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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有色金属选矿回收铁精矿质量标准
我国是世界上钢铁生产和需求第一大国,也是铁矿石缺口大国,铁矿石对外依存度逐年增加,因此综合回收各种含铁原料可以补充我国铁矿石资源的不足。从有色金属中选矿回收铁精矿是指从有色金属矿山共伴生磁、赤铁矿经选矿分离回收的产品,在钢铁冶炼中占有一定的比重。据不完全统计,该类产品年产量近5000万吨,多数作为钢铁原料,少量低品位铁精矿作为水泥生产的添加剂。
过去有色金属选矿回收铁精矿无统一标准,2008年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委员会委托铜陵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起草该标准,2009年完成。
根据目前中国生产此类铁精矿的情况,铁精矿品位范围为55%~65%。确定55%的最低品位是考虑有色金属企业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本标准以全铁含量高低确定划分为三个品级,一级品大于65%,二级品65%~60%,三级品60%~55%。
水分不大于12%,冰冻期水分应不大于8%。
杂质要求:
一级品:S≤0.6%,P≤0.04%,SiO2≤6%,As≤0.05%,Al2O3≤1%,Cu≤0.1%。
二级品:S≤0.7%,P≤0.06%,SiO2≤8%,As≤0.1%,Al2O3≤1.5%,Cu≤0.2%。
三级品:S≤0.8%,P≤0.08%,SiO2≤10%,As≤0.15%,Al2O3≤2%,Cu≤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