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健康与政治文明的关系
第一节 人最基本的权利是生存权和发展权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其他人权的基础;没有生存权和发展权,其他一切人权均无从谈起,当然也包括人的健康权。
生存权、发展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是其他人权的前提。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 ‘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人必须首先解决吃、喝、住、穿的问题,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哲学、宗教等活动。人们只有获得了生存权,才具有现实条件有效地行使其他人权。生存权的实现是其他人权实现的基本前提。生存权同发展权密不可分。联合国通过的《发展权利宣言》指出:“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由于这种权利,每个人和所有各国人民均有权参与、促进并享受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的发展,在这种发展中,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都能获得充分实现。”没有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全面发展,其他人权同样无从谈起。
人的生命存在与人身安全没有保障,就意味着人的生存权随时都会面临被非法剥夺的危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指出,人人都有天赋的生存权,此种权利应受到法律保障,任何人的生命都不得被无理剥夺。只有获得有可靠保障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才有条件在必要的物质生活基础上有效行使其他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文化权利和社会权利等。
从历史上来看,争取国家和民族的独立与生存,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人民首先必须解决的人权问题。没有生存权,任何人权均无从谈起。从现实来看,一方面,殖民主义、霸权主义、种族主义至今仍然十分猖獗,危害着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威胁着发展中国家的独立与生存;另一方面,长期的殖民统治和新殖民主义的经济剥削给发展中国家造成的饥饿、贫困和落后,仍然威胁着发展中国家人民的生存。争取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维护和实现生存权和发展权,仍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在人权方面的首要任务。
当前,世界已经进入了高科技时代,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一部分人连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也得不到满足。实现发展权就是要让人民平等地参与世界的发展,全面享有发展的成果。《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指出:“极端贫穷的广泛存在妨碍人权的充分和有效享受;立即减轻和最终消除贫穷仍然必须是国际社会的高度优先事项。”
即使对于少数发达国家来说,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也仍然是头等重要的人权问题。在这些国家中,出于贫富分化、失业增加、种族歧视、腐败泛滥、犯罪率不断上升等原因,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常受到威胁,基本自由和人格尊严往往得不到尊重,而且仍有相当一部分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那种认为发达国家已经不存在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的观点,是不符合事实的。
中国人民深切地认识到,国家不独立、人民的生命安全没有保障,其他一切人权就都无从谈起。中国人民为此进行了100多年的斗争,终于实现了国家的独立,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主宰了自己的命运。但是,由于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贫乏、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如何发展经济,解决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问题,一直是摆在我国政府面前的重大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基本上解决了人民的温饱问题,实现了人民的生存权,这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但是,中国的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人口的压力和人均资源的相对贫乏还制约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人民生活的改善。我国现在还有几千万贫困人口,已经脱贫的人口,还存在“返贫”的风险;我国每年仍净增1000多万人口,人口的压力不断带来生存、就业、住房等一系列问题;在经济体制转型中,解决大批城镇职工的下岗问题,使他们实现再就业、享有生活保障和摆脱贫困,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严峻任务。实践证明,贫困和发展不充分是阻碍我国人民享有人权的最大障碍,维护和促进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仍然是中国政府和人民的首要任务。因此,在中国,把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最重要的人权,是人权发展的现实要求和人民的最大利益所在,是维护和发展我国人权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正反两方面经验,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
