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散文
胡同
我曾经向子惠说过,词不仅本身有高度的美,就是它的牌名,都精巧之至。即如《渡江云》、《荷叶杯》、《摸鱼儿》、《真珠帘》、《眼儿媚》、《好事近》这些词牌名,一个就是一首好词。我常时翻开词集,并不读它,只是拿着这些词牌名慢慢的咀嚼。那时我所得的乐趣,真不下似读绝句或是嚼橄榄。京中胡同的名称,与词牌名一样,也常时在寥寥的两三字里面,充满了色彩与暗示,好像龙头井、骑河楼等等名字,它们的美是毫不差似《夜行船》、《恋绣衾》等等词牌名的。
胡同是衚衕的省写。据文字学者说,是与上海的弄一同源自巷字。元人李好古作的《张生煮海》一曲之内,曾经提到羊市角头砖塔儿衚衕,这两个字入文,恐怕要算此曲最早了。各胡同中,最为国人所知的,要算八大胡同;这与唐代长安的北里,清末上海的四马路的出名,是一个道理。
京中的胡同有一点最引人注意,这便是名称的重复:口袋胡同、苏州胡同、梯子胡同、马神庙、弓弦胡同,到处都是,与王麻子、乐家老铺之多一样,令初来京中的人,极其感到不便,然而等我们知道了口袋胡同是此路不通的死胡同,与“闷葫芦瓜儿”“蒙福禄馆”是一件东西。苏州胡同是京人替住有南方人不管他们的籍贯是杭州或是无锡的街巷取的名字。弓弦胡同是与弓背胡同相对而定的象形的名称。以后我们便会觉得这些名字是多么有色彩,是多么胜似纽约的那些单调的什么Fifth Avenue, Fourteenth Street,以及上海的侮辱我国的按通商五口取名的什么南京路、九江路。那时候就是被全国中最稳最快的京中人力车夫说一句:“先儿,你多给两子儿。”也是得偿所失的。尤其是苏州胡同一名,它的暗示力极大。因为在当初,交通不便的时候,南方人很少来京,除去举子;并且很少住京,除去京官。南边话同京白又相差的那般远,也难怪那些生于斯、卒于斯、眼里只有北京、耳里只有北京的居民,将他们聚居的胡同,定名为苏州胡同了。(苏州的土白,是南边话中最特彩的;女子是全国中最柔媚的。)梯子胡同之多,可以看出当初有许多房屋是因山而筑,那街道看去有如梯子似的。京中有很多的马神庙,也可令我们深思,何以龙王庙不多,偏多马神庙呢?何以北京有这么多马神庙,南京却一个也不见呢?南人乘舟,北人乘马,我们记得北京是元代的都城,那铁蹄直踏进中欧的鞑靼,正是修建这些庙宇的人呢?燕昭王为骏骨筑黄金台,那可以说是京中的第一座马神庙了。
京中的胡同有许多以井得名。如上文提及的龙头井以及甜水井、苦水井、二眼井、三眼井、四眼井、井儿胡同、南井胡同、北井胡同、高井胡同、王府井等等,这是因为北方水分稀少,煮饭、烹茶、洗衣、沐面,水的用途又极大,所以当时的人,用了很笨缓的方法,凿出了一口井之后,他们的快乐是不可言状的,于是以井名街,纪念成功。
胡同的名称,不特暗示出京人的生活与想象,还有取灯胡同、妞妞房等类的胡同。不懂京话的人,是不知何所取意的。并且指点出京城的沿革与区分:羊市、猪市、骡马市、驴市、礼士胡同、菜市、缸瓦市,这些街名之内,除去猪市尚存旧意之外,其余的都已改头换面,只能让后来者凭了一些虚名来悬拟当初这几处地方的情形了。户部街、太仆寺街、兵马司、缎司、銮舆卫、织机卫、细砖厂、箭厂,谁看到了这些名字,能不联想起那辉煌的过去,而感觉一种超现实的兴趣?
黄龙瓦、朱垩墙的皇城,如今已将拆毁尽了。将来的人,只好凭了皇城根这一类的街名,来揣想那内城之内、禁城之外的一圈皇城的位置罢?那丹青照耀的两座单牌楼呢?那形影深嵌在我童年想象中的壮伟的牌楼呢?它们哪里去了?看看那驼背龟皮的四牌楼,它们手拄着拐杖,身躯不支的,不久也要追随早夭的兄弟于地下了!
破坏的风沙,卷过这全个古都,甚至不与人争韬声匿影如街名的物件,都不能免于此厄。那富于暗示力的劈柴胡同,被改作辟才胡同了;那有传说作背景的烂面胡同,被改作缦胡同了;那地方色彩浓厚的蝎子庙,被改作协资庙了。没有一个不是由新奇降为平庸,由优美流为劣下。狗尾巴胡同改作高义伯胡同,鬼门关改作贵人关,勾阑胡同改作钩帘胡同,大脚胡同改作达教胡同:这些说不定都是巷内居者要改的,然而他们也未免太不达教了。阮大铖住南京的袴裆巷,伦敦的Botten Row为贵族所居之街,都不曾听说他们要改街名,难道能达观的只有古人与西人吗?内丰的人,外啬一点,并无轻重。司马相如是一代的文人,他的小名却叫犬子。《子不语》书中说,当时有狗氏兄弟中举。庄子自己愿意为龟。颐和园中慈禧后居住的乐寿堂前立有龟石。古人的达观,真是值得深思的。
文学与消遣
消遣这两个字本来是消愁遣闷的意思,不过按照现在的沿用而说,它却成了消磨时日。
消愁遣闷,那正是文学的第二种功用,如上章所说的。叔本华说过,愁苦是人类的本分,但是愁苦如其尽着蕴结在肺腑之中,它最能伤损身体的健康——所以常言道,至悲无泪,小说中描写一个遭遇了莫大的惨痛的人,总是说他,大半时候是她,伤心得眼泪都梗住了流不出来,眼眶焦干的晕倒在地上。在情绪遭逢了这种阻逆的时候,我们如其放在这个人的手中一本雨果(Hugo)的《悲惨世界》(Les Miserables),用以毒攻毒的方法将他的眼泪激发出来,或是放一本狄更司的《辟克维克谐传》(Pickwick Pabers),用笑泪引逗出悲泪来,那是这个人事后追思时所要感激涕零的。愁苦既是人类的本分,世上既是充斥如许的愁苦,我们便切身的感觉到,我们是如何需要那种能以排解他的文学了。
消磨时日也是文学的一种副作用,有许多的文学书是专为了供应这种需要而写的。中国从前说的,文学只是消遣,那固然明显的是错误;不过以文学之包罗万象,它也未曾不顾及人类的这种需要,而设法去给与它以满足……当然,这种的文学只是低级的。犹如开辟了一条运河,便利交通,灌溉田地,这些都是它的主用,但是在同时,也有人在这条运河里洗衣洗菜。
消遣文学是一般作者与文人所极端嫉视的。这种嫉视基源于两层理由,喧宾夺主与实际利益。因为一般人是忙碌的,没有许多闲工夫去细心体悟,鉴赏伟大的、深奥的、篇幅繁重的文学,(有一些西方的文学教授坦白的自认,不曾读完过米尔顿(Milton)的《失乐园》(Paradise Lost);研究文学的人尚且如此,外道人更是不言而喻了。)又因为一般人是忽视客观的标准而重视主观的嗜好的——在选购文学的书籍之时——所以正牌的文学少人过问,而消遣文学则趋之若鹜。福尔摩斯的名字,全中国的人,无论是哪个阶级,都知道;知道福斯达甫(Falstarr)的,在中国有多少人?科南·道尔的书,与同代的也是一个苏格兰人的史蒂文生的书,是那一个的销路广大?(这并不是说,科氏受了史氏的嫉视。)
在中国现在这种识字阶级的人不多的时代,这种对于消遣文学的嫉视还没有尖锐化;不过在西方的国家内,识字者占人口的大多数,又有一种好读书,大半是文学,以自侪于开化者,不甘于作时代落伍者的风气,这种正牌文学与消遣文学的竞争,以及正牌文学对于消遣文学的嫉视,却是极端的尖锐化了。攻击投时好的作者,成了一般文学批评者的合唱,这完全是因为他们到处的听见读者将孛列克(William Black),一个投时好的作用的名字挂在口头,而并不曾听见有几多的读者提起梅里狄斯(Meredith)的名字,又因为他们看见写消遣文学的人坐汽车,作富翁,而正牌文学的作者却在贫民窟里饿饭。每种现象必有它的背景;在将来的中国,教育普及到了相当的程度之时,这种文学上的嫉视、攻击也是不免的。
为了预防这种畸形的现象之发生,为了避免文学上的不平。下述的办法应该要文学的读者与作者去考虑,提倡:由每本文学书籍,每篇文艺的收入中抽出百分之一,由一个全国的文人联盟来保管这笔捐款,并将它拨用于各种文学的用途上,如津贴文人,举办新书评论的刊物。或者能在文学界内,做一件在其他各界内所不能做到的事,这是文人,一切高尚的理想的掌旗者,所应自勉的。
打弹子
打弹子最好是在晚上。一间明亮的大房子,还没有进去的时候,已经听到弹子相碰的清脆声音。进房之后,看见许多张紫木的长台并列排着,鲜红的与粉白的弹子在绿色的呢毯上滑走。整个台子在雪亮的灯光下照得无微不见,连台子四围上边嵌镶的菱形螺钿都清晰的显出。许多的弹竿笔直的竖在墙上。衣钩上面有帽子,围巾,大氅。还有好几架钟,每架下面是一个算盘——听那,答拉一声,正对着门的那个算盘上面,一下总加了有二十开外的黑珠。计数的伙计一个个站在算盘的旁边。
也有伙计陪着单身的客人打弹子。这样的伙计有两种,一种是陪已经打得很好的熟客打,一种是陪才学的生客打。陪熟客打的,一面低了头运用竿子,一面向客人嘻笑的说:“你瞅吧!这竿儿再赶不上你,这碗儿饭就不吃啦!”陪生客打的,看见客人比了大半天,竿子总抽上了有十来趟,归根还是打在第一个弹子的正面就不动了,他看着时候,说不定心里满觉得这位客人有趣,但是脸上绝不露出一丝笑容,只随便的带说一句,“你这球要低竿儿打红奔白就得啦。”
打弹子的人有穿灰色爱国布罩袍的学生,有穿藏青花呢西服的教员,有穿礼服呢马褂淡青哔叽面子羊皮袍的衙门里人。另有一个,身上是浅色花缎的皮袍,左边的袖子掳了起来,露出细泽的灰鼠里子,并且左手的手指上还有一只耀目的金戒指。这想必是富商的儿子罢。这些人里面,有的面呈微笑,正打眼着“眼镜”。有的把竿子放去背后,作出一个优美的姿势来送它。有的这竿已经有了,右掌里握着的竿子从左手手面上顺溜的滑过去,打的人的身子也跟着灵动的扭过,再准备打下一竿。
“您来啦!您来啦!”伙计们在我同子离掀开青布绵花帘子的时候站起身,来把我们的帽子接了过去。“喝茶?龙井,香片?”
