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政策:政府导向或市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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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减困:扶贫政策vs.经济普遍增长

自1949年以来,中国的贫困率持续下降。权威文献把中国贫困率的下降多解释为扶贫政策的结果,但笔者认为还存在另外一种可能性,即贫困率的下降更多的是经济普遍增长的结果。显然,扶贫政策和经济普遍增长对贫困率的下降都会起作用,但是两者作用的主次问题值得关注,这涉及对扶贫政策效果的评价以及对扶贫政策的调整问题。

一 中国贫困率的下降

《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5》代表官方对中国的扶贫政策给予了权威的肯定。报告指出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上的辉煌篇章,并用数据加以佐证。

在2010年标准下,1978~2015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71464万人,贫困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实现较快增长。2011~2014年贫困地区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3.7万亿元、4.2万亿元和5.2万亿元。2013~2015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名义增长13.7%,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2.9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纯收入从2012年的4732元增加到2015年的7653元,年递增10.7%,高于全国8%的平均水平。2013~2014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累计增长41.6%,年均实际增长10.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随着国家持续的扶贫政策和基础设施的投入,贫困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医疗健康水平有较大提升。根据2015年统计数据,2015年贫困地区主干道路面经过硬化处理的自然村比重为73%,比上年增长8.3%。通客运班车的自然村比重为47.8%,比上年增长5.1个百分点。在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中,身体状况健康的人数占89.4%,生病后能及时就医的比重提高到95.2%。

以上这些数据说明中国的贫困率在持续下降,但把贫困率的下降解释为扶贫政策的结果却缺少论证,且没有提及经济的普遍增长对贫困率下降的作用。下面分析扶贫政策以及经济普遍增长对贫困率下降的作用。

二 确定跨时期统一标准的贫困率

要评价中国扶贫政策的长期效果,首先需要在统一的贫困标准下衡量贫困率,这样才能从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上评价中国扶贫政策的效果。自1986年以来,中国的贫困标准有过三次变动,在不同的贫困标准下贫困率不同。笔者基于表1-1所提供的不同标准下的贫困率,推算出基于跨时期同一贫困标准下各年的贫困率。

表1-1 基于不同标准下的历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及贫困发生率

续表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扶贫监测报告2015》。

表1-1显示,2008年标准所提供的贫困率数据便于与前后两个阶段进行对比,因而采用2008年贫困标准作为基准,由此来推断前后两个阶段的贫困人口及贫困发生率。

(一)对2000年前的贫困率推断

图1-1提供了2000~2007年两个标准下的贫困率。图1-1显示,2000~2007年基于两个不同贫困标准的贫困率呈明显的线性关系,由此将基于2008年标准的贫困率作为因变量,将基于1986年标准的贫困率作为自变量,回归获得二者的线性回归方程,据此带入1986年标准下2000年以前的贫困率,可推算出2008年标准下1978~1999年的贫困率。

图1-1 2000~2007年不同贫困标准下的贫困率比较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扶贫监测报告2015》。

(二)对2010年后的贫困率估计

由于表1-1只同时报告了2000年、2005年和2010年基于2010年标准和2008年标准的贫困率,不能按以上方法回归获得二者的回归方程,只能求得三年中基于2010年标准和基于2008年标准的贫困率之比,分别为4.88、4.44、6.14,均值为5.16。将其作为折算比例,求得基于2008年标准的2011~2015年的贫困率。

图1-2报告了1978~2015年基于2008年标准的贫困率,部分数据为推断得出。在此,笔者呼吁政府权威部门能够公布基于统一贫困标准的贫困率。

图1-2 1978~2015年基于2008年标准的中国贫困率

三 扶贫政策、经济普遍增长对贫困率下降作用的估计

有了统一的贫困率,就可以评估扶贫政策的效果。至少有两方面因素影响贫困率的下降:扶贫政策和经济普遍增长。扶贫政策本身旨在消除贫困,而经济普遍增长会惠及所有人,包括贫困人口,因而需要考量这两方面因素对贫困率下降的影响。

扶贫政策是多方面的,包含诸多具体的扶贫政策,其中有的可度量,有的难以度量,有的扶贫政策是有效的,而有的是无效的,因此很难构造一个恰当的综合指标反映扶贫政策的强度。《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0》《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15》报告了扶贫重点县贫困投入资金,由于其能量化,且与其他扶贫政策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可作为衡量扶贫政策强度的指标。需要说明的是,由于2012、2013、2014年的《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未出版,因而缺少相关年份的扶贫重点县贫困投入资金数据。

