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中世纪文学
第一节 概述
法国的中世纪文学在欧洲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产生了数量庞大的作品,属于当时欧洲最为丰富多彩的文学。中世纪文学是法国文学的开端。
在法国,中世纪一般指自西罗马帝国的崩溃(476年)至15世纪末,这是西欧封建社会的形成和确立阶段。古代生活在法国的民族是克尔特人,后来称为高卢人。5世纪末,法兰克部落的克洛维(约466—511)征服了高卢,建立了法兰克王国,开始了墨洛温王朝的统治(481—751)。随后,法兰克人的另一分支取而代之,建立了加洛林王朝。公元9世纪中叶,查理大帝(768—814年在位)建立的庞大帝国一分为二,最西面的王国就是后来法国的基本疆域。从这时起到15世纪末,对法国而言,是从分封制到中央集权制的过渡。封建等级制按公、侯、伯、子、男的爵位排列,最下层是骑士。与此同时,从中世纪的农奴中产生了初期的市民,并从中产生出最初的资产者阶层。
法国的中世纪文学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中产生的,它是多种文明与文化相融合的产物。第一,这种融合体现在各蛮族文化的融合上。法兰克人与日耳曼人、东哥特人、西哥特人、旺达尔人、盎格鲁-撒克逊人有着文化交往,受到他们的文化影响。查理大帝曾派人搜集和抄写古代抄本。第二,法国中世纪文学也受到东方文化的熏陶。十字军东征带回了繁荣的东方文化:希伯来人的神话传说、历史故事、诗歌小说、预言、箴言,拜占庭的诗歌和散文作品,都给法国的中世纪文学以启迪。第三,基督教文化与法国中世纪世俗文化相融合。当时,《圣经》的词句在法庭上具有法律效力,一切学术都成了神学的奴婢,一切文化都染上了宗教色彩。从基督教文化中产生了基督教文学,基督教文学中的英雄是神化了的人,但缺少人的灵性与生机。基督教文学表现的人对上帝的崇拜,一方面体现出人们对人性本质的追寻趋向于理性和精神的境界,这是人对自身理解的一种进步与升华;另一方面又体现了人们对人的原始生命力和个体生命价值的一种压制,是人的主体性的一种萎缩。11至12世纪罗马和哥特式建筑兴起,巴黎圣母院从1163年开始兴建。哥特式大教堂是建筑的杰作,其中的塑像、浮雕、彩绘玻璃保留了法国人祖先的服式、风俗,也表现了他们的想象力。13世纪开始出现大学,1200年菲利普·奥古斯特创建巴黎大学,1252年,后来命名的索邦神学院合并到里面。
法国文学的工具——法语,经历了漫长的形成过程。公元4世纪末,法国人的祖先高卢人使用通俗的拉丁语。在墨洛温王朝时期,这种拉丁语已演化成罗曼语(即古法语,但分为两种方言:北方使用乌伊语,南方使用奥克语)。813年的图尔主教会议要求教士使用通俗的罗曼语传教,这标志着罗曼语已成为人们广泛使用的日常语言。842年,查理大帝的两个孙子秃头查理和日耳曼人路易结盟,反对他们的哥哥洛泰尔,迫使洛泰尔发表了《斯特拉斯堡誓言》(Le Serment de Strasbourg),其中的法语文本是古法语最古老的文献。日耳曼人路易的誓言从第5行至13行如下:
Pro deo amur et pro christian poblo et nostro commun salvament, d'ist di in avant, in quant deus savir et podir me dunat, si salvarai eo cist meon fradre Karlo, et adiudha, et in cadhuna cosa, sicum om per dreit son fradra salvar dift. In o quide il mi altresi fazet.Et ab Ludher nul plaid nunquam prindrai qui meon vol cist meon fradre Karle in damno sit.
译文:出于对天主的爱和出于共同拯救基督教人民和我们自身的拯救,从今往后,在天主给我知识和能力的范围内,我要保卫在场的我的兄弟查理,给予帮助,每件事都要通过(自然的)权力,就像所应做的那样,保卫兄弟;要在他对我同样做的条件下;我和洛泰尔绝对不会签订任何协议,通过我的意愿,损害在场的我的兄弟查理。
这段文字思路清晰。法兰克岛的方言最后取代了各地方言,经过14至16世纪的演变,至17世纪发展为现代法语。11世纪以前,连古法语文献都很少见。《圣女厄拉莉赞歌》(La Séquence de sainte Eulalie,881)和《圣阿莱克西斯传》(La Vie de saint Alexis,11世纪)等,是现存最早的圣徒传,多少带有文学意味。而直至英雄史诗出现,法语文学才算真正开始。
法国的中世纪文学包括英雄史诗、骑士文学和市民文学等。它们与民间文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英雄史诗是在民间叙事抒情诗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骑士文学与纺织歌(les chansons de toile)、破晓歌(les chansons d'aube)、牧歌(la pastourelle)、伴舞歌(les chansons de danse)、情歌(canzo)、挽歌(plauh)、夜歌(serena)等民歌有直接的渊源关系。市民文学中有很多本身就是民间的佚名作品。因此中世纪文学具有粗犷、纯朴、率真、较少造作的特点,带有一种古朴的魅力。
中世纪文学的基本形式是诗,除了纪事散文和15世纪出现的小说以外,传奇、小故事、戏剧等都用诗句写成。雨果说过,中世纪文学是“诗的海洋”。现今搜集到的中世纪作品有几十万行诗,多半是十音节诗和八音节诗,押谐音或两行一韵。鬻歌诗人和行吟诗人是诗歌的传播者或创作者。中世纪文学最早是适合于吟唱的,对象是民众。这就决定了它以叙事题材为主,因为听众喜欢听有故事内容的诗歌。中世纪文学,特别是市民文学,已经孕育了文艺复兴的某些因素,如托马斯·阿奎那的重视理性,让·德·墨恩的通晓科学、伦理、政治,维庸的人道思想等,都预示了人文主义的萌芽。
第二节 英雄史诗
一、史诗分类
英雄史诗(Chanson de Geste,Geste源于拉丁文 gesta,意为武功、事迹)揭开了法国文学的序幕,它延续了三四个世纪,至今发现的英雄史诗约有一百部,行吟诗人有八百个之多,足见其在历史上的兴盛局面。最古老的手抄本约写于11世纪末、12世纪初。史诗先经过民间传诵阶段,诗人再在民间创作的基础上加工整理。当时,随着封建制度开始形成,人们产生了建立统一国家的愿望。强盛的封建诸侯除了对西班牙进行一系列征战外,还进行了多次十字军东征。频繁的征战鼓励了尚武精神,这是促使英雄史诗产生和最后形成的根本原因。
英雄史诗分为三系,第一系是帝王系(La geste或 Le cycle de Roi),描写查理大帝的一生,他的武功和事迹,所以又称查理大帝系(Le cycle de Charle-magne),重要作品有《罗兰之歌》、《查理大帝朝圣记》(12世纪初)、《赛斯纳人》(13世纪末)。第二系是敦·德·梅央斯系(Le cycle de Doon de Mayence),写诸侯叛乱,又称叛乱者系,重要作品有《拉乌尔·德·康布雷》(12世纪)、《戈尔蒙和依藏巴尔》(12世纪初)、《列诺·德·蒙斗邦》(13世纪)。第三系称为吉约姆·德·奥朗日系(Le cycle de Guillaume d'Orange),即加兰·德·蒙格拉纳系,写吉约姆及其家族勤王征战的事迹,重要作品有《路易加冕》(12世纪)、《尼姆城的大车》(12世纪)、《阿利斯康》(12世纪末)。此外还有十字军系(Le cycle de la croisade)和洛林系(Le cycle des Lorrains),前者写十字军东征的事迹,后者写梅兹公爵家族的争斗。
英雄史诗在早期是一种借古喻今的文学,它借取加洛林王朝和墨洛温王朝的历史,反映从11世纪末开始的法国封建社会趋向统一的愿望和现实。当时,封建割据极为严重,领主在自己的封地内称王称霸,有的大贵族领地远远超过王室领地,他们不服从王权,因此加强中央集权就成为历史的要求。
歌颂帝王的武功是英雄史诗的重要内容。查理大帝以理想的帝王形象出现。英雄史诗描写他在西班牙、意大利、撒克逊的主要战役;为了获得皇权,他从小就反对私生子(《梅奈》);他朝拜圣地耶路撒冷后,经过君士坦丁堡,依仗圣徒遗物做出一般人难以做到的事(《查理大帝朝圣记》);他战胜了异教徒(《罗兰之歌》、《赛斯纳人》)。史诗将他神化,他是强大王权的象征。其次,史诗歌颂忠臣。除了罗兰,史诗集中歌颂了吉约姆。他孔武有力、鹰钩鼻、有海量、性格暴烈,但心地善良、忠于王室,是传奇人物。在《路易加冕》中,他维护年幼的路易,挫败企图摄政的诸侯。他在打退异教徒的战斗中被砍去鼻尖,得了“短鼻子吉约姆”的绰号。他和侄子维维安以弱胜强,打败了撒克森人。在《尼姆城的大车》中,他设巧计将士兵藏在盐桶内,用牛车拉入城中,攻占了城市(有点像特洛伊木马计)。吉约姆是一个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形象。与此相应,史诗谴责了诸侯叛乱,反对诸侯混战。《戈尔蒙和依藏巴尔》描写依藏巴尔因为国王不公,效忠异教徒的国王戈尔蒙,将战火蔓延到家乡,最后忏悔而死。《列诺·德·蒙斗邦》描写埃蒙的四个儿子的故事。他们与国王和周围贵族混战,受到惩罚。叛乱的诸侯均以失败告终,王权宣告胜利。
