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故道因故氐而设置并得名
笔者以为故道以管理故氐民族而设,所以称“故道”。这需要爬梳有关故氐民族的早期历史以求证。早在先秦时期,氐羌民族就活动在中国的西北、西南一带,《诗经·殷武》中即有“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之句。这表明早在殷商时期,氐羌民族已经和商有联系。此外,《诗经·小戎》也有“在其板屋,乱我心曲”之句。这里的小戎,马长寿先生认为“主要指氐,不指羌”。《汉志》中记载了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多居住板屋的状况,马氏以为“天水、陇西二郡,春秋时西羌尚未东迁,在二郡之中,特别是天水以南的武都郡,自古即为氐族的分布所在,所以西戎主要指氐族。因为《西羌传》记载西羌 ‘所居无常,依随水草,地少五谷,以产牧为业’”,和氐人作为定居族群不同。《史记·西南夷列传》载“自以东北,君长以什数,白马最大,皆氐类也”注1。马先生认为,西汉水、白龙江流域及涪水上游都是古代氐人原始分布所在,这种分布格局到三国时期仍然没有改变。
注1 饶宗颐先生认为冉为四川茂县与汶川盆地之氐族,族在商周时期建立国家,汉代为冉氏、冉之族。见《饶宗颐20世纪学术文集》卷2,《甲骨文中的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第984~988页。
《后汉书》里直接说“白马氐者,武帝元鼎六年开,分广汉西部,合以为武都”。在《汉志》当中也有元鼎六年置武都郡,故道即为其属县之一的记载。从逻辑上推理,作为武都郡之一的故道极有有可能也和氐族有关。
秦代故道的归属问题,马非百等多将之归于陇西郡下。从当前学者的研究来看,秦时期有以“道”的命名的县多分布在陇西、蜀郡、北地等,其中,陇西7个、蜀郡6个,相对较多。陇西和蜀郡“道”如此之多,并非无因,其设立是因秦管理氐、戎民族而来。
春秋时期,秦人较早就和氐戎有接触。秦人的早期活动中心在西汉水流域和渭水上游,这一点已为学界共识。秦人的分布格局和西戎之氐之分布有很大的重合性,正如《史记》所载商周之际,大费之玄孙“中潏,在西戎,保西垂”。西垂即在西汉水流域的礼县境内。正是如此,因区域资源的争夺和势力之扩张,秦早期历史多和征伐西戎之氐有关。文公初年还“居西垂宫”,但“四年至汧渭之会……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败走。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十九年得陈宝”。这说明当时文公已经在今宝鸡一带颇有实力,史载曾筑城邑,以至文公死后,宁公三年(公元前713年)即“徙居平阳(今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
秦文公二十七年,文公“伐南山大梓,丰大特”。东晋徐广认为大特即怒特,《史记·集解》引徐广曰“今武都故道县有怒特祠……汉、魏因之”。此怒特祠亦为郦道元所记。结合秦早期历史中和西戎之关系,“伐南山大梓”之“大梓”,并非是大梓树,而是对氐戎的征伐。这一点,早为日本学者泷川资言所感悟,但他并没有说明任何理由。泷氏将“伐南山大梓,丰大特”断句为“伐南山大梓、丰、大特”,并注释说:“大梓、丰、大特,盖戎名”。这一点校和中华书局的版本不同,实际上他的点校有误。从音韵史判断,“丰”在上古时候不读轻唇,与今音不同,故意义有别。据侯志义研究,“丰”在上古丰为重唇音,音义同“袚”,为祭祀之意。“大特”为“怒特”,从徐广等人的解释来看,为牛神,符合“特”之为“牛父”(即公牛)之意。而据马长寿先生认为《魏略》载氐人自称“盍稚”(da-tsl)的论断,笔者认为“大梓”是da-tsl的音译。所以,泷川氏所谓“丰、大特”为少数民族名称有误。
从上述这些分析可以看出,“伐南山大梓,丰大特”一句的意思为征伐南山大梓之氐戎的战后祭祀怒特神之意,中华书局版本句读无误。
前文分析氐人作为定居之族群,怒特祠又位于故道境内,故此大梓之氐为《魏书》所载故氐之一分支,这表明春秋时期故氐民族已存在。
秦汉对戎、羌、氐等少数民族设道管理,故氐也被纳入行政管理之中。《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列侯所食县曰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蛮夷为道。”《续汉书·百官志》: “凡县主蛮夷曰道。公主所食汤沐曰邑。县万户以上为令,不满为长。侯国为相。皆秦制也。”《汉官仪》:“内郡为县,三边曰道,皇后、太子、公主所食曰邑。”秦代的封泥、金文,张家山汉简等出土文献中许多以“道”命名的县级政区即证明《续汉书》所言道“皆秦制”的说法。周振鹤先生说,“从道的分布范围来看,主要在战国末年的秦国境内,这似乎说明道的设置可能是在战国时代”。战国时期秦陇西、蜀郡等氐、羌、戎等的居住地带,一些县名如氐道、羌道、甸氐道、湔氐道、戎邑道的设置,正反映了“蛮夷”地方“道”类县的设置。