弹子摆好了,外面一对白的,里面一对红的。我们用粉块擦了一擦竿子的头,开始游戏了。
这些红的、白的弹子在绿呢上无声的滑走,很像一间宽敞的厅里绿毡毹上面舞蹈着的轻盈的美女。她披着鹅毛一样白的衣裳,衣裳上面绣的是金线的牡丹,柔软的细腰上系着一条满缀宝石的红带,头发扎成一束披在背后,手中握着一对孔雀毛,脚上穿的是一双红色的软鞋。脚尖矫捷的在绿毡毹上轻点着,一刻来了厅的这方,一刻去了厅的那方,一点响声也听不出,只偶尔有衣裳的窸窣,环珮的叮当,好像是替她的舞蹈按着拍子一样。
这些白的、红的弹子在绿呢上活泼的驰行,很像一片草地上有许多盛服的王孙公子围着观看的一双斗鸡。它们头顶上戴的是血一般红的冠。它们弯下身子,拱起颈,颈上的一囤毛都竦了起来,尾巴的翎毛也一片片的张开。它们一刻退到后头,把身体蜷伏起来,一刻又奔上前去,把两扇翅膀张开,向敌人扑啄。四围的人看得呆了,只在得胜的鸡骄扬的叫出的时候,他们才如梦初醒,也跟着同声的欢呼起来。
弹子在台上盘绕,像一群红眼珠的白鸽在蔚蓝的天空上面飘扬。弹子在台上旋转,像一对红眼珠的白鼠在方笼的架子上面翻身。弹子在台上溜行,像一只红眼珠的白兔在碧绿的草原上面飞跑。
还记得是三年前第一次跟了三哥学打弹子,也是在这一家。现在我又来这里打弹子了,三哥却早已离京他往。在这种乱的时世,兄弟们又要各自寻路谋生,离合是最难预说的了;知道还要多少年,才能兄弟聚首,再晶一盘弹子呢?
正这样想着的时候,看见一对夫妇,同两个二十左右的女子,带着三个小孩子,一个老妈子,进来了球房:原来是夫妻俩来打弹子的。他们开盘以后,小孩子们一直站在台子旁边看热闹,并且指东问西,嘴说手画,兴头之大,真不下似当局的人。问的没有得到结果的时候,还要牵住母亲的裙子或者抓住她的弹竿唠叨的尽缠:被父亲呵了几句,才暂时静下一刻,但是不到多久,又哄起来了。
事情凑巧:有一次轮到父亲打,他的白球在他自己面前,别的三个都一齐靠在小孩子们站的这面的边上,并且聚拢在一起,正好让他打五分的;哪晓得这三个孩子看见这些弹子颜色鲜明得可爱,并且圆溜溜的好玩,都伸出双手踮起脚尖来抢着抓弹子;有一个孩子手掌太小,一时抓不起弹子来,他正在抓着的时候,父亲的弹子已经打过来了,手指上面打中一下,痛得呱呱的大哭起来。老妈子看到,赶紧跑过来把他抱去了茶几旁边,拿许多糖果哄他止哭。那两个孩子看见父亲的神气不对,连忙双手把弹子放回原处,也悄悄的偷回去茶几旁边坐下了。母亲连忙说,“一个孩子已经够嚷的啦。咱们打球吧。”父亲气也不好,不气也不好,狠狠的盯了那两个孩子一眼,盯得他们在椅子上面直扭,他又开始打他的弹子了。
在这个当儿,子离正向我谈着“弹子经”。他说:“打得妙的时候,一竿子可以打上整千;”他看见我的嘴张了一张,连忙接着说下:“他们工夫到家的妙在能把四个球都赶上一个台角里边去,而后轻轻的慢慢的尽碰。”我说:“这未免太不‘武’了!大来大往,运用一些奇兵,才是我们的本色!”子离笑了一笑,不晓得他到底是赞成我的议论呀还是不赞成。其实,我自己遇到了这种机会的时候,也不肯轻易放过,所惜本领不高,只能连个几竿罢了。
我们一面自己打着弹子,一面看那对夫妇打。大概是他们极其客气,两人都不愿占先的缘故,所以结果是算盘上的黑珠有百分之八十都还在右头。我向四围望了一眼,打弹子的都是男人,女子打的只这一个,并且据我过去的一点经验而言,女子上球房我这还是第一次看见。我想了一想,不觉心里奇怪起来:“女子打弹子,这是多么美的一件事!毡毹的平滑比得上她们肤容的润泽,弹竿的颀长比得上她们身段的苗条;弹子的红像她们的唇,弹子的白像她们的脸;她们的眼珠有弹丸的流动,她们的耳珠有弹丸的匀圆。网球在女界通行了,连篮球都在女界通行了,为什么打弹子这最美的、最适于女子玩耍的,最能展露出她们身材的曲线美的一种游戏反而被她们忽视了呢?”哪晓得我这样替弹子游戏抱着不平的时候,反把自己的事情耽误了,原来我这样心一分,打得越坏,一刻工夫已经被子离赶上去半趟,总共是多我一趟了。
现在已经打了很久了,歇下来看别人打的时候,自家的脑子里面都是充满着角度的纵横的线。我坐在茶几旁边,把我的眼睛所能见到的东西都拿来心里面比量,看要用一个什么角度才能打着。在这些腹阵当中,子离口噙的烟斗都没有逃去厄难。有一次我端起茶杯来的时候曾经这样算过:“这茶杯作为我的球,高竿,薄球,一定可以碰茶壶,打到那个人头上的小瓜皮帽子。不然,厚一点,就打对面墙上那架钟。”
钟上的计时针引起了我的注意,现在时间已经不早了。我向子离说,“这个半点打完,我们走吧。”
“三点!一块找!要辅币!手巾!……谢谢您!您走啦!您走啦!”
临走出球房的时候,听到那一对夫妻里面的妻子说,“有啦!打白碰到红啦!”丈夫提出了异议。但是旁观的两个女郎都帮她,“嫂嫂有啦!哥哥别赖!”
咬菜根
“咬得菜根,百事可作。”这句成语,便是我们祖先留传下来,教我们不要怕吃苦的意思。
还记得少年的时候,立志要作一个轰轰烈烈的英雄,当时不知在哪本书内发现了这句格言,于是拿起案头的笔,将它恭楷抄出,粘在书桌右方的墙上,并且在胸中下了十二分的决心,在中饭时候,一定要牺牲别样的菜不吃,而专咬菜根。上桌之后,果然战退了肉丝焦炒香干的诱惑,致全力于青菜汤的碗里搜求菜根。找到之后,一面着力的咬,一面又在心中决定,将来作了英雄的时候,一定要叫老唐妈特别为我一人炒一大盘肉丝香干摆上得胜之筵。
萝卜当然也是一种菜根。有一个新鲜的早晨,在卖菜的吆喝声中,起身披衣出房,看见桌上放着一碗雪白的热气腾腾的粥,粥碗前是一盘腌菜,有长条的青黄色的豇豆,有灯笼形的通红的辣椒,还有萝卜,米白色而圆滑,有如一些煮熟了的鸡蛋。这与范文正的淡黄齑得多远!我相信那个说咬得菜根百事可作的老祖宗,要是看见了这样的一顿早饭,决定会摇他那白发之头的。
还有一种菜根,白薯。但是白薯并不难咬,我看我们的那班能吃苦的祖先,如果由奈河桥或是望乡台在过年过节的时候回家,我们决不可供些什么煮得木头般硬的鸡或是浑身有刺的鱼。因为他们老人家的牙齿都掉完了,一定领略不了我们这班后人的孝心;我们不如供上一盘最容易咬的食品:煮白薯。
如果咬菜根能算得艰苦卓绝,那我简直可以算得艰苦卓绝中最艰苦卓绝的人了。因为我不单能咬白薯,并且能咬这白薯的皮。给我一个刚出灶的烤白薯,我是百事可做的;甚至教我将那金子一般黄的肉通同让给你,我都做得到。惟独有一件事,我却不肯做,那就是把烤白薯的皮也让给你;它是全个烤白薯的精华,又香又脆,正如那张红皮,是全个红烧肘子的精华一样。
山药、慈菇,也是菜根。但是你如果拿它们来给我咬,我并不拒绝。
我并非一个主张素食的人,但是却不反对咬菜根。据西方的植物学者的调查,中国人吃的菜蔬有六百种,比他们多六倍。我宁可这六百种的菜根,种种都咬到,都不肯咬一咬那名扬四海的猪尾或是那摇来乞怜的狗尾,或是那长了疮脓血也不多的耗子尾巴。
梦苇的死
我踏进病室,抬头观看的时候,不觉吃了一惊,在那弥漫着药水气味的空气中间,枕上伏着一个头。头发乱蓬蓬的,唇边已经长了很深的胡须,两腮都瘦下去了,只剩着一个很尖的下巴;黧黑的脸上,一双眼睛特别显得大。怎么半月不见,就变到了这种田地?梦苇是一个翩翩年少的诗人,他的相貌与他的诗歌一样,纯是一片秀气;怎么这病榻上的就是他吗?
他用呆滞的目光,注视了一些时,向我点头之后,我的惊疑始定。我在榻旁坐下,问他的病况。他说,已经有三天不曾进食了。这病房又是医院里最便宜的房间,吵闹不过。乱得他夜间都睡不着。我们另外又闲谈了些别的话。
说话之间,他指着旁边的一张空床道,就是昨天在那张床上,死去了一个福州人,是在衙门里当一个小差事的。昨天临危,医院里把他家属叫来了,只有一个妻子,一个小女孩子。孩子很可爱的,母亲也不过三十岁。病人断气之后,母亲哭得九死一生,她对墙上撞了过去,想寻短见,幸亏被人救了。就是这样,人家把他从那张床上抬了出去。医院里的人,照旧工作;病房同住的人,照常说笑,他的一生,便这样淡淡的结束了。
我听完了他的这一段半对我说、半对自己说的话之后,抬起头来,看见窗外有一棵洋槐树。嫩绿的槐叶,有一半露在阳光之下,照得同透明一般。偶尔有无声的轻风偷进枝间,槐叶便跟着摇曳起来。病房里有些人正在吃饭,房外甬道中有皮鞋声音响过地板上。邻近的街巷中,时有汽车的按号声。是的,淡淡的结束了。谁说这办事员,说不定是书记,他的一生不是淡淡的结束,平凡的终止呢。那年轻的妻子,幼稚的女儿,知道她们未来的命运是个什么样子!我们这最高的文化,自有汽车、大礼帽、枪炮的以及一切别的大事业等着它去制造,哪有闲工夫来过问这种平凡的琐事呢!