由此看来,英雄史诗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它宣扬了王权高于一切,向往统一的法兰西:帝王是英明正确的,即使君主并不贤明,诸侯为了保卫自己的利益而叛乱也是不行的。史诗大量描写基督徒以弱胜强,打败一度构成威胁的异教徒的事迹。这种浓厚的政治色彩受到王权和教会的大力支持。在当时书写工具十分昂贵的条件下,将几千行甚至上万行的诗句写在羊皮纸上并非易事,单靠个别的民间艺人是难以完成的。正由于有利于巩固中央集权制,削弱诸侯势力,使社会获得安定,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史诗的流行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在一二百年内,它从北方蔓延到南方并达到鼎盛局面,绝不是偶然的。
英雄史诗是长篇叙事诗,从一千行至两万行以上,最初采用十音节诗,押谐音,即押最后的元音韵,而与辅音无关(如visage和 face押韵),后来发展成十二音节诗(即亚力山大体)或八音节诗。
二、《罗兰之歌》
《罗兰之歌》(Le Chanson de Roland,约1100年)是最古老也最优秀的一部英雄史诗。目前已发现了几种手抄本,其中以1837年发现的、英国牛津图书馆收藏的手抄本最为出色。这份手抄本共4002行,291节,为十音节诗,约抄写于1170年,用盎格鲁-诺尔曼方言写成。该手抄本的最后一行诗写道:“Ci fait la geste que Turoldus declinet。”(杜罗尔德创作[或抄写、咏唱]的史诗到此结束。)最后一个字是关键,但这个字含有“编写”、“抄写”和“咏唱”等多重意思,因此,杜罗尔德(Turold)究竟是作者、抄写者还是鬻歌诗人,不得而知。
全诗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写加奈隆叛变的经过。查理大帝经过七年征战,征服了西班牙,只剩下萨拉哥斯城的国王仍在顽抗。马席斯设下求和诡计,罗兰提议让他的继父加奈隆出使敌营,加奈隆认为继子置他于死地,便向马席斯献计,袭击查理大帝班师回朝的后卫。然后加奈隆又向查理大帝提出让罗兰统率后卫部队。第二部分写罗兰英勇战死。马席斯率十万之众在荆棘谷突袭罗兰的部队。罗兰直至两万骑兵濒于覆没才吹响号角求援。查理大帝回师击溃异教徒的军队,占据了萨拉哥斯。这是史诗的主体部分。结尾叙述审判加奈隆,通过比武决定了加奈隆的命运:四马分尸。
这个故事与史实大相径庭。根据埃然亚尔的《王室年鉴》记载,778年8月15日,年轻的国王查理率师从西班牙返回时,他的后卫部队在比利牛斯山遭到巴斯克山民的袭击,罗兰伯爵战死,查理荡平了邦普吕纳城,却在萨拉哥斯受挫。
《罗兰之歌》只是借取史实的一点根据加以铺陈而写成。它集中反映了要求统一法兰西,建立巩固的封建王国的愿望。恩格斯指出:“这个歌里歌唱了查理个人身上所体现的法兰西的统一——一个还不存在的封建王国。”[1]这个论断深刻地指出了史诗的思想意义。从卡佩国王开始,王室便不断谋求扩大控制诸侯领地。有些诸侯由于穷奢极欲,入不敷出,不得不借贷或出卖土地,或允许城市获得自由。王室领地正处于塞纳河和卢瓦尔河边,为交通要道。商人纷纷借钱给国王,以获得交通和贸易的便利,王室渐富,力量变得强大。从菲利普·奥古斯特(1180—1223)起,王权大为巩固。13世纪初,他征服了诺曼底、安茹、都兰和梅纳等地。路易九世(1226—1270)继续努力,1259年从英王手中夺回大部分英军占据的土地。王室还通过联姻吞并诸侯领地:1183年,菲利普二世靠联姻掌握佛兰德尔伯爵领地,1272年王室吞并图鲁兹伯爵领地,1285年香槟地区落入“美男菲利普”手中。1283年国王购买了马孔伯爵领地。从1100至1313年,王室征服了15个省,从1340至1481年又征服了10个省,控制了大半领土。与此同时,国王极力完善国家机器,明确国王的最高权力地位。1260年,立法载明“法国国王是他的王国的君主”,置国王于封建统治金字塔的顶端。路易九世宣称:“法国只有一个国王。”他设立行政和军事管理机构以及法院,国王的咨询机构定期研讨世俗和宗教事务,派出军队控制城市商务。“美男菲利普”更是宣称:“君主是人间法律的化身”,“君主所满意的,具有法律效力”。他反对教皇干预法国事务,表明对教皇的独立性,认为国王在他的国土内是至高无上的。他战胜了教皇波尼法斯八世,拥立波尔多大主教为教皇,教皇领地迁至阿维庸。百年战争以后,路易十一(1461—1483在位)经过十多年的斗争,终于获得了布戈涅、皮卡第和普罗旺斯等地。王权的发展达到了高峰。由此看来,《罗兰之歌》描写的是刚开始形成封建王国的历史进程,它憧憬和讴歌的是理想的封建王国——一个统一的法兰西。
建立一个统一的法兰西,需要有一个英明的国王。查理显然是一个理想君主。他当政时间有40多年,建立了一个虽然不很巩固,版图却十分广阔的帝国。在史诗中,他英勇善战,深谋远虑;他聚集了西方基督教的一切力量,受到天主的启迪,是天主的战士;他并不专权武断,而乐于倾听谋士的建议;他富有情感,损失大将和亲人后会凄然泪下;他能衡量自己的弱点。这样一个集中了一切美德的君王,自然有能力实现统一王国的大业。
史诗的中心问题是国土的统一。和统一相联系,处于萌芽状态的祖国概念产生了。史诗充满热情地描绘大军看到法兰西土地时的激动:“当他们踏上祖先的土地,看到他们主上的领土加斯柯涅时,他们想到自己的封地和领地,想到他们的儿女和高贵的妻子。没有人不潸然泪下。”史诗反复咏唱“可爱的法兰西”。法兰西的土地和法兰西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崇高而亲切的概念。战士们甘愿为它抛洒热血,维护它的尊严。史诗的主人公罗兰体现了这种思想。他既忠于查理大帝,也忠于法兰西。面对强敌,他想到不让“可爱的法兰西落到耻辱中”,不让“法兰西丧失它的价值”,“为主上要赴汤蹈火,甘受严寒和烈日的磨练,抛尽血肉也是应当”。他不愿吹响号角求救,表现出英勇无畏、以一当十的精神,决心血战到底,维护法兰西的荣誉。这是史诗着力渲染、达到高潮的篇章。史诗这样描绘罗兰的死:
Roland sent que la mort le pénètre:de la tête, elle lui descend vers le cœur。Sous un pin il est allé, en courant. Sur l'herbe verte, il s'est couché, face contre terre; sous lui il place bon épé et l'olifant.Il a tourné sa tête vers la gent paienne:il veut que Charles dise, et toute son armée, qu'il est mort, le gentil comte, en conquérant.
译文:罗兰感到死神进入身体:它从头顶进到心里。他跑到松树下。他面朝下躺在绿草地;身下剑和号角放在一起。他的头转向异教徒:他希望查理和全军战士,会说可爱的伯爵得胜而死。
这个场面表达了:法兰西高于一切,为它而死是壮烈捐躯,虽死犹荣。史诗把统一法兰西的思想升华到崇高境界。叛徒加奈隆背叛了主子,也就背叛了所有的法兰克人,史诗谴责他是“一个可耻的叛徒”,“凡是叛变的人都自取灭亡”。
《罗兰之歌》的艺术特点是简朴而崇高。史诗的结构很简单:从头至尾原原本本地叙述下来。状物叙事也很简单:没有装饰性的描写,往往集中在战斗场面的描述上,这些场面大多是雷同的。人物几乎没有内心活动,说话和议论很少。人物性格或特点只用一个形容词来表述:“罗兰英勇,奥利维埃明智。”总是通过人物的行动来表现他们的思想。描写风景也只用一个形容词:“山峦高耸,深谷幽暗。”正因为具有这种朴素无华的简单,《罗兰之歌》便显得十分古朴;这种古朴衬托出人物和事件的崇高。史诗充满浪漫色彩,战斗者有超人的膂力,能一剑将人劈成两半,因为他们的剑镶满圣徒遗物,拥有神奇的力量。查理有两百岁,胸前飘着白花花的胡子;罗兰不是被敌人杀死的,而是吹号角用力过猛,胀裂了太阳穴。
《罗兰之歌》善用民歌的对比和重叠法。明智的奥利维埃与倔强的罗兰相衬,他三次劝告罗兰吹响号角求援,清醒地看到敌人过于强大,而罗兰的倨傲造成了他的不幸。加奈隆也是一个与罗兰构成对比的人物。他的叛变过程一步步形成:先是他埋怨罗兰推举他出使敌方,随后马席斯以死相威胁,他贪生怕死,走上了叛变的道路。奥利维埃的三次劝告使用的是重叠法。第一次他说:“罗兰兄弟,吹响你的号角吧,查理会听见的,部队会返回。”第二次他说:“罗兰兄弟,吹响你的号角吧,查理会听见的,他会让部队返回,他会带领部将来援救我们。”第三次他说:“罗兰兄弟,吹响你的号角吧;经过港口的查理会听见的。我向你起誓,法国人会回来。”罗兰的三次回答也同中有异。重叠法既有助于行吟诗人的记忆,也能加强效果,在听众心中引起多次撞击。
