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如果说20世纪是人口爆涨的100年,那么21世纪就是人口老龄化的世纪——这是笔者在比较两个世纪人口变动大势之后,得出的基本结论。基于这样的认识,任何21世纪人口、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的变动与发展,都不可小视人口老龄化的作用和影响。尤应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中国在达到中等收入水平之后,要想实现对" 中等收入陷阱" 的成功跨越,就不能小视人口老龄化的作用和影响。《人口老龄化与“中等收入陷阱”》,着力阐发人口老龄化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的机遇和挑战,从实际出发并充分吸取国际社会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提出相应的决策选择,无疑是影响当前和“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一个重要问题,需要认真研究,提供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人口老龄化与“中等收入陷阱”》由总论和七篇三十章组成。总论从分析人类发展史上一系列“发展陷阱”入手,阐释“中等收入陷阱”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当前面临的最主要的“发展陷阱”。考察国际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发现,尽管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有着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等多方面的原因,但共同的一点是,没有造就或者虽然造就但没有把握好在走向老龄化过程中或老龄化前期,普遍出现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比上升、老少之和从属年龄人口占比下降,即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黄金时代”,没有抓住这一时代提供的“人口盈利”、“人口红利”加快发展。非但没有加快发展,劳动年龄人口从而劳动力占比上升,反倒助推失业率升高,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累赘。因而不能有效地解决在从“贫困陷阱”向中等收入过渡,即经济“起飞”阶段积累起来的经济技术落后、产业结构不合理、贫富两极分化、畸型城市化以及腐败蔓延、社会动荡加剧等问题,最终导致这些矛盾集中爆发,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只能在“陷阱”中挣扎着发展。本专著着重指出,老龄化的作用和影响不是孤立的,而是同人口变动、社会经济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从跟不上科技进步、信息化、经济全球化步伐,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的根源、畸型发展的城市化等视角入手,分析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主客观条件,探索其中的某些规律性,找出值得借鉴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探索中总是感到被一条或明或暗、挥之不去的限制线困绕,这就是人口老龄化走势曲线。在走向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过程中,必须突破和理顺这条曲线,并且因势利导、兴利却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变阻力为动力顺利地发展。
总论对世界和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特点做出回顾和预测,指出21世纪前半叶中国人口老龄化所具有的特点,一是速度比较快、达到的水平比较高,二是时间上具有阶段和累进性质,三是空间上城乡和地域分布不平衡。将老龄化趋势和这些特点纳入“十二五”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战略全局,同时吸取国际社会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着力阐发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必须面对和解决的四个理论和实际问题。
其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出并阐发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三个基本的方面:发展目的的转变——由片面追求GDP增长向以满足人的全面发展需要为宗旨的转变;发展动力的转变——由外需为主向内需为主、内需由固定资产投资为主向消费为主的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由外延式增长为主向内涵式增长为主的转变。从中国实际出发和站在人口老龄化视角,提出加快由高消耗向低消耗、低效率向高效率、低效益向高效益转变的决策选择。
