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案重审(近世中国)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二 案情分析严重简单化

宋案系由宋教仁被刺而引发,因此,对宋案谜团的破解,从一开始就被吸引到了“谁是主谋”这样一个问题上。雇用武士英枪杀宋教仁的应夔丞(即应桂馨)刚一被捕,便有人怀疑其背后有主使之人,谓:“应桂馨与宋先生既无私仇,又非公敌,宋先生有何不利于应?应有何利于宋先生死?即质之应桂馨而亦不能强言为有也。则应桂馨之外,必更有一人焉,为应桂馨之主动可知。”朴庵:《哀宋先生敬告本党及他党》,罗家伦主编《宋教仁被刺及袁世凯违法大借款史料》(《革命文献》第42、43合辑),台北:兴台印刷厂,1968,第262页。又谓:


应夔丞与宋渔父生平无握手交,无半面缘,何仇?何怨?应也,宋也,诚风马牛不相及也。胡为乎应乃掷重金、买死士,必得宋而甘心焉?由斯言之,买武士英者,应夔丞也,而买应夔丞者,伊何人乎?仲材:《刺宋案之六不可解》, 《民权报》1913年3月26日,第3页。


随着应宅所获大量函电文件内容逐渐披露,内务部秘书洪述祖与应夔丞的诡秘关系曝光于天下。但舆论并不认为洪述祖就是最后的主使人,而是进一步提出洪述祖背后可能还有主使之人,理由是:


彼洪述祖,一卑鄙龌龊之小人,与大政治家宋先生固亦风马牛不相及,宋先生之死生,与彼实了无丝毫之关系,洪又胡为乎必死宋先生而后快也?然则,嗾武者为应,嗾应者为洪,而嗾洪者必更有人在也。《洪述祖有杀宋先生之必要乎》,徐血儿等编《宋教仁血案》,岳麓书社,1986,第168页。


由于洪述祖为赵秉钧之秘书,搜获文件中又有赵、应之间往来函电及赵送应之密码电本一册,因此,舆论很快将矛头指向赵秉钧。而赵又被认为是袁世凯的心腹,于是,袁世凯亦被牵入案中。在国民党方面看来,案情是很清楚的,因此,其机关报《民立报》在1913年4月27日刊登44件证据时,于所加按语中明确指出:


宋先生之死,袁、赵死之,非洪、应与武死之也。

洪、应二犯仅一器械,武士英更器械之器械,而真正之 〈人〉主动(人),乃袁世凯、赵秉钧也。《应夔丞致洪述祖密电》(1913年3月21日),见《宋案证据之披露》, 《民立报临时增刊》1913年4月27日,第3页。