第三节 骑士文学
11世纪下半叶,骑士文学(la littérature courtoise)兴起。12世纪初,由于采用货币地租,农业进一步发展。农奴变成自由农民以后,生产力获得解放。从11世纪下半叶起,封建城堡成为各地的文化中心,鬻歌诗人或行吟诗人在大贵族庇护下从事创作,娱乐宫廷。骑士诗歌是在大大小小的宫廷影响下产生的。法国的骑士制度在11世纪开始形成。骑士是武装起来的封建主,他们的武器是佩剑、长矛、斧或大棒,他们身穿锁片甲或胸甲,戴头盔,手持盾牌,坐在马或战车之上,活像一座活动的堡垒;在战斗中很难伤害和杀死全副武装的骑士。可是,骑士一旦跌落马下,便笨重无比,很容易被俘虏。胜者于是索取可观的赎金,这往往成为封建混战的目的。但封建混战不是常年进行的,骑士大部分时间都在城堡里消遣作乐,他们的精神生活逐渐成为文学的描绘对象。
一、骑士抒情诗
骑士抒情诗出现于11世纪下半叶的法国南部,随后传播到北方。其中,吉约姆第九(GuillaumeⅨ,1071—1127)的家族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抒情(lyrisme)一词来自古琴(lyre)。骑士抒情诗受到民间诗歌影响,如纺织歌是为刺绣或纺织的妇女歌唱的,或者是她们边织边唱的情歌,被认为是最古老的抒情诗;又如破晓歌写男女幽会,天将破晓,女方提醒男方离别时刻已经到来。骑士抒情诗也受到感兴诗(siavente)、辩论诗(tenso)的影响。这些诗歌流传下来的很少,其中《盖叶特和热拉尔》这首纺织歌最为有名。它写一对青年男女相爱,三行一节,用复调一唱三叹:“轻风徐来,树枝摇曳:愿多情人睡得安逸。”南方的行吟诗人称为troubadour,有代表性的是马卡布吕(Marcabru,创作年代为1130—1148),他的《牧歌》用第一人称写骑士向牧羊女求爱,牧羊女回答他:“老爷,一个人在狂热中会立下誓言,提出婚约,做出保证。不过,您对我这样另眼相看,我不安得很。我可不愿为了微不足道的高攀,拿我的贞操换来婊子的臭名声。老爷,疯子做出疯狂举动,浪荡公子寻花问柳,农妇农夫成双配对,是同样的自然。老人们说得好:失去约束离丧失理智并不远。”诗歌通过一问一答,表现了牧羊女不被甜言蜜语所骗、洁身自好的情怀。牧羊女的驳斥充满智慧,鞭挞犀利。
北方的行吟诗人称为trouvère。有代表性的如蒂博·德·香槟(Thibaud de Champagne,1201—1253),他的《自慰之歌》写道:“我想再写首歌,用来安慰自我;我想再次咏唱使我烦恼的人儿。我的欲望难熬,因为若不唱歌,我就泪水滂沱。”诗人描写向贵妇求爱,既甜蜜又烦恼;这就是骑士抒情诗着意描写的“细腻的爱情”。
从14世纪起,骑士抒情诗有新的发展,出现了几个有成就的诗人。第一个是吉约姆·德·马肖(Guillaume de Machaut,1300—1377),他侍奉过好几个国王,在音乐方面很有修养,善写故事诗和短诗。其中一首《回旋诗》将美人比作“白如百合,比玫瑰更艳红,/像东方红宝石闪亮晶莹,/使你的美丽无双添雍容”。诗歌用比兴手法来形容贵妇。另一首谣曲写道:“我诅咒时辰、光阴和白日,/还有星期、地点、月份、年龄,/以及我的贵妇那双眸子,/她的柔情剥夺我的欢欣。/我诅咒我的思想、我的心、/我的爱情、愿望、我的正直,/还有危险:在那奇异之地/使我的心哭个不停。”诗歌运用排比句,具体与抽象事物并列,手法独特。第二个诗人是于斯塔什·德尚(Eustache Deschamps,约1346—1406),他是马肖的弟子,曾在宫廷中任职,到过欧洲和东方的许多国家。他写过1400多首诗,开创了论辩体诗歌(影响了马莱布和高乃依)。他抒写切身感受,如生的欢乐与愁苦、旅行的厄运、病痛、激情与思索,常从《玫瑰传奇》中汲取灵感。有名的《悼念杜盖斯兰的挽歌》所写的杜盖斯兰在1369年的战役中取得辉煌胜利,因武功卓著从普通骑士擢升为军队统帅。诗歌怀念这个具有“狮子般的心”的骑士、“完美无暇的军人”,反复咏唱“哭泣吧,为骑士之花哭泣”。在《巴黎》一诗中,他历数巴比伦、开罗、大马士革等历史名城,然后赞颂巴黎:
C'est la cité sur toutes couronnée,
这是一座冠于全球的城市,
Fontaine et puits de sens et de clergie,
拥有如泉涌、似深井的见识、文化,
Sur le fleuve de Seine située:
在塞纳河上巍然耸立,
Vignes, bois a, et terres et prairie
葡萄园、森林、田野、草场美如画。
De tous les biens de cette mortel vie
人世生活的美妙优雅
A plus qu'autres cités n'ont;
超过了其他城邦;
Tous étrangers l'aiment et aimeront
外国人现在和将来都赞赏,
Car, pour déduit et pour être jolis,
他们要娱乐和尽情玩耍,
Jamais citételle ne trouveront:
再也找不到这样的地方:
Rien ne se peut comparer à Paris
哪里都比不上巴黎繁华。
这是对乡土的赞美,诗人的眼界十分广阔,他已经具有现代人的意识,能够理解城市在现代文明发展中的价值。他不仅看到了这个历史名城的繁华,更重要的是看到了它是个商业城市,这里有无数的商贾店家,“开遍百艺之花”。德尚的爱情诗写得十分大胆,《美丽的少女》以少女的自白口吻写出:“我乳房结实高耸起,/长手臂,纤细的手指,/论身材我苗条舒展”,“我有迷人的腰部、/秀肩、巴黎人的屁股,/大腿小腿富有曲线”,“谁敢大胆向我求婚,/谁就将是我的恋人,/把如花的小姐独占:/告诉我,我是否漂亮”。这个少女的大胆袒露具有个性解放的意识。第三个是女诗人克丽丝丁娜·德·皮藏(Christine de Pisan,1364—1430)。她从小生活在查理五世的宫廷里,经历坎坷。她的诗歌抒发年轻守寡的痛苦,维护妇女地位,歌颂贞德,感情真挚。谣曲《我孤零零》一连列举了24个孤零零的处境:人人弃之不顾、厌烦而又恼怒、处境不安困苦、被人无情侧目、常常泪流如注、要受万般凄楚、没有朋友独处、脸色赛过灰土等等,充分表达了女诗人的孤独和愁苦的身世,可怜之状令人同情。第四个诗人是沙尔·德·奥尔良(Charles d'Orléans,1394—1465)。他是查理六世的侄子,在阿赞古战役中成为英国人的俘虏,在英国度过了25年,1440年才被释放。囚禁期间,他写诗遣怀,思念故国,如谣曲《我朝法兰西的土地遥望》写道:“我朝法兰西的土地遥望,/从杜弗尔驶向大海的一天要来临,/我一想起就欣喜若狂,/返回故国成了我习以为常的心境。”他思念和热爱法兰西,是战争把他羁留在异国,因此他憎恨战争,赞美和平是珍宝,希望它快快降临。他的短诗也写得十分精致,具有贵族气息,有时带点儿幽默感。例如他歌唱四季的《回旋曲》,清新明快,富有生活气息。《春》写道:“光阴已脱下风、严寒/和淫雨织成的大衣,/穿上它翠绿的衣服/和五颜六色的大褂,/服从大自然的吩咐。”诗人运用寓意手法,将大自然拟人化,诗歌的节奏热烈、轻快、活泼。他的爱情诗也写得典雅而深沉,善用寓意。
骑士抒情诗的中心内容是讴歌骑士对贵妇人的典雅爱情,它与英雄史诗的内容截然不同。英雄史诗很少有爱情描写(《罗兰之歌》写到罗兰的未婚妻得知罗兰战死后也倒地而毙,只用了33行),描写爱情与中世纪盛行的禁欲主义相悖,同教会宣扬的来世思想相冲突。由于南方的普罗旺斯离中央政权较远,流行异教思潮,因此,骑士抒情诗发端于南方不是偶然的。骑士的典雅爱情是向往世俗生活的一种表现,具有积极的入世意义。在艺术上,骑士抒情诗讲究形式工整、结构对称和辞藻华丽。它开始对人的精神生活进行探索,相当细腻地描写了爱情心理的矛盾、复杂和痛苦,情景融合,抒情气氛浓郁。
二、骑士故事诗
12世纪下半叶,在法国北方兴起了骑士故事诗,分为古代系、布列颠系和拜占庭系。古代系(les romans antiques)从古罗马诗人和历史学家的作品中寻找材料,重要作品有《亚历山大故事诗》(约1150)、《特洛伊故事诗》(1160—1165)。拜占庭系(les romans byzantines)大抵是田园故事诗,重要作品有《奥卡森和尼柯莱特》(约13世纪初)。
布列颠系(Les Romans bretons)较为重要。玛丽·德·法兰西(Marie de France,创作年代约在1160—1190年之间)代表作为《短篇故事诗》(Lais,共12首,1170—1175),包括爱情故事、神话故事、民间故事,是这一体裁的最高成就。她把宫廷中听到的行吟诗人演唱的爱情和冒险故事收集起来,“将现实诗意化”。她主张:“谁想写各种各样的故事/就应该将开头千变万化/注意通过艺术/去取悦读者。”其中最短的一首故事诗《金银花》共118行,将特里斯当和伊瑟的爱情故事加以缩写:“他们俩情投意合,/就如同金银花一样,/攀附在榛树的干上;/当金银花沿着树干,/绕来绕去,紧紧相缠,/他们就能共同生存,/如果要让他们离分,/榛树不久就会枯竭,/金银花也同样凋谢。”诗人用金银花来象征这对情人的爱情,比喻生动贴切。她细腻地描绘温柔的、忧郁的、非常女性化的感情,表达热恋中的女人准备为意中人的幸福牺牲自己。
