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 “一核三治”部门在行动
德阳市“一核三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2014年以来,德阳市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治省战略任务,认真落实依法治省纲要及决定和依法治市“两个意见”,紧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法治意识和法治习惯三大主题,坚守厉行法治政治定力,狠抓“关键少数”责任担当,推进“夯基”“破难”“创新”互促互进,加快构建“一核三治”基层治理体系,以督查紧跟部署抓落实,以制度固化经验抓巩固,以容错机制激励基层改革创新抓提升深化,为全市科学发展、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深化改革、全面小康建设等继续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 坚持以“一核三治”为统揽,全方位构建基层治理体系
(一)明晰“一核三治”思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党的领导与法治、德治、自治的高度融合是德阳基层治理实践中的突出特色和基本经验,德阳市为加快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省委“落实到基层、落实靠基层”的要求,结合德阳实际,提出加快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一核三治”基层现代治理体系。坚持党委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通过领导和支持各类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法依规依章程行使职权,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推进基层法治、德治、自治“三治一体”。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推动基层政权组织职能“归位”,强化基层党委、人大、政府依法整合资源、推动发展、治理社会、服务群众和制度建设能力,以法治规范自我管理、体现道德理念。加强以德治理思想引领,凸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内涵,广泛开展道德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彰显社会细胞的主流价值,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为公众参与提供条件。示范带动基层群众自治。落实《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突出村(居)民代表会议作为常设议事机构的地位,深化村民代表大会决策、村民委员会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社会组织有机参与的基层自治工作格局,以自治夯实法治基础、弘扬道德风尚。2016年4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 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 2016年7月,德阳市“探索构建基层现代治理体系”作为省级创新项目纳入统筹;2016年12月,市委八届十次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中共德阳市委关于加快构建“一核三治”基层现代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以“一核三治”为统揽推进全市基层治理。
(二)广泛开展“三讲三爱两进步”活动,涵养基层法治新风
倡导讲科学、讲法律、讲文明、爱党、爱国、爱家,实现发展进步、文明进步,抓住旌阳孝文化节、广汉保保节、绵竹年画节、罗江诗歌节等德阳民俗文化活动时机,广泛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组织文艺小分队“走基层”送文化下乡,让乡村居民在娱乐中分清“真善美”、摒弃“假丑恶”。以“范家大院”为背景组织拍摄的《廉俭绍家风》《范仲淹》家规家风系列专题片在中央纪委网站等多家单位播出。以“做文明有礼的德阳人”为号召,广泛开展德阳好人、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的评选、推荐和宣传活动,推进法治文明。全市涌现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3人、中国好人3人、四川省道德模范5人、四川好人42人,3个家庭入选全国最美家庭。刘春香家庭荣获“全国文明家庭”,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烈士范天勇的事迹在全国卫生系统巡回报告。
(三)大力推行“三上三下六步工作法”,制定村规民约
以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契机,以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为抓手,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创造和推行了“强化领导监督、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起草、反复征求意见、依法表决备案、认真组织实施”的“六步工作法”,形成了村规民约“中江经验”。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广大村(居)民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民主法制观念显著增强,农村社会和谐进步、科学积极的大环境正在形成,基本实现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富强村运用村规民约强化依法治村的经验做法入选中共中央办公厅编纂的《基层协商民主典型案例选编》。
(四)全面推广集体“三资”平台化管理,规范基层自治运行
建立市、县、乡三级集体“三资”信息化网络监管平台,在全市所有乡镇成立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坚持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由村组委托服务中心对村组集体“三资”实行全方位管理,通过完善机制、健全制度、规范操作、强化公开,建立村级账套1749个,占总村数的98%,建立组级账套17417个,占村民小组数的88%,管理村、组两级资产总额31.13亿元,市级公示平台“德阳市阳光惠农网”的网站访问量达16万人次,使村组集体“三资”走上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德阳市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受到省委王东明书记肯定批示,收入《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NO.2(2016)》。
(五)推广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民主决策
德阳市罗江县以建设“中国幸福家园”为目标,在全国率先推行“村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简称“议事员制”),坚持把党的领导、村民自治和群众参与有机统一起来,围绕“谁来议”“议得好”“落得实”三大核心,通过支部核心、代表推选、决策执行、运行管理、议事公开“五项机制”建设,坚持定向产生和定向联系两个原则,由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牵头,各村组分别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和户代表会议,以家庭为基本单位,每5~15户按宗族、院落等自愿结成一个单元,联名推荐1名代表,让每个家庭知道自己的代表是谁,代表也知道自己具体代表谁,即“谁代表我,我代表谁”,真正让所推选出的代表有具体的负责对象。议事代表主要以推选他的村民作为联系服务对象,定向收集意见建议,定向反馈议事结果,定向宣传政策,定向化解矛盾。目前,全市普遍建立村民议事会,民主推选村务、组务“议事员”,有效解决了过去代表“形同虚设”的问题,进一步畅通了村“两委”与群众沟通的“最后一公里”,探索出了一条民主自治、村民自主的基层依法治理新路径。“村民议事”经验得到民政部的肯定,相关做法被写进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罗江县村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被中央改革办编入《改革案例选编》。
