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案重审(近世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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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教仁(1882-1913),字遯初,号渔父,湖南桃源人。同盟会领导人之一,《民报》《民立报》主笔。历任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局局长、北京临时政府农林总长、国民党代理事长。主张制定民权宪法,建立政党内阁,实行平民政治。1913年3月20日晚在上海沪宁火车站遇刺。

1913年3月22日凌晨宋教仁瞑目后,黄兴言,俟穿衣后再行摄影,以符宋君之光明正大。范鸿仙言,宋君遭此惨劫,不可不留历史上哀恸纪念,居正赞成,遂赤上身、露伤痕,拍此一照。

临时大总统袁世凯

国务总理兼内务总长赵秉钧

内务部秘书洪述祖

江苏驻沪巡查长、共进会会长应夔丞

退役军人、枪手武士英

1912年10月16日经洪述祖引荐江苏都督程德全颁给应夔丞的委任状(原件藏北京市档案馆)

1913年1月14日赵秉钧遣人送应夔丞“应密”电本时手书便函(采自《真相画报》1913年第17期)

1913年2月1日应夔丞致赵秉钧“东电”报告收买国民党议员及报馆操弄宪法起草情形(原件藏北京市档案馆)

1913年2月2日应夔丞致赵秉钧“冬电”提出构陷“孙黄宋”计划得到袁世凯支持(原件藏北京市档案馆)

1913年3月6日洪述祖(观川)于天津私宅致函应夔丞,以“除邓” 并登其死耗于《民强报》为例,唆使应夔丞对宋教仁乘机下手(原件藏北京市档案馆)

1913年3月13日下午洪述祖致应夔丞“燬宋酬勋位”电(采自《真相画报》1913 年第17期)

1913年3月21日上午应夔丞复洪述祖已将宋教仁刺杀电(采自《真相画报》1913年第17期)

1913年3月23日应夔丞被捕前一天为淆乱观听化名“叶义衡”制造并寄往国务院的“监督议院政府神圣裁判机关简明宣告文”(原件藏北京市档案馆)

1913年3月25-26日上海租界捕房搜查应宅时发现有42件内容相同的“宣告文”油印品准备以“京江第一法廷”(即所谓监督议院政府神圣裁判机关)名义寄往大陆报馆等处(原件藏北京市档案馆)

1913年4月28日赵秉钧所发批驳宋案证据的自辩“勘电”底稿(原件藏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1913年4月底袁世凯政府所拟宋案证据“逐条辨明书”底稿(原件藏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1913年5月10日前后袁世凯亲笔帮赵秉钧改定的拒绝出庭“真电”底稿(原件藏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1913年4月底5月初应夔丞党徒致函当道“某公”陷害黄兴、陈其美杀宋及图谋将应夔丞从国民党势力影响下之上海转移至湖北裁判的函件残片(原件藏北京大学历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