这可以说是国民党方面对于宋案的正式研究结论。然而,赵秉钧却不认同这一结论,他于4月28日发表自辩“勘电”,称“去宋之动机起于应之自动,而非别有主动之人”, “中央政府于宋案无涉”。《赵秉钧为宋案自辩电》(1913年4月28日),朱宗震、杨光辉编《民初政争与二次革命》,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第260页。袁世凯同日也发出“勘电”,明确给赵秉钧以支持。《致上海黄克强先生电》(4月28日), 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致上海谭巡阅使电》(4月28日), 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刺激着后来的宋案研究者,以至于绝大多数研究者均把寻找刺宋主谋作为最主要的方向,却一直无法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其中较早一些的著作和那些深受革命史观影响的著者,大多毫无保留地接受国民党方面的研究结论,只不过文字表述略有差异而已。如前述谷钟秀、马震东、邹鲁、陈功甫、魏野畴、孟世杰、李剑农、吴玉章、陈志让、吴相湘、郭廷以、胡绳、黎澍、陶菊隐、丁中江、胡绳武、方祖燊、李新、陈旭麓、何泽福、李宗一、李守孔、李云汉、徐中约、李侃、金冲及、张宪文、张玉法、朱汉国、来新夏、唐宝林、郑师渠、张海鹏、朱宗震、侯宜杰等人所著或主编之书,其中,关于国民党党史方面著述,如邹鲁《中国国民党史稿》,上海民智书局,1929,第950—954页;张玉法《民国初年的政党》,岳麓书社,2004,第161页。关于中国近代通史性著述,如陈功甫《中国最近三十年史》,商务印书馆,1928,第107—108页;魏野畴《中国近世史》,中江书局,1930,第261—262页;孟世杰《中国近百年史》下册,百城书局,1932,第12—13页;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商务印书馆,1948,第384—388页;李守孔《中国近代史》,台北:三民书局,1974,第218页;郭廷以《近代中国史纲》,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0,第433—434页;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人民出版社,1981,第911—912页;陈旭麓主编《近代中国八十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第531—534页;李云汉《中国近代史》,台北:三民书局,1986,第287—288页;李侃等《中国近代史》,中华书局,2004,第405页;徐中约《中国近代史》,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1,第481页;张海鹏主编《中国近代通史》第6卷,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第29—31页;金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第1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第113—114页。关于辛亥革命史、北洋军阀史、民国史方面著述,如吴玉章《辛亥革命》,人民出版社,1969,第165—166页;谷钟秀《中华民国开国史》,上海泰东图书局,1914,第117—124页;马震东《袁氏当国史》,团结出版社,2008,第99—102页;李新、李宗一主编《中华民国史》第2编第1卷,中华书局,1987,第188—194页;张宪文等《中华民国史》第1卷,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第136—139页;朱汉国、杨群主编《中华民国史》第1册,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第43—44页;朱宗震《民国初年政坛风云》,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第132—145页;胡绳武、金冲及《辛亥革命史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第507—533页;唐宝林、郑师渠《共和与专制的较量》,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第95—106页;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上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3,第163—172页;丁中江《北洋军阀史话》第1卷,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2,第404—407页;来新夏等编《北洋军阀史》,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第255—259页。传记方面,如吴相湘《宋教仁:中国民主宪政的先驱》,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1,第223—224页;方祖燊《三湘渔父——宋教仁传》,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84,第438—504页;陈旭麓、何泽福《宋教仁》,江苏古籍出版社,1984,第96—100页;陈志让《袁世凯传》,湖南人民出版社,2013,第167—171页;李宗一《袁世凯传》,中华书局,1980,第233—243页;侯宜杰《袁世凯传》,百花文艺出版社,2003,第283—303页。以及沈云龙、王涵、何泽福、饶怀民、刘大年、朱怀远、袁伟时等人所撰文章,沈云龙:《暗杀宋教仁案的要犯洪述祖》, 《现代政治人物述评》(中),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2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第119—131页;王涵:《试论宋教仁之死》, 《文汇报》1980年12月16日,第2版;何泽福:《宋教仁与袁世凯》,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80年第3期,第71—78页;饶怀民:《宋教仁血案及其政治风潮》,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7年第3期,第101—105页;刘大年:《宋教仁被暗杀案》, 《江苏文史资料》第33辑,江苏文史资料编辑部编印,1989,第1—25页;朱怀远:《宋教仁被刺案真相考辨》, 《民国档案》2010年第3期,第78—86、126页;袁伟时:《民国时期的袁世凯:成就与罪错》, 《缠斗:方生与未死》,线装书局,2013,第95页。均将袁、赵视为幕后主使。日本学者萱野长知、片仓芳和、松本英纪、菊池秀明、渡辺竜策、樋泉克夫,以及美国学者欧内斯特·P.扬、史扶邻等人论著,还有刘吉祥(国籍不详)的英文著作,也都持同样看法。萱野長知 “中華民国革命秘笈”東京、皇国青年教育協会、1941、188—190頁;松本英紀“宋教仁の研究”京都、晃洋書房、2001、195—199頁;片倉芳和 “宋教仁研究:清末民初の政治と思想”東京、清流出版、2004、193—226頁;菊池秀明:《末代王朝与近代中国:清末中华民国》,马晓娟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第151—159页;欧内斯特·P.扬:《1912—1915年的袁世凯》,张华腾等译,河南人民出版社,2010,第138—139页;史扶邻:《孙中山与中国革命》,丘权政、符致兴译,山西人民出版社,2010,第388页;K. S. Liew, Struggle for Democracy: Sung Chiao-jen and the 1911 Chinese Revolution,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1, pp.191-201;片倉芳和 ‘宋教仁暗殺事件について’、“史叢”第27號、1981年、19—34頁;渡辺竜策 ‘宋教仁暗殺事件の意味するもの——民初政争の一断面’、“中京大学论丛·教養編”1962年第3號、51—71頁;樋泉克夫 ‘宋教仁研究ノ-ト-1-’、“多摩芸術学園紀要”1980年第6巻、25—42頁。