骑士故事诗的代表诗人是克雷蒂安·德·特鲁瓦(Chrétien de Troyes,约1135—1190)。《朗塞洛或囚车骑士》(Lancelot ou le chevalier à la charette,1176—1183),7134行,叙述朗塞洛寻找他爱上、却被梅莱阿冈劫走的亚瑟王之妻格妮艾芙。为了能见到王后,他甘愿坐上运送囚犯的侮辱性的大车。他通过长剑架设的桥后,同梅莱阿冈比武。在王后同意献身的晚上,全身是伤的朗塞洛染红了她的床。特鲁瓦将骑士的冒险故事和爱情纠葛糅合起来,表现爱情高于骑士荣誉:“爱情紧藏在他心中,引导他和命令他立即登上囚车。爱情非要他如此,他便跳了上去,因为他对耻辱毫不在乎,既然爱情在引导他,非要他这样不可。”这种疯狂的爱情是超越理智和节制的,它能使魔法消失,使痛苦变得甜蜜。朗塞洛的故事堪称典雅爱情的典范。《伊万或狮骑士》(Yvain ou le chevalier au lion,1176—1181)共6819行,叙述伊万杀死了守卫魔泉的骑士,爱上了城堡女主人罗蒂娜。他一再跟随亚瑟王征战,忘记了诺言,失去了美人的垂爱。他在浪游中救了一只遭到蛇攻击的狮子,感恩的狮子从此不离他左右,他因而得名“狮骑士”。他对弱小者——纺织女工深表同情。在狮子协助下,他屡建奇功,爱情失而复得。《佩塞瓦或圣杯故事》(Perceval ou le conte du Graal,1181—1190)未完成,已有8960行,后人续写至六万行。这部故事诗叙述佩塞瓦寻找一只偶然显现的圣杯,这是耶稣的门徒用来盛接耶稣受难时流下鲜血的杯子。他寻找了五年,最后,在圣杯城堡,他遇到了舅舅,舅舅向他指明了圣杯的含义:这是给渔王的父亲进餐的。这部故事诗将克尔特人的神话、传说与基督教的传说结合起来,表达了寻找天主的努力。圣杯象征着神秘的幸福,唯有纯粹的人才能获得这最高的恩惠。这个故事引发了后世一系列关于圣杯故事的作品出现。
特鲁瓦是一个富有艺术感的诗人。他想象力丰富,善于组织情节,将奇异的战斗、局面的演变、魔法的出现、忠实的动物和爱情场面连接成较有艺术魅力的故事。他充分运用布列颠传说的宝库,虽然插曲太长,难免拖沓一些。他的叙述不时带有一点幽默感,使离奇的情节变得令人容易接受。他注意描绘城堡、服装、家具、仪式等,是一个现实主义观察家。他喜欢心理分析,乐于对观念的讨论,爱情描写细致。他还善写对话,注意诗行变化,用词准确,他所运用的法兰西岛方言极大地有助于法兰克语的日益确立。他的影响越出了法国。
《特里斯当和伊瑟》(Tristant et Iseult)是骑士故事诗中最动人的诗篇。这个源于克尔特人的传说,先在法国流传,后在欧洲广泛传播。现存两个残篇:贝鲁尔约写于1160年的残篇有4485行,他叙述故事的中心部分;托马斯约写于1172至1175年的残篇有3000行,描写主人公最后的冒险和死。后人约瑟夫·贝蒂埃(Joseph Bédier)根据各种版本重写了这个故事。情节如下:特里斯当为玛克国王寻找“金发美人”,征服了龙,解救了爱尔兰,带回公主伊瑟。返回途中,两人误喝魔药——能使人产生永生不渝的爱情的魔药。玛克终于发现了王后与自己侄子的恋情,他们俩逃往莫罗瓦森林。一天,玛克发现了这对情人,不过两人之间隔着一把剑。国王感动了,留下剑和结婚戒指,悄悄离去。他们俩也为国王的宽容而感到内疚,决意分手。伊瑟回到国王身边,特里斯当流落在阿莫尼克,娶了“白手”伊瑟。但他情丝未断,几次打扮成朝圣者、麻风病人和愚人,潜回家乡。他在一次战斗中受了致命伤,只有王后能治愈他。王后得知后坐船赶来,特里斯当的妻子出于嫉妒,谎说王后不能前来,他终于死去。伊瑟因受风暴阻挡,迟到一步,她悲痛过度而逝。玛克将两人合葬在一起。
《特里斯当和伊瑟》不同于英雄和美人如愿以偿的俗套,这是一部爱情悲剧。特里斯当和伊瑟相爱,命运却不让他们结合。社会要求他们遵守习俗和宗教义务,但他们爱情的力量更大,一对情侣双双逃走。等到他们不得不分手,特里斯当仍然不忘旧情,千方百计要见一见伊瑟。他在王后必经之地放上一根榛树枝,并扎上一串金银花——他们不可移易的爱情的象征。爱情不顾他们的理智和意志,以悲剧性的命运强加在他们身上,尽管他们产生悔恨,竭力要摆脱它。他们成为自己激情的牺牲品,感到有罪,与之搏斗,却在痛苦中尝到被禁止的幸福。这种不可遏止的爱情起因是神秘的,魔药的作用限制是三年。特里斯当死前呼唤着伊瑟:“想到我死了,你举目无亲,没有支持,难免一死,我痛苦难受,心如刀绞。我毫不在乎死;如果天主非要这样,我心甘情愿。可是,我知道我去世以后,朋友,我明白你也会溘然长逝。”伊瑟在特里斯当的遗体前痛哭:“如果我及时赶到,朋友,我会使你恢复健康;我便能对你温柔诉说我们之间的爱情;我会边哭边说我们爱情的遭遇、幸福、苦难和悲痛:我会回忆起这一切,拥抱你,亲吻你。我要是能治好你,我们就能一同死去。”诗中描写爱情“比天上和人间的法律更有力量”,“比流亡更有力量”,“比死亡更有力量”。在他们毗邻的坟旁,从特里斯当的墓中长出一根连理枝,一直伸入伊瑟的墓中。
第四节 市民文学
在中世纪文学中,市民文学最为丰富,成就也最突出。市民文学的产生同城市的兴起密切相关。12世纪初,南方有不少城市已相当繁荣。随着城市的兴盛,市民意识在各个领域日益表现出来,市民文学应运而生。市民文学分小故事诗、列那狐故事诗、《玫瑰传奇》、市民戏剧和市民抒情诗。
一、小故事诗
小故事诗(Fabliaux)近似笑话,流行于1170至1340年,现存150篇左右,短的五十多行,长的一千余行,为八音节诗,大部分产生在法国北部,作者多半佚名。小故事诗以日常生活为描写对象,篇末往往有道德教训,总结全诗的意义。
小故事诗常以教士为嘲讽对象,暴露教士的贪婪、狡诈、勾引妇女等恶行劣迹。吕特博夫所写的《驴的遗嘱》抨击主教诈取钱财的方法在教会里司空见惯,连一般教士也有“很多衣服金钱,小麦装满谷仓,为所欲为,法律和教规约束不了他们”。他的另一篇小故事诗《修士德尼丝》描写西蒙修士勾引骑士之女德尼丝,怂恿她离家出走,扮成修士,直到有一天被一个贵妇识破:“这些人外表美好,但内里已经糜烂,污染这个世界。”《教士的母牛布吕南》叙述有个农民在教堂听到教士布道:“天主会双倍还给诚心捐赠的人。”他把自己的母牛捐给了教士,教士把这头母牛和自己的母牛拴在一起。不料农民的母牛思念老家,将教士的母牛拖回农民家里。《圣彼得和行吟诗人》写一个行吟诗人在地狱看守在沸水桶里受煎熬的灵魂,他用灵魂和圣彼得赌博,赌输后指责圣彼得作弊,竟大胆地揪住圣彼得的髭须。中世纪的教士过着十分奢侈腐化的生活,但他们披着宗教外衣,有恃无恐。他们的败德污行引起农民和市民的强烈不满,这种不满在小故事诗中得到了反映。
小故事诗也描写农民的机智、美德和反抗精神。《农民医生》描写一个富裕农民一再殴打妻子,其妻趁国王求医为公主治病之机,说她的丈夫精通医术,但需痛打他,他才肯给人看病。农民挨打,只得进宫治病。他做出各种滑稽动作,公主大笑,鱼骨吐了出来。国王不让他走,要他医治前来求医的病人。农民吩咐准备木柴,要将病势最重的人烧成灰作药,治愈众人。病人于是改口,病痛全消。这个诙谐的故事表明智慧来自民间,莫里哀将它改写成《屈打成医》。《农民巧辩入天堂》写一个农民死后,跟随天使来到天堂门口,圣彼得、圣多玛和圣保罗挡住他,声称农民不得入天堂,农民反驳说,他正直高尚,入天堂有何不可。几个圣徒理屈词穷,请来天主,农民指出圣徒不仅否认过天主,而且陷害过别人,相反,他过的是清清白白、乐善好施的生活,因此更应入天堂。这首诗赞扬农民具有高尚的美德,农民对圣徒的反驳是对传统观念和社会偏见的大胆否定。《贡斯当·杜阿梅尔》描写农村的三个小暴君——司法吏、领主的森林管理人和教士,觊觎农民贡斯当·杜阿梅尔的妻子,遭到她的坚拒。这三个家伙合谋用“需要、穷困和饥饿”迫使她就范。教士将农民革出教门,司法吏判他下狱,领主的森林管理人占有了耕牛。破了产的农民寻机报了仇:他把这三个人装在盛满羽毛的大桶里,放火焚烧,又挥舞大棒沿街追打他们,叫出村里的狗扑向他们。农民不甘忍受农村的统治势力——教会、封建贵族和法官——的欺凌和压迫,忍无可忍,狠狠地惩罚了他们。从这首诗可以看到中世纪雅克团(农民起义)仇恨统治者的情绪和反抗行动。
小故事诗还鞭挞了丑恶思想。《鞍褥一分为二》谴责虐待老人、以金钱为纽带的父子关系。《救人的好汉》指责“恶人从来不知感恩”。
二、列那狐故事诗
从12世纪下半叶至14世纪初,列那狐故事诗出现了十万行之多。中世纪,费德尔和伊索的寓言已在法国流行,列那狐故事诗的作者取其精华,并在民间故事中汲取养料。
《列那狐传奇》(Le Roman de Renart,约1174—1250)是最重要的列那狐故事诗,作者不止一人,包括皮埃尔·德·圣克卢(Pierre de Saint-Cloud)、里沙·德·利宗(Richard de Lizon),共分26组诗,分两个时期写成:1174至1205年为第一时期,1205至1250年为第二时期。短的故事诗不到一百行,长的达到三千多行。
