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西藏语言政策的初创时期
(一)20世纪50年代西藏的语言政策及执行情况
我国最早制定的西藏语言政策主要反映在1951年5月23日签订的《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中。《十七条协议》写道:“中央人民政府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个民族一律平等,实现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的大家庭之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自己的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这段话再次重申了我国的民族平等政策和民族语言平等政策。《十七条协议》又指出,为了“使西藏民族和西藏人民获得解放,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家庭中来,与国内其他各民族享受同样的民族平等的权利,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这段话是讲解放西藏,是为了让西藏人民回到祖国大家庭,享受与各民族平等的权利。这个权利就包括了西藏有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这一条。为此,《十七条协议》的第九条专门规定:“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与此同时,毛泽东、周恩来和其他中央领导人在谈到西藏工作时,都一再强调要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还敦促进藏干部学习藏文,并经常询问西藏小学是否开设了藏文课。
后来的西藏语言工作实际上都是围绕着民族平等、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这个中心开展的,而基本的任务就是《十七条协议》第九条中所规定的。
为了执行《十七条协议》的规定,由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亲自组织的中央文委西藏科学考察队在西藏进行了考察,考察的内容包括西藏的语言文字。在中央的号召和敦促下,广大干部和群众都十分重视藏语文的学习和使用,进藏人民解放军和工作人员不但尊重藏族的语言文字,而且从进入西藏开始,就领导带头,克服各种困难,认真学习藏语文。西藏和平解放不久,还成立了以学习藏文、藏语为主的西藏军区干部学校,以后又举办了各种形式的训练班,学习藏语文。
1951年《十七条协议》签订后,进藏的党、政、军领导就积极在西藏创办示范的小学,以实际行动落实《十七条协议》中关于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的精神。1952年,昌都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在昌都地区创办学校,发展藏族人民教育事业》的决定,成立了昌都中学,并于1951年1月开学。根据实际的需要,确定学校的方针是以学习藏文为主,汉文作为选学课程,教学语言是藏语。同年3月正式成立昌都小学。1951年8月1日,昌都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又通过了有关在昌都地区创办学校的决议。在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军的帮助下,先后在盐井、丁青、波密、察隅等地又创办了一批小学。到1952年已达12所,600余名学生。在课程的设置和教学语言上都与昌都小学相同。1952年,西藏工委多次开会讨论根据《十七条协议》的精神,在拉萨创办学校的问题。1952年8月15日拉萨小学成立。根据西藏工委指示,这所小学使用的教材是自编的内容,内地的课本只作为参考,包括藏文、数学、自然常识和政治课。教师主要是噶厦派来的僧官和俗官教师,教学语言全部为藏语。1952年以后,西藏又在日喀则、江孜、亚东、塔工、林芝、那曲等地建立了一批小学,到1958年已经发展到13所,学生2600人。在课程的设置上都以藏文为主,教学语言都是藏语。
1952年前后,藏文版《新闻简讯》在拉萨和日喀则两地创刊发行,1953年秋,拉萨有线广播站首次开播藏语节目,这标志着西藏藏语文的使用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1952年,藏文版《新闻简讯》为32开月刊,1953年10月改为半月刊4开4版,1955年改为铅印。当时藏文版的发行对象主要是中上层人士、喇嘛、学校教员等,均为赠阅。1955年,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张经武就在西藏创办藏汉合璧的大型报纸一事,请示了毛主席。毛主席指出:“在少数民族地区办报,首先应该办少数民族文字的报。”“西藏与青海不同,不要藏汉两文合版,要办藏文报。”1956年4月22日,藏汉两种文字的《西藏日报》同日创刊发行。1953年,西藏工委宣传部建立拉萨有线广播站,每天上午10点至12点广播藏语节目。之后在日喀则、昌都、江孜也建立了类似的广播站,节目都以藏语为主。1959年,西藏人民广播电台正式成立,使用藏汉两种语言,每天播音8小时。