(六)建设“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室”,搭建代表履职平台
广汉市向阳镇按照定点、定人、定责“三定”要求规范建设“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室”,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和无职代表误工补贴,高标准、规范化建立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室,确保代表履职常态化。创新意见建议收集、分类提交、跟踪督办“三个机制”,完善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制度、履职监督量化考评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考核评价“三项制度”,及时高效解决群众诉求,激发人大代表工作动力。市人大召开全市“乡镇人大代表小组工作室”工作推进会,119个乡镇全部建成工作室,为基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履职尽责搭建了新平台,开辟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新途径。全国人大常委会刊物《联络动态》专题刊载德阳市人大代表工作室做法。
(七)全域推行“一村一律师”,引导村(社区)依法治理
依托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德阳市四级法律顾问(便民)服务体系平台”,所有律师、法律工作者的联系电话都在便民中心(代办站)上墙公布,将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基本信息纳入网络系统,实现监管网络化,建立居民、村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全市1775个村(社区)实现了“一村一律师(法律顾问)”的免费法律服务。德阳市推行“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制度,经2016年3月9日《人民日报》“两会特刊”专题报道引起良好反响。
(八)抓实“法律七进”,推动普法“三个转变”
健全村(社区)“两委”学法制度,开展庭审说法,实施法律顾问进楼栋专项行动,推动宣传理念从“普及知识”向“培育思维”转变;举办法治论坛、开展换位体验活动、征集“法治微心愿”,打造受众广、参与度高、影响大的法治节目、专栏和网站,编印地方特色鲜明的《法律知识漫画读本》口袋书,推动宣传方式从“单向灌输”向“互动宣传”转变;每年举办“法治基层行”主题活动,组织“厚德载物 阳光法治”法治书画作品展,落实三年行动纲要、细化指导标准、严格执行考核办法,推动宣传机制从“活动式”向“常态化”转变。绵竹市“三治融合依法治校”新模式被选中《教育导报》推广,什邡市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市,旌阳区、中江县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罗江县和市司法局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2016年5月26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德阳市、旌阳区分别获批“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先进区”。
二 坚持以“关键少数”为重点,多层级凝聚法治建设合力
(一)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
市委书记既挂帅又出征,在市委全体会议、第八次党代会、第八届人代会等全市性重要会议上总结报告情况、提出规划建议、全面部署工作,主持13次常委会议听取汇报、安排督查,每年召开“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全体常委出席的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谋划重点,召开7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21件法治建设纲领性文件,分年度签订依法治市目标责任书。2016年11月17日,市委召开八届第五次常委(扩大)会议,市委书记亲自主持讲法,进行会前学法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率先垂范推动落实;市长每年亲自主持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在51次政府常务会会前带头学法,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问题,每年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并向市人大专题报告依法行政推进情况,分年召开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会、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工作会,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系列任务;市委副书记亲自审定五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亲自统筹依法治市创新布局,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指导,每月至少听取一次依法治市推进情况和专项工作报告。市委出台《关于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 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完善党委(党组)会前学法、拟任领导干部任前考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三位一体”的学法用法机制,“四大班子”会前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共106次,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党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主任)会、政府常务会、政协常委(主席)会等会前学法2200余次,举办县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知识水平考试91场次,覆盖全市县级领导干部900多人。各县(市、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德阳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和市级部门党委(组)书记作为本地、本部门依法治理第一责任人,在法治建设中认真切实履行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严格依法办事、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法律,把依法治市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将推进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主动对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落实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审核机制,在“关键岗位”上发挥“关键作用”。
(二)推行法治档案,完善考评机制
在全省率先出台《德阳市公务员法治档案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市6县(市、区)129个镇乡(街道)17000余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以及具有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中,全面推行“建、查、述”三位一体的法治档案制度,分年度记载“学法、用法、守法”情况,记录违法行政行为被撤销、资金违规支出被处理等公务员法治档案“不良信息”,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依法治市办开展重点核查、预警约谈、综合考评,完善对公务员综合评价的长效机制。制定实施《德阳市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和《关于改进和完善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干部考核考评新模式,严格自我总结、大会述职述廉述法、民主测评程序,将法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票否决”项,对900余名市管干部及2800余名县管干部开展法治专项考核评价,实现法治考核专门化、制度化、常态化,作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日常分析研判的重要参考,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2016年市、县、乡换届中,坚持遵循《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选拔程序,注重选拔懂经济、熟悉法律的综合性干部到重要岗位,提高班子决策法治化水平。