前期故事诗描写列那狐和伊桑格兰狼的斗争。先是列那狐力图欺骗公鸡、山雀、猫、乌鸦。它来到狼窝,谄媚母狼,欺凌小狼。伊桑格兰要报仇,紧追列那,列那却当着狼的面奸污了母狼,狼向狮王告状。教皇特使骆驼缪查用法语、拉丁语和意大利语发表意见,鹿和野猪站在狐狸一边,而熊布仑支持狼。鹿提出让狐狸出庭。狗是法官,狼让狗装死,逮住狐狸,但诡计失败,狐狸逃走,受到群狗追逐。狐狸去觅食,骗取了农民的一块火腿,却被狼抢走。狐狸遇到猫蒂贝尔,猫从两个教士那里叼到一根香肠。狐狸装死,叼走三条鳗鱼。狼闻到炸鱼香味,倏然而至。狐狸哄骗狼削发,将开水浇到狼的头上。狐狸又让狼到池塘钓鱼,将尾巴浸到水里,却被冻住,受到农民殴打。狐狸偷走修道院的母鸡,却落到井里,它让狼相信井底是天堂,骗狼下来,自己却逃走了,狼被修士痛打一顿。猫向狐狸报复,从狐狸嘴里救走公鸡。狮王要审判狐狸吞吃母鸡,熊和猫去传达圣旨。路上,熊贪吃蜂蜜,嘴卡在树缝中拔不出来。猫太爱吃老鼠,掉到陷阱里。狐狸被獾判处绞刑,后改判朝圣,狐狸逃走了。
后期故事诗描写狮王看病,医生束手无策,请来狐狸。列那偷来草药,却说成是来自海外,要就着狼皮、鹿角、猫皮吃下去,猫及时逃脱。狐狸受到各方面指控,同伊桑格兰决斗,失败后被判绞刑,修士把它救下,它却偷走修士的四只阉鸡。狐狸忏悔,隐修士劝它到罗马朝圣。它与绵羊和驴子同行,在狼的宅第里大吃大喝。狐狸设计缚住狮子的尾巴,强奸了母狮。它被蜗牛抓住,判处死刑。列那的妻儿向狮王献上金银,救出狐狸。它在河边的草堆上遇到一只鹅,向鹅忏悔,却把鹅吞噬了。狮王出发去十字军东征,狐狸制造假消息,夺取王位,娶了王后。它与狮王的战争涂炭生灵。狮王最后原谅了反叛者。贝尔托为了效忠狐狸,给它一只公鸡,公鸡让狐狸开口唱歌,从狐狸口中逃走。
故事诗的中心角色是列那狐,同时描绘了各种飞禽走兽,故有“禽兽史诗”之称。诗中的动物既有各自的生物属性,又被赋予了人的社会属性:凶猛的大动物相当于贵族统治阶级,而弱小动物则是下层阶级。故事诗集中描写“以狡猾取胜”这一主题。在动物中,狐狸素以狡猾著称,以狐狸作为狡猾的化身最恰当不过。故事诗脍炙人口的篇章都是描写列那狐智取伊桑格兰狼和其他动物的故事。狐狸的狡猾有时意味着以弱胜强,蔑视封建权贵,有时则意味着欺骗和诈取。它或以谄媚作为手段,或装死躺下,或乘人不备,手段灵巧,是个顶呱呱的演员。它的报复是残酷无情的。它巧取豪夺也有为了谋生的原因。狡猾和诡诈乃是商人特有的品性,随着城市发展,这种意识日益具有影响,它是市民中有产阶级向封建贵族斗争的思想武器,既显示新兴阶级机智的一面,也表现其凶残的另一面。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狐狸在同比它强大的动物的较量中往往取胜,却经常败在弱小动物手下。公鸡几次急中生智,让狐狸松口,它展翅飞走:“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欺骗大家的狐狸这回也受了骗。”山雀不肯相信狐狸“普天下和平”的鬼话,不同狐狸亲吻,识破了狐狸的诡计。拉封丹改写过狐狸与公鸡的故事,得出结论:“欺骗了欺骗者,令人加倍地愉快。”
故事诗具有强烈的讽刺性,对司法制度和教会进行了抨击。狮王偏听偏信,法庭程序拖沓冗长,判决难以执行。列那狐对此不屑一顾,不到庭听审。乡村教士有妻室儿女,拥有大量牲畜和土地,有的花天酒地,甚至嫖娼。修女“给土地生产和财富养肥了”。列那狐宁愿忍受世俗生活的危险,也不愿进修道院。它认为忏悔是自欺欺人,挖苦说:“由于我被革出教门,我的灵魂永远不会被打入地狱了。”它为了避免上绞刑架,表示要朝圣赎罪,但这支朝圣队伍不久便风流云散,狐狸说:“朝拜过七次的人,回来后变得更加刻毒。”
《列那狐传奇》的魅力来自动物拟人化而又保留动物特性,将动物属性和社会属性巧妙结合,并带上一种幽默意趣。狮子取名“高贵”、“贵族”,公鸡取名“亮嗓子”,蜗牛取名“慢吞吞”,野兔取名“胆小鬼”,狐狸是“恶作剧的爱好者和诡计专家”,狼既愚蠢又贪婪和强壮,公鸡骄傲却颇为灵活,狮子庄严轻信,母狮爱卖弄风情。诗歌语言的生动莫过于这一节:狐狸不慎落入井中,它骗狼说,井里是天堂,应有尽有:“你别存奢望,你进不了这地方,天堂是仙境乐园,不为所有人开放。”狼受骗后跳入另一口井中,半路上与狐狸相遇,狼奇怪狐狸怎么反而离开,狐狸回答:
Ne fais donc pas la grimace.
你不用装扮鬼脸。
Je vais t'expliquer les usages:
我给你解释结局:
Quand l'un y va, l'autre revient.
有走自然就有来。
C'est toujours la coutume.
这是一个老规矩。
Je vais en Paradis, là-haut;
我到上面的天堂;
Tu vas en Enfer, en bas.
你到下面的地狱。
J'ai échappéau démon
我可逃脱了魔鬼,
Et tu t'en vas aux diables.
而轮到你见鬼去。
Tu es tombé en vilain lieu
你陷入到鬼地方,
Et j'en suis sorti, sache-le bien.
我可摆脱了忧虑。
在这个场面中,狐狸和狼的形象活灵活现,尤其是狐狸,它引诱的话切中狼的心理,在作弄了对方的同时,也揶揄了宗教。由于列那狐的刻画极为成功,在法语中,列那的专有名词代替了狐狸古法语的普通名词。
13世纪下半叶,出现了新的列那狐故事诗,加进了政治内容,动物却失去了生物特点,喜剧意味大为减色。其中有《假冒为善的列那狐》(分1260—1270、1328两部)、《新列那狐》(1288)、《列那狐加冕》(约1295)。
三、《玫瑰传奇》
《玫瑰传奇》(Le Roman de la Rose)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的作者是吉约姆·德·洛里斯(Guillaume de Lorris,生平不详),约写于1225至1230年,共4028行;第二部分的作者是让·德·墨恩(Jean de Meung,又名让·肖皮纳尔Jean Chopinal,卒于1305),写于1268至1282年,不到18000行(全诗共21750行,八音节诗),这是主体部分。
第一部分写一个做了五年的长梦。作者梦见自己在5月的清晨走进“爱情”果园。诗人由“怠惰女”带到典雅的“德行”那里。诗人看到玫瑰蓓蕾。爱神一箭射中他,他爱上了“玫瑰”,受到“热烈欢迎”的安慰。在“希望”、“温情”、“蜜语”、“媚眼”的帮助下,情人去寻找“玫瑰”。尽管“危险”、“恐惧”、“羞耻”、“坏嘴”和“嫉妒”百般阻拦,情人最终还是吻到“玫瑰”。但“嫉妒”将“玫瑰”关在塔楼中,诗人痛苦不堪……
洛里斯根据典雅诗歌提出一套“爱的艺术”,不过,他将人的各种感情拟人化。值得注意的是他把梦引入文学:“梦不是谎言。”他的语言较为轻灵。
第二部分写情人不听“理性”的劝说,“朋友”劝他要有诱惑的本事。情人受到“财富”的拒绝,却得到爱神的帮助。爱神决定进攻由“嫉妒”建造的塔楼,它得到母亲维纳斯和“伪装”的帮助。“伪装”穿着教士服装,猛烈抨击假虔诚和托钵僧的伪善。爱神的队伍发动进攻,“伪装”扼住“坏嘴”的喉咙。大家说服“老女人”指点“热烈欢迎”,教会后者爱的艺术(要摆脱束缚,利用青春和魅力)。正当情人认为可以摘取玫瑰时,“危险”出现了。在爱神和维纳斯的帮助下,大家冲进塔楼,摧毁男女心中的“贞洁”。“自然”出现了,它创造的人与“死亡”和“腐化”作斗争。“艺术”徒劳地窃取“自然”的创造力,于是投身于炼金术。“自然”向神灵忏悔,谈到世界、自然法则和出身问题,以及科学、彗星、陨星。神灵谈到天堂、不朽、生命的神泉。维纳斯射出一支燃烧的箭,塔楼的守卫者纷纷逃遁。情人不顾“嫉妒”、“理性”和“财富”的阻拦,采摘玫瑰蓓蕾。诗人醒来。
墨恩增加了一些隐喻,他彻底改变了前一部分的构思。他笔下的人物爱作长篇议论,“理性”和“朋友”的一番话各占3000行,“自然”和“才能”的话共4500行,加在一起占了大半篇幅。这些议论涉及面广,谈到社会、哲学、科学,表明诗人学识渊博。这面“情人之镜”实是世界之镜,容纳了中世纪的知识。墨恩出身平民,后为神职人员,1260年来到巴黎钻研学问,参加大学里的讨论,赞同采纳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建立理性的自然哲学。他认为自然是至高无上的,人类理性应热情地询问自然,了解它的秘密,因此他被视做一个反宗教的理性主义者。他站在市民阶级的立场上,猛烈抨击了贵族门第观念。“自然”这样宣称:
Les princes ne méritent pas
Qu'un astre annonce leur trépas
王公并非那么尊贵,
要让星辰为其报丧,
Plutôt que la mort d'un autre homme:
不同于别人的死亡:
Leur corps ne vaut pas une pomme
比起赶大车的身价,
De plus qu'un corps de charretier,
或教士和骑士侍从,
Qu'un corps de clerc ou d'écuyer.
他们没有什么不同。
Je les fais pareillement nus,
尽管强弱胖瘦不等,
Forts ou faibles, gros ou menus,
出生时可赤裸不分。
Tous égaux sans exception
而从人的状况来看
Par leur humaine condition.
毫无例外一律平等。
“自然”指出:“家族的显贵算不了什么。”贵族最好模仿他们的先辈,用武功和勇敢获得他们的贵族身份,因为他们的祖先“一离开人世,也带走了他们的一切品德”。“自然”理直气壮地说:“许多例子都将证明:出身低微但有作为;比起多少王子伯爵,他们更加勇敢尊贵。”在封建门第观念盛行的时代,提出这样的观点是非常大胆的。诗人还借“伪装”之口,抨击了教士的巧取豪夺:“我的金库未空之前,金钱便源源流入。”教士的本质虚伪狡诈,他们“穿上神圣的衣服,生活在假冒伪善之中;外表像羔羊一样柔顺,内心却像狼那么凶残”。诗人还反对苦行主义和教士的独身,预示了文艺复兴人文主义的反禁欲主义。
《玫瑰传奇》的艺术特点在于大量采用隐喻,将人的思想感情和自然界事物拟人化。13世纪为隐喻的流行提供了合适的土壤。隐喻的出现同当时研究神学和哲学的方法有密切关系。从奥古斯丁起,《圣经》被看做一个象征的集合体,用意象来表达神秘信仰;神学家竭力寻找字句中的含义,发现其中的隐喻。传入法国的修辞学,在于“说出此一事物,让人意会另一事物”,或将一系列比喻串连起来。于是,人们越来越习惯用隐喻方式表达思想,爱看用拟人化手法描写的文学作品。拟人化手法既有字面意义,又有隐喻意义,既有形象,又有对抽象概念的通俗演绎。抽象概念由于有了可供想象的形式而变得具体。因而,《玫瑰传奇》出现以后,其他类型的文学作品竞相效尤。
四、市民戏剧
市民戏剧包括宗教剧(Le Théâtre religieux)和滑稽剧(Le Théâtre co-mique)。从10世纪至12世纪中叶,教士用拉丁文写作的礼拜仪式剧在教堂演出。最古老的一出戏剧名为《亚当剧》(Le J eu d'Adam,12世纪末),作者佚名。奇迹剧由此而来。吕特博夫的《泰奥菲尔的奇迹》(Le Miracle de Théophile,约1260年,1383年首演)663行,描写见习生泰奥菲尔向魔鬼出卖自己,做尽坏事,后来圣母挽救了他。现存40部的《圣母的奇迹》(Miracle de Notre-Dame)世俗成分大大加强,日常生活的描写占很大比重。15世纪的《受难神秘剧》(Le Mystère de la Passion)越写越长,要上演好几天,预示了末路到来。
市民戏剧以独立形式出现于13世纪中叶。亚当·德·拉阿尔(Adam de la Halle,约卒于1288)的《“叶丛”酒店剧》(Le J eu de la Feuillée,1276)抨击了自私、吝啬的社会现象,认为圣徒遗物不能治病;酒店起着教堂的作用:酒店老板等于教士,酒是圣水,放声歌唱等于唱圣歌,人人开怀大笑,这是狂欢节留下的印记。15世纪中叶,百年战争之后,市民戏剧繁荣起来。许多城市建立了戏剧团体,如巴黎的“无忧少年”、“法院书记生”,里昂的“疯大妈的打杂”,鲁昂的“带绿帽子丈夫”,奥尔良的“盖斯潘”,这些团体每逢节日演出。傻子剧(La Sotie)由傻子或愚人身穿奇装异服,扮演滑稽场面,多半由“无忧少年”剧团演出。傻子剧有政治讽刺倾向,以皮埃尔·格兰戈尔(Pierre Gringore)的《傻子王》(Le Prince des sots,约1512)最为有名。格兰戈尔按路易十二的吩咐写作此剧,反对教皇朱尔乌斯二世。象征教会和教皇的傻子大妈说:“我想征服俗人,扬名于世。”她野心勃勃。象征人民的傻子“公社”则说:“我有什么必要打仗?……我不在乎教会犯不犯错误,只要我的国家保持和平就行。”他表达了人民反对战争的愿望。戏剧独白(Le Monologue)是独脚戏,以《巴纽莱的自由射手》(Le Franc-Archer de Bagnolet,1468)最有代表性。自由射手是1448年建立的户警,50户选出一名,和平时期呆在家里,不领薪金,但可免税,战时每月领薪金。百年战争以后,自由射手的费用增加了乡村负担,他们还骚扰村庄。这出戏描绘了一个可恶而又可笑的人物。他表面上气壮如牛,实际上胆小如鼠,连见到大麻扎成的假人也要求饶。看看难逃活命,他便口念墓志铭:“这里安息的是自由射手佩尔尼,他毫不退缩,在此就义,因为要逃跑已来不及。”自由射手时而自我表白,时而对观众说话,时而向假人陈词,戏剧效果强烈。巴纽莱的感叹:“原来不过是麻扎的假人”,已成为一句谚语,意谓表面比实际更可怕的人或事物。自此,自由射手更加声名狼藉,成了过街老鼠。道德剧(moralité)现存六十多部,《职业和商品,流逝的时间》(Métier et marchandise,le temps qui court,1440)描写商人、工匠、牧童抱怨战争使百业凋敝,民不聊生。闹剧(La Farce)在市民戏剧中最为重要,现存150部左右,写于1440—1560年间,它忠实地描写了中世纪的世态人情,笑料百出,不过也有的流于粗鄙。《洗衣桶闹剧》(La Farce du Cuvier)写受气丈夫恰逢妻子跌入很深的洗衣桶,找到机会报复,直到妻子同意撕毁“劳役契约”,他才帮她爬出桶外。
闹剧《巴特兰律师》(La Farce du maître Pathelin,约1460—1469)是中世纪最优秀的剧作,又被看做法国第一部喜剧。律师巴特兰既无主顾又缺金钱,他想出一计,高价买下布商吉约姆的布料,让吉约姆到他家取钱。待吉约姆来到巴特兰家,律师和他的妻子装作重病已久,不可能买布,吉约姆两手空空而归。祸不单行,吉约姆的牧童打死绵羊,他告到法院。牧童请巴特兰辩护,巴特兰让牧童学羊叫,作为对提问的回答。在法庭上,布商认出巴特兰,又气又急,语无伦次。法官急于赴宴,认为牧童头脑简单,免于判决,可是当巴特兰向牧童索取酬金时,牧童继续学羊叫,骗人者反而受骗。
剧本主要嘲弄的对象是布商。商人往往狡猾诡诈,惯于欺骗顾客,哄抬物价,为市民所憎恶。巴特兰捉弄他,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布商以高出原价五分之一的价格欺弄对方,为了贪吃鹅肉而不坚持收取现钱,既刁又馋。他榨取牧童血汗,牧童拿羊出气,鞭打羊至死,又拿来充饥。他告到法院,想以法律制裁帮工。巧的是牧童用律师教他的办法来对付狡猾的律师,欺骗者到头来也受到惩罚。以欺骗取胜反映了市民意识,胜利者是最底层的人,显示了剧本的民主倾向。剧本对法庭的劣迹和法官的昏庸也有所触及。法官因同律师关系好,处处偏袒律师。他急于赴宴,对案情不感兴趣,也不想弄清,糊里糊涂地作出宣判。这些场面是中世纪法庭的真实写照。
这个故事中对人物的描绘是现实主义的,心理刻画生动。巴特兰的形象刻画得十分成功。他颂扬布商的父亲,麻痹他的警觉;他装死躺下,不惜耍无赖;他运用各种语言,迷惑和压倒别人,口若悬河是他的职业特点。但他过于自信,露出了骗子面目。他的精明伴随着愚蠢。其他人物也各有特点。布商口齿伶俐,会说多种语言,善于利用顾客的心理来取胜对手,狡黠而又贪婪,自以为得计时不免露出得意忘形的神态。这是一个小城商人的真实形象。牧童外貌粗俗,但包不住灵敏的内心。全剧1400多行诗,结构上已具备序幕、发展、高潮、结局四大部分:巴特兰和牧童的事由构成两条线索,在法庭一场汇聚,形成高潮,而结局出人意表;全剧脉络清楚。剧本在制造喜剧效果方面有独到之处。巴特兰装病时,口中胡言乱语,却又能押上韵。最精彩的是审判场面:布商气急败坏,不知所云;牧童总是以羊叫来回答问题,插入到滑稽的对话中;巴特兰不断搅混案情,时而滔滔不绝,时而暗中向牧童发话,指挥审判的进行;法官貌似威严,高声呵斥,由于另有所想,不耐烦之状和盘托出。这个场面确实达到了胡闹的气氛,笑料纷呈。巴特兰的妻子重复“小声一点”,自己却大声说话,重复滑稽的一两个字。巴特兰的呓语插入各种方言,地道的口语中夹带谚语,又伴随咒语,他的辩护词符合空泛的修辞要求。由于这个剧本的成功,此后,“巴特兰”一词具有以甜言蜜语骗取别人信任的含义;法官的话“回到绵羊上来吧”则成为谚语,意即“言归正传”。
五、市民抒情诗和维庸
市民抒情诗产生于13世纪,它们的作者大多是行吟诗人。市民抒情诗和骑士抒情诗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直接描绘现实生活和个人感受,讽刺风俗,很少涉及爱情。13世纪初,让·博德尔(Jean Bodel)的《辞别》写诗人得麻风病以后与友人告别。科兰·米泽(Colin Muset)生活在路易十一时期,他抒写自己的流浪生活和艰辛的谋生经历。