贫困率是贫困人口在农村人口中的占比。《中国统计年鉴2016》提供了2002~2015年农村人口数。同时我们已获得基于2008年标准的贫困率,用贫困率乘以农村人口,可求得基于2008年标准的2002~2014年贫困人口;将扶贫重点县扶贫投入资金除以贫困人口,所得数据与贫困人口的人均扶贫资金高度相关,以此来衡量扶贫政策的强度。笔者称之为扶贫政策强度指标。

《中国统计年鉴2016》提供了中国2002~2015年GDP及人口数,由此求得人均GDP,用以反映当年的经济发展水平。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所有价格数据均为当年价格,需要将人均GDP和扶贫政策强度指标转化为基于不变价格的数据。《中国统计年鉴2016》提供了以上年为基础的GDP平减指数,据此把按当年价格计算的人均GDP转化成2002年基于不变价格的人均GDP,并按此方法将按当年价格的扶贫政策强度指标转化为2002年基于不变价格的扶贫政策强度指标,表1-2报告了具体数据。

表1-2 贫困率、人均GDP及扶贫政策强度指标

PORVRATE代表贫困率,PGDP代表人均GDP, PFOUND代表扶贫政策强度指标,根据以上分析,笔者构造贫困率的回归方程:

PORVRATEα0+α1log PGOP +α2log PFOUND

表1-3报告了采用OLS的回归结果。模型1包含所有解释变量,显示人均GDP的符号与理论预期一致,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但扶贫政策强度指标的符号为正,与理论预期相反。相关分析显示,人均GDP与扶贫政策强度指标的相关系数为0.9125,因此模型1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为此,模型2去掉人均GDP,模型3去掉扶贫政策强度指标再回归,显示两者符号均与理论预期一致,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

表1-3 中国贫困率方程回归结果

人均GDP的增长和扶贫政策强度指标对贫困率的下降在统计上均有显著影响,下面进一步分析两个因素对贫困率下降相对作用的大小。模型2的判断系数R2为0.4932,而模型3的判断系数R2为0.8014,显然仅包含人均GDP(PGDP)的模型对贫困率下降的解释力要明显超过仅包含扶贫政策强度指标(PFOUND)的模型。就此而言,经济的普遍增长对贫困率的下降有更大的解释力。

从理论上看,人均GDP的提高显然是扶贫政策强度指标增加的原因,因为只有人均GDP增加才可能增加用于扶贫的资金。图1-3显示,扶贫政策强度指标随人均GDP的增长而增长,其中2014年和2015年的扶贫政策强度指标有大幅度增加。值得关注的是,2014年和2015年的贫困率并未大幅度下降(见图1-2)。由此笔者倾向于认为,扶贫政策在贫困率的下降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经济的普遍增长是贫困率下降更为基础的原因。

图1-3 扶贫政策强度指标与人均GDP

四 基于问卷数据分析

研究扶贫政策的效果除采用宏观数据外,贫困人口对扶贫政策的直接感受是检验扶贫政策效果的另外一个重要视角。为此,2016年扶贫问卷调查了贫困户对扶贫政策脱贫作用的评价。表1-4显示,有57.91%的受访贫困户认为扶贫政策在当地的作用“较小”,甚至“几乎没有”,认为扶贫政策作用“有些”和“很大”的比重为21.26%。因此,基于对受访贫困户的调查,扶贫政策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广大贫困户的认可。此外,本书第六章对各项扶贫政策进行检验,结果显示大多数扶贫政策对贫困人口收入的增加并无显著作用。

表1-4 对扶贫政策作用的评价比重

五 基本观察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分析,笔者获得以下基本观察。

第一,从统计上来说,扶贫政策强度指标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对贫困率的下降都有显著作用。就此而言,不能够简单地把贫困率的下降解释为扶贫政策的结果。

第二,经济的普遍增长对贫困率的下降比扶贫政策强度指标有更大解释力。2014年和2015年的扶贫政策强度指标大幅度增加,但并没有导致贫困率大幅下降。用人均GDP衡量的经济普遍增长决定着扶贫政策的强度。

第三,通过2016年问卷数据分析,大多数受访贫困户并不肯定扶贫政策的效果,只有少部分受访贫困户肯定了扶贫政策的效果。

第四,从对各项扶贫政策效果的统计分析来看,大多数扶贫政策对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并无显著的作用。

由此得出基本结论,经济普遍增长是导致贫困率下降的基础原因,扶贫政策有一定效果,但权威文献夸大了扶贫政策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