1955年,张经武在关于西藏地方工作的报告中指出,三年多以来,进藏解放军和工作人员始终不渝地执行了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尊重民族平等权利、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尽力帮助藏族人民逐步改善物质生活和文化社会状况。他在汇报落实《十七条协议》第九条规定的情况时讲到:在拉萨、日喀则、江孜等城市创办了小学校,全部采用藏文藏语教学。现在各小学的学生已经达到一千余人。此外拉萨还出版了藏文简报,并设立了社会教育班,许多藏族男女青年都得到了学习的机会。这些都为发展西藏的文化教育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张经武代表还进一步强调,汉族干部应该学习藏族人民和藏族干部的优点,学好藏文藏语,全心全意为藏族人民服务;应该加强西藏的文化教育工作,加强编译藏文书报的工作。
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以后,再次专门做出了使用藏语文的决定。主要内容是在筹委会设立翻译处,把中央、中央各部委的文件翻译成藏文,同时西藏自治区筹委会的文件用藏汉两种文字下达,召开各种会议以及进行其他各项工作时首先使用藏文。
这是西藏首次对政府的行文、文件、各种会议用语所进行的规定,对后来西藏自治区各级行政部门的公文、文件和会议用语的形成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从西藏50年代语言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看,可以归纳为一个中心,三个基本点,即以《十七条协议》第九条关于“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的精神为中心,以创办藏语教学为主的现代教育、兴办藏文报纸和藏语广播、制定政府公文和会议用语为基本点。将这个“中心”和“三个基本点”与50年代全国少数民族语言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做比较,我们既可以看出它们之间一致的地方,又可以发现西藏语言政策的特殊层面。
(二)20世纪60~70年代西藏的语言政策及执行情况
1.语言政策的制定
应该说20世纪60~70年代的西藏语言政策仍然是50年代政策的继续,但是,经过1959年的民主改革,西藏的政治、经济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尤其是西藏文化和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对西藏的语言学习和语言使用提出了新的要求。
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成立。接着西藏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并在第一次会议上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以下简称《组织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使用藏、汉语言文字,并且为不通晓藏、汉语言文字的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准备翻译。”第五十五条规定:“自治区各级人民委员会和所属各级工作部门,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使用藏、汉语言文字。”这个政策与1956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时做出的使用藏语文的决定看上去内容基本相同,但是它在西藏民主改革后以自治区的法令形式被固定下来,这与当时的形势是分不开的。
从1951年到1959年民主改革,西藏工作的重心主要是和平解放西藏、维护和执行《十七条协议》。这时的语言、教育、文化工作都是围绕这个中心来进行的。在涉及语言文字的场合,都不能违背《十七条协议》第九条规定的“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这个基本原则。西藏民主改革后进入了60年代的稳定发展期。这时西藏的工作重心向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倾斜。为了适应这种形势的需要,兴办各类学校、大力培养民族干部和各类建设人才成为时代的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西藏语言政策的内涵和外延也都随之发生了变化,即一方面继续执行《十七条协议》第九条的规定,另一方面则是要学习汉语文。从这个角度来理解1965年通过的《组织条例》,我们就可以发现虽然它只提到了会议及执行公务时藏语和汉语的使用,但是它同时也包括了藏语和汉语的学习,而西藏实际的语言学习情况也的确如此。
2.干部的培养与汉语文的学习
把干部或学员送到内地各大专院校和各类干部学校、培训班学习、培训,是培养藏族干部,提高他们的汉语文和藏语文水平的主要途径和办法。从西藏和平解放开始,西藏工委就根据各个时期的条件,把干部、农牧民子女和上层人士的子女分期分批地送到内地大专院校、民族院校和西藏所属的西藏民族学院、干校、训练班学习。干部和学员不但认真学习了藏语和汉语,也刻苦学习其他文化知识。据统计,从1955年到1965年,光中央民族学院、西南民族学院、西藏地方干校就为西藏培养了4000多名干部和专业人才。而西藏民族学院(前身为西藏公学)从1958年创办到1965年则培养了4000多名各个专业的人才。这些人在学校不光提高了藏语文的水平,而且具有一定的汉语文能力,且掌握了专门的知识,他们是国家培养的第一批学习和使用藏汉双语的人才,后来大多成为西藏各条战线的骨干。