唐德刚实质上也认为袁、赵是幕后主使,只不过他又对二人在杀宋心态及背后考量上的差别进行了区别分析,他说:


1913年初春,在宋氏旅行讲演锋头正健之时,袁即连电召宋来京磋商要政。袁的本意或许就是试“重用之”,不成,再“除之”。可是内阁总理赵秉钧对这个最大的政敌,就是欲先除之而后快。他或许得了袁的必不得已时就“除之”的默许,迫不及待地便悍然提早“除之”了。杀宋之后,风波闹大了,袁可能认为赵之悍然杀宋,为的只是保持相位的一己私利,而搅乱袁对整个大局的布置。赵之杀宋,不是体谅领袖苦心,而是投机取巧,为保持自己总理的位置,不顾主子的困难,而悍然为之,这就不能饶恕了。因此后来赵也就不得好死了。唐德刚:《袁氏当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第67—68页。


另外一些研究者则或多或少受到赵秉钧自我辩解的影响,而又加以个人的判断,倾向于怀疑或否认袁、赵为幕后主使。如廖大伟认为:“从袁世凯的一贯信仰和当时的身份、地位,从宋教仁对袁世凯构成的威胁程度,从在上海行刺的困难程度,特别是对 ‘主谋说’原证据的逐条解读考析,我们认为对袁世凯的传统指认是缺乏真实依据的,是不符合事实的,袁世凯不是‘刺宋’主谋,没有主观故意的痕迹。”廖大伟:《袁世凯不是“刺宋”主谋考析》,苏智良、张华腾、邵雍主编《袁世凯与北洋军阀》,第569—570页。他认为刺宋乃应夔丞所为,并上升到共进会刺杀宋教仁的高度来解释;而洪述祖则充当了鼓动、纵容应桂馨的角色。廖大伟:《论民初帮会与社会的紧张——以共进会与刺宋案为中心》, 《史林》2005年第1期,第65—75页。但奇怪的是,他对于宋案关键人物之一赵秉钧完全缺而不论,实际上留下很大漏洞。张永则认为:“根据具体证据,刺宋是会党头目应夔丞主动提出并策划的,受到洪述祖的推动,袁世凯、赵秉钧是否知情只能存疑。”张永:《民初宋教仁遇刺案探疑》, 《史学月刊》2006年第9期,第42—49页。侯宜杰最初认为,“暗杀宋教仁的主谋者不是别人,正是堂堂的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和国务总理赵秉钧”,但近来一改前说,认为“研究宋教仁被刺案,要坚持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的原则。缺乏确凿证据,就不能认为赵秉钧或袁世凯是刺杀宋教仁的主谋”。侯宜杰:《袁世凯传》,第295页;《暗杀宋教仁的主谋尚难定论》, 《史林》2013年第1期,第125—128页。马勇最初认为袁世凯“不择手段地加害于宋教仁,终于酿成民国史上的第一大血案”,但近年也一改前说,认为“这个说法是不对的”, “因宋教仁所要竞选的议会多数,目标只是内阁总理,与袁世凯的大总统地位毫无关联”, “将宋案的责任推给袁世凯是非常表面的看法,根本不知道宋教仁与袁世凯之间的真实关系,不知道袁世凯是多么欣赏宋教仁的才华”, “按照当年法院的判决,宋教仁之死追查到内阁总理赵秉钧,大体上是可信的”。马勇:《1894—1915:梦想与困惑》,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第170页;《重新认识近代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第305、312页。张华腾同样进行了自我否定,认为从常理言,“刺杀宋教仁破坏了袁世凯自己在民初极力树立的 ‘合法性’形象,不符合政治家袁世凯的切身利益”;从当时局势看,“袁世凯并不惧怕宋教仁成立内阁,更不会不计较得失地使用暗杀手段”;从法理上看,“尚未有直接证据证明袁世凯为刺杀宋教仁的主使”。他更倾向于认为“宋教仁为陈其美主谋所杀”。张华腾:《中国1913——民初的政治纷争与政治转型》,陕西人民出版社,2015,第83—99页。

