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陷阱:50个签约技巧与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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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及签订提示

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及住所要真实,最好写明详细联系方式。如果对方是法人的,要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保证合同上的名称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应保持一致,必要时可到工商部门查询。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而是企业的其他人员,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信手段或者实地调查来证明代理人的真实性,以防上当受骗。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花色:。产品名称要使用标的物的正式名称,即标准学名,而且要用全称。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一定的商标,标志着一定商品的性能、质量种类。如购买电视机,除写明名称、商标外,还要写明型号,是黑白、彩色还是数字电视机;是立式,还是卧式;是遥控,还是自调,以及尺寸大小等。只有把以上这些问题弄清楚,才算是确定的,才能使标的物特定化。

2.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货物的质量标准以双方约定为准,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双方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买卖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无法确定质量标准的,货物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没有上述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因此,合同中最好对质量标准进行明确的约定,尤其是买方对货物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一定要明确约定,否则极易发生纠纷。另外,出卖人作出质量说明的,货物质量应符合质量说明的标准。此外,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的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为检验的依据。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行业标准执行;

(3)按甲乙双方商定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等类似产品而言,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运输条款属于履行方式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在涉及运输的合同中,双方关于运输方式、运输费用承担、运输风险负担等的约定要清楚。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与乙方协商确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方办理交接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明确甲方、乙方和运输方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可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可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___________办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约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合同应明确规定验收时间、验收手段、验收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因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以及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_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甲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事由,《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少企业在订立合同时也会约定不可抗力条款,最常见的就是将法律条文直接搬用。但这样约定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真的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往往争执不休。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规定比较笼统概括,在实际约定时应该进一步明确有关内容。不可抗力条款应当包括:(1)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尤其是双方需要特别排除的事件,如政府行为是否属于不可抗力等;(2)事件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以及迟延通知的责任;(3)出具证明文件的机构;(4)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哪些导致合同解除,哪些只是部分解除,哪些只是暂停履行等;(5)其他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项,如减少损失措施的采用、费用承担、保险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概率一般较低,但在长期合同中,该条款应该引起重视。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机构或法院,但是二者只能选其一。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选择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双方约定管辖法院的,只能在被告住所地法院、原告住所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而不能随意选择。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拘束力。合同生效后才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合同中应约定合同的生效条款。合同一般可约定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但也可约定附条件或附时间生效。在此还应注意签字生效,签字、盖章生效,签字加盖章生效的区别。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当合同不是一次性交易,无法从交易完成或无法完成角度判断合同是否履行完毕时,就需要约定一个合同有效期。而实践中确实有不少企业经营者只考虑签约当时的顺利交易情况,不设定合同有效期,甚至希望合同成为无限制的长期合同。而一旦合同履行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如果确实无法确定合同有效期的,应当详细约定合同解除条件予以弥补,以避免因此产生的法律风险。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合同中应约定合同解除条款。合同的解除可分为协议解除或单方解除。协议解除经双方同意即可。单方解除是一方可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行为,这种单方解除的情形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约定,并明确解除时的通知义务及责任的分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_______(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单位留存。

买方:______(公章)卖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