其二,化解社会矛盾集中爆发。分析进入中等收入以后,资源占有和分配不公是各种社会矛盾滋长的土壤,因而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必须首先要解决的基础性矛盾。结合中国实际,提出调整分配格局、提高劳动收入所占比例;完善公共社会体系、提升资源占有公平性;改革收入分配制度、阻断非市场途径“暴富”之路;改进工资形成和调节机制、提高劳动者话语权;改革税收制度、发挥税收调节功能等建议。此外,就技术进步和劳动就业结构,论证了如何由金字塔形转变到橄榄形;就经济增长和社会保障的关系,论证了如何加速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就市场机制和政府职能,论证了如何解决二者界限不清、政府从市场退出;就反腐倡廉和社会稳定,论证了如何规范审批权、退出本属于市场范畴的政府权力等,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改革建议。
其三,走统筹城乡发展的城市化道路。总结国际社会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着重阐释要想不跌入像拉美那样的“城市化陷阱”,实现对“中等收入陷阱”的成功跨越,走统筹城乡发展的城市化道路是治本之策。从我国城市化速度驶入快车道、结构步入以大城市为主导的实际出发,提出现阶段统筹城乡发展城市化的基本方略,关键在“三个准确定位”和“三个谋求”:一要准确定位城市化内涵,谋求城市化进程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当前,在加快城市化进程中,要把握好加快的速度和节奏。二要准确定位城市化方针,谋求大、中、小城市和乡村的协调发展。当前要跳出仅就城市自身发展的局限,发挥以城带乡、城乡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的功能。三要准确定位农民工地位,将农民工生产和生活纳入城市规划范畴,妥善解决变农民为市民,谋求城市建设新思路。
其四,兴利除弊地应对老龄化挑战。这是本研究的重点,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做出五个方面的分析和阐释。
一是要科学把握老龄化前期带来的机遇,力争在老龄化严重阶段到来之前实现对“中等收入陷阱”的成功跨越。通过中、日、韩三国比较分析,说明三国都经历过或正在经历40年左右的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黄金时代”。日本抓住“二战”后出现的这一有利时机,实现对“中等收入陷阱”的跨越;韩国也抓住这一机遇,通过加快发展走出“中等收入陷阱”;中国应该并且一定能够抓住这一战略机遇期,吸取他们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推动未来20年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地发展,创造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成功范例。
二是从长期发展观察,必须妥善应对老年从属比累进上升的挑战。少年人口从属比在经历了2000~2010年的较快下降以后,虽然其后下降的速度有所减慢,但是直到2050年总的趋势还是略有下降的。老年从属比则呈持续累进上升态势,导致老年退休金将于2030年以前越过占国民收入10%和占工资总额29%的“警戒线”,需要早图良策。本报告提出养老金按时足额征收、填补养老金账户空账、管好用好三方面的具体建议:征收养老金,强调基本养老金缴纳的强制性质,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填补养老金账户空账,提出清理空账、呆账、坏账,分清责任,加速处理,运用多种财政手段尽快退还补齐,坚持资金和账面相统一原则。管好养老金,最重要的是依法办事,严肃法纪,不得挪用、侵占;用好养老金,除了要准确无误地发放外,还要按照相关规定参与金融市场活动,在保值基础上增值。
三是在劳动年龄人口变动中,要格外重视劳动年龄人口自身的相对高龄化。认为在总体人口加速走向老龄化过程中,一定程度的劳动年龄人口供给短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劳动年龄人口自身的相对高龄化。预测表明,2000~2050年45~59岁人口占15~59岁人口的比例将升高7.2个百分点,60~64岁人口占15~64岁人口的比例将升高4.8个百分点;总体上45岁以上劳动年龄人口占15~64岁人口的比例将升高12个百分点,由24.46%上升到36.46%。现在45岁以上较高劳动年龄人口组群为1965年以前出生,所受教育要比其后出生人口组群低一截;较高劳动年龄人口组群受教育水平偏低,不利于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对经济发展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十分不利。破解之法,除发展一般意义上的教育外,一要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教育,对全体职工进行分期分批、分层次的职业培训,使他们在过渡到劳动年龄人口高龄化阶段时能够跟上技术前进的步伐。二要对现行教育体制进行调整和改革,由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追求大而全的综合性大学向综合性与专业性并重转变,改变贪大、趋同的倾向。兼顾综合性与专业性,适当多发展一些专业性强、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发挥专业学科比较优势,是破解劳动年龄人口相对高龄化创新能力减弱的明智之举,应放到教育调整和改革的优先位置。