前述业余探究者对宋案真相也有分析。其中张晓波《民国的开端:宋教仁评传》倾向于怀疑袁、赵并非刺宋主谋,刺宋很可能是应夔丞与洪述祖迎合袁世凯铲除政敌之举。张晓波:《民国的开端:宋教仁评传》,光明日报出版社,2013,第16—60页。思公《晚清尽头是民国》及金满楼《退潮的革命:宋教仁的1913》认为袁世凯、赵秉钧、陈其美均有嫌疑,而陈其美嫌疑似乎更大。思公:《晚清尽头是民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第110—202页;金满楼:《退潮的革命:宋教仁的1913》,山西人民出版社,2013,第62—105页。张耀杰《谁谋杀了宋教仁:政坛悬案背后的党派之争》则断定幕后主使就是陈其美。张耀杰:《谁谋杀了宋教仁:政坛悬案背后的党派之争》,团结出版社,2012,第106页。需要指出的是,早在宋教仁被刺之初,便有人传言陈其美是幕后主使;20世纪20年代,袁克文在其所著《辛丙秘苑》中,也持这种观点;而日本人北一辉在《支那革命外史》中,更发挥其奇特想象力,声称陈其美是刺宋主谋,而袁世凯和孙中山是“从犯”。北一輝 “支那革命外史”北大輝、1940年改訂版、290—293頁。袁克文和北一辉之书均非学术著作,但其观点对后来一些刻意抹黑国民党的人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应当承认,将寻找刺宋主谋作为宋案研究的主要方向,并没有问题。但须引起研究者高度重视的是,从应宅搜获的函电文件实际上向我们传递了一个极为明确而重要的信息,即“宋案”≠“刺宋案”。宋案案情错综复杂,其中至少应当包括收抚共进会、调查欢迎国会团、操弄宪法起草、构陷“孙黄宋”、“匿名氏”攻击、低价购买公债,以及刺杀宋教仁等一系列情节或环节。另外,在宋案证据中仅仅提到过一次的未遂“除邓”案,对破解宋案谜团亦极为关键。这些情节,环环相扣,次第演进,而又交错进行,“刺宋”是宋案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整个案情发展的最终结局。因此,倘若我们不对刺宋之前各环节的来龙去脉,及其相互之间的演进关系进行详细深入的考证,刺宋的发生绝无可能得到令人信服的解释,案件发生后出现的一系列矛盾现象也无法得到解释。然而,纵观百余年来的宋案研究,研究者无一例外,皆将重心放在了刺宋这个环节上,而对此前诸多环节,要么毫不在意,要么轻轻放过。宋案案情实际上被严重简单化,宋案研究之所以一直得不到推进,根本原因即在于此。

上述各环节演进过程牵涉四个关键人物,即袁世凯、赵秉钧、洪述祖、应夔丞,此外还有王阿法、武士英、程经世根据1913年5月26日《大中华民国日报》第2页“程经世之趣史”介绍,程经世为京剧名伶程长庚之孙,同文馆德文学生。清末曾为直隶候补道。民初先在总统府任翻译,后转而为国务院秘书。另据《政府公报》,程经世于1912年10月18日被国务总理赵秉钧呈请任命为秘书。见《临时大总统令》(1912年10月18日), 《政府公报》第171号,1912年10月19日,第114页。、朱荫榛等几个相对次要的人物。要破解宋案谜团,就必须结合宋案证据和清末民初政局演变,搞清楚这些人物之间的远近亲疏关系,特别是应搞清楚以下五组人物关系:

(1)袁世凯和洪述祖的关系;

(2)洪述祖和应夔丞的关系;

(3)赵秉钧和应夔丞的关系;

(4)袁世凯和赵秉钧的关系;

(5)赵秉钧和洪述祖的关系。

在重点搞清这五组人物关系的同时,还需要特别注意这几人与宋教仁的关系,以及应夔丞与陈其美的关系,如此方能确定他们各自与宋案案情的牵连程度,从而彻底破解宋案谜团。然而,我们看到,百余年来的宋案探究,除了对袁世凯与宋教仁的关系有较多讨论外,上述五组人物关系均极少为研究者深入讨论,甚至完全不被关注。围绕袁世凯与宋案的关系,仅有廖大伟写过一篇专题论文;而围绕赵秉钧、洪述祖、应夔丞各自与宋案的关系,竟没有一篇专题论文,无怪乎宋案谜团一直不能解开。

因此,研究宋案必须考虑案情的复杂性,应当按照案情各环节发展的自然顺序,以厘清案情演变和相关人物之间的关系为讨论重点,步步推进,而不应将案情简单化到直接以探求刺宋主谋为目的。如此方有可能最终破解宋案谜团,确定刺宋主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