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评估“粤澳合作”与“横琴开发计划”的发展
《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是一个颇具规模的规划,但迄今似未能成功吸引台商成为经济伙伴,不少台湾投资者仍持观望态度。而目前正在开发中的横琴新区,则可能发展成台湾企业涉足港澳企业优势的一个新契机。随着两岸关系发展越来越和谐,横琴新区今后必然是连结澳港台共同的合作平台。
(一)横琴新区的发展除了澳门大学外,其他皆由珠海主导
整个横琴新区,除澳门大学那个区块澳门特区政府有实际的管理权外,其余皆由珠海市政府主导。2012年3月15日,广东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横琴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实行放宽的商事登记制度体系,该意见表示将放宽澳门及香港的注册门槛,吸引更多企业前来投资。
“横琴产业准入及优惠目录”虽由中央制定,但其审核权并不在澳门,而是在珠海手上。另外,对于企业项目及资本的审核,亦由珠海政府审批,这些都说明了珠海主导的现象。“粤澳合作框架”的土地使用规范,也说明土地及项目的发展都稀释了澳门的影响力。
(二)在“粤澳合作框架”前提下,澳门在横琴新区的发展与预期将有落差
横琴新区的发展,本来在于提升澳门产业多元化的发展,以及提升珠江西岸经济发展,但本文经过深入研究之后,却发现“粤澳合作框架”本应为澳门及珠海合作的区域范畴,在实际执行上,澳门政府看起来比较像是企业引导的角色而非执行者或领航者。
再从制度面来看,横琴新区虽然实行“比经济特区还要特殊”的优惠政策,但该经济制度却有别于其他特区。横琴降低企业所得税,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增值税和消费税,对于符合发展项目的企业在利润上是相当有利的。另外,横琴新区的所有项目规格都采用“国际化”标准(横琴新区营造国际化及法制化的标准有利于企业推动产品形象)。对大陆或台湾来说,横琴新区的制度创新都说明它将有别于大陆的其他经济特区。因此,从经济区域及产业群聚来看,台湾企业在相当倚赖大陆市场的情况下,横琴新区发展将对台湾产生涉及人力资源及技术发展的影响。
(三)“粤澳合作框架”的土地规范及横琴新区发展范畴稀释了澳门的影响力
澳门向来缺乏土地资源。对澳门来说,若能针对自身产业不足之处进行发展,将有助于促进旅游及观光产业的发展。不过从“粤澳合作框架”的发展前景来看,珠海市政府有意将“横琴新区”打造为国际品牌,也希望借此打响“横琴新区”的声誉。中山大学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江教授表示,横琴口岸如建造新大楼,竞投时价高者得,澳门中小企肯定无从置喙,只能由大财团参与。
另外作者也曾和澳门及台湾数位企业家讨论这类问题,这些企业家也表示“横琴新区”投资项目不论在发展规模上,还是资金上,都非一般澳门中小企业所能负担。尽管“横琴新区”前程似锦,但若从回收及利润来算,澳门中小企业对该区域投资兴趣不高。横琴新区表示,粤澳合作产业园准入要求较高,是考虑到园区定位发展高附加值产业,以及参考过去3年的数据。虽然“横琴发展澳门项目评审委员会”认定项目投资者必须是澳门居民或澳门注册的公司,以利于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但珠海市政府可能企图借打造“国际品牌”或“横琴品牌”降低澳门的影响力。另外,“横琴新区”希冀借由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的思维,与澳门中小企业家原本的构想不同。“横琴新区”的开发一再表示将面向国际,这不仅降低了澳门中小企业的投资意念,也降低了澳门企业家在“横琴新区”可能发展的意念。
(四)“粤澳合作框架”的发展项目仍在商议过程中
本文经过实地参访以及与相关学者专家访谈后,认为《粤澳合作框架协议》虽然已有合作框架的雏形,但本质上两地如何共同合作,由谁主导,仍留下需要磨合的空间。受访的澳门学者柳智毅表示,澳门与广东在协商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发生一些问题与疑虑,澳门有澳门的想法,广东有广东的看法。尽管《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极具前瞻性与发展性,但牵涉到利益问题以及主导问题时,粤澳两地皆有自己的发展与考量。从澳门的角度来看,多数的澳门人及研究人员都认为《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是为了提升澳门产业多元化发展,但是当与广东协商之后便会发现,两者虽有合作意愿,但却缺乏相同的发展共识,也因此,涉及权力及资源配置问题时,粤澳两地就必须反复地进行协商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