四是要关注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工资率上涨和投资率下降带来的影响。2010年劳动年龄人口占比74.5%已达峰值,2011年绝对数量10.0亿也已临近峰值,劳动力供求市场正在发生根本性改变。改变的直接后果,是劳动力价格和工资率的上涨。由于过去欠账较多,工资率需要有一个补偿性的较大增长。然而工资率上涨即是劳动要素成本的上升,从而导致总成本上升和利润率下降。总成本增加和利润率摊薄,则导致边际投资效益不断下降。1990年与2010年比较,GDP与固定资产投资之比由4.13∶1下降到1.44∶1, 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效益仅相当于1990年的34.87%,使催生国民经济增长得心应手的投资的作用削弱许多。
五是消费主导型经济转变难度很大,必须破解老年消费乏力难题。人作为消费主体,消费主导型经济转变不仅同人口数量变动直接相联,而且同人口年龄结构变动息息相关。由于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加上提倡生育一个孩子,独生子女被视为“掌上明珠”,少年组群消费系数偏高;老年组群收入偏低而储蓄率更低,致使老年消费系数也比较高。究其原因,主要是老年人口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占比较高所致。立足于人口年龄结构变动视角寻求扩大消费,无疑首先要提升劳动在一次分配中所占比例,保证工资率稳步较快地增长,夯实劳动年龄人口消费率提升的基础。但是如前所述,劳动年龄人口占比和绝对数量峰值的到来和即将到来,意味着下降和减少的通道已经开启和即将开启,其对消费的长期拉动作用将逐步减弱。随着老年人口占比和绝对数量加速上升,2015年65岁以上老年人口可上升到10.1%、1.39亿,2020年12.5%、1.74亿,2030年17.4%、2.38亿,提高老年人口消费系数权重越来越重要。如何才能将老龄化积累起来的消费潜能挖掘出来、释放出来?本报告提出:一要稳步提高老年收入,起码要守住老年退休金与物价上涨同步这条底线;二要扩大老年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覆盖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准,解除老年消费后顾之忧;三要大力发展和提升老年公寓、托老所等稀缺资源供给,满足老年特别是高龄老年照护、医疗等的特殊需求,发挥对消费的促进作用。
七篇三十章,围绕人口老龄化与“中等收入陷阱”的不同层面展开,在主要相关领域做出深入一步的探讨。
第一篇,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增长。在我国走向人口老龄化过程中,“十二五”仍处在人口年龄结构变动“黄金时代”后期,“人口视窗”仍然开启着,还将继续提供相应的“人口盈利”、“人口红利”。如果“十二五”国民经济能以8%左右的速度增长,到2015年GDP将达到589954亿元,人均GDP可达41895元;按目前不变价格汇率计算,则人均GDP可达6771美元,向着走出“中等收入陷阱”迈出一大步。若GDP年均增长6%,则2015年GDP将达到537315亿元,人均39159元,折合6167美元,迈出的步子要小一些。2030年老龄化步入严重阶段以后,“黄金时代”提供的“人口盈利”、“人口红利”消失殆尽,并为“人口亏损”、“人口负债”所取代,老龄化的负面影响将越来越强烈地表现出来。因此,“十二五”能否充分利用人口年龄结构变动“黄金时代”中后期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关系到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基础打得是否扎实,其后能否实现成功跨越。“十二五”以后,社会经济发展仍需沿着科学发展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方向推进,实施未雨绸缪、“以盈补亏”、“以利补损”方略。用提高人口素质,以人口素质特别是以教育为核心的人力资本积聚的增强,替代劳动年龄人口数量的减少,逐步完成以质量换数量人口发展战略重点的转移,将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第二篇,人口老龄化与消费。从分析消费演变过程,抽象出“消费陷阱”理念;运用标准消费人理论,依据构建的老年人口有效需求与边际消费倾向模型,阐释人口老龄化与消费需求的关系,指出目前在老龄化程度不高、成年人口标准消费人占比较高情况下,其推动经济发展的正面主导作用;2020年以后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和占比大幅度上升,对消费需求的抑制效应将日益显现出来。总体上,我国处在老年人口消费率较低、消费总量却在不断增长过程之中。因此,提高老年人口消费率和消费倾向,缩小老年人口消费的区域差异,发展同老龄化关联度较高的居住、医疗、料理、通信、家庭设备等产业,成为解决人口老龄化与消费矛盾的重点。报告提出了适时调整人口生育政策、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大力发展老龄产业、挖掘和释放老年人口消费潜力、构建老年服务网络等对策建议。