(三)加强党内法治建设,推动决策规范化
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市委政协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出台市委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市委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编制《德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将依法行政作为党委政府的共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人大、政协、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重大课题。聘请高校法学专家、本地资深律师、法律实务工作者23名作为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优化《德阳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完善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的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德阳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办法》《德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办法》,把关《德阳市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256件规范性文件、决策事项合法性。深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市各级党委、纪委有效落实“两个责任”,记实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积极推进建立专人记录、全程记实、工作报告、保守秘密四项制度,安排专人做好记实笔记,如实、全面、准确记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时间、地点、事由、方式、责任主体、结果等,做到行权留痕,责任可查,防止“权力任性”。
(四)实施“一诺三清”,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地方实践,推进“四种形态”常态化、流程化、制度化,积极探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德阳路径”。坚持“一年一诺”、“一事一诺”、教育在前、自律在先,把廉政承诺作为落实《廉洁自律准则》的具体抓手,明确“凡行使公权力的集体和个人,均作出廉政承诺”。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带头承诺,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并向社会公示。针对权力运行重要具体行为,特别是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等活动,领导干部及相关方面责任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重点用好第一种形态,紧扣抓早抓小,把“说清”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反映的一般性问题,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民主生活会说明等方式,双向“说清”,即干部向组织说清问题情况,组织向干部说清纪律要求,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注重衔接转化,消除执纪盲区,对未能“说清”问题和涉嫌轻微违纪问题,严肃认真“核清”事实,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是非、消除影响。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涉嫌违纪的一律查清,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市作出廉政承诺的干部9.5万余人,其他人员廉洁承诺4万人余次。全市启动“说清”程序1470人,其中由“说清”转为“核清”459人;“核清”程序899人,由“核清”转为“查清”的659人,反映失实澄清是非的99人;“查清”立案76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29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2016年,适用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1585人,适用第二种形态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724人,适用第三种形态给予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67人,适用第四种形态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4人,分别占“四种形态”的63.7%、29%、6.7%、0.6%。
(五)建设“五大机构”,加强市委对依法治市的领导
着力健全依法治市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保障机构和支撑机构建设,形成“五大机构”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市委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委专职副书记等12位市领导为副组长、22个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统揽研究、协调、解决依法治市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及时安排部署涉及全市依法治市重大事项,及时协调处理涉及全局的疑难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在市委办公室增设了法规科、法治综合科等内设专项工作机构,增核行政编制4名,抽调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精干力量4名,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每年法治宣传、法律七进、法治示范创建的各项工作经费约100万元纳入预算。办公室配备11名兼职副主任,分别牵头负责推进权力运行监督和责任追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社会法治、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等依法治市重点专项工作,每季度召开办公室主任会议,听取重点专项工作推进情况。明确领导小组22个成员单位职责,确保依法治市专项工作具体落实。建立了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将市法律顾问团定位为市委、市政府法律服务机构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智力支撑机构,每年召开法律顾问团全体会议,拓展法律顾问工作内涵,为依法治市提供强大智力支持。由市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与县(市、区)委书记、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签订依法治市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委书记与本县(市、区)的乡镇、街道办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签订责任书,各乡镇、街道办也分别同辖区内的村、社区签订责任书。依法治市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全市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分差为10分,实行加扣分制,挂钩的目标绩效奖金达每人2300元/年,占全年绩效考核奖金的8.5%。三年来,市(州)委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副书记全年亲自抓法治,市委副秘书长、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全年主要精力专职抓法治,通过层层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层层强化督查督办、层层严格考核兑现,形成党委(党组)统筹揽总、部门各司其职、条块紧密结合、纵横联动的依法治市推进工作机制。