13世纪最重要的市民抒情诗人是吕特博夫(Rutebeuf,约卒于1285),现存五十来篇作品,小故事诗、列那狐故事诗、戏剧,他样样都行,而以抒情诗成就最高。他的抒情诗写于1260至1270年间,已具有现代抒情诗的特点:抒写内心感受,袒露自己的心灵和生活。《吕特博夫的穷困》、《吕特博夫的结婚》、《吕特博夫的怨诉》、《冬天的困苦》和《夏天的困苦》都以自身为对象,描写自己以麦草为床,没有面包,四壁空空,穷得连朋友都吓走了。他爱赌博,因赌而穷,因穷而赌。他到处流浪,妻子同他一起忍饥挨饿,没有柴烧,没有家具,生活在赤贫中。他失去了右眼,受到失明的威胁。他没有钱付房租,病了三个月,而妻子又正临产。他只能靠大贵族施舍。他的名字因与“艰辛的牛”(rude bœuf)谐音,又与他的身世相符而获得这个绰号。他感叹自己的苦难胜过殉道者。他不仅在自我申诉,也写出了贫苦大众的心声。他的诗往往带有一种亲切的幽默感:他用“多舒坦”来形容流浪汉缺衣少穿的生活,用树木掉光叶子的形象来描写他们没有衣衫,用白苍蝇来形容雪片,用“风儿带走朋友”来写朋友的远离,用诙谐的口吻来叙述自己的结婚和贫困。这种幽默使他的诗别有韵味。
弗朗索瓦·维庸(François Villon,1431—1463以后)是中世纪最后一个大诗人,也是第一个近代诗人。他的生平像伦勃朗的油画一样,绝大部分隐没在黑暗中,只有少数地方显现出来。他自幼丧父,由教士抚养长大。他在索邦学院艺术系攻读,1452年获学士学位。但他沾染了当时大学生的不良习气:偷盗甚至杀人。1456年他因受纳瓦尔学院的盗窃案牵连,逃离巴黎,在这之前写下《遗赠集》(Lais,1456),或称《小遗言集》,由40首十音节诗组成。诗人在失恋时想到死,他要把自己的财物遗赠给别人,既有诗人的亲属,又有巴黎市民、警察、小孩、教士、理发师、鞋匠、托钵僧、修女、高利贷者、杂货商、肉店老板、骑士、弓箭手。所赠遗物有招牌、绵羊、头盔、提灯、金臼等等。《遗赠集》属于短故事诗。
1456至1461年他在外省流浪,曾寄居于诗人沙尔·德·奥尔良的宫堡。1461年被奥尔良主教监禁,刚登位的路易十一路过此地,赦免了他。他隐居在巴黎附近,1461至1462年写出《遗言集》(Testament),或称《大遗言集》。维庸表示要写遗嘱,他承认自己犯过错误,是个罪人。他忏悔了,天主宽恕了他。他受到命运的捉弄,没有青春和快乐。他怀念早年生活的无忧无虑,回想起伙伴们的命运。他想到人生的变幻无常。他把自己的作品遗赠给亲人、情人和朋友。1462年11月,他被判死刑,在狱中写出《维庸的墓志铭或绞刑犯谣曲》。1463年1月5日,他被改判成逐出巴黎十年,自此,维庸杳无音信。
第一,作为中世纪最后一个诗人,维庸的作品已经预示着文艺复兴精神的诞生。首先,他的个人剖白已显露了资产阶级的个性解放。吕特博夫的抒情诗基本上用的是白描手法,个人的内心思绪流露较少,维庸则深入而真切地描绘了自己复杂的内心感情。《遗赠集》细腻地表白了维庸面对渺茫前途的态度。《遗言集》描写他在六年的流浪生活中备尝艰辛,更清醒地看待现实。他审察自己的身世,看到“我从年轻时起就很贫穷,出身低微贫寒,我的父亲从来没有大量财产”,但他并不耻于贫贱:“你不必那么自怨自艾,/也不必大声叫苦,/如果你不像雅克·格尔那么豪富;/还不如穿着粗布衣服,/穷虽穷,却胜过生前是老爷,/如今腐烂在奢华的坟墓。”回顾自己走过的道路,他不禁悔恨交加。他留恋人世间的生活,感到自己虽然只有30岁,却好像到了暮年,因而慨叹自己的一生过于短促。他思索人生的意义,看到历史上的名媛贵胄无不灰飞烟灭,便发出深沉的感叹:“英勇的查理大帝如今安在?”“昔日白雪(指名媛贵妇)如今安在?”(《昔日贵妇谣曲》)他抒发自己的内心痛苦:他眼前的处境是命运对他早年生活的惩罚,但他认为自己本性不坏,希望天主原谅自己的罪孽。他的心灵和肉体在斗争,既有悔恨,又留恋荒唐的生活。在《绞刑犯谣曲》中,既有直露的表白,希望世人不要铁石心肠,而要表现出怜悯,祈求天主和耶稣开恩,不要让罪人们忍受酷刑,又通过展示绞刑犯的惨状,以博得世人的同情,将自己微妙的心理表现出来;他为自己的过错辩白,认为凡是人理智都要狂热,因而这类过错也应得到谅解;最后,他在生前想到死后的惨状,不免发怵、恐惧、忏悔、辩解、要人原谅的心情一齐涌现出来,把一个有文化、走上邪路的绞刑犯死前的思绪生动地勾画出来。这是前人没有写过的。作为人的这种复杂心理,只有到18世纪卢梭写出《忏悔录》以后才更鲜明地得到描绘。至于诗歌,则要到19世纪才有诗人这样剖析自己。
第二,维庸以死亡题材入诗,这是一种近代意识。维庸一生有过几次面对死亡的来临。正是在这样的时刻,他写下了刻骨铭心的诗作。他对死亡的感受比一般人来得丰富。在《死亡的幽灵》中,维庸回顾一生,虽然无法与豪富的王亲国戚相比,却依然要追求生的欢乐。维庸既憎恨死神,又被死亡所吸引,因为他看到死亡对帝王和小人物一视同仁:“我知道,穷人和富人,/圣者和愚人,教士和在俗教徒,/贵族和平民,大方和吝啬的人,/瘦小和高大,漂亮和丑怪,/穿翻领外衣的贵妇,/不管什么社会地位,/穿着贵族或平民的衣服,/死神都毫无例外抓住不放。”但死亡的平等并不减少垂危的痛苦和肉体的变形。在《绞刑犯谣曲》中,维庸刻画了死者的惨状:
La pluye nous a debuez et lavez,
雨水将我们淋得湿透和冲洗,
Et le soleil dessechez et noirciz:
晒干和晒黑我们的是太阳;
Pies, corbeaulx nous ont les yeulx cavez
喜鹊、乌鸦啄去我们的眼珠子,
Et arraché la barbe et les sourciz。
把胡须和眉毛也都拔光。
Jamais nul temps nous ne sommes assis;
我们任何时候都在摇晃;
Puis ça, puis la, comme le vent varie,
风向忽东忽西,随意变化交错,
A son plaisir sans cesser nous charie
不停地把我们吹得忽右忽左,
Plus becquetez d'oiseaulx que dez a couldre。
鸟啄食我们就好像戳顶针。
对绞刑犯来说,死亡不是一种解脱,而是另一种苦难,并且千百倍地超过人间的苦难。人生的意义和变化无常,命运的不合理安排,死亡对人的威胁,这些是维庸诗中不断思索的问题。维庸描绘的虽是个人感受,却表达了英法百年战争结束后混乱的社会状况和人们无所适从的心理。当时,社会上笼罩着虚幻和希望相混合的情绪,人们一方面对满目疮痍感到泄气,另一方面又对新生活怀着希冀。维庸表达了中世纪末期人们的精神危机感,而这种危机感又透露出文艺复兴的曙光。
第三,维庸化丑为美、丑中见美的描绘和艺术观,最早体现了资产阶级文学的艺术准则。《绞刑犯谣曲》描绘了一幅陈尸旷野的丑陋不堪的画面,但是,艺术美的规律却起着相反作用,在生活中显得丑的东西,在文学作品中却改变了性质。对于生活中丑陋的事物,维庸的艺术观与同时代人的审美观显然不同。无独有偶,维庸另有一首名作《制盔美女的怀旧》,叙述一个昔日佳人到了暮年顾影自怜,回忆起当年的风韵:金发白肤,黛眉弯弯,面露酒窝,嘴唇艳红,双乳娇小,腰股丰满;如今呢,额头起皱,头发灰白,眉毛脱尽,眼睛昏花,面如死灰,唇如皮革:“人的美就这样终止!/背已驼,双肩已佝偻,/玉臂僵缩,手成爪子,/双乳瘪到一无所有,/臀部也像乳房干瘦,/迷人的宝藏全凋残!/玉腿萎缩得多丑陋,/就像腊肠污迹斑斑。”19世纪的大雕塑家罗丹从中得到启发,塑造了一尊同名塑像《欧米哀尔》(即制盔女的音译),脍炙人口。这尊塑像把维庸笔下的形象具体化了,但更突出了丑。关于丑的艺术美要到19世纪才被文学家所认识,维庸的领悟比后人早了三百年。他对丑的形象的发现同他的经历有关。他一生接触的几乎全是社会下层人物。无疑,他见过不少绞刑犯和制盔女,他在生活中见到的丑和丑恶事物远比美和美好事物多得多,从而悟到了丑更能表现社会生活的本质。
