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边将选任及其权力
宋初不仅边境州军差异较大,其长官的任职情况更是千差万别,有从龙功臣,有后周旧帅,有在宋初对外战争中崛起的新秀,甚至还有个别降臣或蕃帅。如要细细分析当时的边将选任情况,我们仍需要参考“太平兴国四年以前边将职衔表”,即附表1。从表中我们可以得到不少信息,如任职者的身份类别,任期等都一目了然。
建隆年间(960~963),宋廷对边境州军长官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表中19州中,建隆年间长官可考者15州,除了洺州、隰州、府州、麟州、灵州外,其他10州的长官均得到调整,而且个别州军如镇州、延州调整还不止一次。州军长官调整与否与各州自身情况密切相关。郭进久任洺州是为了防备北汉。府、麟、灵三州地处极边,折氏、杨氏、冯氏世镇三州,在当地势力根深蒂固,且三州对朝廷颇为恭顺,加上御边需要,宋廷一时并未对三州采取措施。周广的隰州刺史不久被李谦溥取代。当时大多数人事任免进行得比较平稳,即使心怀怨望,如成德节度使郭崇,朝廷遣使到来,他也只有俯首听命。这次调整有两个值得注意的地方。第一,对边境上的后周旧将,宋太祖的政策有所区别。对反对宋王朝者绝不姑息,昭义节度使李筠以反叛被诛,义武节度使孙行友图谋不轨被废;对于恭顺者则基本采取留任或改任的方式,如因感念后周的成德节度使郭崇,入朝后,郭氏也得以改任平卢军(青州)节度。不少后周旧将留任或改任后继续留在边地,如李万全、李继勋、郭进、赵赞等。第二,此次调整后,功臣或其他中央官员占据了部分边地要职,如韩令坤、昝居润、王仁瞻、吴廷祚等都属于中央势力。此番调整之后,边地反叛势力被铲除,中央对边地的控制得到强化。
建隆年间第一轮调整过后,边将久任的现象比较突出,表中19州中,建隆元年至太平兴国四年任职可考者73人,如果我们只计算边臣任职宋朝的时间,那么有26人任期在5年及以上,13人任期在10年及以上。久任自然是为了边将熟悉边地,更好地御边,但何人能够久任,实际上是值得注意的。久任者中,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世守当地者,即府州折氏、麟州杨氏和灵州冯氏;第二类是后周旧帅,如郭进、李继勋、李万全、赵赞、杨廷璋等;第三类也是人数最多的,是宋廷新任命的将帅。这说明在当时的边将能否久任,其出身如何并不是决定性的,而是与其政治态度和御边效果密切相关。如果仔细观察当时久任的武将会发现,他们不少人与宋太祖的私人关系很好,而且,对宋王朝忠心耿耿。一方面自唐末以来,政权变动频繁,处理胜朝旧臣,已经有了一套惯例存在,只要对新政权没有抵触之意,其个人权位一般不会被触动。另一方面,这些边将在处理对外事务中,也确实大多御边有术。这两方面的原因构成了他们能够久任的基础。
边防的成功与边将的选任密切相关,但边将能否成功御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所能调动的战争资源,这与其自身权力密切相关。前文指出,宋初的削藩过程中,边将自身的权力基本没有被削弱,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有所伸张。当时边将所拥有的权力是相对全面而广泛的,这与宋太祖的驭将之术密切相关。《宋史》有言:
其族在京师者,抚之甚厚。郡中筦榷之利,悉以与之。恣其贸易,免其所过征税,许其召募亡命以为爪牙。凡军中事皆得便宜,每来朝必召对命坐,厚为饮食,锡赍以遣之。由是边臣富赀,能养死士,使为间谍,洞知敌情。及其入侵,设伏掩击,多致克捷,二十年间无西北之忧。
这是《宋史》对宋太祖驭将之术的总结,主要有优待家属,“尽予属郡筦榷之利”,允许回图贸易并免除商税,军中便宜从事,礼遇将帅等。而构成所谓边将权力的其实是两个,即财赋自专和军中便宜从事。
财赋自专是当时边将拥有的普遍而核心的权力。当时边将财赋的来源有四个。第一,属州工商业税收,如前引文指出的“郡中筦榷之利,悉以与之”,董遵诲任通远军使时,“市租悉以给军用,不藉于有司”,指的是边将拥有属州工商业税收的支配权。第二,兼领州郡的财赋。边地州军财赋由于较少,为了保证军事支出,经常让边将兼领内地州郡,以“处其家属”,更主要的是以内地州军财赋佐军用。李汉超兼领齐州是因为“齐州赋税最多”, “悉与一州之赋,俾之养士”。第三,允许回图贸易并免其所过商税。对边将宋太祖“恣其贸易,免其所过征税”,如李汉超曾“以私钱贸易佐公用”,被人举报后,宋太祖不但没有责备,反而“尽除所过税”。第四,宋太祖不时大批赐予,相关史料中记载甚多,不一一备举。财赋自专的结果是“边臣富赀”,在此基础上边将才能“养死士,使为间谍,洞知敌情。及其入侵,设伏掩击,多致克捷”。