混人的命运,比起一班平凡的人来,自然强些。肥皂泡般的虚名,说起来总比没有好。但是要问现在有几个人知道刘梦苇,再等个五十年,或者一百年,在每个家庭之中,夏天在星光萤火之下,凉风微拂的夜来香花气中,或者会有一群孩童,脚踏着拍子唱:
室内盆栽的蔷薇,
窗外飞舞的蝴蝶,
我俩的爱隔着玻璃,
能相望却不能相接。
冬天在熊熊的炉火旁,充满了颤动的阴影的小屋中,北风敲打着门户,破窗纸力竭声嘶的时候,或者会有一个年老的女伶低低读着:
我的心似一只孤鸿,
歌唱在沉寂的人间。
心哟,放情的歌唱罢,
不妨壮,也不妨缠绵,
歌唱那死之伤,
歌唱那生之恋。
咳,薄命的诗人!你对生有何可恋呢?它不曾给你名,它不曾给你爱,它不曾给你任何什么!
你或者能相信将来,或者能相信你的诗终究有被社会正式承认的一日,那样你临终时的痛苦与失望,或者可以借此减轻一点!但是,谁敢这样说呢?谁敢说这许多年拂逆的命运,不曾将你的信心一齐压迫净尽了呢?临终时的失望,永恒的失望,可怕的永恒的失望,我不敢再往下想了。
我还记得:当时你那细得如线的声音,只剩皮包着的真正像柴的骨架。临终的前一天,我第三次去看你,那时我已从看护妇处,听到你下了一次血块,是无救的了。我带了我的祭子惠的诗去给你瞧,想让你看过之后,能把久郁的情感,借此发泄一下,并且在精神上能得到一种慰安,在临终之时,能够恍然大悟出我所以给你看这篇诗的意思,是我替子惠做过的事,我也要替你做的。我还记得,你当时自半意识状态转到全意识状态时的兴奋,以及诗稿在你手中微抖的声息,以及你的泪。我怕你太伤心了不好,想温和的从你手中将诗取回,但是你孩子霸食般的说:“不,不,我要!”我抬头一望,墙上正悬着一个镜框,框上有一十字架,框中是画着耶稣被钉的故事,我不觉的也热泪夺眶而出,与你一同伤心。
一个人独病在医院之内,只有看护人照例的料理一切,没有一个亲人在旁。在这最需要情感的安慰的时候,给予你以精神的药草,用一重温和柔软的银色之雾,在你眼前遮起,使你朦胧的看不见渐渐走近的死神的可怖手爪,只是呆呆的躺着,让憧憧的魔影自由的继续的来往于你丰富的幻想之中,或是面对面的望着一个无底深坑里面有许多不敢见阳光的丑物蠕动着,恶臭时时向你扑来,你却被缚在那里,一毫也动不得,并且有肉体的苦痛,时时抽过四肢,逼榨出短促的呻吟,抽挛起脸部的筋肉:这便是社会对你这诗人的酬报。
记得头一次与你相会,是在南京的清凉山上杏院之内。半年后,我去上海。又一年,我来北京,不料复见你于此地。我们的神交便开始于这时。就是那冬天,你的吐血,旧病复发,厉害得很。幸亏有丘君元武无日无夜的看护你,病渐渐的退了。你病中曾经有信给我,说你看看就要不济事了,这世界是我们健全者的世界,你不能再在这里多留恋了。夏天我从你那处听到子惠去世的消息,哪知不到几天你自己也病了下来。你的害病,我们真是看得惯了。夏天又是最易感冒之时,并且冬天的大病,你都平安的度了过来,所以我当时并不在意。谁知道天下竟有巧到这样的事?子惠去世还不过一月,你也跟着不在了呢!
你死后我才从你的老相好处,听到说你过去的生活,你过去的浪漫的生活。你的安葬,也是他们当中的两个:龚君业光与周君容料理的。一个可以说是无家的孩子,如无根之蓬般的漂流,有时陪着生意人在深山野谷中行旅,可以整天的不见人烟,只有青的山色、绿的树色笼绕在四周,驮货的驴子项间有铜铃节奏的响着。远方时时有山泉或河流的玲琮随风送来,各色的山鸟有些叫得舒缓而悠远,有些叫得高亢而圆润,自烟雾的早晨经过流汗的正午,到柔软的黄昏,一直在你的耳边和鸣着。也有时你随船户从急流中淌下船来。两岸是高峻的山岩,倾斜得如同就要倒塌下来一般。山径上偶尔有樵夫背着柴担怡然的唱着山歌,走过河里,是急迫的桨声,应和着波浪舐船舷与石岸的声响。你在船舱里跟着船身左右的颠簸,那时你不过十来岁,已经单身上路,押领着一船的货物在大鱼般的船上,鸟翼般的篷下,过这种漂泊的生活了。临终的时候,在渐退渐远的意识中,你的灵魂总该是脱离了丑恶的城市,险诈的社会,飘飘的化入了山野的芬芳空气中,或是挟着水雾吹过的河风之内了罢?
在那时候,你的眼前,一定也闪过你长沙城内学校生活的幻影,那时的与黄金的夕云一般灿烂缥缈的青春之梦,那时的与自祖母的磁罐内偷出的糕饼一般鲜美的少年之快乐,那时的与夏天绿树枝头的雨阵一般的来得骤去得快,只是在枝叶上添加了一重鲜色,在空气中勾起了一片清味的少年之悲哀,还有那沸腾的热血、激烈的言辞、危险的受戒、炸弹的摩挲,也都随了回忆在忽明的眼珠中,骤然的面庞上,与渐退的血潮,慢慢的淹没入迷瞀之海了。
我不知道你在临终的时候,可反悔作诗不?你幽灵般自长沙飘来北京,又去上海,又去宁波,又去南京,又来北京;来无声息,去无声息,孤鸿般的在寥廓的天空内,任了北风摆布,只是对着在你身边漂过的白云哀啼数声,或是白荷般的自污浊的人间逃出,躲入诗歌的池沼,一声不响的低头自顾幽影,或是仰望高天,对着月亮,悄然落晶莹的眼泪,看天河边坠下了一颗流星,你的灵魂已经滑入了那乳白色的乐土与李贺、济慈同住了。
巢父掉头不肯住,
东将入海随烟雾。
诗卷长留天地间,
钓竿欲拂珊瑚树。
你的诗卷中间有歌与我俩的诗卷,无疑的要长留在天地间,她像一个带病的女郎,无论她会瘦到哪一种地步,她那天生的娟秀,总在那里,你在新诗的音节上,有不可埋没的功绩。现在你是已经吹着笙飞上了天,只剩着也许玄思的诗人与我两个在地上了,我们能不更加自奋吗?
书
拿起一本书来,先不必研究它的内容,只是它的外形,就已经很够我们的赏鉴了。
那眼睛看来最舒服的黄色毛边纸,单是纸色已经在我们的心目中引起一种幻觉,令我们以为这书是一个逃免了时间之摧残的遗民。它所以能幸免而来与我们相见的这段历史的本身,就已经是一本书,值得我们的思索、感叹,更不须提起它的内含的真或美了。
还有那一个个正方的形状,美丽的单字,每个字的构成,都是一首涛;每个字的沿革,都是一部历史。飙是三条狗的风:在秋高草枯的旷野上,天上是一片青,地上是一片赭,中疾的猎犬风一般快的驰过,嗅着受伤之兽在草中滴下的血腥,顺了方向追去,听到枯草飒索的响,有如秋风卷过去一般。昏是婚的古字:在太阳下了山,对面不见人的时候,有一群人骑着马,擎着红光闪闪的火把,悄悄向一个人家走近。等着到了竹篱柴门之旁的时候,在狗吠声中,趁着门还未闭,一声喊齐拥而入,让新郎从打麦场上挟起惊呼的新娘打马而回。同来的人则抵挡着新娘的父兄,作个不打不成交的亲家。
印书的字体有许多种:宋体挺秀有如柳字,麻沙体夭矫有如欧字,书法体娟秀有如褚字,楷体端方有如颜字。楷体是最常见的了。这里面又分出许多不同的种类来:一种是通行的正方体;还有一种是窄长的楷体,棱角最显;一种是扁短的楷体,浑厚颇有古风。还有写的书:或全体楷体,或半楷体,它们不单看来有一种密切的感觉,并且有时有古代的写本,很足以考证今本的印误,以及文字的假借。
如果在你面前的是一本旧书,则开章第一篇你便将看见许多朱色的印章,有的是雅号,有的是姓名。在这些姓名别号之中,你说不定可以发现古代的收藏家或是名倾一世的文人,那时候你便可以让幻想驰骋于这朱红的方场之中,构成许多缥缈的空中楼阁来。还有那些朱圈,有的圈得豪放,有的圈得森严,你可以就它们的姿态,以及它们的位置,悬想出读这本书的人是一个少年,还是老人;是一个放荡不羁的才子,还是老成持重的儒者。你也能借此揣摩出这主人翁的命运:他的书何以流散到了人间?是子孙不肖,将它舍弃了?是遭兵逃反,被一班庸奴偷窃出了他的藏书楼?还是运气不好,家道中衰,自己将它售卖了,来填偿债务,或是支持家庭?书的旧主人是这样。我呢?我这书的今主人呢?他当时对春雕花的端砚,拿起新发的朱笔,在清淡的炉香气息中,圈点这本他心爱的书,那时候,他是决想不到这本书的未来命运,他自己的未来命运,是个怎样结局的;正如这现在读着这本书的我,不能知道我未来的命运将要如何一般。
更进一层,让我们来想象那作书人的命运:他的悲哀,他的失望,无一不自然的流露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让我们读的时候,时而跟着他啼,时而为他扼腕叹息。要是,不幸上再加上不幸,遇到秦始皇或是董卓,将他一生心血呕成的文章,一把火烧为乌有;或是像《金瓶梅》、《红楼梦》、《水浒》一般命运,被浅见者标作禁书,那更是多么可惜的事情呵!