三 坚持以人大及常委会为主导,规范行使地方立法权
将地方立法纳入“十三五”规划,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规划建议,强化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论证。依法设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地方立法机构,开展立法人员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三项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健全立法队伍作风状况分析研判、核查处理制度,分批到北京、浙江、深圳等地开展专题培训,学习先进经验,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能力。围绕解决实际问题、回应群众期待,积极推进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工作,拟定《德阳市地方立法条例》《德阳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法制委工作规则》,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评估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定程序,积极开展与社会各方面的立法协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地方立法专家咨询制度,有效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市政府45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登记。
四 坚持以职能转变为方向,多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推行“四项清单”管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建立“四项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效能清单、负面清单四项清单闭环管理,全面完成“一目录、一厅、二平台”(即行政职权目录、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运行系统)的建设任务,实现了省、市、县(区)三级行权平台的互联互通,市本级和县(市、区)均全面开通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事项通过网络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晾晒”。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编制公布38个市级部门权力清单6197项、责任清单6085项。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建立完善执法程序,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获批文化部2015~2016年度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办案单位及重大案件办案单位。
(二)探索“四个一”运行机制,“放管服”改革成效显著
构建“一枚图章审批、一支队伍执法、一个平台运行、一套体系服务”运行机制,设立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坚持应减必减、该放就放,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取消、调整和下放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6次清理仅保留219项,坚持“简”字当头,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试点“三证合一、一证三号”,创新“一照一码+ ×”,前置审批事项精简72.4%。已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提高市场主体“出生率”“成活率”。建立政务服务“一窗进出”机制,创新“一事一表”“一事一套”“一事一评”工作方法,通过节点提示、进度通报、警示亮灯等方式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三年来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1629万件,按时办结率100%,实现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近70%。2016年9月,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第十七督查组到德阳督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场了解创新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一照一码+ ×”、“一窗进出”全程代办投资项目两个特色亮点,听取了德阳市委、市政府在服务水准上做“加法”、在审批环节上做“减法”、在行政效率上做“乘法”、在创业障碍上做“除法”,用好“加减乘除法”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商标质押登记改革试点被国家工商总局确定为四川唯一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点。市政务服务中心进入全国点赞“政务大厅”行政服务大厅典型案例展示活动百优名单,是全省唯一入围的市(州)政务服务中心。
(三)构建三重监督模式,行政行为不断规范
构建自查自纠、层级监督、司法监督三重监督,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每年开展“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向社会公布重点执法部门关注的102条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统筹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随机抽取执法案卷、分类制定评查标准、建立复查和申诉机制、规范评查情况通报、做好执法整改,三年评查行政执法案卷2523卷,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坚持以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送达“三统一”模式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建立以学院法学教授和律师为主、行政机关人员为辅的复议委员队伍,对全部案件采用法制办主导、专家议决、部门参与的议决模式,集中力度大、集中范围广、集中模式彻底,提高行政复议的专业性、统一性,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三年来,经议决的行政争议有567件(含转结24件),得到司法和当事各方支持,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在全省行政应诉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交流发言。司法机关以召开联席会、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邀请旁听庭审、开展专题讲座、走访座谈等形式,帮助和支持行政机关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共审结环境资源、劳动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等三类案件318件,依法撤销或确认违法行政行为,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中院审理的川粮米业股份公司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一案,入选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五 坚持以人权保障为依归,深层次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一)稳步推进司法改革