第三篇,人口老龄化与劳动就业。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是出生率下降和预期寿命延长的结果,由此决定着“十二五”劳动年龄人口数量还会有一个微小的增长,占比已于2010年达到74.5%峰值后转为下降,当前处在劳动年龄人口占比下降、绝对数量微小增长两个节点之间,亦即刘易斯第一拐点与刘易斯第二拐点之间。如此,劳动力供给和需求处于交叉状态,既有大学生就业难,又有“劳工荒”相伴随,劳动力过剩与不足同时存在,总体上呈供给减弱、劳动力成本上升趋势。这一趋势,将导致资本对劳动力的替代,进而减少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过度依赖。政策选择,最主要的是深化劳动力市场改革、提高劳动力利用效率、推迟法定退休年龄三项,积极开发利用以低龄为主的老年人力资源。
第四篇,人口老龄化与城市化。当前我国处在人口城市化S曲线中部加速上升时期,21世纪上半叶将有2亿以上农业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工商业。“十二五”在城市化速度驶入快车道、类型转向以大城市和超大城市为主、发展方式转变到城乡协调发展新形势下,一方面要适当加快城市化步伐,但是不能盲目追求速度和规模,要治理已经出现的城市化虚张,着重解决变进城农民为市民;另一方面,农村要走农业产业化道路,推进新农村建设。总体上,如何实现由注重城市自身发展为主向城乡协调发展为主的转变,走统筹城乡发展的道路是关键。面对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规模不减,农村“三八六一九九部队”(妇女、儿童、老年)问题凸显,农村人口老龄化成为全部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点和难点。实现同城镇一样的养老保障全覆盖,不断提升农村养老水平,提高老年群体城乡协调发展,是城市化健康发展的保证。
第五篇,人口老龄化与社会转型。20世纪80年代以来制度变革所引发的社会转型开始显现,养老模式呈现出传统与现代并存、城乡之间既有差异又有趋同的态势。201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中国家庭结构和代际关系变动”调查取得的第一手资料表明,现阶段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口生存状况是:其一,在生活费用来源方面。农业人口中享受退休金者为5.69%,依靠子女等家庭成员提供养老占60.77%,依靠自己继续劳动和工作所得收入养老占25.75%,依靠政府低保占5.09%;非农业人口中这一比例分别为75.32%、14.10%、2.56%和6.41%。家庭成员赡养和依靠继续劳动自养是农村老年人主要生活来源,城市则以退休金为主,城乡二元养老结构特点突出。其二,在居住方式方面。农村老年人在直系家庭、核心家庭、单人户三种类型家庭生活的比例分别为60.29%、20.49%和14.78%;城市则分别为49.28%、26.81%和20.06%。这表明,农村多数老年人和一个已婚子女共同生活,城市也有近50%的老年人与一个已婚子女居住在一起。不过,老年人特别是城镇老年人空巢和独住的增加,也有子女不在同地工作增多的原因。其三,在老年人生活料理方面,多数80岁以下低龄老人,生活起居基本能够自理。如果有健全的社区配套服务,他们基本上能够独自生活,不依赖子女照料的时间还会更长一些。受访者中,父母在65岁以上去世者占50%以上,多数没有给子代带来很大的照料压力。在当今社会转型加速的时代,为了提高老年人生存水平和生活质量,打造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养老社会保障平台,应大力推进改革。一是适应转型社会需要,推进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障体系改革,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改革上应有新的突破。二是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安排和社会服务需求予以充分关注,政府应建立针对独生子女老年父母的专项基金予以补贴,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内生育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应全覆盖,水平也应提高。三是谋求建立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均应有所贡献和承担的多元养老保障和服务制度。四是从制度上保障老年人的权益,维护老年人的财产、丧偶后再婚以及平等参与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权益。