天下事真是不如意的多。不讲别的,只说书这件东西,它是再与世无争也没有的了,也都要受这种厄运的摧残。至于那琉璃一般脆弱的美人,白鹤一般兀傲的文士,他们的遭忌更是不言可喻了。试想含意未伸的文人,他们在不得意时,有的樵采,有的放牛,不仅无异于庸人,并且备受家人或主子的轻蔑与凌辱;然而他们天生得性格倔强,世俗越对他白眼,他却越有精神。他们有的把柴挑在背后,拿书在手里读;有的骑在牛背上,将书挂在牛角上读;有的在蚊声如雷的夏夜,囊了萤照着书读;有的在寒风冻指的冬夜,拿了书映着雪读。然而时光是不等人的,等到他们学问已成的时候,眼光是早已花了,头发是早已白了,只是在他们的头额上新添加了一些深而长的皱纹。
咳!不如趁着眼睛还清朗,鬓发尚未成霜,多读一读“人生”这本书罢!
空中楼阁
你说不定要问:空中怎么建造得起楼阁来呢?连流星那么小雪片那么轻的东西都要从空中坠落下来,落花一般的坠落下来,更何况楼阁?我也不知怎样的,然而空中实在是有楼阁。玉皇大帝的灵霄宝殿、王母的瑶池同蟠桃园、老君的炼丹房以及三十三天中一切的洞天仙府,真是数不尽说不完的。它们之中,只须有一座从半空倒下来,我们地上这班凡人,就会没命了。幸而相安无事,至今还不曾发生过什么危险。虽然古时有过共工用头(这头一定比小说内所讲的铜头铁臂的铜头还要结实)碰断天柱的事体发生,不过侥幸女娲补的快,还不曾闹出什么大岔子,只是在雨后澄霁的时光,偶尔还看见那弧形的五彩裂纹依然存在着。现在是没有共工那种人了,我们尽可放心的睡眠,不必杞人忧天罢!
共工真是一个傻子,不顾别人的性命,还有可说;他却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了。也很难讲,谁敢说他不是觉着人间的房屋太低陋龌龊了,要打通一条上天的路,领着他的一班手下的人,学齐天大圣那样的去大闹一次天宫,把玉皇大帝赶下宝座,他自己却与一班手下人霸占起一切的空中楼阁呢。女娲一定是为了凡间的姊妹大起恐慌,因为那班急色的男子,最喜欢想仙女的心思。他们遇到一个美貌的女子,总是称赞她像天仙。万一共工同他的将士,真正上了天,他们还不个个都作起刘晨、阮肇来,将家中一班怨女,都抛撇在人间守活寡吗?
并且天上的宫殿,都是拿蔚蓝的玉石铺地,黄金的暮云筑墙,灯是圆大的朝阳,烛是辉煌的彗星,也难怪共工想登天了。在那边园囿之中,有白的梅花鹿,遨游月宫的白兔,耸着耳朵坐在钵前,用一对前掌握着玉杵捣霜,还有填桥的喜鹊鼓噪,衔书的青鸟飞翔,萧史跨着的凤凰在空中巧啭着它那比箫还悠扬宛转的歌声。银白的天河在平原中无声的流过,岸旁茂生着梨花一般白的碧桃,累累垂有长生之果的蟠桃,引刘阮入天台的绛桃。别的树木更是多不胜举。菌形的灵芝黑得如同一柄墨玉的如意。郊野之中,也有许多的虫豸,蚀月的蟾蛛呵,啼声像鬼哭的九头鸟呵,天狼呵,天狗呵,牛郎的牛呵,老君的牛呵,还有那张果老骑的驴子,它都比凡人尊贵,能够住在天上。
咳!在古代不说作人了!就是作鸡狗都有福气。那时的人修行得道,连家中的鸡狗,都是跟着飞升的。你瞧那公鸡,它斜了眼睛,尽向天上望,它一定是在羡慕它的那些白日飞升的祖宗呢。空中的楼阁,海上的蜃楼,深山的洞府,世外的桃源,完了,都完了,生在现代的人,既没有琴高的鲤,太白的鲸鱼,骑着去访海外的仙山;也没有黄帝的龙,后羿的金鸟,跨了去游空中的楼阁。
寓言
从前的时候,人不怕老虎,老虎也不咬人。
有一天,王大在山里打了许多野鸡野兔,太多了,他一个人驮不动,只好分些绑在猎犬的背上,惹得那狗涎垂一尺,尽拿舌头去舐鼻子。猎户一面走着,一面心里盘算哪只兔子留着送女相好,哪只野鸡拿去镇上卖了钱推牌九。
他正这样思忖的时候,忽见前头来了一只老虎,垂头丧气的与一个大输而回的赌徒差不多。
王大说:“您好呀?寅先生为何这般愁闷,愁闷得像一匹丧家之犬。看你那尾巴,向来是直如钢鞭的,如今却夹起在大腿之间了;还有那脚步向来是快如风的,如今也像缠了脚的老太太,进三步退两步了。”
老虎说:“王老,你有所不知,说起来话真长着呢!”说到这里,它叹气连天的。“我家有八旬老母,双眼皆瞎,又有才满月的豚儿,还睡在摇篮里,偏偏在这时把拙荆亡去了。今天一清早,我就出去寻找食物,走了一个整天——”说到这里,它忽然看见王大背上与猎犬背上满载着的野品,便道:“呀,原来都在这里,怪不得我空跑了一天呢!”
它接着哀恳道:“王老,先下手为强,这句俗语我也知道。不过,我实在是家有老母小儿,它们已经整天不曾有一物下咽了。我如今正年富力强,饿上十天半个月还不打紧,它们一老一幼,却怎么捱得过呢!万一它们有个长短——”
它说到这里,忍不住的伤心大哭起来,一颗颗的眼泪,从大而圆的眼眶里面滴下,好像许多李子杏子似的。它的哭声惊动了头顶上树枝间的割麦插禾,一齐飞入天空,问道:“这是为何?这是为何?”
王大只是摇头。
老虎又哀求道:“不看金面看佛面,我前生也姓王,只看我额上的王字便是记认。你对于同宗,难道也忍心坐视不救吗?”
王大只是摇头。
老虎陡然暴怒起来,它大吼一声,跳上去把王大的头一口咬下来,说道:“看你再摇,这铁石心肠的畜生!”
猎狗摇着尾巴,笑嘻嘻的说:“大王,你过劳贵体了,让小畜替你把这些野鸡野兔连着王大的身体一齐驮去宝洞罢!”
自此之后,老虎知道人是一种贱的东西,只怕强权,不讲道理,于是逢着便咬,报它昔日的仇。
迎神——过檀香山岛作
是一个弦月之夜。白色的祈塔与巨石的祭坛竖立在海岸沙滩上。晚汐舐黄沙作声,一道道的湖水好像些白龙自海底应召而来。干如垩过的伞形棕榈静立在微光之下。朦胧中可以看见祭场四隅及中央的木雕与石镌的窄长而幻怪的神首,有如适从地府伸出头来,身躯尚在黄泉之内似的。
祭司身上一丝不挂,手执香炬,虔步入白塔之中。他旋转上塔的最高层,在寂静与缥缈中对着天空海洋默祷,求神祇下降。
祷了又祷,直至一颗星落下苍穹:神祇降了!他狂喜的——因为这一夜他若是祷不下大神来,便将被土人视为污渎而剥皮——他狂喜的挽起角螺来,自东西南北四方的窗棂吹出迎神之调,到居住在茅草铺的、或板木搭的房屋的岛民耳中,叫他们知道,神祇降了!
他们一片欢呼的,在袒裸之棕色身躯上围起青草扎成的短裙,把那用头发与鲸牙雕具编的圈链悬挂在颈项,手里敲着硕大的葫芦。舞蹈到沙滩之上来。
岛王闻声,披起了犬牙编制的胸甲,排列仪仗,双掌高捧一个白羽为面、赤羽为眉目口鼻的神首,领着王后宫女与侍卫的武士,也向沙滩而来。
祭坛上已经燃了鲸膏之燎。燎火闪灼的照见坛的四围,以及各神首的周遭,都有岛民绕着在狂舞高歌。沉重郁闷的葫芦声响,嘹亮嘈杂的金器铿锵,杂着坛上燎火中柴木的爆裂,融合成了一曲热烈而奇异的迎神之歌。
但葫芦金器的声响,忽然停了,歌唱也止了,因为他们看见白羽的神面捧到了祭坛的燎火当前,他们一齐匍匐上了白沙之地。
侍御的胡刺乐工轻拨动胡刺的胶弦,在悄静中低语。有如从辽远的古昔中,行近了逝者的叹声,叹那些先他们而离世的泉下人,有些是漂着一叶刀鱼形的小舟,一去不回,葬身在鱼腹之中;有些是在这四周被海围起的小岛上,同繁殖的兽群争竞一息的生机,终于丧了生命。弦声颤抖着,哽咽着,把岛民的悲哀挣扎,一齐倾吐在这悄然谛听着的神首之前,求他继续着他的庇佑。不然,那终古拿舌舐着这岛屿的洋便会携带了长喙的鳄鱼、银甲的鲨鱼、须锐长如矛头的巨虾、头庞大过屋舍的长鲸,以及数不清的粘胶、恶臭、瘤疖满身如蟾拨、形状丑怪如魔鬼的海中物类,来湮没尽这岛屿,吞咽尽这些虔诚的男女,那时纯洁的祈塔、巩固的祭坛都要随了人类荡涤净尽,更无匏金的声响、舞蹈的火焰,来娱悦这羽翼此岛的神祇了。
祭祀的牺牲这时已经都陈设在祭坛之上:白如处女的兔子、披着彩衣的野雉、四掌有如鱼鳍的玳瑁、花皮有如人工的鱼类、顶戴王冠的波罗蜜、芬芳远溢的五谷——这些都由祭司捧着,绕行白羽的神面三周,投入了跳跃着伸舌的燎火之中。白烟挟着香味,像一条蜿蜒的白蛇升上了天空。
岛民又立起身,绕着白羽的神面,歌唱起来。这送神之歌不像迎神时那样嘈杂不安了。它像一个催眠的歌调,茅屋中袒裸的母亲在身画龙蛇的婴孩的摇篮旁边低吟的一个催眠的歌调;它好像自近而远,送神祇随了白烟飞腾上夜云之幕,送那如梦中幻景的一声不响的岛王与仪仗捧着白羽的神面复回岛宫,送那镰刀形的弦月暂时朦胧在昼夜无眠的浪涛上,终于沉下了海底。
和平与黑暗降下了这一片人已散尽火已烬灭的平沙之上,只有高耸的塔影、酣眠的棕榈尚可依稀的看见。
日与月的神话
景深兄:近来作了几首英文诗,是取材自我国的神话,作时猛然悟出这些神话是极其美丽。即如太阳在文学中叫作金乌,这名字已经用滥了。但是我们把这两个字揣摩一番之后,便可知道它们好像一颗金橘,在很小的果皮之内蕴满了想象的甜汁,虽然随处都有,见年复生,仍旧减去不了它的佳妙。把太阳比作乌鸦,有两层道理:很显明的一层便是太阳飞过天空像乌鸦一样,第二层道理是人在向太阳直望了一刻之后,转看他物,便如有一黑物阻梗在眼前。古人的想象把这黑的观念同飞的观念联络起来,于是把太阳比作了乌鸦。乌鸦的毛,因光泽之故,对光看时,呈现金色。这更使这比喻来得的确。
日起扶桑,日落若木:这并非异想天开,确有道理。太阳起落之时,云霞确实像树,枝条四展的树。若木的若字最有意味。并且乌鸦不是筑巢在树上吗?日起落时的霞彩是宇宙中美景之一,中外的诗人都曾极力描写过,有人比它作头发,那是英国的Spenser,他的那行诗是状比朝霞,我忘记掉了,不过雪莱套他写了一行Blind with thine hair the eyes of day(见《夜》)。有人比它作阑干,那是英国的济慈,那行诗是When barred clouds bloom the soft-dying day(见《秋曲》)。我在《日色》中也曾写过这样几行:
云天上幻出扇形,
仿佛羲和的车轮,
慢慢的。
沉没下西方。
这些譬喻中,试问,哪一个能胜过“扶桑”——桑,对了,那是中国的国树,不是oak,不是fir,不是linden,不是holly——试问哪一个能胜过“若木”——从“艸”字头的若,骤看起来,真像一个树名呢。
月亮有神,这是无论哪一国都那般想象的。但是自有文化的一两万年以来,却不曾有过一国像我们中国这样,对于月亮中的黑影也加以想象的解释。桂树便是这样在月宫旁生长了起来。缥缈的桂花香息虽能稍解望月的人对这一轮圆镜中阴影的憎恶,古人的想象终于免不了造出一个吴刚来,掮起斧头去砍树根。但是斧头尽管砍它的,阴影仍然存留着。这当然是因为吴刚太老了,不中用了。要是换个壮汉子运斤成风,桂树是早已砍倒了。
后羿射落九日,只留一日,这传说的来源极古。年代久远,后人便把羿与太阳混合在了一起。他们见月升于日落时,日出时又隐去,便想象这是太阳在追赶着月亮。不能是月亮追赶太阳,因为从不曾有过阴追赶阳的事情。在他们想象中,太阳是后羿,于是月亮便成为了他的逃妻。其实我们知道,后羿的妻子并不曾偷到什么不死之药吞了,逃去月中作了月神,她是被后羿的国相寒浞偷了!月亮里有兔子那是当然。并且是白的家兔,不是黄的野兔。这畜生捣霜的本领委实太差:你看那月光下的草地,不是溅满了霜沫吗?
