方瞄着我。手的背后是羞答答的一笑。
“好吧,艾薇,要我做什么?”
“帮他把车弄出水潭。”
“水潭!”
“你知道那儿……笔直穿过树林,就在山坡顶上……求求你了,奥利!绝不可以让任何人知道。不然就糟了……”
“那是他跟他爸之间的事了……小笨蛋!”
罗伯特比我大三个月。而艾薇比我小三个月。
“你错了,奥利,不是他爸的车!”
“那他更是活该。”
“噢,奥利弗……我以为你会帮忙的。”她倾过身来靠着我,双乳紧贴我的胸膛。仿佛她能随意散发气味似的,一缕幽香扑来,使我屏住了呼吸。她的外套湿淋淋地披着,里面没有多少衣裳。
“半夜之前我得回到家里。”
“那已经晚了。”
“我知道。要是爸发现了……”
由于夜的寒冷和潮湿,我的心怦怦地急跳起来,双手不由自主地搂住了她。她正在不停地颤抖。
“好吧。”
她捏了捏我的双臂。
“噢,奥利,你是个好人!”
那三颗黑李子中最下面的一颗升了上来,给了我冰凉的一啄。她推开我。
“快点。你可以骑自行车去。”
“车没灯。我跑去好了。艾薇……”
“什么?”
“我们可不可以——我是说——我们可以……”
她似乎要重新打扮一下自己——扬起一只手,仿佛要撩回湿垂的头发。
“以后再说,好不好?”
然后她走了,一边脚步蹒跚地穿过广场,一边编造她的故事。
确信能回进院子来以后,我便小心翼翼地合上铁门,轻手轻脚走出去。直到离房子足够远,我才敢放腿奔跑,沿着海尔街,跑过市政厅,奔向古桥。风似乎小了些,雨势却未减。待我跑过亨利·威廉斯的修车铺时,雨水已从脸上流到了脖子。尽管十二分地不愿意帮罗伯特·埃温的忙,我还是乐滋滋、兴冲冲的。我的心之眼看见的不是湿淋淋、乱糟糟、一张白脸镶着三颗黑李子的艾薇,而是身着夏装的艾薇,悠闲地迈动着双腿。有些人可能认为,以完美的标准来衡量,那两条腿短了些——可它们照样着地,照样尽职。尽什么职?就艾薇而言,答案显而易见。她是我们城里的一道风景。方圆几里之内,男人们一个个都意识到她的存在。不敢说是不是激动人心的永恒的性的渴求使她的嘴唇老是嘟着,微微张开,但她的鼻子,实在是维持呼吸不足,逗人喜爱有余。闲步时,及肩短发扬起一朵乌云,大腿笔挺,只有膝盖以下在移动。配着一身休闲打扮,一件棉连衫裙,白线袜,一双低帮凉鞋,她的身子整洁而性感。我从无荣幸在大白天里贴近打量她。不过即便是趁她走过时偷偷的一瞥,也叫我注意到她的眼睫毛。腾腾地冲破黑暗和雨幕奔向古桥的当儿,我发现自己眼里出现了画笔。不是画家手中那种精巧平整的工具,而是小孩手中的那种玩艺——由于在调色盘里按得太狠,笔毫乱蓬蓬,尖尖黏黏地四面乍开。想到这偷瞧熟了的眼睫毛——不,一把小小的画笔,欢快地在艾薇眼眶上闪动,我跑得更欢了,居然没有感觉到通往古桥的坡度。艾薇没有一丝伊莫锦的神圣之美。她是一个道地的俗物。
不管怎么样,通向树林的陡坡还是迫使我放慢了步伐,也唤回了正常的意识。他毕竟是个骑摩托车、上名牌学校,洋溢着优越感的鲍比·埃温。中士巴伯科姆只是个中士。一想到中士,我停下了脚步。要是他知道我在夜半之后吻了——就算是被吻好了——他的女儿,我的脖子就有被他拧断的危险。要不更坏,告诉我的爸妈。中士巴伯科姆有着市政厅警卫、护塘人、教区执事、公告员,以及这个小镇久被遗忘的历史留给他的其他种种公职。身穿十八世纪公告员制服的时候,巴伯科姆中士算是一个有趣的人物。但一联想到他是她老爸,我见到的便是他宽大的胸脯,肉鼓鼓的拳头,以及满脸横肉中暴突的双眼。魔鬼老爸天仙女!生平第一次思考这种自古就有的造化之谜,我就不禁感到气馁。
接下来,仿佛她就在面前,我又闻见了那一缕幽香,中士立刻消失于无形。我快步跑上山坡。湿淋淋的裤管紧贴着大腿,头发滴水,满面如洗。不过,此刻雨小风轻,在钻进树林之前,树冠上方的一块天空已经透亮,仿佛月光正在竭力冲破云层。身后山谷里,教堂的大钟敲响了一点。
待到我接近羊腿潭的开阔地带,天色更亮了,能隐隐约约分辨出在路的远端、靠近潭沿的双座汽车的轮廓,车是陷在水里了。罗伯特·埃温从一棵树影里走出来,站在路当中迎我。
“小奥利吗?”
