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本报告的基本思路
本报告是我们在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研究基地重点项目“中国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指标体系建构研究”基础上展开的系列研究的一部分,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公民幸福指数指标体系研究”的阶段成果。
在充分借鉴国内外公共政策层面的生活质量研究的基础上,山东大学生活质量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学术团队从我国的文化背景和发展阶段特征出发,对幸福指数研究的核心概念“生活质量”进行了界定,认为生活质量指的是特定条件下人的福祉(Well-being)状况,它体现为人们所处的生存与发展状态以及人们对自身生存发展状态的主观体验。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角度出发,可以将生活质量视为人的存在质量与自然环境质量的有机统一,它包括健康与基本生存质量、经济生活质量、政治生活质量、文化生活质量、社会生活质量、生存环境质量6个方面。在这个基础上,我们采取质性和量化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提出了我国居民客观福祉的指标体系。由于在正式统计资料中难以找到合适的政治生活质量评价指标,该体系目前仅包含健康与基本生存福祉、经济福祉、文化福祉、社会福祉、环境福祉5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44个三级指标(见表1)。我们对主观福祉的考察,则可以追溯到2002年。在以往研究成果基础上我们编制了由知足充裕体验、心理健康体验、社会信心体验、成长进步体验、目标价值体验、自我接受体验、身体健康体验、心态平衡体验、人际适应体验、家庭氛围体验10个指标构成的中国居民主观福祉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一套幸福感量表对居民的主观福祉进行评价。从2002年3月至2008年11月,我们在山东省取样进行了纵向研究,积累了该省居民主观福祉方面的数据资料。由于目前缺乏全国层面的数据,本报告没有涵盖主观福祉。
本报告在进一步考察完善我们前期编制的中国客观福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2006~2010年我国居民客观福祉的状况和走势进行统计描述,分析影响居民客观福祉的政策因素,提出改善我国居民生活质量的对策建议。具体研究思路如下。
●在以往搜集数据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中国居民客观福祉评价指标体系,在逻辑上进行反复推敲,对数据进行反复核算,根据国内外研究的最新趋势对指标进行必要的修订。
●搜集全国一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统计资料,根据完善后的中国客观福祉评价指标体系核算2006~2010年全国及各省区的客观福祉水平,以及变化趋势和区域差异。
●根据研究结果的分析,提出相应的公共政策建议,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公共决策部门增进我国居民客观福祉提供一定的决策依据。
选择报告2006~2010年五年间的幸福指数状况及其走势,部分是由于客观上没有选择的余地。本报告评价的依据主要是政府公开发表的统计数据,根据最终形成的中国客观福祉评价指标体系,个别维度(例如社会福祉)的数据最早只能追溯到2006年,这就为我们全面评价我国居民的客观福祉设定了一个时间上的上限。当然,大部分维度的数据可以向前延伸,而且这种延伸对于相关领域的福祉评价是非常必要的,这一点将会在今后的报告中加以完善。而将下限设在2010年,则更多是基于一种主观考量。正式公开的官方统计数据可以确保数据资料的更新至少可以延续到2011年,但我们没有做这样的延伸,主要基于以下考虑:首先,2006~2010年恰好是我国一个完整的五年规划实施期,可以较为集中地考察一个较长的决策期内相关政策对国民福祉的影响;其次,这是我们公开发布的第一份中国幸福指数报告,我们宁愿延迟一段时间更为谨慎地对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加以观察,当然,这份报告本身也是对我们所采用的评价指标体系效度的进一步考察。这样做无疑会损失一定的时效性。假如这套指标体系能够取得比较理想的评价效果,未来我们会考虑尽可能缩短报告的周期。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课题组尽可能对2006~2010年我国客观福祉评价的结果进行了分析与思考,但受专业背景和宏观视野等因素的限制,我们对数据的解读可能仍然是浅陋而不充分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本研究最为基本的目标是为有关决策者和相关领域的研究者深入分析一段时期内我国幸福指数走势与区域差异提供可供参考的数据材料。当然,如果能够为全面评价一段时期内中国社会进步的走势,乃至为更合理地评价政府绩效提供些许启发,那将是本报告研究者莫大的欣慰。
(执笔人:邢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