故道是否也如此?颜师古在解释张汤开褒斜道是所提及的“故道”时说,“故道属武都,有蛮夷,故曰道,今凤州界也”。颜氏已经提出故道设置与管理蛮夷有关的观点,但因其不在《汉志》中,也没有提出具体为管理何种“蛮夷”,他的说法为学界从事秦汉政区研究者们所忽视。
《魏书·氐传》为我们提供了可靠信息。该传提到“氐者,西夷之别种,号曰白马。三代之际,盖自有君长,而世一朝见,故《诗》称 ‘自彼氐羌,莫敢不来王’也。秦汉以来,世居岐、陇以南,汉川以西,自立豪帅。武帝遣中郎将郭昌卫广灭之,以其地为武都郡,自汧渭抵于巴蜀,种类实繁,或谓之白氐,或谓之故氐,各有王侯,受中国封拜”。这段文字中有“故氐”之说,且言“有王侯,受中国封拜”。这一记载也被《北史》所因袭。
史书所言氐人在三代以前就存在,夏代自然不足信,但自殷商以来就出现西戎之氐类则是可信的,因甲骨文已经有故氐建立之“故”这一方国出现。
其实,这种“自立豪帅”的故氐部落王国,早在商代就见于甲骨卜辞中。《甲骨文合集》0945片(见本文图3)正面其文有“来犬,不其来犬。来马,不其来马,贞□乎取白马氏”之语。在商周时期,“”为“古”、“故”之初文。“”在周早期金文作“”。如于省吾先生《盂鼎铭释文》中将本文的图4于鼎铭文画线右边部分文字释读为“故天翼临子”。洪家义将该句释为“古(故)天异(翼)临子”。这表明,在商周时期,“古”与“故”通。因此,刘兴隆等将“来犬”、“来马”等语中的“古”释为方国名“故”。此前,郭沫若、胡厚宣等在甲骨文分类、释文中已经将“”当作方国看待。
图3 甲骨文合集第945正面
图4 盂鼎铭文部分∗
∗洪家义编著《金文选注绎》,江苏教育出版社,1988,第73页铭文截图。
上古氐、氏同声同韵,且字形相似,以音、形比较,“氐”与“氏”通假。如王文耀等就将氏与氐等同,归类在“(正齿)禅母声符”类。清代的朱骏声也说,“氏实即氐字,后人加一以象地为氐”。如此,则白马氏即为白马氐。
结合《魏书》等史籍文献资料所载“三代之际,盖自有君长”等语并非妄言,则故氐及白马氐,由来已久,亦可印证笔者前面推断春秋时期故氐之存在。前注引饶宗颐先生认为白马氐类在商代一直延续至汉代存在的情况,故氐作为白马氐之重要一支,亦当如此。《合集》第0945片正面甲骨文为占卜故氐是否献犬、马之事,也证实了《诗经·殷武》中氐羌向商汤朝贡的事实。
基于以上分析,“故氐”一支在《魏书》中被特别提出,其部落相当强大,不是秦汉时期代才骤然生成的,早在先秦就存在,故秦代甚至更早就设故道管理故氐。除《魏书》所载以外,其他一些文献的信息也反映出故氐这一少数民族在汉代和新莽时候状况。如东汉熹平年间武都郡太守设故道铜官,亦和氐人“山出铜铁”的事实相符。新莽之际,王莽将故道改为善治县,实寓意对故氐“蛮夷”之地进行管理的美好愿望。
基于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的综合分析,“故道”的设立是在秦征服故氐部落之后设立的政区名,故道之设置、得名实来源于此。对此,马长寿先生也认为“故道”为“故氐道”之简文。其实,在县名中,因少数民族管理的“道”并不一定非得出现“氐”、“戎”字样,如管理略阳氐之称略阳道,义渠戎称义渠道等即是此例。
故道自秦设立之后延续,秦属陇西郡、汉属武都郡,但随着中央对地方管理的加强,氐人之君长已经没有多大权力。同其他道一样,其长官在秦末汉初之时已经是领食汉朝俸禄的县级官吏。至西汉以后,基本上只是名称差异,和一般地方现行政治职能毫无二致。
综上,《汉志》所载故道不应被排除在管理少数民族“道”之外,而迄今排除故道增补该志“道目”的观点也将失去立论依据。实际上,前文提及的“除道”也不应被排除在道目之外,秦封泥有“方渠除丞”,《张家山(二年律令·秩律)》有“方渠除道……秩各六百石”等,周天游等认为《汉志》北地郡点读错误为“方渠、除道”, “除道”实际上是“方渠除道”。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对《汉志》所载“道”均应看作“蛮夷”地区所设的道一类政区名。由此,自清儒以来误将政区“道”混同交通“道”,甚至否定政区“道”而补正汉代道这样的县级政区的观点,均有重新检讨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