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后中国参与中东地区治理的理论与案例研究(“当代中国与中东”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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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东地区治理的概念解析

在汉语语境下,“治理”一词所蕴含的含义可以追溯至春秋时代。根据《康熙字典》的记载:


【左傳·莊九年】鲍叔曰:管夷吾治于高傒,使相可也。【註】言管仲治理政事之才多于敬仲。《康熙字典》,北京燕山出版社,2006,第614页、第7页。


这里的“治理政事之才”,就是指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而治理在这里更多体现了一种管理的意思,一方面能够维持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可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在一千多年后的欧洲,“治理”一词才正式出现在法语中,意思是“统治的手段或方式”(Act or Manner of Governing),后来该词被英语所用,“治理”一词就进一步引申为“统治、操纵或控制”等意思。Online Etymology Dictionary, http://www.etymonline.com/index.php?allowed_in_frame=0&search=governance&searchmode=none,登录时间:2015年11月7日。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治理都与统治一词混合使用,如《现代汉语大词典》中对治理的解释是统治,并引用了巴金的名作《秋》中的语句:“圣人之书乃是立身之大本,半部《论语》可以治天下。”《现代汉语常用词用法词典》中关于治理的解释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统治管理,第二层是处理、整修的意思。《现代汉语大词典》(上册),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第1466页。由此看来,治理一词时至今日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常见于各类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也远远超出其经典意义。俞可平:《治理和善治:一种新的政治分析框架》, 《南京社会科学》2001年第9期,第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