徒步旅行者
往常看见报纸上登载着某人某人徒步旅行的新闻,我总在心上泛起一种辽远的感觉,觉得这些徒步旅行者是属于另一个世界——一个浪漫的世界;他们与我,一个刻板式的家居者,是完全道不同不相为谋的。我思忖着,每人与生俱来的都带有一点冒险性,即使他是中国人,一个最缺乏冒险性的民族……希腊人不也是一个习于家居,不愿轻易的离开乡土的民族么?然而几千年来的文学中,那个最浪漫的冒险故事,《奥德赛》,它正是希腊民族的产品。这一点冒险性既是内在的,它必然就要去自寻外发的途径,大规模的或是小规模的,顾及实益的或是超乎实益的。林德白的横渡大西洋飞航,孛尔得的南极探险,这些都是大规模的,因之也不得不是顾及实益的,——虽然不一定是顾虑到个人的实益,——唯有小规模的徒步旅行,它是超乎实益的,它并不曾存着一种目的,任是扩大国家的版图,或是准备将来军事上的需要,或是采集科学上的文献;徒步旅行如其有目的,我们最多也不过能说它是一种虚荣心的满足,这也是人情,不能加以非议——那一张沿途上行政人物的签名单也算不了什么宝贝,我们这些安逸的家居者倒不必去眼红,尽管由它去落在徒步旅行者的手中,作一个纪念品好了。这一种的虚荣心倒远强似那种两个人骂街,都要占最后一句话的上风的虚荣心。所以,就一方面说来,徒步旅行也能算得是艺术的。
史蒂文生作过一篇《徒步旅行》,说得津津有味;往常我读它,也只是用了文学的眼光,就好像读他的《骑驴旅行》那样。一直到后来,在文学传记中知道了史氏自己是曾经尝过徒步旅行的苦楚的,是曾经在美国西部——这地方离开苏格兰,他的故乡,是多么远!——步行了多时,终于倒在地上,累的还是饿的呢,我记不清楚了,幸亏有人走过,将他救了转来的,到了这时候,我回想起来他的那篇《徒步旅行》,那篇文笔如彼轻灵的小品文,我便十分亲切的感觉到,好的文学确是痛苦的结晶品;我又肃敬的感觉到,史氏身受到人生的痛苦而不容许这种丑恶的痛苦侵入他的文字之中,实在不愧为一个伟大的客观的艺术家,那“为艺术而艺术”的一句话,史氏确是可以当之而无愧。
史氏又有一篇短篇小说,“Providence and the Guitar”,里面描写一个富有波希米亚性的歌者的浪游,那篇短篇小说的性质又与上引的《徒步旅行》不同,那是《吉诃德先生》的一幅缩影,与孟代(CatulleMend s)的Je m'en vais par les chemins, li-re-lin一首歌词的境地倒是类似。孟氏的这首歌词说一个诗人浪游于原野之上,布袋里有一块白面包,口袋里有三个铜钱,——心坎里有他的爱友,——等到白面包与铜钱都被孱手给捞去了的时候,他邀请这个孱手把他的口袋也一齐捞去,因为他在心坎里依然存得有他的爱友。这是中古时代行吟诗人Troubadour的派头;没有中古时代,便容不了这些行吟诗人,连危用(Villon)都嫌生迟了时代,何况孟氏。这个,我们只能认它作孟氏的取其快意的寄寓之词罢了。
就那个由浪游者改行作了诗人的岱维士(W.H.Davies)说来,徒步旅行实在是他的拿手——虽说能以偷车的时候,他也乐得偷车。据他的《自传》所说,徒步旅行有两种苦处,狗与雨。他的《自传》那篇诚实的毫不浮夸的记载,只是很简单的一笔便将狗这一层苦处带过去了;不知道他是怕狗的呢,还是他作过对不住狗这一族的事,——至少,我们可以想象得出,狗的多事来尝不是为了主人,这个,就一个同情心最开阔的诗人说来,岱氏是应当已经宽恕了的;不过,在当时,肚里空着,身上冻着,腿上酸着,羞辱在他的心上,脸上,再还要加上那一阵吠声,紧追在背后提醒着他,如今是处在怎样的一种景况之内,这个,便无论一个人的容量有多么大,岱氏想必也是不能不介然于怀的。关于雨这一层苦处,岱氏说得很详尽;这个雨并非
润物细无声
的那种毛毛雨,(其实说来,并不一定要它有声,只要它润了一天一夜,徒步旅行者便要在身上,心上沉重许多斤了。)这个雨也并非
花落知多少的那种隔岸观火的家居者的闲情逸致的雨;它不是一幅画中的风景,它是一种宇宙中的实体,濡湿的,寒冷的,泥泞的。那连三接四的梅雨,就家居者看来,都是十分烦闷,惹厌,要耽误他们的许多事务,败兴他们的各种娱乐;何况是在没遮拦的荒野中,那雨向你的身上,向你的没有穿着雨衣的身上洒来,浸入,路旁虽说有漾出火光的房屋,但是那两扇门向了你紧闭着,好像一张方口哑笑的向了你在张大,深刻化你的孤单,寒冷的感觉,这时候的雨是怎么一种滋味,你总也可以想象得出罢:不然,你可以去读岱氏的《自传》,去咀嚼杜甫的
布衾多年冷似铁,
娇儿恶卧踏里裂,
长夜沾湿何由彻!
