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药物的杂质检查方法
药物中所含杂质的来源广泛,单就药物本身而言,其杂质的含量理应越少越好,但若要将杂质完全除掉,不仅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因此,在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不影响药物稳定性、疗效和不发生毒性反应的原则下,允许药物中存在一定量的杂质。药物的杂质检查,通常不要求测定其准确含量,而只需检查杂质的量是否超过限量,通常用百分之几或百万分之几来表示,如百万分之一就是每克药物中杂质重量为10-6g,即1μg。
药物中杂质的限量检查按照操作方法不同分为三种类型。
一、对照法
取一定量的待检杂质的对照品配成对照液,与一定量供试品配成的供试品液,在相同的条件下处理后,比较反应结果,以判断供试品中所含杂质是否符合限度规定,这一方法称为对照法。使用此方法时,须注意平行原则。即供试品和标准溶液应在完全相同的条件下反应,所加入的试剂、反应的温度、放置的时间等均应相同。只有这样,反应的结果才有可比性。《中国药典》现行版中,一般杂质检查大多采用这一方法。
药物中杂质限量除需考虑杂质本身的性质,还要根据生产所能达到的水平并参考各国药典的标准来制订。
根据定义,药物中杂质的限量(L)可按照下式来计算:
式中 c——对照液浓度;
V——对照液体积;
L——杂质的限量;
S——供试品量。
【例4-1】 对乙酰氨基酚中氯化物检查
取对乙酰氨基酚2.0g,加入100ml水,加热溶解后冷却,滤过,取滤液25ml,依法检查氯化物(《中国药典》通则0801),所发生的浑浊与标准氯化钠溶液5.0ml(每1ml相当于10μg的C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问氯化物的限量是多少?
【例4-2】 磷酸可待因中吗啡检查
取本品0.10g,加盐酸溶液(9→1000)使溶解成5ml,加亚硝酸钠试液2ml,放置15min,加氨试液3ml,所显颜色与吗啡溶液[取无水吗啡2.0mg,加盐酸溶液(9→1000)使溶解成100ml]5.0ml,用同方法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问限量为多少?
【例4-3】 葡萄糖中重金属检查
取葡萄糖4.0g,加水23ml溶解后,加醋酸盐缓冲液(pH为3.5)2m1,依法检查重金属(《中国药典》通则0821),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五。问应取标准铅溶液多少毫升?(每1ml相当于10μg的Pb)
二、灵敏度法
系指在供试品溶液中加入试剂,在一定反应条件下,不得有正反应出现,从而判断供试品中所含杂质是否符合限量规定。
如蒸馏水中氯化物检查,是在50ml水中加入硝酸与硝酸银试液后,不发生浑浊为合格。由于50ml水中含有0.2mg的Cl-时,所显浑浊已较明显,所以此检查限制了蒸馏水中氯化物的含量小于4μg/ml。
本法的特点是:以该检测条件下的灵敏度来控制杂质限量,不需要对照物质。
三、比较法
系指取供试品一定量依法检查,测得待检杂质的吸光度等与规定的限量比较,不得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