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一核三治”治理架构扎实推进检察工作
“一核三治”是德阳基层治理实践中的突出特色和基本经验,在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一核三治”基层治理框架下,自治与法治、德治都是基层治理不可或缺、不可偏废的重要方式,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一 紧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创新“一核三治”基层治理架构
加快构建“一核三治”基层现代治理体系,是对全市检察机关“一核多元、合作共治”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基层治理新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工作制度,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坚持依法治市和依规治党、制度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制定了多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年度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全市检察机关关于深入开展系列党内法规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等,切实提高党内法规制度质量,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构建党组领导、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检察院主题推进、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合力破解生效判决执行难题。
二 紧扣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检察创新亮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积极参与推动军民融合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于实现强军梦、中国梦,鲜明提出了军民深度融合的时代命题,并上升为国家战略,开创了军民融合模式的新局面。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军90周年大会、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明确服务保障军民融合发展的方向和路径,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和质效,结合德阳市情和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军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军民融合发展是盘活用好存量资源、优化配置增量资源的科学路径,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的具体实践,关乎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既是兴国之举,又是强军之策。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先行区,德阳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作为“一号工程”,把军民融合作为改革试验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国家高端装备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动装备制造企业“民参军”,促进军工企业“军转民”,通过打造军民融合产业集群、搭建军民融合交流平台、构建军民融合人才高地等措施,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切实增强主动意识、服务意识、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准确掌握全面改革创新试验的政策走向和具体举措,找准检察机关与建设国家高端装备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基地、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改革创新中的司法问题,积极营造鼓励创新、支持改革、宽容失误的司法氛围,努力为军民融合发展打造宽严有序、松紧有度、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以具备军工生产资质企业和保密资质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讲和警示教育,提升企业职工尤其是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认真分析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存在的具体问题和风险,协助相关企业完善内控机制,堵塞制度机制漏洞,防范职务犯罪,为“1+N”带动发展模式依法有序推进提供司法保障。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工作,严格规范涉军案件律师、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和涉军案件财物监管工作。加强对军民融合发展中重大、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定期通报司法办案情况,研究应对策略。对可能影响创新改革和军民融合、存在金融风险隐患的苗头性问题、类案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定期分析相关领域犯罪规律,为党委、人大、政府决策、立法提供参考。同时,坚持法治专门保障与各部门协同配合相结合,建立与公安、法院、海关、发展改革、国资等部门经常性联络机制,形成对军民融合发展的服务保障工作合力,共同研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矛盾化解,解决工作难题,共同推动“一区五园”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共推共融、人才资源共育共用。
(二)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建设
市检察院牵头起草的《德阳市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工作意见》,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该项工作意见的出台,是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现有观护基地建设基础上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标志着德阳市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制度全面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帮教观护基地建设,将社会资源引入帮教体系,德阳市两级政法委、检察院联合当地教育局、职业学校、企业主管部门及爱心企业,择优选择有社会责任感、符合建立帮教基地条件的单位建立犯罪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开展法律咨询、考察帮教、心理辅导、不良行为矫正等工作。同时,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会同旌阳区检察院共同制订观护方案,将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观护同学校教学活动安排相结合,组织观护对象开展文艺表演、主题演讲等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尽快重返社会。另外,开展多方位教育观护,观护志愿者全程参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提出对观护对象的具体评价,并结合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展的常规性观护课程结果,综合考量评估帮教期间的表现,作为对所涉案件作出相关处理决定的重要参考,从而更加全面地了解、掌握犯罪未成人的学习、生活、工作情况,全方位增强管理、感化工作的针对性。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与犯罪未成年人帮教预防工作相关的制度,包括制定了《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实施细则(试行)》《取保候审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手册》《关于共建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观护)基地的实施意见》《观护考察帮教质量效果评估表》等文件,建立了“一帮教一档案”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观护基地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全市在落实帮教基地建设中,重要环节是选任政治、业务素质好,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具有犯罪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该项工作。同时,通过定期对观护基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察,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激励,促进队伍整体建设。市检察院组织两级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干警参加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和四川西南心理咨询师培训中心联合举办的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其中7名干警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为从事帮教工作奠定了基础。
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会同旌阳区未成年人检察科在旌阳区黄许职业中专学校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探索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观护工作,得到了省检察院和德阳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并作为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培训班的参观展示项目。截至目前,已有多名涉罪未成年人在基地接受观护帮教,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 继续深入推进检察机关“一核三治”工作
市检察院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继续推进“一核三治”工作,切实提升自治、法治、德治能力,提高服务大局的精准性。全市检察机关立足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为建设成都国际化大都市北部新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清醒认识“提档升位”的整体性特征,在保持自侦工作强劲势头的同时,注重补齐部分业务工作存在的“短板”。在鼓励部分先进基层检察院高位求进的同时,注重指导帮助部分基层检察院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实现一盘棋、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