那三句诗;再不然,你可以牺牲了安逸的家居,去作一个毫无准备的徒步旅行者。
杜甫也是一个迫于无奈的徒步旅行者;只要看他的
芒鞋见天子,
脱袖露两肘
这寥寥十个字,我们便可以想象得出,他是步行了多少的时日,在途中与多少的困苦摩肩而过,以致两只衣袖都烂脱了;我们更可以想象开去,他穿着一双草鞋,多半是破的,去朝见皇帝于宫廷之上,在许多衣冠整肃的官吏当中,那是,就他自己说来,够多么可惨的一种境况;那是,就俗人说来,多么叫人齿冷的一种境况……至所谓
相见惊老丑
他还只曾说到他的“所亲”呢。
我记得有一次坐火车经过黄河铁桥,正在一座一座的数计着铁栏的时候,看见一个老年的徒步旅行者站在桥的边沿,穿着破旧的还没有脱袖的短袄,背着一把雨伞,伞柄上吊着一个包袱;我当时心上所泛起的只是一种辽远的感觉,以及一种自己增加了坐火车的舒适的感觉……人类的囿于自我的根性呀!像我这样一个从事于文学的人尚且如此,旁人还能加以责备么?现在我所唯一引以自慰的,便是我还不曾堕落到那种嘲笑他们那般徒步旅行者的田地;杜甫的诗的沉痛,我当时虽是不能体味到,至少,我还没有嘲笑,我还没有自绝于这种体味。淡漠还算得是人之常情;敌视便是鄙俗了。
西方的徒步旅行者,我是说的那种迫于无奈的,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一种行头,虽说吉卜西的描写与他们的插图我是看见过的,大概就是那般在街上卖毯子的俄国人的装束,就那般瑟缩在轮船的甲板上的外国人的装束想象开去,我们也可以捉摸到一二了……这许多漂泊的异乡人内,不知道也有多少《哀王孙》的诗料呢。
这卖毯子的人教我联想到危用,那个被驱出巴黎的徒步旅行者。他因为与同党窃售教堂中的物件,下了监牢,在牢里作成了那篇传诵到今的《吊死曲》,他是准备着上绞台的了;遇到皇帝登位,怜惜他的诗才,将他大赦,流徒出京城,这个“巴黎大学”的硕士,驰名于全巴黎的诗人便卢梭式的维持着生活,向南方步行而去;在奥类昂公爵(Charlesd'Orl'eans也是一个驰名的诗人)的堡邸中,他逗留了一时,与公爵以及公爵的侍臣唱和了一篇限题为
在泉水的边沿我渴得要死的ballade(巴俚曲),——大概也借了几个钱;——接着,他又开始了他的浪游,一直到保兜地方,他才停歇了下来?因为又犯了事,被逼得停歇在一个地窖里。这又是教堂中人干的事;那个定罪名的主教治得他真厉害,不给他水喝,——忘记了耶稣曾经感化过一个妓女,——只给他面包吃,还不是新鲜的,他睡去了的时候,还要让地窖里的老鼠来分食这已经是少量的陈面包。徒步旅行者的生活到了这种田地,也算得无以复加了。
江行的晨暮
美在任何的地方,即使是古老的城外,一个轮船码头的上面。
等船,在划子上,在暮秋夜里九点钟的时候,有一点冷的风。天与江,都暗了;不过,仔细的看去,江水还浮着黄色。中间所横着的一条深黑,那是江的南岸。
在众星的点缀里,长庚星闪耀得像一盏较远的电灯。一条水银色的光带晃动在江水之上。看得见一盏红色的渔灯。
岸上的房屋是一排黑的轮廓。
一条趸船在四五丈以外的地点。模糊的电灯,平时令人不快的,在这时候,在这条趸船上,反而,不仅是悦目,简直是美了。在它的光围下面,聚集着有一些人形的轮廓。不过,并听不见人声,像这条划子上这样。
忽然间,在前面江心里,有一些黝黯的帆船顺流而下,没有声音,像一些巨大的鸟。
一个商埠旁边的清晨。
太阳升上了有二十度;覆碗的月亮与地平线还有四十度的距离。几大片鳞云黏在浅碧的天空里;看来,云好像是在太阳的后面,并且远了不少。
山岭披着古铜色的衣,褶痕是大有画意的。
水汽腾上有两尺多高。有几只肥大的鸥鸟,它们,在阳光之内,暂时的闪白。
月亮是在左舷的这边。
水汽腾上有一尺多高;在这边,它是时隐时显的。在船影之内,它简直是看不见了。
颜色十分清润的,是远洲上的列树,水平线上的帆船。
江水由船边的黄到中心的铁青到岸边的银灰色。有几只小轮在喷吐着煤烟:在烟囱的端际,它是黑色,在船影里,淡青,米色,苍白;在斜映着的阳光里,棕黄。
清晨时候的江行是色彩的。
说诙谐
大概,诙谐的本质,与胳肢的,它们颇是相似。
这一次,我在一家理发店里,有理发匠替我捶背挖骨,挖到腰上的时候,我忍不住的笑出来了。后来,我一想,民间有一种俗话,说是怕胳肢的男人都是怕老婆的;肉体上的刺激与反应既然是无由避免,于是,我便不得不教理发匠停止了他的挖骨。普天下的男人,虽说是没有一个不怕老婆的,不过,他们决不肯透露出此中的消息来,因之,道貌岸然的,他们,至少,要装扮成一个若无其事的模样。我们,对于那种直接的或是间接的有损于自我的尊严的诙谐,也是采取着同样的处置。
天幸的有一种男人,那种不怕胳肢的……这种人究竟存在与否,我实在是怀疑。以常理来测度,能忍住的男人是很多,至于完全能以胳肢了不笑的男人,那恐怕是不会有的。
一定便是为了这个缘故,剧本内不常见有诙谐——讽刺的大前提——的成分,而小说内却是不少,甚至于,有的整部都是诙谐的成分。诙谐而一下转成了讽刺,即使是泛指的,都已经是有损于自我的尊严:尤其是,忍不住的又笑了出来,这个更是可以教自我由羞而恼的在家里看小说,总不会有外人来窥破这种损己的秘密,并且,人的那种天生得需要诙谐的本性也可以凭此而发泄了。
说自我
抓着这支笔的手——自然是右手了。虽说不比吃饭,那是一定得要用口的,左手也可以写得字,不过,习惯教我从小起就用右手来写字了,并且话还是一样的说得。沸腾在这脑中的思想——也并不像爱伦·坡那样说的,文章先已经都打成了腹稿,接着才去把它抄录下来;只是一时间忽然意识到,这是一篇文章了,便提起笔来写下去,并不曾预计到内容将要是怎样的,只是凭赖了这一念之萌,就把这篇文章的将来交付进了它的手里。这只手与这一片思想,它们便是现在的自我。
记得也在许多的时候,曾经为了后来的运用而贮藏过一些材料在这个头颅里,不过,就了自觉的一方面说来,那些材料都还不曾使用过……至少,是并不曾像当时所想象的那样去使用过。我也可以预料到,将来自己再看这篇文章的时候,这创作过程中所感觉到的这一点心头的美味,仍然会复活起来;并且,有时候,还会发生一点惊讶与自喜。
这一个孱弱、矛盾的自我,客观的看来,它是多么渺小,短促,无价值;不过,主观的看来,它却便是一个永恒只一个宝贝,一个纳有须弥的芥子了。
它简直就是一个国家。
在它的国度之内,有主人,有仆人;也有战争,和解。
如其这颗心并不是我自己的,我真不知道要怎样的去妒忌它:因为,这个国度之内的乐趣都是“江汉朝宗”于它了。脑筋里思想,因了思想而获得的快乐,它是被心去享受了;肚子的命运似乎好一点,因为,在饥饿着的时候,它偶尔也能够感觉到一种暂时的乐趣——这种乐趣,与出游了好久以后回家来吞冷茶的那时候所感到的乐趣,恰好是一样。
《新生》的第一篇十四行里说,诗人看见自己的心被克去了,这或者便是它的报应。
它实在是过于自私了。不说这整个的躯体都是无昼无夜的在供给它以甜美的螫刺;便是在这个躯体与其他的躯体,抽象的或是具体的,发生接触之时,乐趣也还不都全是它的。有的自我,在毁坏、苦痛其他的自我之中,寻求到快乐,也有的在创造、愉悦其他的自我之中;客观的说来,自然是后一种好,不过,主观的说来,两种的目标便只是一个。
自我的心便是国家的银行。
科学,哲学,等于脑;宗教,艺术,等于心。
说说话
我是一个口齿极钝的人,连普通的应酬我都不能够对付,所以,我对于说话说得极多并且极为伶俐的人是十分的羡慕。好像手工、图画这两样,我从前在学校里面读书的时候,十分的羡慕着那些成绩优秀的同学那般。
洒扫,应对,这本是古训里所说的一种儿童所应受的教育;在近三十年左右的家庭之内,洒扫这一项家庭教育的项目似乎是已经普遍的废除了,至于应对,大人也不过在说错了的时候,提示一句;在说得不好的时候,叹一口气;或是灰心了的不作声;他们并不每天划出若干时刻来教授儿童以“应对”这一种课程,或是聘请一个家庭教师来教授,或是用了家长的名义向学校方面要求着在学校课程内增加这一种课程。于是,说话我便从小不会了。其实,即使是学校内有“应对”这一种课程,我也不见得能够学的好——不见手工、图画,我是成绩那么拙劣么?
大概,说话时候所须注重的第一点是,从何说起。照例的寒暄,这已经是难于开口了,因为它颇有一点像学校里面国文班上所出的题目,这题目的范围之内所可说的话差不多早已经被旁人说完了,要想推陈出新,决不是一件容易事。至于,由寒暄进而作宽泛的谈话,那简直是我所害怕的,好像从前在中学的头几年里我怕学期、学年的大考那样。不晓得对谈的人爱听的是哪一种话;即使晓得了,自己也多半不见得能够在这一方面搜索枯肠可以搜索得一些——不说许多——谈话的资料来。面对面的僵坐着,终究不是事,于是,急忙之内,我便开口说话了……不幸,我所说的话恰巧是对谈的人所不爱听的,甚至于,他所认为是存心得罪的。这简直是糟糕!因为,已经是僵窘的对话,如今又加添了一种意气的成分进去了。这个,在一个不善辞令的人处来,是最难受的了,反报么,间接的便实证了适才所无心呐出的话是有意的;不反报么,未免有失身份;解释么,一个不会说话的人要想解释一句失言,我经验的知道,是不仅无补,并且会增加误会的。那么,只好不作声了。这个,并不见得能把严重的局面缓和下去。因为,这时候的面部表情,如其是沉闷的,对谈的人可以测想为臆怪;如其是和悦的,对谈的人又可以测想为在肚里暗笑。
模棱两可,这是说话时候所须注重的第二点。人世间的事情,最难料到是要怎么变化的。要是说出了一句肯定的话来,而事情的转变并不是像肯定的那样,这时候,曾经听见了这句话的人未免是要对于说者的判断力发生怀疑了。这个,在社会上,是极为有损于说者的。所以,一个人要是想不在这一方面吃亏,最好是在说话的时候不着边际;如此,事情无论是怎么收场,这模棱两可的话,虽然不见得是说中了,至少是没有说错。还有一层。人与人之间,在多种的情境内,是不能够说直话的;撒谎既不是一件社会上所容许的事情,那么,便只好把话说得令人难以捉摸了。
空洞无物,这是说话时候所须注重的第三点。一个人与一个人见了面,谈起话来,这一番对话,当然的,是集中于一件事情之上了。这件事情,过去的情形怎样,将来会怎样,现在对话时候是要这样的去接近,这些,在每个对话者的胸内,差不多都已经有了一个谱子;既然如此,在本题之上,便不需要作文章,只要旁敲侧击,借了一些题外的话来达意,也就够了。喜欢绕弯子,或许是人的一种生性,因为绕弯子是有玄秘的色彩,艺术的色彩的。
面部表情,这是说话时候所须注重的第四点。譬如说,你现在说出了一句想起来是极为滑稽的话来,这时候,你的面部表情应当是严肃的,因为,那样,教听者在事后回想起来,会更觉得有趣。又譬如说,你说挖苦的话,便应当在面部呈露出一种和蔼可亲的模样;那样,听者,如其不是十分聪明的,便不会立刻悟出你是在挖苦他,你既然可以逃避去当场的反报,又可以让他在事后寻思,悟出来了的时候,去饱尝那一种自羞自悔的酸滋味。
这些便是一个不会说话的人对于说话这种艺术的观察。或许天下居然会有人,同我一样的拙于辞令,那么,这一番的说话,不能说是有什么帮助,只能说是,让他看了,可以与我同发一声慨叹,会说话的人真是天生的,人为不了。
想入非非
贾宝玉在出家一年以后
去寻求藐姑射山的仙人
自从宝玉出了家以来,到如今已是一个整年了。从前的脂粉堆,如今的袈裟服;从前的立社吟诗,如今的奉佛诵经……这些,相差有多远,那是不用说了。却也是他所自愿,不必去提。
只有一桩,是他所不曾预料得到的。那便是,他的这座禅林之内,并不只是他自己这一个僧徒。他们,恐怕是只有很少的几个人,像他这般,是由一个饱尝下世上的声色利欲的富家公子而勘破了凡间来皈依于我佛的。从前,他在史籍上所知道的一些高僧,例如达摩的神异,支遁的文采,玄奘的渊博,他们都只是旷世而一见的,并不能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遇到。他所受戒的这座禅林,跋涉了许久,始行寻到的,自然是他所认为最好的了。在这里,有一个道貌清癯,熟诸释典的住持;便是在听到过他的一番说法以后,宝玉才肯决定了:在这里住下,剃度为僧的。这里又有静谧的禅房可以习道;又有与人间隔绝的胜景可以登临。不过,喜怒哀乐,亲疏同异,那是谁也免不了的,即使是僧人,像他这么,整天的只是在忙着自己的经课,在僧众之间是寡于言笑的,自然是要常常的遭受闲言冷语了。
黛玉之死,使得他勘破了世情的,到如今,这一个整年以后,在他的心上,已经不像当初那么一想到便是痛如刀割了。甚至于,在有些时候——自然很少——他还曾经纳罕过,妙玉是怎么一个结果:她被强盗劫去了以后,到底是自尽了呢,还是被他们拦挡住了不曾自尽;还是,在一年半载,十年五载之后,她已经度惯了她的生活,当然不能说是欢喜,至少是,那一种有洁癖的人在沾触到不洁之物那时候所立刻发生的肉体之退缩已经没有了。
虽然如此,黛玉的形象,在他的心目之前,仍旧是存留着。或许不像当时那样显明,不过依然是清晰的。并且,她的形象每一次涌现于他的心坎底层的时候,在他的心头所泛起的温柔便增加了一分。
这一种柔和而甜蜜的感觉,一方面增加了他的留恋,一方面,在静夜,檐铃的声响传送到了他的耳边的时候,又使得他想起了烦恼。因为,黛玉是怎么死去的?她岂不便是死于五情么?这使得她死去了的五情,它们居然还是存在于他——宝玉的胸中,并且,不仅是没有使得他死去,居然还给与了他一种生趣!