第四,维庸诗作中谑而不虐、亦庄亦谐的风格,向着近代所重视的幽默感靠近。他将严肃情调与讽刺相结合,把细腻感情与粗鲁用词或粗俗画面相调和,不是唯有哀怨而无调侃,唯有悲惨而无戏谑,唯有绝望而无希望,唯有叹息而无隽语。如《遗赠集》以戏谑的态度对待茫然的前途:诗人把自己的名声遗赠给继父,把受伤的心遗赠给不再爱他的女人,把空蛋壳遗赠给三个赤裸的小孩——高利贷者,以玩世不恭的态度对待严肃的行为——遗赠。《微言谣曲》写道:“我深谙奶中的苍蝇,/我深谙看人看袍子……我深谙一切,胜过了解自己。”将严肃的事物与荒诞相混同,将令人腻心的东西当做正常事物,将相反的东西并列,从而产生诙谐的效果。这种写法被称为“令人毛骨悚然的幽默”,表现出诗人敏锐的感受力。
第五节 纪事散文
中世纪的纪事是最早的散文创作,但直到12世纪,纪事文体才具有较大影响。此前只用拉丁文和诗歌来写史。中世纪的纪事散文主要有四位作者。
第一位是若弗鲁瓦·德·维尔阿杜安(Geoffroy de Villehardouin,约1150—约1213),香槟元帅,第四次十字军东征的首脑人物之一,后获罗马尼亚元帅称号,留在当地。他约于1207年开始撰写《君士坦丁堡征服记》(Histoire de la Conquête de Constantinople),从第四次十字军东征的准备开始,写到博尼法斯·德·蒙费拉之死为止。第一部分写从1200年至1204年,即从十字军到达威尼斯至第二次夺取君士坦丁堡和博杜安·德·佛兰德尔成为东方拉丁语新王国的首位皇帝的故事。第二部分叙述围攻过程,直至博杜安被俘,博尼法斯被保加利亚人斩首。维尔阿杜安本意是要为第四次十字军东征改变路线辩护。但十字军东征的掠夺性质在行文间不免流露出来。如十字军到达君士坦丁堡时有一段描写:“他们想不到世界上竟然存在这样富有的城市……须知,最坚强的人也不会不为之颤栗。”在赞叹中流露出掠夺者的贪婪心理。威尼斯总督的一番话更为露骨:“这片土地广阔无垠,而我们的人民既没银子又没粮食……附近的海岛生产小麦、粮食和其他财富。我们在那里抛锚,搜集小麦和当地的粮食。”第二次攻下君士坦丁堡时,“战利品多得无法计算,包括金银、餐具、宝石、绸缎、松鼠皮、灰鼠皮、白鼬皮和各种各样世上能找到的值钱物品。”十字军的掠夺愿望暴露无遗。整篇描写中心突出。威尼斯总督的谨慎,希腊人的灵活,维尔阿杜安的坚定都跃然纸上。作者并不过分描写战斗,而着意探索政治动因,场景描绘给人以真实感。
第二位是让·德·儒安维尔(Jean de Joinville,约1224—1317),香槟贵族,参加过第七次十字军东征(1248—1254)。14世纪初,他应“美男菲利普”之妻的要求,写作《圣路易史》(Histoire de Saint Louis,1309),传给未来的路易十世。在《圣路易史》中,路易九世统治的历史所占篇幅不多。全书主要由国王的轶事和传说组成,大半写第七次十字军东征:到达西普尔、在埃及登陆、夺取达米埃特、芒苏拉之役、国王被俘、同埃米尔签订条约、到达圣地、国王接见阿萨散人首领派出的代表团、接见鞑靼人的使者、返回法国。圣路易虽然身体虚弱,仍然再次参加十字军东征;在突尼斯,他给长子作最后交代,终于驾崩。儒安维尔宣称要记下“我所见所闻的神圣言论和出色教导”,包括国王对人民的热爱、对穷人的尊重、言行举止、坚定的信念和光明磊落。总之,把路易九世写成一个伟大的国王和基督教英雄。国王非常勇敢,被俘时镇定自若;拒绝先离开搁浅的战船,要与臣民共命运;他亲自背走士兵的尸体,连鼻子也不掩一下;每逢星期四要为穷人洗脚;公正廉明,信守诺言,仁慈善良;他衣着朴素,吃饭不挑肥拣瘦;教导儿子要为臣民所爱,等等,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圣人。儒安维尔善于从日常生活的言行去刻画人物,叙事生动,是一个故事家。他写出十字军在埃及成了俘虏后的困苦,描写撒拉森人敲鼓、包头巾、古怪的宣誓、尽管无情却尊重俘虏,衬托出穆斯林世界的特点。他还描写贝督因人、鞑靼人、阿萨散人的风俗、宗教、历史,读来颇有兴味。儒安维尔还描写自己同国王的友谊:国王曾在阿克尔邀请他一起进餐;得知母后去世,国王把他叫来诉说衷肠;当他主张国王留在耶路撒冷遭到大家反对时,国王拍拍他的肩膀,表示支持;在芒苏拉战役中,他脱下国王的头盔,把自己的头盔给国王戴上,让国王能自由地呼吸;他带病寻找国王;国王临死时让他抱在怀里,从德·奥克塞尔伯爵府一直抱到方济各会修道院。儒安维尔被看成法语第一位自传家。
第三位是让·傅华萨(Jean Froissart,约1337—1400之后),他出身商人家庭,1361年到英国宫廷,后游历苏格兰、法国西部、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14世纪70年代开始撰写《史记》(Chronique,1400)。《史记》共16卷,记录了1326至1400年的事件,这正是百年战争时期。他从20岁起搜集资料,而且根据自己的广博经历和目击者、参与者的叙述,材料丰富,有的篇章接近“报告文学”。如关于加来市民的事迹:英军围困加来,要该城交出六个最重要的市民,人们“痛哭流涕,悲呼惨叫,世上找不到哪个硬心肠的人,看到和听到他们这样难过会不表示怜悯”。最有钱的那个市民慷慨陈词:“父老兄弟们……如果我的死能使居民幸免于难,我就第一个献身。”直到法国籍的王后恳切哀求,六个市民才死里逃生。这个插曲表现了像贞德那样的献身精神。罗丹的《六个加来市民》再现了这一悲壮场面。傅华萨注意细节的生动性和对人物心理的刻画,虽然他往往将事件动因归于命运和上天。他突出让·德·卢森堡双眼瞎了仍然指挥作战的坚毅无畏,描写杜盖斯兰不敢指挥比他高贵的大贵族,怕招来嫉妒,黑王子如何款待成了俘虏的法国国王,英王爱德华三世赠给骁勇的于斯塔什·德·里布蒙用珍珠和银子串成的念珠,佛兰德尔伯爵不得不躲在农妇的茅屋里,查理六世在芒斯森林里第一次发疯,皮埃尔·德·贝阿恩的梦游症等,都写得生动多姿。
第四位是菲利普·德·科米纳(Philippe de Commynes,1447—1511),1464年他进入布戈涅公爵的宫廷,后为大胆查理的侍从长,1468年参加佩罗纳会谈,认识路易十一。1472年他被路易十一争取过去,国王去世后,他一度入狱,后又陪查理八世出访意大利。晚年退出政界。《回忆录》(Mémoires,1489—1491,1495—1498)的写作本意是给路易十一的御医提供材料。前六卷叙述路易十一时期(从1364年开始)和查理八世时期,后两卷写远征意大利,提到路易十二加冕。科米纳经历了15世纪下半叶的所有重大事件,对此作了较忠实的记录。他顺应历史潮流,反对封建割据,认为“利益在哪里,荣誉就在哪里”,所谓“利益”,意指统一。出于这个原因,他才归附路易十一。不过,他也反对专制,主张召开三级会议。他对轶事和戏剧性场面不感兴趣,力图找出事件的动因,研究王公的精神特征和他们的计谋、手腕。他对英雄人物也不感兴趣,将贵族看成普通人。他着重概括人物的政治面貌。对路易十一的肖像的描写最有代表性:“在我们认识的人中,能在复杂情况下摆脱困境的、思虑最周密的人,便是我们的主上路易十一国王。他在言辞和服装方面也最为朴实,千方百计去争取能为他效劳或可能损害他的人。他竭力争取的人起初拒绝,他并不气恼,而是坚持要厚待,实际上也给予金钱和地位,他知道这能取悦对方。在和平繁荣时期他排斥和驱逐的人,一旦需要,他会用重金赎买,使用时绝不计较过去……没有人像他那样倾听别人的意见,像他那样知道那么多事,想认识那么多人。”不过,路易十一也有缺点:平时他谈论别人过于轻率;他怕提到死,让人在他临终时也不要提到这个字眼。科米纳寻求路易十一形成这种政治素质的原因:他年青时因反对父亲而出逃,在布戈涅公爵那里躲了六年,“这就是复杂的经历教会他的,他获益匪浅”;他反对命运观:“命运算不了什么,这仅仅是一种诗意的想象。”
这四位散文家记录的多半是亲身经历的事件,或者是根据目击者和参与者提供的材料,有历史参考价值,也有一定的艺术魅力。
思考题:
1.为什么说中世纪文学是多种文明与多种文化结合的产物?
2.《罗兰之歌》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点。
3.骑士抒情诗的中心内容是什么?举例说明。
4.骑士故事诗的代表作品有哪些?特点何在?
5.《小故事诗》、《列那狐传奇》和《玫瑰传奇》的内容和特点。
6.《巴特兰律师》的艺术特点。
7.为什么说维庸是第一位近代诗人?
8.四位记事散文作家的作品内容。
注释
[1]恩格斯:《法德历史材料》,《马克思恩格斯论艺术》第2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第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