认真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遴选出232名员额法官、176名员额检察官,根据业务类型和专业专长成立团队,大力推行公安机关法制员制度,建立充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和行业协会管理相结合的“两结合”管理体制。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坚持有状必接、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登记立案总数为38511件,当场登记立案38054件,当场登记立案率为98.81%,不予登记立案率为1.32%。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发展。出台《关于推进以庭审为中心改革的实施意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实现制度运行的常态化。出台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细则,明确简单案件与复杂案件的区分标准和分流规则,确保审判力量得到合理分配,构建“简案快处、难案精审”工作格局。强化涉案财物管理机制,完善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决定、执行、解除程序,细化涉案财物认定标准,明确执行主体,健全当事人复议申诉投诉机制,建立对相关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强化考评机制,避免“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情况,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84.5%。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执行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制度,把干扰办案和非正常过问案件情况列入卷宗必存内容,坚持有干扰必记录、必通报、必追责。
(二)持续拓展司法公开
不断深化审判、检务、警务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大力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同步公开生效裁判文书34389份,减刑假释案件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减刑假释案件网同时公布,文书上网率达100%。充分运用检察门户网站、12309举报电话、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民行宣传周、乡镇检察室等有效载体,创新开展校园庭审、公开审判多媒体示证等工作,着力推进检务公开。2016年12月30日,德阳市、罗江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获得正义网与中国信息化研究与促进网联合评选的“全国百佳检察门户网站”称号。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开通公安微博、设立公安门户网站,向群众和社会各界介绍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能、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相关政策及警务活动信息。将具有行政执法、审批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的行政审批服务、出入境管理和各派出所作为警务公开的重点,在窗口单位设置警务公开宣传栏,将民警职责、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等公布于众。
(三)着力延伸司法为民
建立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网上诉讼服务系统,形成网络服务、12368热线语音服务、法官工作站等现场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对诉讼服务中心职能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实现了“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推行“互联网+巡回审判”模式,在社区、学校、监狱等基层治理单位广泛设立巡回审判直播点56个,建立虚拟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笔录同步输出显示、数据同步存储“三同步”工作机制,建立了以巡回法庭直播点为治理中介、以党政、司法、行业、基层和群众“五席联动”为一体的融合治理平台,以面向群众的治理互动和面向审判的治理反馈为两翼的治理交互通道,共同形成具有德阳实践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范式,开庭审理案件7100余件,使4500余名当事人在直播点或异地参与庭审,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50余万元,30余万人次的群众观看了庭审过程并接受法治教育。成立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健全司法救助体系,简化审批程序,不断拓展司法救助的范围和方式。截至目前,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20.75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75.5万元。
(四)有效发挥司法职能
坚持在经济新常态下继续发挥法治的引领保障作用,先后争取到涉外民商事纠纷、专利纠纷(发明专利纠纷除外)的司法管辖权,率先成立破产与清算审判庭、少年和家事审判庭,积极进行专业化审判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实践。德阳两级法院持续发布《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行政审判白皮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等,为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市场经营主体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市场风险评估意识作出权威指引。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妥善审理各类商事纠纷,服务改革创新发展。为德阳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法审结银行借贷、民间借贷、保险、票据等纠纷案件14485件,审结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80件。认真落实中央“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工作要求,建立有效识别机制,对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依法进行重整。通过庭外重组和司法重整的充分衔接、债务重组与资本市场的有机结合、针对不同性质的普通债权采取不同的清偿方案、创造性地安排可供选择的经营性债权清偿方案以及创新债权人会议方式等措施,依法审理企业破产清算、重整案件。司法重整的“二重模式”,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依法审理破产案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大典型案例”。东莞市以纯集团有限公司诉朱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入选全省法院指导性案例。四川省川粮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诉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一案,入选四川法院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五)强力攻坚司法突出问题