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确立了一系列制度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党的十八大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 “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在这种民主、公平、正义、安全的政治条件下,人民才能享用充分的自由民主权利,才能身心愉悦,才能实现真正的健康。
第二节 政治文明建设对人的全面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
长期以来,人们对政治文明建设的功能,尤其是对其促进人的全面健康发展的功能缺乏应有的关注。因此,探索政治文明建设对促进人的全面健康发展的内在功能,有助于从理论上纠正改革开放实践中人们对政治文明建设认识上存在的偏差。当前我们正在宣传、培育和践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其中“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就是政治文明建设的体现,这种观念的宣传和普及,必将促进人的全面健康发展。
一 通过广泛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可以强化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并提升人格
人格是指一个人通过社会化而形成的观念、态度、性格与习惯等,是一个人比较稳定的生理、心理素质和行为特征的总和。人格是社会的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是人作为社会活动主体的一种资格和品格,它内省为精神素质,外显为行为实践,共同表现着自觉的有组织的“自我”。人格水平和人格成熟程度是个体全面发展的重要标志。“人”是一个知、情、意、行的活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对真、善、美的追求,就是对理想人格的追求。理想人格的内核是求真、向善、尚美,它体现道德生活中各种现实的完善人格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是普通人格的升华。就主体而言,真、善、美的和谐统一,就是使每个主体从自在自发的不成熟状态,转化为自为自觉的成熟状态的过程,也就是人的主体特征充分展开,即人的素质提升,达到合目的、合规律的发展的过程,是人的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理想人格的塑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以通过教育与修养不断接近。但是,加强政治文明建设所创造的文明的政治生活环境,对促进真、善、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首先,推进“真”。“真”是指客观世界在运动、变化、发展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规律性。它体现主体对客体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强调主体应具有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胆识和态度,依据对客观世界的发展趋势或规律的认识确立价值理想,实现客观规律和人类利益的统一。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体现人民本位的价值观。健全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显示了人民群众的认识一致、心理平衡、感情趋向和理性倾向,是开放的,参与式的,与人民群众合为一体的,因而也在事实上提供了一个让社会成员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感情、发挥自己聪明才智的社会舞台。
其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广泛地实现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妥善结合,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充分表达民意,引发群众的积极评价并形成责任领导的民意压力,推动领导的行为符合“真”。另一方面,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满足了社会成员被尊重和发挥创造力的需要,既激励社会成员开动脑筋想问题,讲真话,发挥个人的智能优势,又通过广泛民主参与激发群体活力,借助知识互补、信息刺激和情绪鼓动,实现知识、经验和专长的创造性交流,揭示真理,修正错误,达到对“真”的科学驾驭。况且,广泛的民主参与有助于增强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感,强化社会成员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激励社会成员积极探索,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在更深的层面上揭示“真”,使思想符合实际,从而使人格更加完善,在更高的层面上更广阔地展示人的价值。
