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开放”的互联网与治理理念转型
尽管“政府秘密”作为科层组织的典型文化始终未曾减弱,但科层政府控制信息的政策企图始终处于被批判的状态,“信息公开”“透明政府”则一直为社会所呼吁。
互联网的“开放性”主要体现在三方面:认知层面的“包容性”、技术层面的“公开性”和内容层面的“参与性”。首先,互联网中的个体认知发生了巨大变化,遵从传统、固守规则的理性个体被自我释放、追求真实的包容性个体所取代。后者不仅愿意体验新事物的刺激,同时也愿意接受“自我释放”后所可能带来的负面后果,认为这才是“个性”的全部体现。其次,包括服务器、通信协议、操作系统在内的互联网关键组成部分都是由“开源软件”构成的,后者的核心特征是源代码的公开与自由获取。因此,开源软件的“公开性”自然意味着互联网作为一种技术系统的“公开性”。这同时也解释了为何“私有化互联网”的行为会招致剧烈且长期的抵制。最后,互联网在内容层面的“开放性”主要指不附加任何限制的“平等参与”,以维基百科为代表的“大众生产模式”(Peer Production)便是其集中体现。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很多研究认为互联网类似于哈贝马斯笔下的“公共领域”,但此处的“平等参与”却并非“理性的集体协商”(Deliberation)。后者强调参与者的确定性以及参与行为的持续性,但互联网对此没有任何要求,“随时加入、随时退出”意味着普遍参与和自愿参与,而这同时也意味着更加彻底的“开放性”。
作为一种技术实现路径,互联网的“开放性”使其长久以来都被视为“乌托邦”的寄托。但在涂尔干看来,技术进步对于社会的改变不仅在于其作为工具价值的影响,同时还在于其所包含的文化价值的意义。互联网的影响不仅提供了另外的技术可能性,还形成了对政治文化的冲击,而后者对于“开放政府”理念的普及可能更为直接和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互联网文化的“开放性”借助独立的社会力量得到了很好的塑造与诠释,既避免了科层制度对它的“吸纳”与“重塑”,反过来又对传统政治文化施加了压力。不同于历史上的任何一次技术进步,互联网的“开放性”使其能够脱离制度性力量的束缚,被独立地阐释和塑造。开源软件、维基百科、“众筹众智”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为人们所接纳,人们已经开始认可独立于政府、市场而出现的第三种生产模式的可能性和有效性;同时,以维基解密为代表的互联网空间,甚至对传统政治文化施加了实质压力,使其不得不直接面对公众的质疑和吁求。互联网文化由此能够独立于传统政治文化之外,为促成后者的改变提供源源不断的力量。
另一方面,互联网在促进创新方面的成功,使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开放”的重要性。伴随着“创新”取代“公共安全”“政府秘密”成为具有更高优先级的政府目标,“开放”也因而成为各国政府普遍接受的共识。互联网的早期设计者将“创新”视为最高价值,并将这一理念融入技术框架、协议代码的设计之中,最终推动了“开放”互联网的形成;互联网的“开放性”,促成了创新的规模化、网络化,“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经济模式成为可能。当“创新”成为政府的第一要务时,聚焦于信息控制和政府秘密的传统政治文化不得不面临来自互联网的冲击和压力,“开放”也因而由互联网文化的核心向政治文化扩散,并逐渐占据主导位置。
互联网的“开放性”最终因其独立于传统政治体制的约束而得到了完整的诠释与宣扬,而“开放”之于“创新”的重要性又使得信息时代的科层政府不得不调整长期以来对于“政府秘密”和信息控制的依赖,政治文化转型因而得以发生。从这个角度讲,当前的“开放政府”建设被牢牢打上了互联网的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