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格局,市政府专门研究执行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将执行救助资金增加到300万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选取广汉市、罗江县两个法院试点推动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法院、国土、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完成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的开通运行,印发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方案,将2000余名“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全市法院共移送公安、检察机关拒执犯罪线索16人,已公开宣判3件,司法拘留86人,案件移送立案侦查和采取司法拘留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62件,金额2495.52万元。在全省首批开通运行“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陆续开通运行四川省法院执行查控系统、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不断完善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全方位、全覆盖查控功能。三年来,全市法院新收案件25658件,执结24725件,执结率96.37%,执行到位标的额145.29亿元。
六 以坚守“三条底线”为支撑,立体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实施“主动警务战略”,坚守“社会稳定”底线
抓好“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深化扁平化警务指挥系统建设、常态化情报信息体系建设、动态化严打整治体系建设、一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民本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精细化队伍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集约化警务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战略体制机制全面成形配套、成熟度稳步增强、综合效能持续放大,形成情报主导警务大格局。大力实施城区巡防专业化建设,按三类标准在全市主城区划分了52个巡区,配备专业巡防力量426人,推行网格化巡逻防控,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实施“红袖标”工程,每个社区建立专兼职巡逻队。全市“天网”视频监控已联网运行1716个点位,并从企事业单位等接入1560个点位,建成机动车缉查布控卡口110个,由市、县、乡派出所三级扁平化警务指挥系统实行全天候巡控,实现了与地面巡防的合成,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全省首个业主委员会协会——乐安社区业主委员会协会,激活社会力量共同深度治理社区,将“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推向更高层次。
(二)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坚守“安全生产”底线
制定出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四级五覆盖”实施办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网络化管理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全市780家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达标。加强与国际劳工组织的合作,开展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项目,推动中小企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持续稳定发展,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查和督察制度,加强对53处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安全管理,形成发展改革委、财政、安监、交通、公安部门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等长效机制,搭建多部门主动履职、工会组织监督发力、用人单位全方位、全员、全过程防控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平台,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与征地、贷款、工商保险费率等经济政策挂钩,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坚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切实加强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设立41个基层监管所,其中35个纳入标准化建设,集中为基层所采购执法车32台,监管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巡查常态化、监督检查痕迹化、行政执法规范化,组织对食用油、大米、调味品、白酒、饮料、糖果、糕点、肉类、蔬菜制品、粮食加工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食品销售连锁企业以及食品批发市场等具有代表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日常巡查,积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分级监管工作,试点食品生产单位追溯体系建设。实行风险研判例会制度,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库,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品种、重点时段和重点对象,结合监管抽检和日常检查结果,运用风险管理方法,建立覆盖整个食品药品产业链的安全责任链。
七 坚持以“五个贯穿”为主线,常态化保障改革发展民生稳定
三年来,德阳市一直把依法治市贯穿于全面深化改革,打破利益格局,提升依法治理体系和能力,落实“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要求,坚持所有重大改革方案都经过法律咨询、获得法律支持和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出台的63个专项改革方案和282项重大改革举措都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把依法治市贯穿于推动发展全过程,着眼于稳增长调结构,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围绕项目投资优化服务,建立并运行投资项目审批“一窗进出”机制,做到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间、自由裁量权4个“减少”,政府投资审批类项目由4个阶段压缩为1个,法定时限由80个工作日提速到4个工作日,让市场“看不见的手”和政府“看得见的手”形成合力,“一窗式”全程代办模式被列入省委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在全省推广;把依法治市贯穿于维护稳定,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立体化社会防控网络,落实《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排查矛盾纠纷68209件,调处矛盾纠纷68060件,对“罗江县撤县设区”“华强沟水库建设”等1945件事项实施了稳定风险评估,涉及工程建设、政策制定、环境污染等9个方面,对评估风险较高的77件事项实行暂缓实施和不予实施,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刑事治安案件,确保持续长效稳定;把依法治市贯穿于造福民生,每年确定就业促进、社会保障、教育公平、医疗卫生、扶贫济困等民生实事,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严格劳动执法、教育执法、环境执法、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以及城管执法等民生领域执法,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依法治市贯穿于践行从严治党,建设“12345”为民服务平台,建立问题导向会诊制、明晰责任背书制、推进工作台账制、量化评价考核制、严格问责双查制“五项制度”体系,让群众分享法治成果。