在头半年以内,无日无夜的,他都是在想着,悲悼着黛玉。这是很自然的事情。半年快要完了的时候,黛玉以外的各人,当然都是女子了,不知不觉的,渐渐的侵犯到他的心上,来占取他的回忆与专一。以至于到了下半年以内,她们已经平分得他的思想之一半了。这个使得他十分的感觉到不安,甚至于,自鄙。他在这种时候,总是想起了古人的三年庐墓之说……像他与黛玉的这种感情,比起父母与子女的感情来,或者不能说是要来得更为浓厚一些,至少是,一般的浓厚了;不过,简直谈不上三年的极哀,也谈不上后世所改制的一年的,他如今是半年以后,已经减退了他的对于黛玉之死的哀痛了。他也曾经想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要使得他的心内,在这一年里面,只有一个林妹妹,没有旁人——但是,他这颗像柳絮一般的心,漂浮在“悼亡”之水上的,并不能够禁阻住它自己,在其他的水流汇注入这片主流的时候,不去随了它们所激荡起的波折而回旋。
天长地久有时尽,
此恨绵绵无尽期。这两句诗,他想,不是诗人的夸大之辞,便是他自己没有力量可以作得到。
在这种时候,他把自己来与黛玉一比较,实在是惭愧。她是那么的专一!
也有心魔,在他的耳边,低声的说:宝钗呢?晴雯呢?她们岂不也是专一的么?何似他独独厚于彼而薄于此?并且,要是没有她们,以及其他的许多女子,在一起,黛玉能够爱他到那种为了他而情死的田地么?
他不能否认,宝钗等人在如今是处于一种如何困难,伤痛的境地;但是,同时,黛玉已经为他死去了的这桩事实,他也不能否认。他告诉心魔,教它不要忽略去了这一层。
话虽如此,心魔的一番诱惑之词已经是渐渐的在他的头颅里着下根苗来了。他仍然是在想念着黛玉;同时,其他的女子也在他的想念上逐渐的恢复了她们所原有的位置。并且,对于她们,他如今又新生有一种怜悯的念头。这怜悯之念,在一方面说来,自然是她们分所应得的;不过,在另一方面说来,它便是对于黛玉的一种侵夺。这种侵夺他是无法阻止的,所以,他颇是自鄙。
佛经的讽诵并不能羁勒住他的这许多思念。如其说,贪嗔爱欲便是意马心猿,并不限定要作了贪嗔爱欲的事情才是的,那么,他这个僧人是久已破了戒的了。
他细数他的这二十几年的一生,以及这一生之内所遭遇到的人,贾母的溺爱不明,贾政的优柔寡断,凤姐的辣,贾琏的淫,等等,以及在这些人里面那个与他是运命纠缠了在一起的人,黛玉——这里面,试问有谁,是逃得过五情这一关的?人世间的悲欢离合,无一不是五情这妖物在里面作怪!
由我佛处,他既然是不能够寻求得他所要寻求到的解脱,半路上再还俗,既然又是他所吞咽不下去的一种屈辱,于是,自然而然的,他的念头又向了另一个方向去希望着了。
庄子的《南华真经》里所说的那个藐姑射山的仙人,大旱金石流而不焦,大浸稽天而不溺,那许是庄周的又一种“剂谐”之语,不过,这里所说的“大旱”与“大浸”,要是把它们来解释作五情的两个极端,那倒是可以说得通的。天下之大,何奇不有?虽然不见得一定能找到一个真是绰约若处子的藐姑射仙人,或许,一个真是槁木死灰的人,五情完全没有了,他居然能以寻找得到,那倒也不能说是一件完全不可能的事体。
他在这时候这么的自忖着。
本来,一个寻常的人是决不会为着钟爱之女子死去而抛弃了妻室去出家的;贾宝玉既然是在这种情况之内居然出了家,并且,他是由一个唯我独尊的“富贵闲人”一变而为一个荒山古刹里的僧侣的,那么,他这样的异想天开要去寻求一个藐姑射仙人,倒也不足为奇了。
由离开了家里,一直到为僧于这座禅林,其间他也曾跋涉了一些时日。行旅的苦楚,在这一年以后回想起来,已经是褪除了实际的粗糙而渲染有一种引诱的色彩了。静极思动,乃是人之常情。于是,宝玉,着的僧服,肩着一根杖,一个黄包袱,又上路去了。
我的童年
一、引言
如今,自传这一种文学的体裁,好像是极其时髦。虽说我近来所看的新文学的书籍、杂志、附刊,是很少数的;不过,在这少数的印刷品之内,到处都是自传的文章以及广告。
这也是一时的风尚。并且,在新文学内,这些自传体的文章,无疑的,是要成为一种可珍的文献的。
从前,先秦时代的哲理文,汉朝的赋,唐朝的律诗、绝句,五代与宋朝的词,元朝的曲,明朝的小品文,清朝的训诂,这些岂不也都是一时的风尚么?
《论语》、《孟子》、《庄子》之内,那些关于孔丘、孟轲、庄周的生活方面的记载,只能说是传记体裁的。它们究竟有多少自传的性质,在如今,我们确是难以断言。
以著作我国的第一部正式历史的人,司马迁,来作成我国的第一篇正式的自传,《太史公自序》,这可以说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当然,他的那篇《自序》,与我们心目中所有的关于自传这种文学体裁的标准,是相差很远的。
不过,由他那时候起,一直到清朝,我国的自传体文,似乎都是遵循了他的《自序》所采取的途径而进行的。
在新文学里面,来写自传体文,大概总存有两个目标,指引后学与抚今追昔。后学可以是自己的家人、学生,也可以是自己所研究的学问之内的后进,也可以是任何人。
我是一个作新诗的人。虽说也有些人喜欢我的诗,不过要说是,我如今是预备来作一篇诗的自传,指引后学,那我是决不敢当的。至于我的一般的生活,那只是一个失败,一个笑话——就作诗的人的生活这一个立场看来,那当然还要算是极为平凡;就一般的立场看来,我之不能适应环境这一点,便可以被说是不足为训了。
要说是抚今追昔,那本来是老年人的一种特权;如今,按照我国的算法,我不过是一个三十岁开外的人。
不过,文学便只是一种高声的自语,何况是自传体的文章?作者像写日记那样来写,读者像看日记那样来看。就是自己的日记,隔了十年、二十年来看,都有一种趣味——更何况是旁人的日记呢?并且,文人就是老小孩子,孩子脾气的老头子;就他们说来,年龄简直是不存在的。
二、旧文学与新文学
记得我之皈依新文学,是十三年前的事。那时候,正是文学革命初起的时代;在各学校内,很剧烈的分成了两派,赞成的以及反对的。辩论是极其热烈,甚至于动口角。那许多次,许多次的辩论,可以说是意气用事,毫无立论的根据。有人劝我,最好是去读《新青年》,当时的文学革命的中军,是刘半农的那封《答王敬轩书》,把我完全赢到新文学这方面来了。现在回想起来,刘氏与王氏还不也是有些意气用事,不过刘氏说来,道理更为多些,笔端更为带有情感,所以,有许多的人,连我也在内,便被他说服了。将来有人要编新文学史,这封刘答王信的价值,我想,一定是很大。
大概,新文学与旧文学,在当初看来,虽然是势不两立;在现在看来,它们之间,却也未尝没有一贯的道理。新文学不过是我国文学的最后一个浪头罢了。只是因为它来得剧烈许多又加之我们是身临其境的人,于是,在我们看来,它便自然而然的成为一种与旧文学内任何潮流是迥不相同的文学潮流了。
它们之间的歧异。与其说是质地上的,倒不如说是对象上的。
三、作小说
这还是十一二岁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在高小,上课完了以后,除去从事于幼年时代的各种娱乐以外,便是乱看些书。在这些书里,最喜欢的便是侠义小说。记得和一个同班曾经有过一种合作一部《彭公案》式的侠义小说的计划;虽说彼此很兴奋的互相磋商了许多次,到底是因为计划太大了。没有写……在那个时候,我们两个都是不出十四岁的少年。
除了旧小说以外,孙毓修所节编的《童话》也看得上劲。一定就是在这些故事的影响之下,我写成了我的第一篇小说创作。如今隔了有十七年左右,那篇,不单是详细的内容,就是连题目,我都记不清楚了,仿佛是说的一只鹦鹉在一个人家里面的所见所闻。
以后,也曾经想作过《桃花源记》式的文章,可是屡次都没有写成。
在新文学运动的这十几年之内,小说虽是看得很多,也翻译了一些短篇,不过这方面的创作却是一篇也没有。
据我看来,作小说的人是必得个性活动的,而我的个性恰巧是执滞,一点也不活动。
一定就是为了这个缘故,我在编剧、演剧两方面也失败了。
在十二三岁的时候,和两个同班私下里演剧;准备,化装,排演,真是十分热闹——其实,那与其说是演剧,还不如说是好玩。
在这一次的排演里面,我还记得,我是扮的一个女子。七年以后,学校里面正式的演剧,我由一个女子而改扮一个老太婆了!
