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宗教
在第五阶段的爱中,爱情以外的东西都潜退了,剩下的只是专一的执着。
在印度教中,毗湿奴神的宗教就是爱的宗教。以毗湿奴神的方式分析,爱可分五个阶段,而且每个不同阶段都各有其代表的典范。寻找并获得启发的整个训诫,可以通过这个渠道的能量来实施。
第一个阶段的爱是仆人对主人的爱,这是一种低层次的爱。“神啊,你是主人。我是仆人。告诉我该做什么,我就会照做。”这是律法之宗教的方式,其中有许多命令——十诫、千诫,甚至十一万诫。这是一种恐惧的宗教。此宗教的信徒尚未觉醒到内在神性的呈现。神在外头某处,而你在这里。这种方式的爱主要是给那些没有时间献身于宗教思考或爱的人。
代表第一阶段的爱的典范,乃是那猴王哈奴曼,也就是罗摩(Rama)的仆人。我不清楚在基督教传统中,是否有属于这个阶段的特别例子,但也不必有什么例子,因为对大多数人而言,基督教传统也没有什么其他东西;这里要遵守《十诫》,那里也要遵守《十诫》。
第二个阶段是朋友和朋友之间的关系,是对我们称为“爱”的事物的觉醒。在此阶段的人比处于第一阶段中的人更会为其朋友设想。第二阶段朋友之爱的典范乃是使徒对耶稣的爱,或任何真正爱事、爱人之人的爱。
20世纪的伟大印度圣哲罗摩克里希纳上师,曾问一位自称不爱上帝的妇女:“在这世上,难道没有什么东西是值得你爱的吗?”她回答:“我爱我的小侄子。”“好,那么,”他回答,“就是他了,他就是你的奉献对象。”不论何时,当你体验的爱是一种自发行为,而不是遵循一道指令时,你便由第一阶段晋升到第二阶段了。
这是很值得深思的。有多少宗教的仪式达到了这个层次呢?我敢说是很少的。不过,这才是它应该走的方向。宗教经验若只是完成律法及戒条所规定的事项,就大大被贬抑了,而你不过只是一个愿意或不愿意遵从命令的人罢了。当爱的关系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时,你便进入了另一领域。
第三阶段的爱是父母对孩子的爱,这比朋友之间的爱更为亲密且强烈。这一阶段的爱在基督教系统中表现出来的意象,便是圣诞夜耶稣诞生的马槽。在这个意象中,婴儿代表的是来到我们每个人心中的耶稣,这象征着你觉醒到神性就在你心中。它是真正的宗教生活的曙光。你是在抚育你自性中的灵性之童。印度教传统中此阶段的典范,则是戈皮斯(Gopis)对顽皮的偷奶油小男孩克里希纳(Krishna)的爱。
有一段有关克里希纳的有趣故事说,有人告诉克里希纳的养母,她的小男孩正在外头吃泥土。她走出去要将他口中的泥土清理干净,而当他张开嘴时,他显露出他内在所有的天堂、地狱、诸神与众魔。她当然被这个场景吓坏了,如果她仍记得这番景象,两人的关系就势必会受到相当程度的破坏,因此克里希纳很善良地将她这段记忆抹去了。人们是如何知道这件事确实发生过的——她是唯一身临其境的人,而她却忘记了,我也不知道。不过,宗教的事就是这样的。
第四阶段的爱是夫妻之间的爱,也就是雌雄同体以及认同另一个人的爱。你已经找到你心中的神,而现在神则是出现在这个最亲密、最持久的关系中。这就是为什么在这些传统中,婚姻被视为是永恒的原因。拥有这类经验的机会一生只有一次。修女戴结婚戒指,因为她们是耶稣的新娘。她们和这无形配偶的关系,就精神层面而言,是很好的。
最后,我们到达了最高层次的爱——第五阶段,也就是全然的、强迫性的、无法控制而脱轨的爱。在这个阶段中,只有爱的存在,而你在与上帝的关系中,完全失去了自我。你是个为爱疯狂的情痴(le fou)。
在宫廷之爱中,
疯狂的是男人,而不是女人。
当男人受到如此的感动时,
他能够成就伟大的功业,
但只局限在狭窄的范围内。
当你遵照你的热情而行时,
社会不再能支持你。
你必须非常谨慎,
你完全得靠你自己。
在婚姻关系中,人们仍然与社会及邻居维持和谐的关系,但在第五阶段的爱中,爱情以外的所有事物都潜退了,剩下的只是专一的执着。处于这个阶段的人会将所有其他的一切都抛诸脑后,对它们漠不关心。我确信你们之中的某些人过有这种体验。如果你不曾有过这种体验,那真是太不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