军中便宜从事,是将帅阃外之权的重要表现。所谓便宜从事主要指边将处置军中事务、展开军事活动时拥有很强的自主权。郭进守西山时,“尝选御马直三十人,隶进麾下押陈,属与北汉人战,往往退怯,进斩十余人。尝有军校诣阙诉进不法事,上谓近臣曰:‘所诉事多非实,盖进御下严甚,此人有过,畏惧而诬罔之耳。’即命执以与进,令自诛之。进方奉表谢,会北汉入寇,进谓其人曰:‘汝敢论我,信有胆气,今舍汝罪,汝能掩杀此寇,则荐汝于朝,如败,便可往降,勿复来也。’军校踊跃听命,果立功而还,进奏乞迁其职,上悦而从之。”御马直为禁军诸班直,属于殿前司禁军精锐,郭进一次斩十余人;宋太祖先让郭进诛杀军校,郭进不仅没有立即执行,而且还允许其立功效命,并为其请功,这都说明当时郭进在军中措置自如。在军事活动中,边将也往往行动自如,不必一举一动受制于朝廷。乾德元年,安国节度使王全斌就与西山都巡检使郭进、赵州刺史陈万通、镇州兵马钤辖高行本、客省使曹彬等率兵主动出击,深入北汉境内,俘获“生口”数千以归。开宝二年(969),宋太祖征北汉时,为了防止契丹骚扰边境,派密州防御使马仁瑀率兵巡边。“至上谷、渔阳,敌素闻其名,不敢出,因纵兵大掠,生口、牛羊数万计。”王全斌、马仁瑀等的事例说明当时边将在军事活动中的自主权很强,甚至敢于主动挑起边衅。
虽然财赋自专和军中便宜行事是当时边将之权的核心,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在边将拥有较强自主性的同时,中央对边将和边地的控制也是越来越强。当时边将所据多为一州之境,且官位多不到节度使,本身威望、权势有限,宋廷对他们的任免完全能做到收放自如。而且,与唐后期士兵以将帅个人招募不同,出戍禁军才是边地士兵的主体。董遵诲任通远军使时,宋太祖为其“选精甲数千人隶麾下,不复更代”,当时董遵诲所统之兵“才五六千而已”,则这数千人当为董遵诲部下主力。郭进守西山时,其部下是宋太祖“时遣”之戍卒,其专杀的御马直属于禁军殿前司的诸班直,是禁军精锐。另外,其他武将的情况也显示,当时中央禁军是戍边的主力。建隆三年,忠正军(寿州)节度使赵赞徙镇彰武,“将至延州,乃前后分置步骑,使绵绵不绝”,可知其所部兵马也非当地招募,而是赵赞带到延州的,所带之兵自然也是中央禁军。以禁军出戍而以边将统帅,是五代的新现象,后唐时期尤其明显,宋初延续这一做法。这也表明宋廷对边防绝非仅仅委任责成,而是有着细密的控制。
宋初边将的权力虽然光鲜,但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边将与宋太祖的私人关系之上的。宋太祖在军中多年,军中关系深厚,不少边将在后周时期就与宋太祖有着比较密切的关系,因此,宋太祖在上台之后,能对不少边将大胆放权,信而不疑。也正是基于这种亲密的私人关系,宋太祖对当时的边将多深加礼遇,边将违法时也往往网开一面。节度使以上赴镇均专门赐宴,边将来朝时“必召对命坐,厚为饮食,锡赍以遣之”。张美强抢民女,掠民钱财,宋太祖知道后,不仅没有责怪,而且还表示“乏钱欲钱,当从我求,无为取于民也”。太祖命有司为郭进置府第,允许“厅堂悉用·瓦”,而这是亲王、公主才有的待遇。边将戍边死于任上,则“遣中使护丧,赗赙加等”。这些措施深化了宋太祖与边将的个人关系,使边将安心御边的同时,也成功降低了其对中央的离心力。
但这种基于君主与边将个人关系之上构筑的权力结构是不稳定的,前任皇帝的私人关系不可能像皇权一样完整地传递下去,因此当皇位发生变动时,原来的边地政策与边将权力实际上都需要接受新皇帝的重新审视。太祖过世后,继任的太宗皇位来源不明,个人又生性多疑,因此太宗即位之后,宋朝的边地政策和边将权力都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太宗在开宝九年(976)十月仓促即位,第二年就着手削夺边镇和边将权力。太平兴国二年正月,太宗禁止藩镇回图贸易,同时又禁止藩镇补亲吏为镇将,边将的财权和人事权等受到明显削弱;五月,袭太祖故智,趁节度使来朝之际,一下罢黜了向珙、张永德、张美、刘廷让四位节度使,其中张美正在沧州戍边;八月,更是下诏废除所有藩镇支郡,其中不少属于当时的边地。太祖与太宗在处置边事上的差异除了性格原因,与武将个人关系等因素外,与其军事素养也有关系。太祖出身武将,在处置边防时能从军事作战角度出发,选择精干将帅戍边,并赋予较大的自主权,对边将能够做到信而不疑。而太宗似乎意识不到自己在军事行动中的局限,倾向于全面控制军事活动和边将行动,军事行动中喜欢颁赐阵图,边将任用上以恭顺为首要原则,到了晚年尤其如此。尽管太宗一再表明自己“以至公御下”,对“将帅材略,固不求其备,但量其能而用之”,但对武将的骄横绝不姑息,“假使李广复生,亦无姑息之理”,在才能与恭顺之间,以后者为优先的原则。宋太祖和太宗两人在处置边事和任用边将上的差异,是宋朝在对辽作战中表现不同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