扮演老太婆的那次,我是一个失败的。一上了剧台,身子好像是一根木棍;面部好像是一个面具;背熟了的剧词,在许多时刻,整段的不告而别。居然有一个先生,他说我的老太婆的台步走得还像,也不知道他是安慰我,还是确有其事;因为,我的行步的姿态向来是极不优美的,身材不高而脚步却跨得很远,走路之时,是匆忙得很——我仿佛是对于四肢并没有多少筋节的控制力那样。至于我的两条臂膀,在走路的时候,摔出去很远,那更是同学之间的一种谈笑资料。
有时候,我勉强还可以演说,不料演剧的时候,居然是一塌糊涂到那种田地。这或者与我所以有时候可以写些短篇小说性质的小品文而却作不了短篇小说,是根源于同一种性格上的缺陷。
周启明所译的《点滴》,里面有一些散文诗性质的短篇小说;那一种的短篇小说,我看,或许便是像我这样性格的作诗的人所唯一的能作得了的。
四、读书
我是六岁启蒙的;家里请的老师;第一部书是读的《龙文鞭影》。只记得这是一部四字一句的韵文史事书籍——关于它,我现在已经不记得其他的内容了。
书房在花园里;花园的那边是客厅。书房前面的院子里,有一个亭子。
老师大概是一个举人。我还记得,他在夏天里,是穿着一件细竹管编成的汗褂。
背不出书来,打手心的事情,大概是有——不过现在我是已经忘记了。只记得,有一次,那是读完了《龙文鞭影》以后,读《诗经》的当口,我不知道是哪一页书,再也背不出来,老师罚我,非得要背出来,才放我下学。只剩下我一个人,在书房里面;听见自己的声音,更加伤心,淌眼泪。大概是到底也没有背得出来,有家里大人讨保放我下学了。
十几年以后,我每逢想起《诗经》这一部书的时候,总是在心头逗引起了一种凄凉的情调,想必便是为了这个缘故。
八九岁,读完了《四书》,以及《左传》的一小部分。就是在这个时候,学着作文了。
这是在离家有几里远的一个书馆里的事情。有一次,只剩下我一个人在馆里,心里忽然涌起了寂寞,孤单的恐惧,忙着独自沿了路途,向家里走去……这里是土地庙与庙前的一棵大树与树下的茶摊,这里是路旁的一条小河,这里是我家里田亩旁的山坡,终于,在家里前院的场地上,看见了有庄丁在那里打谷,这时候,我的心便放下了,舒畅了。
我的蒙馆生活是在十岁左右终止的。
十一岁的时候,考取了高小一年级。这以后的十年,便是我的学校生活的期间,在小学,在大学期间,都曾经停过学。在一个工业学校的预科里面读过一年书。在青年会里读过英文。
说起来很有趣味:我后来又有机会看到我在工业学校里所作的一篇《言志》课卷,那里面说,将来学业完成了,除去从事于职业以外,闲暇的时候,要作一点诗,读一些诗文——这诗,不用说,是旧诗的意思;这诗文,不用说,也是旧诗文的意思。
在工业学校里,教国文的先生是豪放一派的;他喜欢喝酒,有一个酒糟鼻子,魏禧的《大铁椎传》是他所特别赞颂的一篇文章。
后来,我又有过一个国文先生,有“老虎”之称;不过他谨饬些。便是在他的课堂上,在自由交卷的时候,我学着作新诗。虽说他是一个旧学者,眼光倒还算是开明的,对于我的新诗课卷,并不拒绝。
听说他,像教我《四书》、《左传》的那个书馆先生那样,结局很是潦倒。
我读书,是决不能按部就班的。课本,无论先生是多么好,我对于它们总不能感觉到一种特殊的兴趣,便是那种我自己读我自己所选读的书籍,那时候所感觉到的兴趣。
大概,书的种类虽然是数不尽的多,不过,简单的说来,它们却只有两个。它们便是,不得不读的,以及自己爱读的书籍。由报纸一直到学校内的课本,就是不得不读的书籍。至于自己爱读的书籍,那就要看“自己”是谁了。譬如,我是一个作文、教书的人,我自己所爱读的书,要是与一个工程师所爱读的来对照,恐怕是会大不相同的。不过,普天下的大我,它却是有一种书籍决无不爱读之理的,那一种便是小说。
我也是一个人,当然逃不出这定例。十二岁到十四岁,爱读侠义小说。十五岁左右,爱读侦探小说。二十岁左右,爱读爱情小说。
侠义小说的嗜好一直延续到十几年以后,英国的司各德,苏格兰的史蒂文生,波兰的显克微支,他们的侠义小说,我为了慕名、机缘等的缘故,曾经看了不少;实在是爱不忍释。
司各德各书,据我所看过的说来,它们足以使我越看越爱的地方,便是一种古远的氛围气,以及一种家庭之乐。家庭之乐这个词语,用来形容这些小说之内的那一种情调,骤看来或许要嫌不妥当,不过,仔细一想,我却觉得它要算是我所能找到的唯一的妥当的摹状之词了。这一种家庭之乐的情调,并不须在大团圆的时候,我简直可以独断的说,是由开卷的第一字起,便已经洋溢于纸上了。或许,作者所以能永远留念于世人的心上的缘故,便在于他能够把这种乐居的情调与那种古远的氛围气有机的融合在一起。
史蒂文生的各部小说之内,我最爱读的一部是The Master of Ballantrae。这篇长篇小说,与作者的一篇中篇小说,Dr.Jekyll and Mr.Hyde以及一篇短篇小说《马克汉》,在精神上,似乎有孪生的关系。这三篇文章,我臆断的看来,或许便是作者对于他在一生之内所最感到兴趣的那个问题的一个叙述与分析。
显克微支的人物创造,Zagloba与莎士比亚的Falstaff同属于一个人物类型,而并不雷同。
上举的各种侠义小说,有些可以叫作历史小说、心理小说,以及其他的名字;各书之内,除去侠义之部分以外,还有言情,社会描写等等成分。这实在是一切小说的常例。因为小说,与生活相似,是复杂的。小说之能引起共同的爱好,其故亦即在此。
侦探小说,我除去柯南道尔的各部著作以外,看的不多。至于他的各部侦探小说,中译本我是差不多全看完了,在十五岁的时候,原文本我也看过一些,在二十五岁的时候。年龄的增加并不曾减退过我对于它们的爱好。
至于言情小说,我只说一部本国的,《红楼梦》。这部小说,坦白的说来,影响于人民思想,不差似《四书》、《五经》。胡适之关于本书的考证,只就我个人来说,并不曾减少了我对于本书的嗜好;潜意识的,我个人还有点嫌他是多事。这是十年前,我在看亚东图书馆本的《红楼梦》那时候所发生的感想。至于这十年以来,整年的忙着受课,教书,谋生,并不曾再看过这部小说。我看我将来也不会教到“中国小说”这种课程,所以,我只有把十年前的那点感想坦白的说出来;至于本书的评价,那自然有在这一方面专门研究的人可以发言。
杜甫的诗我是爱读的。不过,正式的说来,他的诗我只读过四次;并且,每次,我都不曾读完。第一次是由《唐诗别裁集》里读的一个选辑,第二次是读了,熟诵了全集的很少一部分,第三次是上“杜诗”课,第四次是看了全集的一大半。十五岁以后,喜欢杜诗的音调;二十岁左右,揣摹杜诗的描写;三十岁的时候,深刻的受感于社的情调。我买书虽是买的不多,十年以来,合计也在一千圆以上,比上虽是差的不可以道里计,比下却总是有余;说起来可以令人惊讶,便是,杜诗我只买过石印一部,要是照了如今我对于杜诗的爱好说来,一买书,我必定会先把习见的各种杜诗版本一起买到。
只要是诗,无论是直行的还是横行的,只要是直抒情臆的诗,无论作得好与不好,我都爱。爱诗并不一定要整天的读诗。从前,在十八岁到二十岁的时候,曾经有过几个时期,我发过呆气,要除去诗歌以外,不读其他的书籍;现在回想起来,倒觉得有趣——不过,或许,我现在之所以能写成一点诗,我的诗歌培养便是完成于那几个时期之内。我是一个爱读诗,爱作诗的人,而在我所购置的已经是少量的一些书籍之内,诗集居然是更少;这个,说给那些还喜欢我的新诗而并不与我熟识的读者听来,他们一定是会诧异的。
我曾经作过一首题名《荷马》的十四行,算是自己所喜欢的一些自作之一……其实,这个希腊诗人的两部巨著,我只是潦草的看过,并不曾仔细的研究一番。在我写那首诗的时候,并不曾有原文的节奏、音调澎湃在我耳旁,我的心目之前只有Elson Grammer School Reader里面的这两篇史诗的节略。这个,说出来了,一定会教读者失笑的,如其他是一个一般的读者;或是教他看不起,如其他是一个学者。
我是一个极好读选本的人。选本我可读了又读,一点也不疲倦。至于全集,我虽说在各方面也都看过一些,不过,大半,我只是匆促的看过一遍,就不看第二遍了。杜甫与莎士比亚是例外。这两个诗人,读上了味道,真是百读不厌;从前,现在的无穷数的读者所说的话,我到现在已经恳切的感觉到,并非人云亦云的一种慕名语,我并且自己的欣幸,我现在已经达到了一个可以真诚的,深切的欣赏他们的诗歌的时期。他们的确是情性之正声。
说到不得不读的书籍,我是一个度过了二十年学校生活的人,当然,它们是课本了。在学生时期之内,我对于课本,无论是必修科还是选修科,是很不喜欢读的。现在回想起来,教育与生活一样,也是一种人为的磨练……我当初既是不能适应学校的环境,自然而然的,到了现在,我也便不能适应社会的环境了。
我真是一个畸零的人,既不曾作成一个书呆子,又不能作为一个懂世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