其次,促进“善”。“善”是指合乎一定社会发展趋势的有益于社会和他人的行为,强调个人正当利益的追求应符合社会进步的需要和人类的根本利益。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对善的促进,主要是通过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职能作用的发挥来显现的。社会主义法律是公平正义的象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社会成员相互承认各自的有尊严的人格。它既保障民众的民主权利,又防止少数人把他人当成欺诈掠夺的对象而损害多数人的利益。
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是要从整体上发挥法律的职能作用,使社会主义法律能保护社会成员以独立、平等的身份在参与各种社会生活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排除各种影响和阻碍他们实现自己合法权益的因素。同时,法律作为社会关系的规范、调整和控制手段,以特有的功能使不同利益主体和个人从各自的利益和职责出发,正确地处理好自身利益与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以此增强相互之间的交流和融合,达成利益共识。这又必然强化社会成员参与各种社会事务和活动的理性选择,并有勇气承担自己的选择所产生的社会责任,从而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兼容,在追求、实现个人利益的同时推动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
再次,完善“美”。“美”是人的完美性或完满性,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感性显现。当人在“真”的基础上,有目的地进行创造活动并取得成功的时候,这一活动就是“美”的。“美”是具体的、能感知的,它使人的心地正直、精神纯洁、情感高尚、信念端正,使人充满创造力和进取精神。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其特有的社会功能净化社会风气,让社会成员直接感悟美,进而内化为美的品格,外显为美的行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完善的法律制度,使各种权力都在法律所确定的轨道上行使,使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都有法律上的授权并承担法律上的责任,通过依法行政实现行政公正。同时,以法律为依据,通过更多的民主参与和有效的民主监督纠正政府行为,防止腐败的滋生和权力的滥用。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各种权力运行规范,行政公正所展示的人格力量,可以激发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强化社会成员的正义感,增强其认识和感受善恶的敏感性,发展正直、热情、嫉恶如仇、富有献身精神等个性特征,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敢于坚持真理,并依法以公道正派的美德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形成奋发向上的社会氛围,激发出“追求卓越、创造全优”的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完善美的塑造,实现人格美。
二 民主参与无形中激励着社会成员奋发进取,提升自身的科学文化素养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实际上创造了一个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文化氛围。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在客观上又带来了“比成绩、比贡献、比创造”的“攀比效应”,无形中营造出一个平等竞争、推陈出新的社会环境。
一方面,在广泛的民主参与中,社会成员把个人的智慧和才能、理想奉献出来,供他人和社会选择。当一个人的智慧和才能受到他人或社会的认同和肯定时,这个人势必产生一种角色感知和满足感,由此内心受到一种激励。心理学研究表明,一个人的内在能力与这种能力的发挥并不总是一致的,其中起作用的因素之一在于他的主观精神状态,对自己能力的自信以及由此而来的精神状态可以促进其能力的发挥。当行为主体因其高尚的行为或品质而受到社会肯定时,就意味着他获得了一定的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满足,这一满足又会转而成为巨大的行为动因,激励和推动其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挖掘潜力、发挥能力,向更高的层次攀登。
另一方面,人的价值评价在本质上是社会的,要在人际关系中通过他人与自己的相互评价,才能实现比较和鉴别。广泛的民主参与就是一种社会成员智慧和才能的公平的比较鉴别,具有极大的挑战性、压迫性和诱导性。民主参与意味着个人感的提高,它进一步激发了社会成员不甘落后的自尊心,促使人们的心理达到一种兴奋状况,重视自我认识,关注社会对自己的评价,主动地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判断,不断地在内心世界重建自我形象,不停地自我更新,并从其中感悟到“知识就是力量”。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知识是人类思维的产物,但它一旦形成又成为人们进一步思考问题的背景,影响着人们对新问题的研究,决定着思想解放的广度和深度。没有相应的知识储备,思维就必然或者表现为僵化、保守,或者表现为空想、瞎想,就必然不可能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不能做到真正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多一门知识,就多一条思路。每一门知识,都能给人们提供一种视野、一种看法、一种思想框架。知识背景决定着人们观察到什么,并由此想到什么。民主参与无形中营造出的“攀比效应”,势必促成尊重知识和愿意接受新的知识的社会风气,激励社会成员奋发进取,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会学习并坚持学习,尽可能吸收人类创造的一切有价值的精神文化,提升自身的科学文化素养,使自己的思维充满生机。
