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薪酬发展报告(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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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多数地区人工成本总水平增长速度有所回落

对上海、沈阳、青海和大连四个地区工资及人工成本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中可以发现,相比2013年,2014年人工成本水平增长有一个新的特点,上海、沈阳和大连三个中东部城市的人工成本水平增长率有不同程度的回落,只有西部青海省人工成本增速快于2013年(见表1)。多数地区人工成本水平增幅出现明显回落,可反映出我国更为明显的经济新常态特征,不但与各地区经济增速回落情况相符合,而且与我国整体工资水平增长的大趋势基本吻合。

表1 2014年4个地区工资及人工成本水平增长情况

注:

①本表上海、沈阳、青海和大连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②本表中人工成本总水平增长率根据各地区公布数据计算。

③工资和人工成本增长率均为名义增长率,未剔除物价变动因素。

2014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名义增长率分别为9.4%和11.3%,相比2013年的10.1%和13.8%,分别下降了0.7个百分点和2.5个百分点。根据表1观察,2014年上海和青海的名义工资增长在10%左右,沈阳和大连的名义工资增长只有8%。与2013年相比,上海和青海名义工资增速分别下降了4.1个百分点和0.4个百分点,沈阳和大连名义工资增速分别上升了3个百分点和0.4个百分点。2014年,上海和沈阳人工成本增速回落幅度较大,大连人工成本增速低且回落幅度小,青海人工成本增速有所上升但低于工资水平增速。由于各地区工资增长统计中包括有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同于人工成本增长统计只涉及企业。因此,各地区人工成本水平的变动幅度一般都要比本地区工资水平变动幅度大一些,相对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本地区人工成本的变动要比工资水平的变动更为敏感,因而可以更直接地反映出微观层面的工资收入分配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