3.现代教育与藏语文和汉语文的学习
推动藏语文和汉语文学习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60年代后西藏现代教育的飞速发展。1959年民主改革后,百万农奴翻身成了社会的主人。在这一时期,党的西藏教育工作任务,主要是大力开办学校尽快扫除文盲,以满足广大翻身农奴随着政治、经济上的翻身,文化上也要翻身解放的迫切要求。从1959年到1965年西藏教育粗具雏形。
首先是民办小学的发展。1959年,拉萨、山南等地的群众自发集资办起了民办小学。同年,西藏工委和自治区筹委会提出了“民办为主,公办为辅”的办学方针。到1965年已经达到1735所学校,在校生近5.55万人。其次是公办学校的恢复和发展。自1959年4月到1966年,全区公办小学达到了82所,在校生近1.12万人。普通中学由1所发展到4所。1960年拉萨中学成为完全中学。1961年师范学校成立,1962年撤销。1965年成立西藏自治区师范学校。1957年西藏团校成立,1960年并入1958年成立的西藏公学。1965年该校改建为西藏民族学院。
从教材使用的情况看,民办小学的教材包括藏语文课本1~8册,藏文版数学课本1~8册,汉语文课本1~6册,藏文农村简易课本1册,夜校中文扫盲课本1册;公办小学的教材包括藏语文课本1~12册,藏文语法1册,藏文版数学课本1~12册,汉语文课本1~8册。藏文自然常识和地理课本各1册。
根据教材的要求,在学校教育用语上,民办小学全部使用藏语,公办小学大部分课程使用藏语。中学的情况也是以藏语为主,汉语为辅。大学的教学用语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58年成立的西藏团校在教学上主要推行的是汉字速成教育,教学用语全部使用汉语。这种完全丢开藏文的教学方式在西藏教育史上开了一个错误的先例。1965年正式成立的西藏民族学院,有藏语文、农业、畜牧兽医、师范、财会、医疗6个专业和预科,以及不定期的邮电、机要短训班。但教学用语除藏语文主专业使用藏语外,其他专业都使用汉语。
总之,在学校教育中,从民族学院到中、小学课程的设置,都有藏文课,藏汉族学生都要学习。各类学校从藏、汉族学生中培养了一批翻译人才,对藏语文和汉语文的沟通和翻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些学校还成立了藏语文的研究班,1960年和1961年在周恩来总理的关怀下,在中央民族学院开办了两期藏文研究班,每期学制三年,邀请知名的藏学家开设藏语文和藏学课程,培养藏学人才,对藏语文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可以说正是西藏现代教育的兴起,才使藏语文的学习和使用,当然也包括汉语文的学习和使用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4.藏语文在其他领域的广泛使用
民主改革以后的60年代,藏语文的使用更加广泛,涉及的领域除了50年代创办的新闻和广播外,又开始在教材的编译、图书的出版、电影的译制、艺术的创造、藏文经典的整理、民间文学的收集整理等方面进行拓展,对藏语文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民主改革后,西藏组织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始着手进行中小学各科藏文教材的编译工作,逐步建立起基本适应现代学校教育需要的中小学藏文教材体系。1960年,在西藏筹委文教处翻译组的基础上,成立了西藏教材编译史上第一个教材编译组,1964年改为编译室,有编译人员22人,下设小学藏语文编译组、小学数学编译组、小学汉语文编写组和初中数、理、化编译组等。到1965年,完成了西藏民办小学、公办小学和夜校中文扫盲课本的编译工作,为小学藏语文的教育和农村扫盲工作做出了重要的贡献。1978年改为自治区教育厅教材编译处,规模进一步扩大。
1965年西藏人民出版社成立。1971年西藏召开出版工作会议,提出建立出版藏汉两种文字、以藏文为主的综合出版社的口号。到1974年,连同中小学课本在内共出版图书155种,401万册。藏文图书由1972年的39%上升到1974年的62%。一批在出版社的藏语文专家、学者为藏语文的出版事业做出了贡献。旧西藏除个别贵族家庭引进过简易的小型电影放映设备外,广大群众不知电影为何物。民主改革后,西藏的电影事业有了发展。60年代成立了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各地区成立了发行放映站。到1965年年底,全区有电影放映队128个。为了帮助群众看懂电影,电影工作者采取了各种办法,由边放映边口头翻译解释发展到对口型配角色,又发展到录音制作藏语译制片。1965年自治区电影公司又成立了译制组,每年翻译近8部藏语电影。对执行民族政策、发展藏族语言文字、提高民族文化水平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1960年,西藏开始着手发掘和整理藏族民间艺术遗产的工作,收集、整理了大量藏族民间音乐和舞蹈资料、整理改编了一批藏戏传统节目,将在藏族人民中间广泛流传的民歌、民谣、寓言、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分别整理出版,还举办了5期佛学研究班,着手整理西藏的佛教经典。1961年,西藏成立了第一个藏语话剧团。这些工作对藏语文的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