第三节 战争直接威胁人的健康
人的最终结局都是死亡,谁都无法逃脱死亡的命运。每种疾病都有具体的病因,每个人的死也都有具体的死因。医学、生物学、心理学、遗传学会对这些具体的病因和死因作出科学的解释。
一 人之所以死亡,是因为维持和保障人生命存在的原因的缺乏或丧失
众所周知,任何事物的产生都有其原因,一定的原因必然造成一定的结果。有的原因可以造成多种结果,有的结果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然而,有一种原因是可以带来两种相反结果的原因:一种结果是因为这个原因的存在而造成的,另一种结果是因为这个原因的缺乏和丧失而造成的。例如,光的存在是我们之所以能看得见事物的原因,而光的消失是黑暗降临的原因。在生与死的问题上就是这样,人之所以能够活着,是因为维持和保障人生命存在的原因的存在;人之所以死亡,是因为维持和保障人生命存在的原因的缺乏或丧失。
所谓生因,是与死因相对立的一个概念。就像我们说死因是指死亡的原因一样,生因是指生存的原因。所谓生因缺失,就是指维持和保障人生命存在的原因的缺乏或丧失。任何一个人由生到死的过程,实质上都是一个生因缺失的过程,也是一个死因积累的过程。生因缺失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有眼前的,也有长远的;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如果按照性质分类,主要的基本的生因缺失可以分为物质生因缺失、安全生因缺失、认知生因缺失、环境生因缺失。实际上,人几乎都死于生因缺失。唯有生因缺失才能准确地解释一切提前死亡的具体原因。
从中外历史来看,大部分提前死亡应当归因于物质生因的缺失。在生产力比较落后的时代和地区,有限的物质生活资料始终不能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正如达尔文指出,物种能以几何级数增加,而环境资源则不能满足这一增长速度。因此,供给不足、短缺、饥荒、饿殍遍野的痛苦情景曾经在历史上经常地、普遍地发生。即便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当今世界,死于物质生因缺失的现象依旧非常普遍。
据我国第三次居民死亡原因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城乡和不同区域死亡率差异较为明显。农村高于城市19%;中、西部城市分别高于东部城市22%和25%;中、西部农村分别高于东部农村13%和15%。这就说明,由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决定的物质保障程度及医疗条件与死亡率具有密切的相关性。
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全球疾病负担》报告显示,2004年全球共有5880万人死亡,其中接近一半是60岁以下人口。在高收入国家,2/3的人寿命超过70岁;在中等收入国家,近半数人寿命超过70岁;在低收入国家,只有不到1/4的人能够活到70岁。全球每年有1000多万名5岁以下儿童死亡,其中99%在中低收入国家。
高收入国家人均寿命之所以长,是因为在高收入国家不存在食品短缺和饮水安全问题,政府的公共医疗卫生事业和体育事业搞得比较成功,人民保健意识强,各种生因缺失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填补。低收入国家的人均寿命之所以短,是因为在低收入国家物质匮乏,人们经常吃不饱肚子,饮水困难,缺医少药,有病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存在极其严重的物质生因缺失,且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填补。最高收入国家平均每人医疗保健费超过6000美元,而最低收入国家每人只有20美元。
由此可见,经济发展水平与人均寿命存在正相关关系。发展经济是填补生因缺失的基础和前提,只有经济发展了,收入增加了,才有可能使更多的生因缺失得到及时填补,使更多的合理需要得到满足。人均寿命是反映一个国家人民幸福程度最重要的标志。因此,要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人均寿命的差距,从而使我国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就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
二 凡是在兵荒马乱的年代和社会动荡的时期,经济就萧条,提前死亡率就会上升
和平稳定的社会秩序是人类重要的生因,战争和动乱是人类重要的死因。
从中国历史来看,从公元前770年东周开始到公元前206年西汉建立,经历了春秋五霸、战国七雄、秦灭六国、陈胜吴广起义、楚汉相争等长达564年的内战;从公元184年黄巾起义到618年唐朝建立,经历了三国鼎立、西晋八王之乱、魏晋南北朝分裂割据、隋末农民大起义等长达434年的混战;从874年唐末农民大起义到1279年元朝建立,期间经历了五代十国及宋、辽、金、西夏、蒙古相互之间长达405年的军事对抗;元末和明末爆发的大起义虽然历时不长,但战火遍及全国各地,战争空前惨烈。由于战乱频繁,人民饱经磨难,直接或间接死于战争的人不计其数,每次大的战乱都会造成人口锐减。
公元2年中国有5959.5万人口,在此后的15个世纪里,由于战乱不断,人口始终未能突破这一数字。西晋灭吴后,全国只剩1600余万人。直到1578年,才勉强突破6000万人,达到6069.3万人。只是到了清朝,由于顺治、康熙、雍正、乾隆4任明君140余年的励精图治和休养生息基本国策的执行,到1786年,全国人口迅速增加,接近4亿人。自嘉庆后,由于皇帝昏庸,官员腐败,各种社会矛盾激化,导致内忧外患接踵而来。1861年,在太平天国起义临近尾声时,全国只剩下2.55亿人口,减少了1.4亿人。