八 坚持以“立体监督”为手段,持续健全权力制约机制
(一)完善八大机构“立体监督”体系
完善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构建形式多样、上下协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化监督格局。“覆盖式”监督有新突破。创新监督方式,变单一领域、某个行业、市级层面的监督为全覆盖、多行业、联动化的监督,将监督的力量与资源予以整合,强化统筹协调和协同互动,推动民主监督更有质效。市纪委制定实施《关于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情况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常态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招投标、国有资产管理、教育、卫生、交通等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腐败案件和违纪违法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排名全省第90位后的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做实县(市、区)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监管。市审计局加大对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出台修订《德阳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交接办法(试行)》《德阳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德阳市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1600多个,审减工程结算4.88亿元,专项审计调查100个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狠抓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对46名领导干部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11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4件,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委派性”监督有新起点。印发《政协德阳市委员会关于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成立由3~7人组成的民主监督小组,组长由主席会议成员、专委会主任担任,成员由参政议政能力强、政策理论水平高、社会责任感和民主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的委员组成。每年开展一次委派监督,就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定、决议、决策的情况,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情况,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情况等7方面内容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经市政协党组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解决。“常态化”监督有新成效。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预算决算审查、专题询问、视察等方式,对19个方面工作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制定《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了对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制度体系,组织人大代表对市教育局和市住建局的部门预算进行专题审议,扩大人大代表对监督政府管好“钱袋子”的参与度;对《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4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督促市政府对不适当内容进行修改调整,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权威。市政府每年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案卷”等方式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2523卷评查结果和整改要求书面通知各部门,全面清理并公示市级部门878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推动县级政府普遍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通过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投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内部层级监督,三年受理复议案件567件,综合纠错率近12%。市政协全面开展对部门(单位)办理的1299件提案进行跟踪问效,通过开展提案跟踪问效工作,提案“办理落实率”由73.39%上升为98.37%。市委群工部建立信访举报台账,对上级交办、巡查组和“12388”“12380”举报平台收到的换届纪律信访举报,实行分类归档处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属地原则,采取交办、督办、查办等形式专项跟进,确保件件落到实处。
(二)坚持结果监督与过程监督并重
制定《德阳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风气监督实施方案》等,健全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制度机制。出台《德阳市拟提拔任用市管干部征求党风廉政情况意见操作规程》,严把意见征求关,对拟提拔任用的381人(次)、拟表彰(考核)的30个单位和232人(次)出具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其中,有6名拟提拔任用对象被取消资格,给予组织处理3人,1人被取消评优资格。市人大在继续坚持“一府两院”拟任命人员法律考试、履职承诺等制度的基础上,创新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听取市经信委等7个部门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以及市发展改革委等9个部门负责人履职计划,对市政府全体工作部门负责人工作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在新闻媒体上摘要予以公布。市政协通过协商议政、调研视察、督办提案、提案跟踪问效等方式强化监督,组织政协委员开展“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努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等四方面、 “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20项专题协商讨论,开展“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监管”等八方面专题协商议政,围绕“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主题,分11个小组对53个市级部门、203个县级部门就政策服务环境、行政执法环境、就业创业环境、投资融资环境、宣传舆论环境5个方面13项内容开展民主评议,对涉及行政执法类方面问题96个及时推动有关部门立行立改。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力度,审理行政案件819件,对31件不合法行政行为依法撤销或确认违法,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撤销或确认违法行政行为,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舆论监督,开播《问政面对面》,以电视问政的新颖形式,直面问题,对行权部门不断改进作风、有效提升效能、切实履职尽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方式建立社会监督体系,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和网络监督机制,及时处理群众来信和媒体反映情况。《德阳晚报》金牌栏目《帮帮帮》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长期坚持与其他媒体、律师事务所一道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在广大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帮帮帮》栏目协助群众开展各类维权137件。