随着走近,我看得出也听得见他颤抖得比艾薇还凶,不过竭力装出毫不在意的样子。他个子细长,瘦骨嶙峋,比我高三英寸。沙色头发厚而密,脸部轮廓酷似威灵顿公爵[10]。上身裹着雨衣,露出煞白的膝盖,膝盖以下到小腿处也裸露着,满是污迹,污迹之下是皱巴巴的袜子。只有一只脚上有鞋。
“是我。上帝!你看来是到地狱去了一遭,是不是?”
“怎么这么久才来?好了,来了就动手吧。”
“你的鞋呢?裤子呢?”
“滚你的,小鬼!”罗伯特说,竭力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可是不争气的牙齿突然格格作响。“滚一边去!”
“我认得这辆车!是彭斯的!道利什小姐的车!”
罗伯特把公爵脸庞转向汽车。
“别管是谁的。看看该怎么弄吧。”
“可是它怎么……”
罗伯特向前迈出一步,俯脸向我。
“不干你的事。不过你愿意知道的话,是这么回事,我带咱们的年轻朋友巴伯科姆去巴姆斯蒂德跳舞。这样的天气带她坐我的摩托不合适,是不是?所以我借彭斯的车用一两个小时。她不会在意,是不是?不过,不必你去告诉她。”
我明白了。埃温医生的儿子不能用他老爸的车带巴伯科姆中士的女儿去舞会。这不必费心思想。理所当然。
“原来如此。”
“满意了?”
他站在路中央,跳着脚哆嗦。我脱下鞋和袜子。水冰冷刺骨,但不深。罗伯特就是罗伯特,自然没发现有两个办法可以把车弄出去。他费尽了力气也没把车往山上倒推出水潭。如果顺势往下推,只用一半力气也早成功了。车子出水上了路,我坐在踏板上穿鞋袜,罗伯特则又是摆弄火花塞,又是摇转起动把。
我还在系鞋带,他就放弃了努力,站起身,那张公爵脸庞横拦在月亮和我之间。
“没办法了,小奥利弗。一定得你来推了。”
“谁?我?为什么你自己不去推这个鬼玩艺呢?”
“别不讲理,小鬼。总要有人掌方向盘吧。你不会开车,是不是?再说你也比我重。”
“那又怎么样?”
这都是事实。罗伯特比我高大约三英寸,虽然老装着比我高一英尺似的,但却只有我一半宽。我突然愤怒得颤抖起来。
“噢,上帝!就会嘴硬!都把车开到鬼水潭去了还嘴硬!”
我站起身,狠狠搔了搔头皮。
“别激动。”罗伯特说。“告诉你吧,这车不是我开下水的。”
“那他妈的是怎么……”
“你想在这儿过夜吗?好,我告诉你。我们把车停在那棵树下,准备找个地方亲热亲热。我想起来了——等一会儿。”
他跑开了,绕着水潭转了个圈,走上斜坡到那棵橡树下,然后双手捧着一捧东西下来。
“汽车底板。”
“什么鬼东西?”
他打开双座汽车的车门,把底板装回原处。他一边装,一边还能不时地回头解释几句,仿佛身后是被他哄入一项艰苦却不危险的行动的一连士兵。
“这部车子里面地方小了点。我们那位小朋友正坐在前座上。我就把底板拿出来,好站直了。明白了吗?这老爷车突然就动了,我们只得跟着跑。一定是我的屁股把手刹车给撞松了。行了吧,小奥利,干活吧。”
我看出了窍门,用背顶住汽车,缩起身子,两腿用力一挺,车子就移动了。这时我便转过来,身子跟地面成45度地往前推。这样做不是太费劲。可是接下来,没有一点预兆,车子就猛地停了下来,使得我张开双臂飞进汽车敞开的尾厢。
“哎哟,我的肚子!”
“脚刹车踩得猛了些。”罗伯特说。“歇一下吧,奥利。我他妈的真冷,没法不承认。既然停下了,我想看看那老姑娘会不会在后厢里备有毛毯什么的。”
“开你的车吧!要是这鬼玩艺再停下来,我可就走回家去了!”
从车的一侧我看得见他那张脸的轮廓。他正在下车。
“我快要冻死了。”
“那就死好了!”
这无疑是哗变了。罗伯特默默地回到车上,牙齿格格作响,双肩,甚至两手都在颤抖。我们又朝前移动了。
我咕哝起来:“该死的车。该死的笨蛋。该死的脚刹车——你在上面的树下时为什么不把脚刹车踩住呢?”
罗伯特的忍耐也到了极限。他咬牙切齿地回答:“你试过裤子褪在了脚踝上,倒退着冲下斜坡的滋味吗?”
“那么那个女孩该死。她为什么不踩呢?”
“她哪里能够呀?两只脚搁在挡风玻璃上呢!”
我明白了。一边推一边还不时地嘀咕两句。
“再用把劲,奥利。这就好多了。差不多到山顶了。不过,说老实话,那个小巴伯科姆,她还真不错。”
“为什么?”
“她尽力控制了方向盘。”
车子一下子轻了。听得罗伯特拉起了手刹车,车便停住了。
“怎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