第六篇,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障。目前,“碎片化”社会保障体制和机制不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需要,也不利于为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打造安全平台。建立发展社会供养、继续提倡子女供养、适当组织老年劳动自养,实行“三养”结合互相补充的养老保障体系是切合实际的选择。然而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人们价值取向的改变,社会供养入不敷出,子女供养危机四伏,需要探索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改革。从养老金筹措视角,提出在社会统筹加个人账户框架下,解决“统账”矛盾“三步走”改革:第一步,严格个人账户监管机制,确保不被侵占,寻求法律保护。第二步,运用多种渠道,填补养老金空账,适当提高国家财政划拨和国有银行、上市公司等的划拨力度。第三步,延长养老金缴费年限。目前缴费15年后达到退休年龄即可按时领取养老金,缴费时间太短,应建立合理延长缴费和推迟领取养老金制度。从养老金保值增值视角,提出三项具体政策建议:一为免征养老金储蓄税,投资免征利息税、投资税。二为定向债券发售政策,国家财政按比例发售养老金债券,利息略高于同期国库券。三为物价补贴政策。对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等,按当年CPI指数给予财政补贴。从养老金支出视角,提出要精算和预测退休人口和退休金的增长,建立必要的机制和制度。通过改革,实现“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养老保障目标。
本篇还增加日本老年护理保险、美国老年护理保险、欧洲居家护理政策改革等内容,介绍了这些国家养老护理保险成功的经验、某些做法效益不高的教训,提出立法制度化,使老年护理在法制框架内运行;精心培训护理队伍,保证护理的高质量;同家庭签订护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多元化,集市场化运作、社会组织参与、家庭积极配合于一体,使老年护理水平不断提高,提出从实际出发,吸取国际社会成功经验的政策建议。
第七篇,中国20省区市农民养老经济条件及养老状况调查。在农村人口占很大比重且老龄化日渐加剧的背景下,中国从2009年9月开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现正大面积铺开。为了解农民养老经济条件及新农保实施的实际状况,辽宁大学人口课题组对辽宁省、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等20个省区市的农民家庭进行了抽样入户问卷调查,获得比较完整的数据并进行了整理分析。这对于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扩大内需与拉动农村居民消费,以及刺激经济增长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很有意义和实证参考价值。调查报告分为五部分:一是农民的基本状况,包括性别与年龄、受教育程度、健康与婚姻、家庭人口结构等。二是农民就业及流动状况,包括经济活动类型、土地生产时间及承包、农民外出务工、农民工社会保障等。三是农民家庭收入与消费状况,包括农民家庭总体状况、农民家庭收入与消费等状况。四是农民家庭老年人口供养状况,包括农民家庭供养老年人口数、农村老年人口生活费用及来源、农村老年人口医疗费用及来源、农民家庭养老的意愿与态度等。五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状况,包括新农保参保比例及意愿、新农保政策认知、新农保个人账户参保缴费、新农保个人账户财政补贴、新农保政策满意度与信任度、农民对新农保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人口老龄化与“中等收入陷阱”》专著,写作分工如下:
绪论、总论,田雪原撰写,并负责各专题的协调和修改、最后定稿。
第一篇,负责人张恺悌,统稿郭平、李晶,撰稿人郭平、李晶、孙陆军、麻凤利、苗文胜、王海涛、伍小兰、张秋霞、魏彦彦、王莉莉、曲嘉瑶、杨晓奇、罗晓晖。
第二篇,负责人王胜今,撰稿人王胜今、于潇、孙猛。
第三篇,负责人左学金,撰稿人左学金、陈国政、孙小雁。
第四篇,负责人、撰稿人王志勇、杨珂、蔡翼飞。
第五篇,负责人王跃生,撰稿人王跃生、伍海霞、王磊。
第六篇,负责人张展新,撰稿人张展新、王桥、林宝。
第七篇,负责人穆怀中,撰稿人穆怀中、王玥、金刚、宋丽敏、闫琳琳。
全书由主编田雪原协调、修改并最后定稿。写作过程中,得到中国社会科学院高全立副院长、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陈传书常务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年科研中心张世生主任诸位顾问等的指导和支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副总编辑周丽、财经与管理图书事业部主任恽薇、责任编辑王玉山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徐进先生等,帮助做了许多工作。在此一并致以敬意和表示诚挚的感谢!
田雪原
2013年元月于文星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