(三)强化市县联动考评
将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布局中,依法治市工作作为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之一,分值均为10分。定期或不定期通报督察考核情况,严格实施约谈等问责制度,问责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一是突出分类考核。将市级部门按依法治市任务轻重分为一、二、三类,并匹配不同的基础分和加分,体现责权一致,鼓励创新履职。一类为依法治市任务重,社会影响面大的单位,如党委办公室、组织部、法院等;二类为重在为基层服务的单位,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三类为重在营造社会法治氛围的单位,如工会、团委、妇联等。一、二、三类单位分别匹配不同的基础分和加分分值,体现“权重责大、共同参与”。二是突出分层考核。市依法治市办考核各县(市、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德阳高新区和市级91个部门,县(市、区)依法治理办公室考核镇(乡)和县级部门,县级依法治理办公室对县级部门的评分作为对市级部门评分的参考,对应加扣分,强化系统垂直推进。三是动真碰硬。考核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考核,结合年度目标“规定动作”的完成情况和特色创新“自选动作”的进度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三年来,绝大部分考核对象的分值均不相同,力求以考核促履职,以考核促推进。
九 德阳市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前瞻
(一)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互促共进
存在的问题:一是依循依法治省的规定多,深入研究地方实际特别是镇(乡)、村(社区)治理实际少,依法治省在地方、部门落地落实停留在表面;二是有的领导干部大抓法治、狠抓法治的力度不够,缺乏将地方、部门的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能力;三是法治建设效果滞后,导致基层缺乏创新实践的意愿动力。
加快构建“一核三治”基层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2017年,推动各地、各部门坚持和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一核三治”基层现代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强化分层对接,推行自下而上探索、自上而下规范,制定配套文件和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党组织法治建设,加强和改进乡人大工作,优化乡级职能定位,建立村级权责清单、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强化基层党组织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加强思想引领,大力推进核心价值观在基层“落细落小落实”,开展“三讲三爱两进步”主题实践活动,注重“家庭”等社会细胞自我滋养,广泛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活动,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基层以德治理的思想引领;坚持党组织示范带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村自治组织和机制建设,加强基层民主协商、加大城市小区自治力度,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基层群众自治的示范带动。
(二)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有机结合
存在的问题:一是推进不平衡,以点带面的效果未充分显现,以点代面的问题普遍存在;二是重任务完成,轻工作质量,个别重点行业、关键领域治理深度不足;三是对重点部门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部门改革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
推动常委班子和市领导“一岗双责”职责履行,充分发挥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学法用法、法纪监督问责等7个专项工作组作用,承担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依法治市各项决策部署,分别牵头研究制定、统筹协调依法治市重点专项工作,实施或督促实施相关领域法治举措,推动相关领域开展法治创新,形成具有德阳特色的创新成果,开展相关领域年度考评等,深化专项工作组在法治建设全局“点上突破”和重点专项工作“面上拓展”的重要职能。完善对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的考核机制,开展依法治市动态督查与实时考核,实行依法治市目标绩效严格考核,加大与目标管理奖金挂钩强度、排序靠后的约谈问责力度。
(三)服务中心与自我提升统筹兼顾
存在的问题:一是法治激发市场活力、升级动力的切入不准,市场行政干涉太多和监管真空同时存在,推动经济行稳致远的途径和方式不准;二是破解立法、司法、执法突出问题和推动法治社会有序深化的方法不多,法治德阳提档升级尚需时日。
加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与法治建设的融合,打造多层次、多形式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平台,筛选全面创新改革、成德同城化、脱贫攻坚、从严治党、“放管服”等10个专题开展课题研究,在谋划年度重点工作时,将法治基础、法治攻坚与法治创新作为法治建设的“三驾马车”,结合地方法治实践与部门职责履行实际,分层分类确定市、县(市、区)、镇(乡)难点、创新点,在全市经济社会“一盘棋”统筹推进中提升依法治市水平。
(四)刚性制度与浓厚氛围相得益彰
存在的问题:一是制度建设系统性不足,落后于实践需要,制度的执行力不强,“稻草人”“橡皮筋”制度还没有真正成为行为准则;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存在碎片化、形式化、模式化现象,生动性、时代感、特色化不足。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制度建设系统性,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制度建设“立、改、废”力度,出台法治服务保障全面创新改革等意见;修订、优化《德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德阳市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德阳市依法治市督查考核办法》。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将对法律体系、法律制度的宣传与对法治创新、法治实践的宣传相结合,全面拓展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联动互通、共促共进。
(五)法治建设成效与群众获得感有效叠加
存在的问题:一是依法治市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镇(乡)、村(社)法治工作力度不够;二是依法治市重点专项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效果评估跟进不及时。
构建自我评价、群众评价、专家评价的法治建设评估体系,构建符合德阳实际的评估模型,提升依法治市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指导性。避免法治建设成果断流、淡化,避免依法治市工作走弯路、避免群众获得感和考核主体感受的两极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