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研究:《澳门理工学报》专栏文萃(2014~2017)(澳门理工学报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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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评估“粤澳合作”与“横琴开发计划”的发展

《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是一个颇具规模的规划,但迄今似未能成功吸引台商成为经济伙伴,不少台湾投资者仍持观望态度。而目前正在开发中的横琴新区,则可能发展成台湾企业涉足港澳企业优势的一个新契机。随着两岸关系发展越来越和谐,横琴新区今后必然是连结澳港台共同的合作平台。

(一)横琴新区的发展除了澳门大学外,其他皆由珠海主导

整个横琴新区,除澳门大学那个区块澳门特区政府有实际的管理权外,其余皆由珠海市政府主导。2012年3月15日,广东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横琴开发建设的若干意见》,实行放宽的商事登记制度体系,该意见表示将放宽澳门及香港的注册门槛,吸引更多企业前来投资。

“横琴产业准入及优惠目录”虽由中央制定,但其审核权并不在澳门,而是在珠海手上。另外,对于企业项目及资本的审核,亦由珠海政府审批,这些都说明了珠海主导的现象。“粤澳合作框架”的土地使用规范,也说明土地及项目的发展都稀释了澳门的影响力。

(二)在“粤澳合作框架”前提下,澳门在横琴新区的发展与预期将有落差

横琴新区的发展,本来在于提升澳门产业多元化的发展,以及提升珠江西岸经济发展,但本文经过深入研究之后,却发现“粤澳合作框架”本应为澳门及珠海合作的区域范畴,在实际执行上,澳门政府看起来比较像是企业引导的角色而非执行者或领航者。

再从制度面来看,横琴新区虽然实行“比经济特区还要特殊”的优惠政策,但该经济制度却有别于其他特区。横琴降低企业所得税,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增值税和消费税,对于符合发展项目的企业在利润上是相当有利的。另外,横琴新区的所有项目规格都采用“国际化”标准(横琴新区营造国际化及法制化的标准有利于企业推动产品形象)。对大陆或台湾来说,横琴新区的制度创新都说明它将有别于大陆的其他经济特区。因此,从经济区域及产业群聚来看,台湾企业在相当倚赖大陆市场的情况下,横琴新区发展将对台湾产生涉及人力资源及技术发展的影响。

(三)“粤澳合作框架”的土地规范及横琴新区发展范畴稀释了澳门的影响力

澳门向来缺乏土地资源。对澳门来说,若能针对自身产业不足之处进行发展,将有助于促进旅游及观光产业的发展。不过从“粤澳合作框架”的发展前景来看,珠海市政府有意将“横琴新区”打造为国际品牌,也希望借此打响“横琴新区”的声誉。中山大学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江教授表示,横琴口岸如建造新大楼,竞投时价高者得,澳门中小企肯定无从置喙,只能由大财团参与。《澳应主动寻求横琴合作》,澳门:《澳门日报》2013年4月18日。

另外作者也曾和澳门及台湾数位企业家讨论这类问题,这些企业家也表示“横琴新区”投资项目不论在发展规模上,还是资金上,都非一般澳门中小企业所能负担。尽管“横琴新区”前程似锦,但若从回收及利润来算,澳门中小企业对该区域投资兴趣不高。横琴新区表示,粤澳合作产业园准入要求较高,是考虑到园区定位发展高附加值产业,以及参考过去3年的数据。《横琴入围下月申请五类准入》,澳门:《澳门商报》2013年7月18日。虽然“横琴发展澳门项目评审委员会”认定项目投资者必须是澳门居民或澳门注册的公司,以利于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横琴发展澳门项目评审委员会首次工作会议》,澳门贸易促进局,2013年5月7日。但珠海市政府可能企图借打造“国际品牌”或“横琴品牌”降低澳门的影响力。珠海市委书记李嘉曾在听取了横琴新区负责人关于横琴开发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和长隆集团董事长苏志刚等关于项目建设情况的介绍后说到:横琴新区要向世界一流看齐,像长隆打造世界级的民族品牌一样打造世界级的横琴。参见《李嘉何宁卡率市四套班子领导到横琴新区调研并召开现场工作会推进横琴国家战略 打造长隆国际品牌》,珠海市人民政府,2012年4月9日。另外,“横琴新区”希冀借由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的思维,与澳门中小企业家原本的构想不同。“横琴新区”的开发一再表示将面向国际,这不仅降低了澳门中小企业的投资意念,也降低了澳门企业家在“横琴新区”可能发展的意念。

(四)“粤澳合作框架”的发展项目仍在商议过程中

本文经过实地参访以及与相关学者专家访谈后,认为《粤澳合作框架协议》虽然已有合作框架的雏形,但本质上两地如何共同合作,由谁主导,仍留下需要磨合的空间。受访的澳门学者柳智毅表示,澳门与广东在协商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发生一些问题与疑虑,澳门有澳门的想法,广东有广东的看法。尽管《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极具前瞻性与发展性,但牵涉到利益问题以及主导问题时,粤澳两地皆有自己的发展与考量。从澳门的角度来看,多数的澳门人及研究人员都认为《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是为了提升澳门产业多元化发展,但是当与广东协商之后便会发现,两者虽有合作意愿,但却缺乏相同的发展共识,也因此,涉及权力及资源配置问题时,粤澳两地就必须反复地进行协商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