从世界历史来看,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是产生战争的根源,从古代的波斯帝国、马其顿帝国、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阿拉伯帝国、蒙古帝国、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到近代的法兰西帝国、大英帝国、沙俄帝国、日耳曼帝国、大日本帝国的兴起和衰落,侵略扩张的战争历时数千年延绵不断,此起彼伏。每一次大的战役都会使数万、数十万,甚至上百万青年死于非命。帝国铁蹄所到之处,横尸遍野、血流成河。进入20世纪以来,第一次世界大战历时4年多(1914年7月至1918年11月),从欧洲扩大到亚非美等30多个国家,涉及13亿人,占世界人口的75%, 7500万人参战,死伤3000余人,经济损失达2700亿美元,工厂化为灰烬,城市变成废墟,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使人类遭受了一次空前的浩劫。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列强主持的巴黎和会,实际上是掠夺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分赃会议。虽然成立了国际联盟,但这个组织形同虚设,没有对法西斯给予及时有效的制裁,终于导致了历史上空前惨烈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在欧洲历时6年多,在亚洲历时8年,战争波及欧、亚、非、美等地的50多个国家参战,死伤达6700多万人,经济损失达4万多亿美元。中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主要战场之一,从1931年日本帝国侵略我国东北,1937年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历时14年,死伤军民3500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多亿美元,间接损失达5000亿美元。历史是不能忘记的,不承认历史就是对世界人民的背叛。
根据两次世界大战的教训,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了联合国,使人类历史上产生了一个维护世界和平的机构,有了一系列维和的制度安排和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国际争端的途径,人们开始对国家之间相互依存的重要性有了越来越清醒的认识,从而使得国际安全秩序的缺失得以填补。尽管有局部战争,世界和平基本上仍保持了60年,全球人均寿命几乎增加了1倍。
求和平、谋合作、促发展是世界人民的共同要求。但是,国际安全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霸权主义、冷战观念、军事集团仍然存在,对国际社会相互依存和构建和谐世界的重要性和必然性的认识依旧严重缺失,极端民族主义者无视人类的整体利益,破坏国际法,故意制造地区冲突。联合国的权威还不够高,国际社会还不是一个熟练运转并能自动保持平衡的有机整体,因而地区冲突不断,大战的威胁依然存在。往昔,战争已经给人类造成了极其深重的灾难,但人类似乎还没有从战争的噩梦中惊醒过来。虽然当今世界经济已经实现了一体化,各国之间相互依存的程度不断提高,但军备竞赛继续逐步升级,战争威胁依然暗流涌动。在元素铀的发现和核裂变原理的发现对人类生存已经构成毁灭性威胁的时候,仍然有越来越多的国家执意坚持制造原子弹。从局部来看,这种做法扬了国威,但是从全局来看,这正在从根本上制造包括本民族在内的全人类的生因缺失。一旦核战争爆发,全世界人民就将遭受更大的灾难。核扩散实质上是将人类创造的巨大财富用之于人类的自我毁灭。此外,独裁者、恐怖组织、狭隘民族主义者、分裂势力在不间断地制造出一幕幕人间悲剧,使成千上万的无辜平民提前死亡。目前,全世界最动乱的国家是阿富汗,而新生婴儿死亡率最高的国家也是阿富汗,在1000名新生婴儿中有165人夭折。
旱灾、涝灾、瘟疫、海啸、地震等自然灾害也是造成人类大规模提前死亡的重要原因,中世纪欧洲的鼠疫大流行几乎使1/4的人丧命。过去,人们相信天人感应学说,认为自然灾害是上帝对人类违反天理的行为的惩罚和警示。其实,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也是人类自己认识和预防自然灾害能力的缺失造成的。否则,现在瘟疫造成的死亡人数为什么会大大减少呢?日本是地震多发的国家,但是,在日本,地震造成的伤亡和损失相对要小得多,原因就在于日本防震减灾工作做得好,安全方面的生因缺失得到了很好的填补。其他国家的防震减灾工作如果达到了日本的水平,死于地震的人数必然会大大减少。责任事故是当今社会造成提前死亡的重要原因。全世界每年发生工伤的死亡人数为110万人,我国每年死于车祸的达到10万人以上。责任事故原本都是可防可控的,死于各种责任事故的人,无一例外都是责任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措施的缺失造成的。
据报道,全球每年遭暴力死亡者为56.3万人,中国各类刑事案件死亡人数年均近7万人。社会治安形势之所以日趋严峻,说到底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及其相关配套措施不太完善造成的。我们还缺失遏制两极分化、失业率上升、道德滑坡、腐败蔓延以及预防犯罪的更加有效的手段。
综上所述,凡是在和平稳定的时期,经济就发展,生因缺失就减少,人均寿命就提高;凡是在兵荒马乱的年代和社会动荡的时期,经济就萧条,生因缺失就加剧,提前死亡率就上升。从横向来看,越是社会安定的国家,生因缺失就越少,因而人均寿命就越高;越是社会动乱的国家,生因缺失就越严重,因而人均寿命就越低。因此,必须维护世界和平,必须维护社会稳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