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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哥们义气害死人,聚众斗殴血淋淋

第二天上午,于老师正在办公室备课,鲍包匆匆忙忙地跑了进来说:“老师,出事了!”

于老师抬起头,问:“怎么啦?”

“冯星这家伙正跟熊大雄准备出去打群架呢!”鲍包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

“怎么可能?熊大雄不是被拘留了吗?”于老师觉得很奇怪。

“听说冯星帮他赔了些钱,警察把熊大雄放出来了。您赶紧去看看吧,他们俩正在教室摩拳擦掌,准备开打呢!”鲍包说。

于老师一听事情严重,指着旁边的椅子说:“别着急,你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原来,昨天傍晚鲍包走路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磕了腿,所以课间操的时候没去做操,一个人留在教室里。她正在专心看书,冯星和熊大雄忽然走了进来。

只听熊大雄说:“郑义士找我帮个忙,我义不容辞,必须得去。”

冯星说:“你说说,什么情况?”

熊大雄说:“上周周末,郑义士去渝川香饭馆吃饭,碰到一个西关的小子,俩人不知为什么吵起来了。后来,双方约好各自带上自己的兄弟,今天11点半到梨园公园去比个高下。”

冯星说:“他们为什么不当天打啊?”

熊大雄说:“渝川香老板跟他俩都很熟,不能抹人家面子。”

冯星说:“看这样子,你必须去?”

熊大雄说:“必须的呀,郑义士是我哥们儿,帮过我不少忙呢!”

冯星说:“你前几天才刚犯了事儿啊!”

熊大雄说:“为哥们儿两肋插刀都不怕,自己那点小事儿,顾不上了。不过,你别为难,能去更好,不去也没关系。”

冯星说:“瞧你说的,我冯星是那种人吗?”

听到这里,鲍包觉得事情紧急,就悄悄从后门儿溜出来,去找于老师汇报了。

于老师看了一下手表,说:“你们下节课是什么课?”

鲍包说:“数学课!”

“那好,你先回去,我去跟数学老师打个招呼,跟他换节课,下节课我给你们上”。

于老师来到教室的时候,做课间操的同学已经陆陆续续地回到教室。刚踏进教室的门,就看见冯星和熊大雄正坐教室的最前排商量着什么。

只听冯星说:“动手的时候,你可要注意,千万不要往死里打,打出人命那就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是要判死刑的。你妈就你一个儿子对吧?”

熊大雄点点头。

“当然,也许法官看你未成年,不判你死罪,不过弄不好判你个无期,你这辈子也就不用找工作了。另外,最好别打头,知道为什么吗?”

熊大雄摇摇头。

冯星伸出右手,做出一个“六”的手势:“脸部创伤六厘米,那就算轻伤。只要把人打成轻伤,你就算刑事犯罪。注意,我说的六厘米是累计六厘米。三个伤口,一个伤口两厘米,这就算轻伤。我已经找人给你问了,你上一回出事,问题就出在这儿。”

熊大雄一脸茫然:“那往哪儿打啊!”

“每个部位的标准都不一样,我只学会了脸的标准,其他部位的标准还没学会。”冯星扭头看到于老师,“正好,于老师来了,上节课没听,现在可以请教。”

熊大雄一皱眉,心想:你这个家伙,平常很机灵,一到关键时刻就犯糊涂,打架这种事情怎么能请教老师呢?

于老师微笑着走过来:“这不是熊大雄吗?”

熊大雄吃了一惊:“您认识我?”

“认识,”于老师说,“冯星跟我提起过你,说你很义气,别人欺负他的时候,你帮过他。另外,他说你对法律很感兴趣,下节课又是我的课,好好听啊!”

熊大雄想:真是好机会。数学课不好逃,法律课不考试,老师应该要求不严。我先听课,听一半儿的时候找个理由溜出去,也不耽误事儿。想到这里,熊大雄连连点头说:“好啊,好啊!冯星说于老师的课是最有意思的了,我肯定会认真听的。”

这个时候,铃声响了,同学们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大家已经听到冯星和熊大雄的对话,又见数学课变成法律课,所以都觉得其中有点儿不同寻常,纷纷瞪大眼睛,竖起耳朵,想看看到底会发生什么。

于老师说:“上节课我们讲了‘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一样,是个体对个体的伤害。”

说着,于老师在黑板上写下四个字:个体、群体。

“‘个体’和‘群体’都是什么意思,有谁可以解释一下吗?”于老师问。

“‘个体’是单个人,‘群体’是‘一群人’,也就是很多人的意思。”冯星说。

“回答正确。那么,我接着问下一个问题。‘一群人’指的是多少人?两个人算是‘一群人’吗?”于老师问。

同学们一下子卡住了。要说起‘一群人’,大家都能想象出那是什么意思,可是把两个人说成一群人,似乎感觉不对。

“咦?”孙小闹说,“我本来很明白的,可是怎么让老师一问就含糊起来了呢?”

“不算!”鲍包说,“一群人是很多人的意思,两个人不算多。”

“多少算多?”于老师紧接着问。

“怎么得七八个吧?”周晓龙说。

“到底是七个,还是八个?”于老师继续问。

“这个……”周晓龙也卡壳了。

“讨论这个没啥意思吧!”冯星说,“反正大家都知道它是什么意思,何必这么较真呢?”

听了这话,于老师没有说话,他只是抿着嘴,看着大家,好像想起什么心事。过了好一会儿,于老师才说:“我们从小习惯了‘模糊思维’,说话做事的时候不求甚解,‘大概是’、‘好像是’、‘差不多’。我想告诉大家,如果你希望将来事业有所成就的话,就必须从现在开始改变这种习惯。”

“这好像跟法律没啥关系吧!”冯星说。

“有。”于老师说,“我们今天的内容,是讲发生在群体之间的冲突,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群殴’。可是多少人互殴算是‘群殴’?如果我们解释不清楚‘群’的意思,那么也就解释不清楚‘群殴’的意思。”

“今天讲‘群殴罪’? ”冯星用眼角瞟了一眼熊大雄。

“不叫‘群殴罪’,而是叫‘聚众斗殴罪’。”说着,于老师在黑板上写下五个大字: